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泉,何杨勇
摘要:认同普职分流的观点主张普职分流有助于学生就业,有利于教育公平,有助于提升教育教学效率。反对普职分流的观点认为职业教育的专业对应的是社会底层的职业,依照才能选拔并不公平,不利于职教学生的发展。在目前的发展阶段,普职分流只是影响职业分层和教育公平的因素之一,它还受到社会、家庭、认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推动现代教育体制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需要通过实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错位发展,完善普职平等的教育制度,优化按劳分配的薪酬体系等措施,确保实现普职协调发展。
关键词:普职分流;教育公平;职业分层;错位发展
中图分类号: G710文献标识码: A
在我国,普职分流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普通教育将培养人一般性的知识作为教育的首要目的;职业教育则更加强调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分析,普职分流或者不分流,都有其理由。我们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对普职分流与不分流是非对错的对垒上,得出一个非此即彼的结论,而是需要放置于具体的制度、文化和场景当中进行分析。需要将教育公平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更好地理解普职分流与不分流所蕴含的逻辑依据,才能真正实现普职协调发展。
一、需求决定之维:普职分流的逻辑依据
为什么要进行普职分流?由于传统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制度上的原因,在世界范围内各国普职分流的情况各不相同。在各国的实践中,以德国和美国最为典型。例如德国,受长期形成的工程师传统和集体协作经济模式的影响,这些国家有着明确的普通类高中和职业类高中之分,这有利于普职分流的双轨教育制度的形成。相反,以个体自由竞争为主要传统的美国,则强调普职融合,普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1]。我们认为传统文化固然是影响普职分流的重要因素,但从社会需求来分析,强调普职分流的观点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理由:
其一是有助于满足职业人才多样化需求,方便就业。职业教育可以为就业市场输送多样化的人才,满足现代社会不同职业对人才的不同需求。有学者认为,教育体制一般会有这样的困境:如果要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发展都是平等的,那么学校教育和课程都必须统一;如果要为社会输送不同职业的多样化人才,那么必须对学校教育和课程进行分化。正是因为单一的普通教育无法满足社会多样化的职业人才需求,所以普职教育的分化,才成为了必然[2]。还有学者指出,成功完成职业教育学徒训练而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更加容易,像德国等普职分流的国家,青年的失业率就比较低。而以普通教育为主体的英美国家,如果没有持有名牌大学的高学历,就业将会比较困难[3]。
其二是依照才能差异分流,有利于教育公平。一般来说,影响个人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天赋、个人努力和社会经济背景三个方面。根据英才主义理论,教育的公平主要体现在给予的教育机会应当建立在学生个体的才能和天赋之上,而不应该依仗学生的社会经济背景。罗尔斯指出,在一个公平的社会里,具有同等水平天赋和才能的学生,如果愿意利用自己的天赋,就应该能够获得同等的社会成就。普职分流并非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而是根据学生天赋和才能的差异来决定学生是在普通教育轨道学习还是职业教育轨道学习,因此是公平合理的。有学者指出,德国的普职分流相比于英美的普通教育单轨制要公平,原因在于英美虽然没有普职分流,但是有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之分。德国的普职分流的主要依据是学生的素质,而英美的公立和私立学校的分流则主要依赖于学生父母的经济实力[4]。还有学者指出,在德国,普职分流中的职业教育降低了社会不平等,因为其是根据技能水平来确定劳动力价格的高低[5]。
其三是开发精英学生潜能,给予更多选择机会。因材施教要求根据学生的类型特点和知识水平,进行教育教学,提高教学效率。有学者认为,把同一层次和同一水平的学生集中起来,进行适合他们认知水平和认知特点的教育教学,效果比较好;特别是对于那些有聪明才智的精英学生,需要和普通学生区别对待。如果教师采用普通学生的教育手段和方法,将无法开发精英学生的潜能。所以为了保护精英学生,需要将他们与普通学生分开,进行单独教育[6]。还有学者指出,职业教育在教学内容或教学方式上,都比普通教育要多样化,有的职业培训更倾向于工作岗位技能,有的职业培训更倾向于一般技能,例如营销和旅游(属于“商业”课程)比造船和实验员(属于“技术”领域)需要更多的一般技能[7]。还有学者指出,相比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能够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以普通教育为主的英国普通高中和德国古典中学,学生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主修文科课程,要么主修理科课程,而职业学校却可以有多种专业供选择[8]。确实有一些孩子因为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的差异,他们并不适合普通高中的学习,职业教育更加适合他们。
二、实现平等之难:普职分流面临的不公平
反对普职分流的学者认为,分流不利于学生的发展,掩盖和隐藏了教育的不平等。针对上述三条理由,反对者们对普职分流提出了以下反对意见:
