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宫武英殿修书处刊刻书籍中,供宫廷陈设、皇室传用或各衙门行取、赏赐高阶官员、作为标准本颁发各地翻刻的为正项书籍,纳入进奉皇帝的黄册、供衙门保管的蓝册管理。在行政系统内部售卖以及通过崇文门监督向社会发售书籍,只是武英殿修书处的附带职能。武英殿修书处售卖的书籍称为通行书籍,管理该项职能的机构为通行书籍处,通行书籍的来源有利用已有书板刷印、清理库存、聚珍版排印。通行书账目不纳入黄蓝册管理,正项书籍与通行书的库存、账簿均自成体系。通行书籍的结款方式多次变迁:首先是先发书后回款,后改为交纳书款再发书,最后又回转到先发书后结款。
【关键词】武英殿修书处 殿本 通行书籍 通行书籍处 崇文门监督
清宫武英殿修书处刊刻的图书,基本用途是供宫廷陈设,皇帝及皇子、亲王传用,赏赐高阶官员,作为标准本颁发各地翻刻,这些书可以称为正项书籍。此外,还有一部分书用于通行,也就是售卖。研究武英殿图书的通行状况,是研究武英殿修书处书籍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研究武英殿修书处书籍通行历史,就需要掌握通行书的来源与范围、通行机构、定价及回款机制、通行渠道等问题,本文将这些问题通称为“武英殿修书处书籍通行机制”。目前,学界对此问题已有深入研究。杨玉良《清代中央官纂图书发行浅析》一文,首先关注了清代中央官纂图书的发行问题,认为在乾隆九年(1744)于武英殿修书处下设立“通行书籍售卖处”,专管通行书籍的发售;清代中央官纂图书的发行渠道有呈览和陈设,赏赐和颁发,翻刻,利用武英殿等处存贮的原刻书板和地方省府翻刻书板刷印流通、售卖杨玉良:《清代中央官纂图书发行浅析》,《故宫博物院院刊》1993年第4期,第87—92页。。孟小洁的硕士论文《清代法律公布制度的局限与革新》研究了清代律例的公布制度,總结清代书籍的颁布分别有“颁发书籍”之例与“听人购觅”之例孟小洁:《清代法律公布制度的局限与革新》,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14—15页。。项旋由博士论文修改出版的专著《皇权与教化:清代武英殿修书处研究》有专章《武英殿修书处刊刻殿本的流通》,研究了殿本的进呈与陈设,颁赐与回缴,覆刻、翻刻与售卖。关于售卖,重点研究了通行书籍售卖处的建立及其售卖机制、售书清册所见殿本书价、殿本定价方式、同种殿本书价差异、乾隆时期的殿本书价项旋:《皇权与教化:清代武英殿修书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406—469页。下同。。
现有的学术研究成果,挖掘了武英殿修书处刊刻书籍流通、售卖的史料,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也有一定的深度。但尚未完全总结通行书籍的来源,未认识到用于宫廷陈设、传用、颁赏、各地翻刻标准书的正项书籍与用于售卖的通行书为两条线管理,对管理书籍通行的机构“通行书籍处”的机构名称、成立时间等问题也存在误读,而且未完全总结武英殿通行书籍书、款交易的变迁。这些不足,是本文对武英殿修书处书籍通行研究提供的“增量”。
一、通行书籍及其构成
“通行”一词,有通过、通用、流行、行文通知等意义,而清宫武英殿修书处名下的“通行书籍”,意为面向行政系统官员以及书肆、书坊销售的书籍;相应地,武英殿修书处曾经组建专管书籍通行的通行书籍处。
(一)通行书籍
清宫武英殿修书处名下的通行书籍即为售卖书籍是确凿无疑的,康熙朝刊刻的《御纂周易折中》等书,各直省翻刻书板并提供士子刷印,但“士子赴司具呈俟批,已不免守候。又一人所请,止于一部,势难鸠工刷印,是以得书者寥寥”,不如书贾刷印、售卖高效,基于此,乾隆元年(1736),乾隆帝要求各直省抚藩召募书坊书贾自备纸墨刷印《御纂周易折中》等书,“通行售卖”〔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卷三百八十八《礼部·学校·颁行书籍》,《钦定大清会典事例》(13),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年版,第10216页。下同。,乾隆帝的谕旨将“通行售卖”连用,“通行”与“售卖”互文。乾隆三十九年(1774)五月十一日,履郡王永珹等上奏,武英殿修书处刊印各种书籍,按惯例预备多部,以供内廷传用、陈设、颁赏;此外,“有蒙圣恩准令通行者,俾愿读中秘之人,交纳纸张工价请领,历久遵行在案”《履郡王永珹等奏酌拟存留武英殿修书处库贮各种书籍折》(乾隆三十九年五月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06—207页。下同。,通行之书,缴纳纸张工价就可以领取。以上两条史料,都表明了“通行”的意义是通过售卖的方式流通。
