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政局探索推行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出台政策措施、明确适用情形、抓好宣传落实,鼓励民政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放开手脚踏实干,切实为敢于担当的民政干部“撑腰鼓劲”。
创建机制科学“界错”,把好尽职免责“刻度尺”。一是出台实施细则,树立干事创业导向。研究制定容错纠错实施细则,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出台《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从适用对象、适用情形、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对社会救助容错纠错工作进行规范,量化实化适用情形、性质和程度,为科学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夯实政策基础。二是划清责任边界,补足制度空白。对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区直部门、街道(发展中心)、村(社区)工作人员,细化规定从轻、减轻或免责情形12种,不予免责情形5种。特别针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中未明确禁止的,在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未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且积极主动挽回损失和消除影响的,免除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为民政干部划定了“安全线”,消除了“多干多错”的思想负担。三是围绕容错纠错,建立工作机制。创新“申请—受理—核查—会商—认定—反馈”的社会救助容错、减责、免责工作机制,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民政干部社会救助尽职情况进行科学分类、有效甄别、综合研判、合理认定,做到应容必容、能容尽容,有效破解机制不畅“不好容”、程序缺乏可操作性“不会容”等问题。
强化措施有效“防错”,织密干事创业“安全网”。一是政策解读。组织全区456名民政干部开展政策培训,通过案例解读、现场答疑等形式,帮助民政干部校准社会救助工作“尺度”,深刻了解、深入把握容错纠错政策内涵,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补救”向“事前提醒”转变。二是谈心疏导。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定期与区街两级民政干部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帮助纾解工作压力。《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以来,先后开展交流谈心375人次,对非主观原因发生工作错误或失误的民政干部进行心理疏导36人次。三是教育警示。严明容错纠错纪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对工作中出现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应对解决、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不予申请容错免责;对滥用职权、同一事项重复失误等,不予从轻、减轻处理或免责。
深化执行大胆“容错”,树好敢作敢为“风向标”。一是及时甄别容错认定。联合纪委监委等部门,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基础上,严格按程序进行容错认定,积极保护符合尽职免责条件的民政干部。二是及时纠偏整改到位。建立纠错动态监管机制,对纠错情况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容错和纠错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社会救助领域营造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三是及时运用容错结果。对给予容错的民政干部进行客观公正考察评价,按照“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在干部提拔、考核评优等方面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