其一是职业教育对应的职业处于社会低端。有学者认为,职业教育只有在方便学生就业上有优势,但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工资不高,早期的就业优势会随着时间而递减[9]。有学者指出,普职分流的确有助于实现就业,但是与学术教育相比,职业教育轨道的毕业生大都步入的是低层次的职业。在一些普职分流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上下等级森严,彼此之间很难逾越,特别是职业教育轨道毕业的职工很难突破职业教育和培训为其规定的资格等级界限(如表1)[10]。“在这些国家(德国、瑞士与荷兰),职业教育可谓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效保证了工人不会失业,同时又有效把他们导向较低的行业与职位”[11]。由此可见,在等级分明的职业资格层次中,职业教育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职业教育增强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能力,避免他们成为社会职业的最底层,但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对他们找到社会声望比较高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其二是依照才能选拔并不公平。有学者指出,表面上看起来,根据才能和天赋,而不是依据学生的家庭經济实力,作为分流条件是公平的。事实上,家庭经济条件也会影响某些才能的获得。有学者用实证数据表明,学生的家庭背景对他们的学业成绩有很大影响。来自工人阶级家庭的学生,更可能进入职业学校,即使他们和进入文科中学的学生成绩差不多。的确有许多学生自愿选择了职业教育,但是这样的选择也可能是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此外,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也会受学生家庭背景的影响[12]。有学者指出,我国现行的普职分流的教育制度,还无法做到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学校被分为三六九等[13]。职业学校的教育资源相对不足。
有学者认为罗尔斯所提出的,同样的天赋和才能应该得到同样的使用,获得同样的成功过于理想化。问题在于,由于家庭环境的差别,学生的成绩很可能和他们的素质和天赋是不一致的。有相同天赋的学生,因为家庭经济的差别,可能考出的是不一样的成绩。假如说天赋和才能并不是自然遗传的,而是由家庭和社会环境塑造的,那么所谓的根据天赋和才能选拔的过程就是让优势群体占据优势地位的过程。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以素质和天赋作为选择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标准,会让既得利益者继续保持自己的特权[14]。
其三是普职分流不利于职教学生发展。因材施教的确有助于提升教育教学效率,但是对处于职教轨道的学生的发展是不利的。有学者指出,职业教育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学生如果与那些学业成绩优秀者一起学习,会激发其学习的动力,而与学业成绩较差者在一起,则不利于良好学习环境的形成。二是职业教育的课程范围受限,学生无法接触到较为高深的课程。三是因为职业教育的课程内容比较简单,所以很难像普通教育的学生那样,通过大学入学考试,进入大学学习。四是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被打上了“己不如人”的标签,影响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原有的理想,降低了他们上大学的希望[15]。
有学者指出,过早地分流,对孩子的发展不利。孩子到十四五岁并不明确知道自己的特长,如果过早分流,部分孩子的前途会受到很大影响[16]。关于德国普职分流,也有学者提出了批评:孩子在四年义务教育后分流,职教轨道的孩子很少有机会能够上文科中学。职教轨道的孩子虽然还有多种职业可以选择,但在将来成为高级专家和经理人(例如牙医)的希望变得非常渺茫了。不少职教轨道的孩子们也因此产生了厌学倾向(Schulmüdigkeit)[17]。
三、普职分流与普职融合的辩证分析
对普职分流的批判揭示了普职分流背后可能存在的不公平,使处于职教轨道的学生处于更加堪忧的境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问题在于,普职分流批判者所列举的这些不公平是普职分流造成的吗?如果上述的不公平不是普职分流造成的,那么即使取消普职分流,也很难达到改变不公平现状的目的。我们认为,对普职分流批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目前的发展阶段,普职分流只是影响职业分层和教育公平的一个因素,对职业分层和教育公平的认知主要与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大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普职分流仍是我国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环节。
其一,普职不分流能改变社会和职业分层吗?首先,职业教育内部的职业有着分层和分类。有学者研究指出,有的职业的市场前景明显要好于其他职业。技术类的职业教育(例如护理、贸易和农业)毕业生收入要高于商业类职业教育毕业生[18]。还有学者认为职业收入的差别是基本的常识,众所周知,“老板比雇员挣得多,医生比护士挣得多,摇滚歌星比老师挣得多”[19]。关于职业地位和收入的不平等,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由:比如马克思认为是资本主义私有制;马克斯韦伯认为是“官僚化”的组织体系;罗伯特米歇尔斯认为是“寡头垄断铁律”;齐美尔认为,社会不平等不可避免,因为导致不平等的原因往往出乎人类的计划和能力范围。总而言之,职业地位和收入的差别,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普职分流的教育制度最多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而已。相反,按照上文普职分流辩护者的说法,职业教育有效避免了失业,对社会阶层的两极分化,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就社会现实而言,即使取消了普职分流,如果职业之间的不平等繼续存在,教育还会因为对应职业的差别,而出现相应的不平等。
