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视域下大学生扶志教育研究

2024-04-25 04:36郑亚威刘在洲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扶志扶智资助

郑亚威,刘在洲

(1.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江苏 南京,210023;2.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贫困是人类社会难以消除的顽疾,反贫困事业贯穿古今、中外共克。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已消除绝对贫困,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穷二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注重物质扶贫的同时更加兼顾精神扶贫,贫困问题也由刚开始的输血式救济扶贫转换为如今的造血式精准扶贫。能否实现“先飞”“先富”,首先要看我们的头脑里有无这种意识。教育部发布的《2007—2016 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显示,我国高校、政府、社会三方联合建立的资助体系在2007 年至2016 年期间,年资助人数从2703.94 万人次,增长至4281.82 万人次,年均增幅5.24%,可以看出贫困大学生群体已成为高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当前高校对贫困大学生群体的资助现状,可以明确“扶志”与“扶智”虽缺一不可,但是扶贫必先“扶志”,“扶志”是“扶智”的前提条件,也是扶贫的源头性举措。

一、为什么“扶志”先于“扶智”

志即志气、志愿、志向,强调的是人的内心意愿和理想追求;智即智力、智能、智囊,更加重视对能力的提升。“扶志”,就是通过改变贫困群体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怀、价值取向,以增强脱贫信心,改变贫困群体的精神面貌,激励其积极进取、自我革新,摆脱贫困的“帽子”;而“扶智”,则是通过理论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贫困群体的素质水平和综合能力,实现从暂时性脱贫向永久性脱贫的转化。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鉴于贫困人群思维模式、道德修养、文化程度以及日常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均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扶志”是对贫困人群日积月累形成的凝固僵化的贫困文化的冲击,是对贫困人群精神贫困问题的集中解决。“志不强者智不达”,如果说“志”是坚挺的骨架,那么“智”就是丰满的血肉,缺少“志”的人就像没有骨骼的行尸走肉,就算拥有强健的内在血肉组织,也永远无法成为一个直立行走的大写的人。要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必须智随志走、志以智强,实施“志智双扶”,才能激发活力,形成合力。[1]

理想信念是对“志”的形象表达。从古籍《孟子·告子下》的率先提到“心志”(“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到邓小平提出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四有新人标准[2],从习近平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的回信中提到的“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3],到清华大学110 周年校庆时提出的“广大青年要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4],再到建党百年庆祝大会上强调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5],国家始终坚持将树立远大志向和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青年成才的标准,体现了“志”的重要价值意义。知识技能、手段方式、文化水平等因素都是“扶智”的重要方面,可以通过后天的磨砺锻炼生成。但是,如果缺少志气,丧失信心,软弱自卑,失去了前进的信念,那么即使拥有再强大的能力,也无法摘掉“被施舍者”的帽子,最终将堕入懒惰与贫困的恶性循环。

因此,在精神扶贫中“扶志”先于“扶智”。这里的“先于”并非“一刀切”地否定和抹杀“扶智”的作用,而是将“扶志”看作内因和前提,看作能够转化为强大物质动能的精神力量,看作人们心理活动以及现实行动的内在驱动因素,使人们始终以理性的思考指引前进方向,以昂扬的斗志激发前进动力,以积极的认知促进全面发展。

二、高校部分受助大学生志气不足

十大育人体系中的资助育人,强调要将“扶困”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不仅超越了从前仅仅注重物质满足的浅层次扶贫,还有利于培养高校青年自立自强、知恩图报、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真正实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当前我国大学校园内的资助扶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至2021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项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大学生3925.77 万人次,资助资金1450.40 亿元。国家资助力度之大、途径方式之多、重视程度之深,一目了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在符合正义的自由平等原则基础上,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能使它们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符合正义的储蓄原则的差别原则,即对出身和天赋不平等的人进行伦理偏爱。[6]也就是说,在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下,社会倾向于对财富收入过低的一部分人进行帮扶,这些人相较于其他人来说易于受到资本的偏爱,获得更大收益。但是,仅仅在物质上机械投入,精神上关爱不足,只能是“授之以鱼”的短期举措,无法维持“授之以渔”的长久发展。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当前部分高校还存在物质资助与精神育人结合不充分等问题。

(一)理想信念动摇

很多高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落实国家政策,经济上的富裕可以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更多的发展机会,但是投入的物力人力财力在一定程度上并未使受助大学生摆脱理想信念不坚定的困境。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陷入“志向失灵”的陷阱,脱贫意愿淡薄、脱贫动力欠缺,被动接受学校给予的补贴,认为是“白送白拿”,并未意识到自己才是源头扶贫的主体,也未意识到自强自立才是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的精神法宝。对扶贫资助政策的过分依赖,使其在获得可观的扶贫资助的同时忽视对自身素质的提高,“等、靠、要”思想泛滥,立志不足,惰性严重,得过且过。由此丧失主体能动性,甚至将时间、精力和经济补贴更多地消费在网络游戏、吸烟赌博等不良嗜好中,将自身发展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割裂开来。如此发展下去,不仅无法以自身努力推动自我发展及社会进步,还会成为阻碍集体前进的“蛀虫”。