因武英殿修书处面向社会售卖的书称为“通行书籍”,其目录称为“通行书籍目录”,如东武刘燕庭校钞《武英殿颁发通行书籍目录》,就收录了乾隆年间武英殿销售的书目及定价《武英殿颁发通行书籍目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9),故宫出版社2014年版,第796—843页。下同。。
武英殿刊刻书籍为何要“通行”呢?在行政系统内部,官员施政必须掌握国家法令制度,也就是说,必须经常翻阅武英殿修书处等中央机构刊刻的《大清会典》等政书,但只有高阶官员、省级衙门才有皇帝颁发书籍的资格。乾隆四年(1739)七月初六,甘肃巡抚元展成请颁书籍,“得旨,颁发《大清会典》一部”《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十六,《清实录》(10),中华书局1985—1986年版,第461页。下同。,对于庞大的行政系统,一部《大清会典》显然杯水车薪。乾隆三十六年(1771),江南提督马全上奏“请将《中枢政考》颁行五品以上各衙门”,七月初五兵部议覆,查询颁发书籍定例,颁发书籍“止及督抚提镇,向不颁给副将以下”,也就是说,只有总督、巡抚、提督、总兵这样的官居一二品的文武官员才有获颁书籍的资格,因此,兵部建议五品以上官员,“应照听人购觅之例,准其自行汇请,赴部刷印”《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八百八十八,《清实录》(19),第892—893页。,也就是说由官员自行出资购买刊载国家法令制度的政书。
行政系统官员之外,士子也需要熟读武英殿修书处等刊刻的皇帝御纂书籍,如《性理精义》《古文渊鉴》《分类字锦》等,这些书籍是他们学习应考的权威教材。
不论是行政系统官员还是士子,都需要拥有、阅读武英殿修书处等中央机构刊刻的书籍,尤其是皇帝钦定、御纂之书,但由于经费以及书板自身可刷印次数有限,武英殿修书处刊刻书籍不是为了面向社会广泛流通,而是为了宫廷陈设、皇室传用、颁赏王公高官等,如嘉庆二年(1797)九月十三日遵旨查询《钦定诗经乐谱全书》的用途,该书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纂成时,聚珍版摆印连四纸书50部、竹纸书150部,各处陈设了连四纸书6部、竹纸书15部,交军机大臣颁赏竹纸书120部,带往盛京竹纸书2部,校对《四库全书》行取过竹纸书1部,武英殿存贮连四纸书44部、竹纸书12部《武英殿刊刻进呈》(申字一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1),第266—268页。。
此外,武英殿刻印书籍也要向各直省颁发,但每省只能颁发一两部,或留在衙门,或作为标准本再行刊刻,如乾隆三年(1738)议准:“圣祖仁皇帝御纂《日讲四书解义》,每省各颁一部,令该布政使刊刻,招谕坊贾人等刷印鬻售,广为流布。”〔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卷三百八十八《礼部·学校·颁行书籍》,《钦定大清会典事例》(13),第10216页。
以各地翻刻来解决武英殿修书处刊刻书籍投放不足之外,为解决官员和士人对武英殿修书处书籍的需求,康熙年间,武英殿先刷印充足的备用书籍,如清文《资治通鉴纲目》《古文渊鉴》,皆用连四纸各印100部、榜纸各印600部,此后书板供社会利用,“刷印完毕,有愿印刷者,准其刷印”《武英殿总监造郝世亨进书并请增印古文渊鉴等书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译:《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59页。,但让需求者自行刷印,管理成本和刷印成本都非常大,难以广泛施行,最终必然出路是武英殿修书处刷印一定数量的通行书籍售卖。
乾隆三年六月初五日,翰林院编修潘乙震奏请印刷御纂诸书令翰詹官员量力购领,潘乙震谓御纂诸书“其考核之精详,阐发之明备,讹谬之订正,稽诸前代,未有伦比”。雍正十一年(1733),雍正帝设教习馆,御纂经史诗赋等书每种各颁发两部,存留馆内,让翰林院庶吉士学习。但是3年散馆后,就无法再读这些书了。而这些书很难从民间买到,于是,潘乙震建议:“将前项书目每种印刷一百部,酌定工价,听翰詹两衙门官员愿领何部,指定名目,按季开单呈请,准其给发,即于领俸时按各官员名下所领书籍,照原议工价扣除,俟领完何部,即再印刷,仍令典守之员详记档案,已领毋得重领。”〔清〕潘乙震:《奏请印刷御纂诸书令翰詹官员量力购领事》(乾隆三年六月初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146-004。潘乙震的建议得到了乾隆帝的积极回应,在乾隆帝的要求下,礼部制定了武英殿各种书籍在行政系统内部和通过崇文门监督向书局发售的办法,详见下文。
(二)武英殿修书处正项书籍与通行书籍各成系统
武英殿修书处刊刻陈设、传用、行取、赏赐、颁行书籍及其备用书是正项工作,而刷印通行书籍只是附带业务,二者作了严格区分,库房清册尤为明显。
