团中央基层建设部
随着当代青年成长成才需求的快速增长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多变,“夜校”这一具有较强年代感的学习方式被激活并焕发新生机。共青团有着面向青年举办夜校的优良传统。青年之家作为青年实现思想进步、提升文化素质、开展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具备开办夜校的基础条件和独特优势,一些地方已积极行动起来举办夜校为青年服务。为指导各级团组织发挥好青年之家作用,高质量办好夜校,打造服务品牌,制定本指引。
青年之家·青年夜校
——把握价值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两个结合”的重要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青年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始终,坚持寓教于学、寓文于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真善美、弘扬主流价值,激发青年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共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尊重青年主体。聚焦青年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和兴趣爱好,在时间安排、场地选择、课程设置等方面贴近广大青年。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和性价比,让青年便于参加、乐于参与,信得过、学得好。
——坚持开门办校。立足团内、面向社会,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把重点放在吸纳整合社会力量上,在社会上找帮手、遵循社会机理找资源,提高社会化生存能力,推动项目自持发展、稳定发展。
坚持“青年下班、夜校开门”,根据青年之家所在地周边青年日常作息规律,主要在工作日晚间、周末、假日等青年业余时间灵活安排,一般晚间授课时间不早于18:00、不晚于22:00。
以社会领域团员和35周岁以下的各类职业青年为重点,防止服务对象学生化、低龄化。
——用好团属阵地。以青年流量大、交通便利、软硬件基础条件较好的团属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阵地为基本依托,逐步向其他有条件的团属青年之家阵地辐射。
——拓展社会阵地。以开办夜校为契机,联合青年常去爱去的书店、咖啡馆、共享自习室、特色街区、商务楼宇公共空间等场所,联动国有和民营企业所属场所,共建一批青年之家,以“组织化项目导流”寻求“社会化支持合作”,实现多方共建共赢。
——借助党政阵地。积极会同组织、宣传、社会工作、文旅等部门,在具备条件的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开办夜校。
坚持用户思维,主动问需问计于青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推出符合本地青年需要、引领性强、烟火气浓的课程。可采取体验课、单次课、系列课、专题课、学期课、入门课、进阶课等多种灵活组合方式,满足青年差异化需求。综合考虑阵地空间容量和服务效果,以小班化开课为主,一般数人到数十人为宜,可采取线下线上联动等方式扩大覆盖面。
——形势政策类。重点围绕与青年密切相关、青年关注度高的时政热点,突出思想性、普及性和感染力,宣传好党的相关政策及其实践成果,帮助青年把握国家发展大势,找准将“小我”融入“大我”的成长方向。可开课程包括:形势政策公开课、理论热点面对面、行业发展趋势报告等。
——文化艺术类。重点围绕青年兴趣爱好等需求开设课程,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核,引入“国潮”等青春元素,体现历史感和时尚感的统一,让青年的精神世界更加充盈。可开课程包括:非遗传习、摄影绘画、舞蹈声乐、艺术鉴赏等。
——职业发展类。重点围绕青年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等需求开设课程,帮助青年克服工作中的“小烦恼”“小困惑”,让青年的职场之路走得更加顺畅。可开课程包括:实用软件应用、面试指导、公文写作、“职场小白”青训营、法律公开课、求职面对面、创业小讲堂等。
——社会融入类。重点围绕青年人际交往、生活技能培养等需求开设课程,引导青年走下网络空间、走出“信息茧房”,直面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真问题”。可开课程包括:心理减压、时间管理、交流交往、人际关系、整理收纳、烹饪家装、普惠金融、亲子育儿等。
坚持多渠道选配,可通过“组织一批、遴选一批、聘任一批、招募一批”等多种组合,以及聘任成长导师、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充实专业化师资和工作力量。
——团内师资。发挥好各级团校、团属青(少)年宫教师等师资引领作用。组织动员有条件有专长的团干部、青联委員、团属青年社团负责人等进驻夜校开课。
——高校师生。大力贯通校内校外,推动属地团组织与高校、职业学校合作,引导师生参与课程开发和授课,让更多适合职业青年的师资走出校园。可结合实际组织大学生骨干兼任“青年之家运营师”,以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方式参与项目实施管理。
——青春达人。用好基层组织改革成果,善于从各类职业青年中找帮手,实现“为优秀青年搭台、让青春达人上课”,满足青年多元需求,实现双向奔赴。
——典型榜样。加强与党校、宣讲团、青年讲师团及各群团组织的合作,邀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等参与授课。
——社会力量。联合企业、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等,以市场化社会化项目合作等方式选聘优质师资。