(二)扶贫认知片面

“真正可怕的不是贫困,而是贫困的人认定自己的贫困是命中注定并将贫困而终”。[7]比起生活条件的匮乏,被资助大学生内心世界的贫乏才是脱贫困难的真正魔怔,而且消除起来层次更深、难度更大。除了单纯的家庭经济困难,更多人由于缺少家人的关爱与陪伴或存在身体缺陷而具有心理问题。据调查,相当一部分受助学生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性格孤僻内向,自卑敏感,不善甚至排斥主动与人交往;第二,心理负担过重、压力较大;第三,对外部环境和他人戒备心较强;第四,渴望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但是缺乏信心与勇气。

在高校中存在相当一部分受助大学生对贫困的内涵以及自身的贫困现状认知不清,认为贫困是人生的污点,“相对剥夺感”严重,感觉自己被学校和同学“边缘化”。而自身的贫困是由于他人剥夺了“本该”属于他们的社会资源和财富,由此产生了不满足不平衡的怨念。他们过分放大了贫困这一正常社会现象,价值观出现扭曲,自我否定严重、情绪萎靡不振、消极保守、自卑退缩、安于现状,缺乏摆脱贫困的勇气,以贫困自居,言必称贫。[8]他们将贫困作为自身宿命,认为申请了学校资助便是对自尊的侮辱,是对自我能力的否定,会遭到同辈的鄙视。因而便对学校的资助工作持观望或抵触态度,导致扶贫工作中“国家着急,群众不急”的反常现状频发。

(三)道德表现不佳

当前部分受助大学生存在一系列不道德的劣行:一是高校资助扶贫诚信缺失的问题频发。有的学生为了获得物质补助,使本就相对优裕的生活更加滋润,“不争先进争后进”,在贫困补助的申请认定上弄虚作假,占用贫困生补助名额。加之有些高校的相关部门对“贫困证明”的核查不够严谨规范,导致每年“伪贫困生”众多,玷污扶贫工作,弱化扶贫效果。二是将初心善良的扶贫工作异化为道德绑架。当前存在一部分受助大学生以被资助者身份向他人索取过度关注与关爱,以谋求更多利益,甚至包庇自身的错误行径。三是不知感恩,贪婪索取,多给高兴、少给抱怨。这部分受助学生无视国家扶贫的初心,过度关注眼前的即时利益,使得扶贫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逐渐“内卷化”。他们将学校的资助扶贫看作理所应当,忽视在获得国家照顾、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这一系列的错误行为,都是被资助者道德情操匮乏、品德修养缺失的直接后果。

三、规范“扶志”扶贫,高校势在必行

鉴于当前部分高校精神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必要在落实资助育人政策时明确好什么是“扶志”,为什么“扶贫先扶志,治贫先治愚”[9]以及怎样做到“扶志”优先,最终“志智双扶”。既关注“看得到”的物质贫困,也重视“看不见”的精神贫困,坚持扶贫工作将送温暖、送志气和送信心有机统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完善高校扶贫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一方面,高校应规范扶贫认定制度,将定性审核与定量审核相结合。要充分考虑各地各人的特殊性,结合受助大学生的家庭收入情况、人口构成、学生日常的消费状况以及高校所在城市的消费水平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测评。以对其周围同学朋友咨询调查以及进行家访等实践途径作为辅助,保证筛选出的受助学生是真正需要关怀的群体,避免出现“只认章,只看纸”的不良现象。对入学补助、评奖评优、项目资助等多种扶贫手段规定明确,严格构筑起以“奖、助、贷、免、补、勤”为主要途径的资助体系,避免认定方式过于简单、扶贫物资分配不均。同时高度关注返贫现象,充分了解通过扶贫改善生活条件的学生情况,加强资助的后续监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帮扶工作中出现虚假的申请认定,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思想道德品质,使他们意识到国家及高校的资助补贴并非唾手可得,也不是遍及人人,而是真正留给有需要的学生,由此提升自立自强、顽强拼搏、不等不靠、人穷志不穷的志气,将“注血”转变为“造血”,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济贫兼扶志”的目标。