《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收录了从道光二年(1822)到宣统二年(1910)43个年度以及3份无朝年的书籍清单《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收录的无朝年《书籍清册档》本有4份,其中第9册第601—610页收录的《旧存、开除、现存书籍册底档》与第9册第423—432页收录的《武英殿修书处自宣统二年正月起至十二月底止所有旧存、开除、现存书籍目录清册》完全一样,故无朝年《书籍清册档》只有3份。,这些书籍清单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各年度的《武英殿修书处旧存、新收、开除、现存书籍册》或《旧存、开除、现存书籍册》《现存书籍册档》,均为武英殿修书处年度盘点库存后进呈给皇帝的黄册和由衙门阅看保管的蓝册,记载了旧存、新收(新进库存的书籍)、开除(也就是书被取走销账,分为:“上传”即皇帝取走书,“传用”即皇子、亲王等取走书,“行取”即军机处等职能机构取走书)、现存数目,没有收录“通行”书。
如黄册《武英殿修书处自道光四年正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此一年旧存、新收、开除、现存书籍目录清册》,先记武英殿修书处前库书籍:旧存《五朝圣训》清文196部、汉文62部,四样字《清凉山新志》1部等共10083部;新收《养正书屋全集》定本20部、《佩文诗韵》1000部等书1079部;开除书共192部,其中上传(皇帝传用)《钦定春秋左传读本》2部,军机处传用《大清通礼》1部、汉文大板《古文渊鉴》1部,翰林院行取《皇朝词林典故》5部、《全注诗韵》160部、《平定教匪纪略》1部;此外,国史馆、盛京礼部、礼部、提调处、实录馆、起居注处、掌仪司等也行取了书籍。前库现存书共10970部。再记武英殿修书处后库书籍:旧存《五朝圣训》清字书1部、《律书渊源》1部等共2496部;开除部分,军机处传用清字《古文渊鉴》1部。后库现存2495部《武英殿修书处自道光四年正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此一年旧存、新收、开除、现存书籍目录清册》,《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2),第84—157页。。该册记载的书籍正是武英殿修书处保管的供陈设、赏赐、传用、颁行的正项书籍。
另一种类型的书籍清单列出了旧存、新收、通行、现存书籍,通行部分列出了卖出的书籍名称、部数、价格。《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收录了两份,分别是《同治四年武英殿修书处存售书清册》《同治四年武英殿修书处存售书清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4),第600—629页。和《同治十年旧存、开除、现存书籍数目清册》《同治十年旧存、开除、现存书籍數目清册》,《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5),第368—399页。。这两份书目存在非常明显的继承关系:二者所收书籍区别不大,排序相同,价格一致。如《同治四年武英殿修书处存售书清册》收录的首项乾隆帝《御制诗集》:
《御制诗初集》(乾隆)三十八部,每部价银二两一钱六分;《诗二集》(乾隆)三十八部,每部价银四两四钱七分;《诗三集》(乾隆)三十九部,每部价银五两八钱七分;《诗四集》(乾隆)三十四部,每部价银六两一钱四分;《诗五集》(乾隆)三十六部,每部价银六两四钱七分。
《同治十年旧存、开除、现存书籍数目清册》首先收录的也是乾隆帝《御制诗集》:
《御制诗初集》(乾隆)三十二部,每部价银二两一钱六分;《诗二集》(乾隆)二十九部,每部价银四两四钱七分;《诗三集》(乾隆)三十二部,每部价银五两八钱七分;《诗四集》(乾隆)二十八部,每部价银六两一钱四分;《诗五集》(乾隆)乾隆三十部,每部价银六两四钱七分。
两相比较,只有每种书的部数才有区别,因为前者时间在前,有些书卖出了,后者书籍的部数减少。此外,二者均记述了当年通行的书籍及款项,同治四年(1865)卖出《医宗金鉴》1部等共计59部,合银560.89两;同治十年(1871)卖出《御选唐诗》20部等书共96部,合银539.51两。可以看出来,二者均为武英殿修书处的售书清单。
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武英殿卖书底簿》收录同治四年至光绪五年(1879)六月十六日这15年间武英殿售书清单,同治四年共售出《医宗金鉴》《皇朝词林典故》等书59部,书名、部数与《同治四年武英殿修书处存售书清册》完全一致,只是部分书的价格略有差别,如该年售出《皇清职贡图》1部,前者价银1.86两,后者价银2.85两,总价也有区别,前者共售出557.3251两,后者共560.89两,两者相差3.5649两《武英殿卖书底簿》,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6),第84—91页。。