其二,普职不分流能改变家庭环境吗?罗尔斯承认,完全平等有一个致命的困难:因为孩子出生于不同的家庭,家庭对孩子素质的养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据此引申,有学者指出,就算家庭之间不存在着阶级差别,不同父母的价值观对孩子的人生发展有极大影响。基于同样理由,孩子生活在不同的文化之中,不同的文化对孩子的人生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机会平等难道能够要求取消家庭,取消文化熏陶[20]?有学者甚至进一步指出,即使一国的孩子统一由政府抚养,也不可能实现完全平等。总有一些护理者的水平会稍微高一些,天赋差不多的孩子,因为护理者的素质和技术差异,还会产生彼此的不匹配问题[21]。父母有根据他们自身价值观和文化背景来抚育孩子的权利和自由,只要社会保留着家庭制度,不改变不同父母之间存在的价值观差异和父母对子女的心理支持,天赋差不多的孩子,会因为父母的影响,作出大相径庭的选择[22]。富裕的家长可以有多种方式给自己的子女带来优势:如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技能帮助孩子;为子女购买计算机等教辅设备;为孩子聘请家庭教师;把住房购置到教育资源充沛的地方;送孩子去高级的私立学校等[23]。此外,关于是否能够干涉父母抚养子女的自由,以及采用何种方式干涉,干涉的程度如何等等,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课题。但是无论怎样,一方面,我们确实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差别,另一方面,由于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差别,而导致所谓的素质和才能的差别,无论普职分流与否,都无法改变。
其三,普职不分流一定公平吗?首先,单轨制中的普通教育体系中不同学校之间也有分层。英美国家一般推行普通教育为主体的单轨制度。像英国,私立学校的经费比公立学校充足,私立学校的学生也比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更容易获得社会地位竞争上的优势。在美国,由于公立学校因地方税收作支撑,公立学校之间的差别也很大,落后地区的学校经费远远少于富裕地区。
其次,普职分流的反对者大多认为,只要实行普职不分流的教育,所有的孩子就能如愿地上大学,就能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这是不符合现实的。正如本文一开始就曾指出,反对实施职业教育的理由主要是认为它会妨碍受教育者找到声望更高的工作。有学者指出,许多国家的研究均证明,职业教育分流确实降低了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可能性,并限制了他们找到声望较高的工作。不过同时还发现,那些接受职业教育分轨的学生即使当初选择了学术教育也不大有可能上大学[24]。职业学校中成绩优异的学生虽然也能考上本科学校,但如果是理工科的话,即使到了大学,也很难通过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等课程,要顺利毕业有一定的难度。但家长们还是执着于让孩子接受普通教育的传统观念,强迫孩子读普通高中,孩子也因此产生了厌学和自卑的心理。
四、我国普职协调发展的启示与建议
从上文的分析可知,普职分流与否,都有其理由,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对普职分流是非对错的对垒上,普职分流和不分流并非有一个非此即彼的结论,而是需要放置于具体的制度、文化和场景当中进行分析。同时,无论普职是否分流,教育公平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一方面,普职分流不能逾越和突破教育公平的底线;另一方面,教育公平的原则和要求,是普职协调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普职是不分流的。到了高中阶段,有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中职、中专和技校)的分流。到了高等教育阶段,有普通本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本科和高职高专)的分流。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教法”)提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明确我国是实行普职教育分流的。当然,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通过怎样的手段分流、何时分流还是有讨论的必要。因为从教育公平的视角分析,我国的普职分流还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间的。针对我国的普职分流实际,要实现普职协调发展,我们认为,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其一,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错位发展。一是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区分。职业教育要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这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职业教育是以显性的就业导向为培养目标,而普通教育的就业导向培养目标是非显性的。“新职教法”第三条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职业教育侧重于就业导向,更强调实践性和操作性,普通教育侧重于个体的发展,更强调学科性和基础性。职业教育强调就业导向、实践性和操作性,不等于职业教育不顾及个人的发展,不从事理论性和基础性内容的教育教学,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两者只是强调的侧重点不同而已。二是普职教育的发展都要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职业教育发展要社会的发展需求,普通教育同样如此。委内瑞拉在1960年到2000年间,学校教育层次不断提升,但工资水平却越来越低。埃姆鲁拉·谭(Emrullah Tan)分析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委内瑞拉教育的扩张发展,加剧了劳动力市场供给和需求的不匹配。劳动力市场根本无力吸收数量急剧上升的学校毕业生,出现了教育过剩[25]。从社会实际需求而言,无论职业教育还是普通教育都需要考虑到不同利益主体对教育的需求,如企业的发展需要,学生的选择意愿和国家的长远发展。企业不仅对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有需求,也对普通教育培养的人才有需求。企业的发展需要、学生的选择意愿和国家的长远发展既有统一的一面,也存在着彼此的冲突。同时,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素质条件的学生,不同地区的发展模式等,虽然存在共同的目标,但彼此之间也可能会存在着冲突。简单地以某些知名企业的人才需求作为培养目标,可能对很多中小型企业和职业学校的发展不利。因此,科学分析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寻找共性,协调冲突,确定适合的普职发展比例、类型和层次,对于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二,合理确定普职分流的阶段和专业。