坚持社会化筹措,可通过“青年出一点、自筹有一点、项目补一点、市场让一点”等方式,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避免单一“等靠要”。
——普惠收费。坚持公益属性,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符合政策法律规定和具备举办主体资质的前提下,可采取与团属单位、基金会、企业、社会组织合作等方式,适当收取必要成本费用,用于夜校自持发展。
——财政经费。加大请示报告力度,加强与教育、民政、文旅等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将夜校项目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治理等政府民生实事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团的经费。按规定使用共青团工作经费、留存团费补助等支持开办夜校,其主要作为引导资金,重点用于课程开发、师资劳务补助、志愿者补贴、购买保险、活动宣传、场地布置等,原则上不搞基础设施建设和添置大额固定资产设备。
——降低成本。通过盘活城乡国有和集体阵地资源,以减免租金、企业让利等方式降低办校成本。注重把吸引青年参与同增强服务黏性结合起来,防止大包大揽、提供“免费晚餐”,从而导致吸引力降低、项目不可持续。加强双向约束,提高到课率。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可参照本指引结合实际做好细化转化,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社区教育、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党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相统一。结合实际完善阵地选址、信息发布、报名组织、师资遴选、学员管理、课程设置、反馈评价、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努力把夜校办成新时代新征程共青团在社会服务领域党政满意、青年受益的“民心工程”。
——塑造项目品牌。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加强政策和资源供给,推动优质师资、课程等资源更多下沉基层,有条件的可探索采取搭建“中央厨房”、建立属地区域行业联盟、点单配送标准化课程等模式为基层赋能,提高专业化服务和规范化运营水平。加强品牌策划和形象设计,用好网络平台、网络推文、主题口号、主题海报、背景板、宣传折页等多种渠道,在课前或课间休息可穿插播放共青团工作宣传片、青年典型微视频等,提升认知度、美誉度。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示范引领,选树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优秀项目和典型案例。
——巩固工作成果。把举办夜校与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青年发展型城市(縣域)建设、大学生基层实践、充实基层工作兼职骨干队伍、加强流动团员服务管理、服务“两企三新”青年、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等紧密融合起来,延展工作链条,避免单打一,努力将服务成果转化为思想政治引领成果和组织建设成果。
——压实各方责任。坚持谁主办、谁把关、谁负责,防止出现不符合正确导向和工作原则的情况。省级团委要做好整体规划、加强政策指导;市、县级团委要强化督促检查,指导乡镇(街道)等基层团组织严格做好日常管理。各级团组织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夜校课程的提级审核,不给错误言论、有害违法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加强与宣传、教育、民政、文旅、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加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本指引所列内容供各地结合实际参考。
1.只管服务不管思想。比如,为办活动而办活动,将青年之家活动服务化、事务化,对思想内涵重视不足,结果“雨过地皮湿”,忽视寓引领于服务。
2.宣扬错误价值观念。比如,极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倡导金钱至上的成功观、财富观、婚恋观等。
3.对课程内容缺乏把关。比如,传播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或让具有宗教色彩的活动等进入青年之家,举办灵修课、塔罗牌课,抄写经文等。
4.法律法规红线意识不强。比如,借助青年之家阵地开展非法传销、面向中小学生违法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等。
5.对封建糟粕缺少辨别。比如,对古文典籍肆意解读,开展测字、看相、算命、上“女德”课等唯心主义甚至封建迷信活动。
6.社会合作把关不严。比如,对合作方经营资质与背景不了解,同与青年之家定位不符合的企业、社会组织合作,吸纳有经营“污点”的机构或社会形象不佳的个人参与等。
7.利用开展活动违规营利。比如,背离公益性、普惠性,违规收取费用,对相关机构、人员管理不严甚至产生廉政风险。
8.滋生形式主义问题。比如,对活动服务质量重视不够,“青年下班我关门”,热衷于表面轰轰烈烈,“造盆景”“搞摆拍”“牌子多活动少”,组织青年刻意“打卡”“留痕”等。
9.缺乏安全意识和措施。比如,未制定安全预案、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地开办活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教学设备、大型活动不按规定报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