《武英殿卖书底簿》售出书籍没有在各年度黄蓝册《武英殿修书处旧存、新收、开除、现存书籍册》体现,进一步说明黄蓝册是库存书目,而《同治四年武英殿修书处存售书清册》和《同治十年旧存、开除、现存书籍数目清册》就是当时武英殿修书处的售书清册。
同治八年(1869)武英殿发生了严重的火灾,库存书籍损失非常大,烧毁了武英殿修书处库存书15000部左右,现存距同治八年火灾前最近的同治元年库存书目记书籍16082部,墨刻法帖56种,现存距火灾后最近的光绪三年(1877)库存书目记存书902部参见张小李:《同治八年武英殿修书处火灾及书籍损失探析》,《沈阳故宫学刊》2018年总第21辑,第57—67页。,存书数目一落千丈。而比较火灾前的《同治四年武英殿修书处存售书清册》和火灾后的《同治十年旧存开除现存书籍数目清册》,前者存书9504部,后者存书7071部,书籍数量没有断崖式下跌,书目也基本相同,根本看不出遭受过严重损失。这说明,武英殿修书处售卖的通行书籍,与在武英殿库存的供陈设、颁赏、行取、颁发的正项书籍不是一个运行系统,而且,售卖的这部分书有可能没有在武英殿修书处存贮,所以避过了同治八年的灭顶之灾。
(三)武英殿修书处通行书籍来源
1.部分武英殿修书处库存正项书籍转化为通行书籍
武英殿修书处供陈设、传用、行取、赏赐、颁行及其备用书的正项书籍与供通行售卖的书籍,两者基本上各自闭环运行,但是为了清理库存,一部分正项书籍划入了通行书,如乾隆三十九年(1774)五月十一日,履郡王永珹等人向乾隆帝建议清理库存,先介绍了正项书籍与通行书籍的客观区隔:
伏查武英殿修书处刊印各种书籍,向例预备多部,以供内廷传用陈设,其余颁赏之外,有蒙圣恩准令通行者,俾愿读中秘之人,交纳纸张工价请领,历久遵行在案。查通行书籍,随印随发,存下者甚少。
武英殿修书处刊印的书籍,“向例预备多部”,即刊刻时要刷印出一定数目的书籍备用,其用途是内廷传用、陈设、颁赏,这就是武英殿修书处的库存正项书;此外,允许通行售卖的书,“随印随发”,库存非常少。永珹等还向乾隆帝进言,武英殿修书处预备传用陈设之书,在各宫殿陈设后,后续传用的几率非常小永珹等所言非虚,如《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收录的历年《旧存、新收、开除、现存书籍册》《旧存、开除、现存书籍册》,每年传用的书籍一般只有寥寥数部。;此外,自康熙年来臣工陆续奏进之书,按照惯例不能通行售卖,臣工奏进的《佩文韵府》存1090余部,《性理精义》《御选唐诗》《朱子全书》等书也存有一二百部至六七百部不等。库存书籍太多,一方面占用了库房空间,另一方面也容易发霉生蠹。基于此,永珹等向乾隆帝建议,将这些“外进内刊”之书,根据库存量大小通行售卖:
凡数至一千部以上者,拟留二百部;一百五十部以上至六七百部者,拟留一百部;其一百五十部以下者,拟留五十部。此各种书籍,俱系原板初印,纸墨较通行者尤善。臣等仰体我皇上嘉惠士林有加无已之至意,合无请照通行书籍之例,概予通行。《履郡王永珹等奏酌拟存留武英殿修书处库贮各种书籍折》(乾隆三十九年五月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第206—207頁。
乾隆帝同意了永珹等人的建议,这一清理库存的举措,无疑大大增加了武英殿修书处通行书的数量,也扩大了通行书的范围,这也意味着武英殿修书处通行的书,不一定就是武英殿所刊刻的。生于乾隆四十年(1775)的清代学者俞正燮追记了乾隆三十九年武英殿修书处处理库存书之事: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初八日,武英殿修书处咨通行书,交纳纸张工价,请领《十三经》竹纸书十七套,十四两四钱九分一厘八毫一丝五忽;二十三史(有《旧唐书》)竹纸书七十七套,六十五两五钱八分九厘六毫二丝。今二十四史增《旧五代史》请价不同。〔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卷十二《刻书》,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78页。
俞正燮的记述有两条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一是履郡王永珹等五月十一日建议乾隆帝处理武英殿修书处库存,六月初八日就得到了落实;二是记述了这次通行的《十三经》和二十三史的价格。查《武英殿颁发通行书籍目录》,其记录的《十三经》“全部共计十四套共银十四两四钱九分一厘八毫一丝五忽”,含《旧唐书》的廿二史,“全部共计七十七套共银六十五两五钱八分九厘六毫二丝”《武英殿颁发通行书籍目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9),第796—843页。。《武英殿颁发通行书籍目录》除“廿二史”与俞正燮所述“二十三史”有计数差别外,其余的内容完全吻合。此外,《武英殿颁发通行书籍目录》含有永珹等向乾隆帝建议处理的《佩文韵府》《性理精义》《御选唐诗》《朱子全书》等书,因此,可以确定,该目录极有可能就是乾隆三十九年将部分武英殿库存书籍通行售卖的书籍价格目录。