根据英才主义的观点,一个人的“智力”和“可教育性”主要是遗传因素决定的,要根据学习者将来对社会经济的贡献能力而定,分流应尽早开始。而根据平均主义的观点,一个人的“智力”和“可教育性”主要是环境因素决定的,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无需考虑将来是否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分流应该越迟越好,甚至希望取消不必要的分流[26]。无论英才主义还是平均主义,对于普职需要分流是没有异议的,只是对普职分流的迟早和程度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要实现合理的普职分流,需要考虑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因人而异。有的人较早地表现出来某方面的天赋和倾向,在提供必要普通教育的前提下,根据其天赋和倾向,给予相应的职业教育和训练,有助于更好地发挥个人潜能,实现其对社会的贡献;而有的人要到达一定年龄之后,才表现出某方面的天赋与倾向,因此不一定要求其在年龄较小的时候,必须进行普通教育抑或职业教育的选择,最好是进行普职融合的教育。二是要因职业技能而异。有的职业技能培养和发展,有相应的发展关键期,应及早分流进行专门的教育和培养。如绘画、音乐、体操、语言、手工技艺等等,如果错过了发展的关键期,后面的培养和提升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且效果不佳。相反,有的职业技能对一般性的知识要求比较高,需要适当推迟普职分流。三是因社会需求而异。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因社会对各类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迫切,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经历过辉煌的发展阶段。中专学校所对应的会计、机械制造、農技、戏曲、小学教师和护士等职业,不但工作包分配,而且还能够把农民户籍转成居民户籍,报考中专的分数线远远高于普通高中的分数线。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针对一般性的职业,对普通教育的要求年限在不断延长,学历层次在不断提升,普职分流可以适当延后。
其三,改革和完善普职平等的教育制度。当前,普职教育在招生条件、教育投入、师资配备和就业帮扶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平等。当前的中等教育阶段普职分流主要依据中考成绩,而不是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和素质基础。那些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以选择普通教育或者职业教育(一般都选择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为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不得已的选择。在教育投入上,虽然职业教育的投入有所增长,但中职教育的增速落后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和增速均落后于普通高等教育。在师资配备上,高职院校的高层次人才配备与普通本科院校尚有很大差距。2020年,普通本科学校博士学历的教师比例已经达到了40%以上,而大多数高职院校博士学历的教师比例还不足15%。在就业上,一些城市和就业岗位,人为设置招聘要求需要本科以上学历,这对于广大高职高专和中职毕业的学生是不公平的。因为职业本科数量偏少,高职高专参加专升本的学生比例偏高,甚至影响了高职院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中职分流的相关测评和招生制度,并根据学生的素质条件和兴趣爱好,进行适当分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升职业教育的师资配备,实现办学条件的普职平等;取消那些对职业教育歧视性的政策规定,通过高职高专学校和专业升本,高职高专与普通本科高校合作开设职教本科专业,普通本科高校甚至研究型大学开设职教本科专业等形式,提升职业教育的层次,增加职教本科学生的数量,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规模。
其四,優化按劳分配为主体的薪酬体系,实现职业平等。如上文所述,导致职业不平等的因素多种多样,很难控制,但有些因素是人为的,可以改变的。皮凯蒂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带来的收入要远远高于劳动所得,导致了私人财富的巨大不平等,财富的贫富两极分化有日益扩大的趋势[27]。跨国公司、大企业的超级经理人(高管),是社会分化的强大力量。他们获得的收益远远超出了实际贡献,只是因为他们掌握了分配薪酬的权力[28]。劳动创造价值,需要依赖良性的产业结构和管理机制。首先是要改革和完善产业结构和管理机制。在宏观上,要把进取心强、才能出众的年轻人吸纳到能够真正创造社会财富和社会价值的领域当中。在微观上,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平台,减少管理层级,采用扁平化的管理结构,减少管理人员,提高创造价值和效益的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收入[29]。其次是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薪酬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制度,杜绝部分人员因为掌握了资源和收益的支配权,而出现劳动付出和实际收入极不相符的天价经理人和天价明星的出现。再次是要落实职业平等的制度。客观竞争等方面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职业薪酬的不平等,可能无法避免的。但是因为政治权力、行业垄断、技术偏见、社会保障不到位等方面导致的职业薪酬不平等是需要继续改革和完善的。
参考文献
[1][2][15]约西·沙威特,沃尔特·穆勒.中等职业教育、分流与社会分层[C]//莫琳·T·哈里楠.教育社会学手册.傅松涛,孙岳,谭斌,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590,577,592.