另一方面,高校应分层次、分需求、分时段调整帮扶力度。既要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帮扶任务,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实际了解情况确定被资助学生的贫困现状,将不同的受助大学生分成多个贫困等级,制定具体的扶贫方案以开展扶贫工作。对具有重大疾病或身体残疾的学生提供直接的医疗救济补助,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进行物质资助,在开学季新生到校时提供基本生活物资的补给,为毕业季老生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在冬季送温暖以及返乡过年等多时段进行资助,为受助大学生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使得受助大学生深刻感受到国家和高校对其的关心重视,意识到他们不是“被边缘化”和“被抛弃”的群体,同时认识到自身的困难只是暂时的,有了国家和高校的外在扶持,还需要自身的内在斗志。实现物质扶贫兼顾精神扶贫使受助大学生在感恩祖国的同时勤恳修炼,激励自我提升思想水平,增强战胜贫困的志气,将改善自身条件与回报祖国人民有机结合。

(二)高校心理辅导老师积极开展心理疏导

心理健康与亚健康状态并没有肉眼可见的清晰界线,但是却可以从学生的行动中一目了然。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谈及,一个国家为其年轻人所提供的服务,可以让我们看到这个国家未来的样子。高校“扶志”工作与心理疏导实现有机结合,可以最大限度给予被资助学生帮助。首先,高校要通过问卷调查、访谈面谈、家访等多种途径,对每名学生进行心理普查,依据普查结果及实际情况确定心理状况亚健康的学生个体,建立贫困生心理帮扶档案,以熟悉待帮扶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当前困难,并在接下来的疏导教育过程中不断更新档案,明晰被帮扶学生的心理变化,及时追踪并调整完善帮扶计划,确保帮扶工作取得成效。其次,对心理存在问题的受助大学生进行面对面疏导,心理辅导老师要耐心倾听,努力建立同学生的情感“共鸣”与情绪“共振”,以强大的共情能力了解被资助学生的情感需要对其进行心理慰藉,给予其亲情氛围,形成师生之间的相互映照。从而缓解其心理压力,指引其走出心理误区,引导其正确认识贫穷与富有、理性看待自己的家庭和自身实际情况同其他人的差距,形成正确的自我认知与自我定位,同时明晰自己作为“被资助者”,不同于“被施舍者”,与后者相比,具有更强的主观能动性,避免受助大学生给自己打上“穷人烙印”。同时,让学生意识到维护自尊与接受帮扶并不矛盾,对尊严的维护也并非拒绝一切善意与援助,正确看待并利用好外来的帮扶资源,使学生形成物质上的贫困只是一时的困境,而健全人格的形成则是一世的财富的观念。由此激发受助大学生自立自强,树立远大的奋斗目标,从而将“你来扶贫”变为“我要脱贫”,用“我要发展”取代“要我发展”[8],于困境中增强艰苦奋斗的勇气与决心,在实践中增强成功感与获得感,实现高校资助育人的“扶志”初心。

(三)结合榜样力量营造立志的校园文化氛围

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班杜拉(Albert Bandura)曾经提出,“榜样”作为环境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主体所派生出来的产物,具有很强的导向规范作用。当前高校学生以“00后”为主体,以全民抗击新冠疫情为例,有调查表明,“钟南山、李兰娟等医务工作者和科研工作者”在疫情前后的推崇程度均占首位,青年对明星偶像的推崇明显降低[10],这表明大多数“00 后”青年能够准确锁定自己应崇尚的英雄人物。调查研究表明,课业成绩一般或缺少特长的学生容易受到自卑情绪影响,更易产生心理问题,而积极参加校园实践活动或课业成绩优秀的受助大学生则大多以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生活,而且在学生团体中的威望也更高,大家容易受其影响并加以效仿学习。因此,为了营造立志的校园文化氛围,减少不良思潮对大学生价值观的渗透,高校要发挥优秀贫困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在校园内大力宣传,激励其他受助大学生自我肯定,提升自我效能感,形成“贫寒磨砺意志”的文化认同感,使他们认识到挫折也是一笔财富,由此向优秀榜样学习,静心修炼,提升自身抗压能力,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引导受助大学生把人生抱负落实到脚踏实地的实际行动中来,把学习奋斗的具体目标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立鸿鹄志,做奋斗者[11],并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以此达到“扶志”目标。

四、结语

从古至今,扶贫都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家国重任,高校资助育人这一建设性事业也将在已取得的丰硕成果中砥砺前行,为党为国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扶贫先扶志”,既是对精神扶贫的条理性梳理,也是阶段性概括,定要以辩证的眼光加以分析,切忌形而上学地将“扶志”与“扶智”相分离甚至对立。二者不是阶段一与阶段二的断层式发展,而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扶贫方式,始终需要明晰的是“志智双扶”才是高校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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