乾隆四十一年(1776),还将盘点库房多出的书籍纳入通行书的范畴。该年武英殿监造绍言上报,武英殿修书处除黄蓝册内所载书籍外,还有没有收入黄蓝册的书籍,经过武英殿前库、后库盘查,有《朱批谕旨》底本并各种书籍图版49种,或全或缺,又有册数不全的《古今图书集成》1部。这些书籍,除《朱批谕旨》底本和《古今图书集成》登记造账,其余的成部书籍10种,计285部,如《执中成宪》等类,都是武英殿刊刷之书,可能是以前的官役等“就板私行刷印,或欲自用,或应亲友所求甚,或希图市卖以渔利”,但因“查核渐严,不敢持出,日复一日年久,更遂至遗留在库”,对这些书的处理方式建议是“将成部全书发入通行书籍内办理,残缺不全者交崇文门变价”,并追究武英殿修书处相关人员的责任〔清〕武英殿修书处:《为清查武英殿修书处前后两库正项余存书籍并将历年该管官员人等分别议处一折抄录原奏事致总管内务府等》,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编号05-13-002-000473-0026。。
2.利用已有书板专门刷印的通行书籍
利用已有书板专门刷印的通行书籍是武英殿通行书籍的来源之一。乾隆三年(1738)六月初五日,翰林院编修潘乙震奏请印刷御纂诸书令翰詹官员量力购领〔清〕潘乙震:《奏请印刷御纂诸书令翰詹官员量力购领事》(乾隆三年六月初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146-004。,六月初十日,乾隆帝发布谕旨,要地方各省将从前颁发圣祖仁皇帝御纂经史诸书的翻刻书板,进行修整,“俾士民易于刷印”,若有书坊愿意翻刻这些书籍营利,“听其自便,无庸禁止”,而对于那些适宜士子诵习而尚未颁发的御纂诸书,乾隆帝要求地方督、抚奏请颁发,刊版流布。武英殿、翰林院、国子监存贮书板,亦应听人刷印。从前内务府所藏各书,如满、汉官员有愿购觅诵览者,概准刷印。武英殿、国子监、礼部统计了各自所藏书板,武英殿有《御制人臣儆心录》清汉书、《圣谕广训》清汉书等63部,国子监有《御纂周易折中》《钦定书经传说汇纂》等10部,礼部有《大清会典》《律书渊源》共2部,一共75部,供刷印通行〔清〕素尔讷等纂修,霍有明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四,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0页。下同。此道上谕的日期由《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十确定(《清实录》[10],第130页),比较二者,《学政全书》引用了谕旨全文,行文明白晓畅。实录对谕旨作了总结提炼,意思反而晦涩不明。。
3.与正项书籍一并刷印的通行书
与正项书籍一并刷印的通行书,主要集中于聚珍版,因为聚珍版是活字版,刷印后要拆版再排印新的内容,所以,要一次性地将通行书籍刷印出来,而不像雕版那样,可以后续从容刷印通行。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二十六日,负责聚珍版事务的大臣金简等上奏,四库全书处交到奏准应排印的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每部拟用连四纸刷印二十部,以备陈設,仍各用竹纸刷印颁发,定价通行,其某种应印若干部之处,臣等会同各总裁酌量多少,另缮清单恭呈御览”〔清〕金简等:《钦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673),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13—714页。下同。,陈设书20部用连四纸刷印,而供颁发与定价通行的书则用竹纸刷印,至于数量,则需要斟酌。
关于聚珍版通行的部数,乾隆四十六年(1781)武英殿金简的奏折有所陈述。该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金简等奏报了聚珍版的通行情况,按惯例,给予“刊书工价廉省”的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五省各发排印定本一分,准其翻刻;此外,发交京都五城各书坊,照定价通行。而乾隆四十六年前后“因值乡会试、恩科、正科之年”,天下士子云集京师,所以聚珍版多发五城书坊,以便士子就近购买;而颁发五省的书,也不能太少,如果每省每种书只有一部供翻刻,则容易出现各种错误。所以,金简等建议,“臣等酌拟每种通行书籍竹纸书三百部,五省各发给五十部,五城书坊共发给五十部,用昭一体同文”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236),第B132971—B132972页。,也就是说,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这五个省份分别颁发50部,而京城五城书坊共发给50部,一共300部。