[3][4][5][6][12][14]GIESINGER J.Educational justice,segregated schooling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J].Theory and research in education,2017(1):88-102.
[7][9][18]MIDDELDORP M M,EDZES A J E,VAN D J.Smoothness of the school-to-work transition:general versus vocational upper-secondary Education[J].European sociological review,2019(1):81-97.
[8]詹姆斯·科尔曼.教育机会均等的观念[C]//张人杰.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献.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51.
[10][17]杰兰·T·莫蒂默,西尔加·克鲁格.德国与美国从学校到工作的多条途径[C]//莫琳·T·哈里楠.教育社会学手册.傅松涛,孙岳,谭斌,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633,643.
[11][24]阿兰·C·柯克霍夫.从比较角度看学校到工作的过渡[C]//莫琳·T·哈里楠.教育社会学手册.傅松涛,孙岳,谭斌,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600,602.
[13][16]姚洋.我反对中考分流,更反对用分流把40%孩子锁定为低收入者?[EB/OL].(2023-02-23)[2023-02-27].https://www.163.com/ dy/article/HUE0LUFT052100BV.html.
[19]乔尔查农.社会学与十个大问题[M].汪丽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72-73.
[20][21][22][23]MASON A.Equality of opportunity and differences in social circumstances[J].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2004(216):368-388.
[25]TAN E.Human capital theory:A holistic criticism[J].Review of educational research,2014(3):411-445.
[26]厄尔·霍珀.关于教育制度分类的类型学[C]//张人杰.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献.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99-100.
[27][28]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M].巴曙松,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270,26.
[29]何杨勇,郭辰玥.人力资本理论的批判与职业教育[J].职教发展研究,2022(2):1-11.
Reflection on the Division of General Vocational Educ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ducational Equity
CHEN De-quan, HE Yang-yong
(Zhejiang Economic Trade Polytechnic,Hangzhou 310018, China)
Abstract: Those who believe in the separation of gener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believe that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separation is conducive to student employment, educational equity, and education and teaching efficiency. Those who oppose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separation believe that vocational education specialties correspond to occupations at the bottom of the social ladder, and that selection on the basis of aptitude is unfair and not conducive to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students. At the current stage of development,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separation is only one of the factors affecting occupational stratification and educational equity, and it is also affected by many factors such as society, family, and cognition. In the context of promoting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education system, it is necessary to ensur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mployment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dislocation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ducation system of universal equality and equality, and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pay system based on work distribution.
Key words: diversion of general vocational education; education equity; occupational stratification; dislocation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