此后,武英殿聚珍版基本上保持了刷印陈设书20部、通行书300部的规模。如嘉庆十二年(1807)十一月二十日,方略馆移付武英殿修书处发刻的《平苗纪略》,摆印后刷印的部数为:盛京2部,通行颁发五省300部,装潢陈设本20部《臣永等跪奏为馆书办竣恭进样本呈请圣鉴事》(戌字一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1),第462—463页。。
二、武英殿修书处书籍通行管理机构及渠道
武英殿修书处管理通行书事务的机构是通行书籍处,通行书籍的流通渠道有行政系统内部和商业性书局、书坊。
(一)通行书籍处
武英殿修书处管理通行书籍的机构称为“通行书籍处”,查乾隆三十六年(1771)武英殿刻《御制增订清文鉴》后附之《御制增订清文鉴补编》卷二有汉语机构名称“通行书籍处”,解释其功能的清文意为“管理修书处之所通行颁布类书籍的刷印装订及销售的地方,称通行书籍处”《御制增订清文鉴补编》卷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233),第371页。解释通行书籍处功能的清文由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春花研究馆员翻译为汉语,谨此致谢。。乾隆五十六年(1791)十二月十九日,武英殿修书处官员公文有“查本处通行书籍处一项”〔清〕武英殿修书处:《武英殿修书处官员为清结书籍银两事呈稿》(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下),第2283—2285页。等语,可以判断《御制增订清文鉴补编》所载“通行书籍处”即为武英殿修书处下属通行书籍处。因《御制增订清文鉴补编》刊刻于乾隆三十六年,则通行书籍处成立时间当在乾隆三十六年之前。
现在学界一般认为通行书籍处成立于乾隆九年(1744),该说发轫于杨玉良先生:“乾隆九年奏准,于武英殿修书处下设立通行书籍售卖处,专管通行书籍的发售,并有专人管理。”杨先生首先认识到武英殿修书处有专门的销售机构,有非常大的学术开创意义,但其论断有两处瑕疵:其一,武英殿修书处销售机构应为“通行书籍处”而不是“通行书籍售卖处”;其二,其认定乾隆九年成立通行书籍处的依据是陈垣《办理四库全书档案》所载乾隆三十九年(1774)六月二十五日总管内务府大臣英廉所奏之“武英殿通行书籍自乾隆九年奏准售卖”杨玉良:《清代中央官纂图书发行浅析》,《故宫博物院院刊》1993年第4期,第87—92页。,但该条史料并没有断言乾隆九年成立了通行书籍售卖处。此外,乾隆三年六月初十日,乾隆帝已令“照从前颁发《御选语录》等书之例,将武英殿各种书籍,交与崇文门监督存贮书局,准令士子购觅,以广见闻”〔清〕素尔讷等纂修,霍有明、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四,第19—20页。,则英廉等奏称“武英殿通行书籍自乾隆九年奏准售卖”,当是乾隆九年乾隆帝再次重申武英殿售卖通行书籍,而英廉等人撰写奏章时疏忽了数年前已经有类似的谕旨,将武英殿通行书籍售卖的时间大大延后,当然不能凭此就断言武英殿通行书籍处成立于乾隆九年。因为目前没有武英殿通行书籍处成立的档案史料,而乾隆三十六年刊刻之《御制增订清文鉴》已经有“通行书籍处”词条,比较合理的说法是武英殿修书处通行书籍处成立于乾隆朝中前期。
关于通行书籍处的人员构成,杨玉良先生认为“有库掌一级官员兼理”杨玉良:《清代中央官纂图书发行浅析》,《故宫博物院院刊》1993年第4期,第87—92页。,虽未列出文献依据,但武英殿下属库作一般都由库掌来负责,如铜字库,“库掌一员,拜唐阿二名,专司铜字铜盘及摆列等事”〔清〕昆冈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卷一千一百九十九《内务府·书籍碑刻·武英殿库作》,《钦定大清会典事例》(24),第19046页。,所以该论断应该是准确的。
武英殿通行书籍处的运作时间,目前所见的最晚的资料是乾隆五十六年(1791)十二月十九日,武英殿修书处官员统计了通行书籍处的结余银两而撰写的《武英殿修书处官员为清结书籍银两事呈稿》《武英殿修书处官员为清结书籍银两事呈稿》(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下),第2283—2285页。。乾隆朝以后,通行书籍处存在的可能性存疑,嘉庆朝、光绪朝《大清会典》《大清会典则例》以及乾隆朝之后武英殿修书处的档案中都未有通行书籍处的相关记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档案检索系统也检索不到题名中有“通行书籍处”或“通行书籍处”作为行文主体的档案。说到底,武英殿修书处刊刻书籍的主要目的是宫廷陈设、传用、行取、颁赏,向社会通行售卖只是微不足道的附带职能,通行书籍处没有武英殿修书处的下属库作如书作、刷印作等那么重要。
(二)通行渠道
武英殿通行书籍的通行渠道有二,一是行政系统内通行,二是书肆通行。乾隆三年(1738)六月初五日,翰林院编修潘乙震奏请印刷御纂诸书让翰詹官员购领,得到了乾隆帝的积极回应,乾隆帝鼓励地方将颁发的康熙帝御刊经史诸书刊板流布,至于武英殿、翰林院、国子监皆有存贮书板,亦应听人刷印,并从前内府所有各书,若满汉官员愿意购买、阅读,概准刷印。但办理的具体办法,由礼部会同武英殿修书处等商议,礼部等所定具体办法是:
从今将刷印各书所需纸墨工价银两,逐部核定。凡满汉官员,有情愿指俸若干,刷印书籍若干部者,由该旗该衙门查明,移咨武英殿等各衙门,照数刷给,行文户部扣俸还项。则大小官员,皆得易于购觅,以备诵览。至内廷书籍,外间士子无不群思观览。照从前颁发《御选语录》等书之例,将武英殿各种书籍,交与崇文门监督存贮书局,准令士子购觅,以广见闻。〔清〕素尔讷等纂修,霍有明、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四,第19—20页。
武英殿修书处等内廷刻书,售卖的价格是“纸墨工价银两”,也就是纸墨、人工费用,不包括前期的板片、刊刻成本,其实就是刷印的成本价。流通渠道明显地分为行政系统内部和社会发售:行政系统内部,官员需要书籍,先由各衙门统计书籍的名目、部数,然后由武英殿等衙门刷印,照数刷印给发书籍,再行文户部从官员的俸禄中扣除书款;社会发售方面,武英殿各种书籍,仿照乾隆三年前《御选语录》等书由崇文门监督存贮于书局(书店)售卖之例,继续施行。
乾隆五十六年(1791)十二月十九日,武英殿修书处官员呈报上年清结书籍银两,将通行书籍处销售的书籍分为通行书籍处和两库通行书籍两个来源,通行书籍处和五城两个销售渠道。该呈文统计了乾隆五十四年至五十五年销售书籍与销售金额、存银,如下表《武英殿修书处官员为清结书籍银两事呈稿》(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下),第2283—2285页。。
武英殿通行书籍处乾隆五十四年至五十五年统计笔者將乾隆五十五年武英殿修书处通行书籍处以及两库旧存新卖存银相加,共4700.569两,而档案统计为4699.822两,有0.747两的误差。
武英殿修书处下属通行书籍处所售图书的两个来源:其一是“本处通行书籍处”,即通行书籍处专门刷印供流通的书籍,即上文介绍通行书籍来源时所论述的利用已有书板专门刷印的通行书籍、聚珍版刷印通行书;其二是“两库通行书籍”,即上文所论述的部分武英殿修书处库存正项书籍转化为通行书籍,如两库通行书籍“内拨给五城《佩文韵府》一百部,值银一千三百八十二部(两)二钱”,《佩文韵府》是乾隆朝处理的重要库存书籍。库存的正项书籍即使进入通行书范畴,也与一开始就准备通行的书分开记账,再次证明了武英殿的正项书籍与通行书籍是两个闭环系统。乾隆五十四年通行书籍处存书2299部,而两库通行书籍达3745部,比前者多1446部,说明处理库存书比专门刷印的通行书多。新刷印的书进入通行书籍处,乾隆五十四年有《日下旧闻考》等书3种计500部,而两库通行书籍没有新刷印书,这是因为两库通行书籍专门处理武英殿修书处库存书。
而这两部分书籍,所售之书也各分为两部分,一是“本处卖过书”,二是“五城卖过书”,其背后的含义是流通渠道分为通行书籍处和五城,五城指代北京的五城书坊,如上文乾隆四十六年(1781)武英殿金简聚珍版书“五城书坊共发给五十部”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236),第B132971—B132972页。。通行书籍处统计五城书坊的账目,说明五城书坊销售归通行书籍处管理。乾隆五十五年通行书籍处书籍在本处下存2537部,五城下存281部;两库通行书籍在通行书籍处下存3593部,五城下存613部。通行书籍处库存远远高于五城书坊,这是因为通行书籍处与京城五城书坊是供销关系。
乾隆三年(1738)六月为回应翰林院编修潘乙震奏请购书请求,礼部制订实施方案,即将流通渠道明显地分为行政系统内部和社会发售(由崇文门监督存贮于书局)。我们可以基本判定,当通行书籍处与京城五城书坊分开记账时,通行书籍处所售书籍即为行政系统内部销售书籍,而五城书坊从崇文门监督得到殿本发售,当然,随着机构职能的调整,也有可能由通行书籍处直接向五城书坊发售。这些书坊,现在有迹可寻的有琉璃厂宝明斋,据孙殿起《琉璃厂小志》:“路北有宝明斋,主人李衷山,山西人,才具开展,结交权贵,为御史李璠所纠,发配天津,汉阳叶氏藏书归之,装潢最佳,穆宗重装《天禄琳琅》书,由内务府发该肆,旧面护页,予检得不少,饶有古香。”孙殿起:《琉璃厂小志》,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04页。同治朝《天禄琳琅》书,由内务府发售宝明斋,宝明斋显然是武英殿通行书籍的销售书肆,但目前并未发现同治朝崇文门监督如乾隆朝那样管理武英殿书籍在书肆销售的文献。
三、武英殿通行书籍的交易机制
清代武英殿修书处书籍通行售卖,没有营利目的,定价主要为纸墨人工成本。据现有文献,书籍通行过程中,书、款交易机制多次演变。
(一)定价机制:成本核算
武英殿修书处所刻殿本的定价方式,乾隆年间的资料比较多。乾隆年间的殿本的定价机制,多处档案均言“交纳纸张工价”《履郡王永珹等奏酌拟存留武英殿修书处库贮各种书籍折》(乾隆三十九年五月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第206—207页。,即售价包括纸张等材料费,刷印、装订等人工费。《武英殿刻书作定例》规定了通行书处刷印通行书籍的成本,材料成本有“刷书每千篇用破废一百二十篇,用棕墨各一两三钱。刷红套板每千篇用银硃二两,红花水三两,白芨三钱,棕一两三钱。刷黄套板每千篇用雄黄二两,白芨二钱,棕一两三钱。刷蓝套板每千篇用广花末一两五钱,广胶一钱五分,棕一两三钱”。材料价格“买办材料俱按时价办买”,人工成本为“雇刷印匠刷书一千篇工银一钱二分,雇折配匠折配齐钉书一千篇工银一钱三分”《武英殿刻书作定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宮武英殿修书处档案》(2),第814页。。
此外,当时售卖殿本多为没有装潢的毛装本。乾隆三十九年(1774)六月二十五日,乾隆皇帝对《佩文韵府》每部定价银十二两四钱六分产生疑问,问询福隆安,福隆安再追问英廉和金简等人,二十六日福隆安根据英廉、金简回复,再回复乾隆帝:
查英廉、金简所覆情形,似《佩文韵府》一书,因系库存初印,又系竹纸本,是以酌增价值,较之通行台连纸刷印者,已增价银八钱三分,且系草钉散本。若加以装钉做套,精致者约需银二十余两,其次亦需银十余两,即每部不下二、三十两以上,较外间书肆所售,装成纸本,其价转觉浮多。再,查此书共计八百九十六部,自本年五月奏准发售之日起,迄今仅售去四十四部,似外间尚无贪图贱价趋买情形。《工部尚书福隆安奏〈佩文韵府〉定价发行情形折》(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第214—216页。
从福隆安等人的回复看,不同纸张的殿本,售价不一样,例如,竹纸比台连纸要贵;售卖的殿本为毛装,如果装潢,精装书的装潢成本比毛装书本身都贵,即使是普通装潢的殿本,其成本也高于书肆。乾隆帝所认为价格太便宜的毛装本《佩文韵府》殿本,在外间并不畅销,言下之意售价并不便宜。
关于殿本定价的其他问题,项旋先生已经做了详尽的研究项旋:《皇权与教化:清代武英殿修书处研究》,第459—468页。,本文不再赘述。
(二)通行书籍的结款机制的演变
武英殿修书处书籍通行过程中,结款方式,历经多次变迁。
1.乾隆三年:先发书后回款
乾隆三年(1738)六月初五日,翰林院编修潘乙震奏请印刷御纂诸书令翰詹官员量力购领。乾隆三年六月,由礼部会同武英殿修书处等商议,不久,礼部等所定书、款交结的具体办法是,“凡满汉官员,有情愿指俸若干,刷印书籍若干部者,由该旗该衙门查明,移咨武英殿等各衙门,照数刷给,行文户部扣俸还项”,即官员需要书籍,先由各衙门统计书籍的名目、部数,然后再由武英殿等衙门刷印,照数刷印给发书籍,再行文户部从官员的俸禄中扣除书款;民间士子购买御纂书籍,则是“照从前颁发《御选语录》等书之例,将武英殿各种书籍,交与崇文门监督存贮书局,准令士子购觅,以广见闻”〔清〕素尔讷等纂修,霍有明、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四,第19—20页。,也就是由崇文门监督衙门交付给民间书坊,士子到书坊购买。
乾隆四年(1739),湖北巡抚崔纪疏请颁发武英殿、翰林院、国子监等处刊刻藏版的《性理大全》《古文渊鉴》等十五部书。九月初十日,礼部议覆,崔纪所请的《性理大全》《古文渊鉴》《御注孝经》《孝经衍义》《御选唐诗》《资政要览》这六部书,均为士人所宜诵习之书,应如所请颁发,并令酌量刊刻,以广流布;其余所请《分类字锦》《骈字类编》诸书,卷帙浩繁,“且崇文门等处现有刷印,准令远近士子购觅,自可渐次流通,毋庸再行颁发”《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清实录》(10),第518—519页。。颁发内府刻书,成本由内府承担,只有高阶官员才能有颁发的资格;而武英殿通行书籍,纸张、印刷成本由购买者承担,也是士子获得武英殿等内府刻书的主渠道。礼部对崔纪的回复,再次重申了上一年对潘乙震上奏的答复。
2.乾隆七年:先交纳银两,再发书
乾隆三年的销售体制在乾隆七年(1742)发生了变化,该年乾隆帝奏准:
武英殿所贮书籍,凡各衙门官员欲买者,由本衙门给咨,赍银到日,即行给发。其非现任之员及军民人等愿买者,具呈翰林院给咨,赍银到日,一体给发。其乾隆三年原议内指俸购买之处,不但文移往返,归款迟滞,且恐有革职、住俸等情,势必勒追完缴,转滋扰累,应行停止。〔清〕素尔讷等纂修,霍有明、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四,第20—21页。
乾隆三年所定的行政系统内的各衙门官员扣俸禄买书,程序复杂,而且官员如果被革职、停支俸禄,追讨书款就成了麻烦事。所以,乾隆七年改变了武英殿通行书籍的结款方式,先由衙门统计,并交纳银两,然后再发书。而系统之外的非现任官员以及军民人等愿意买书,通过翰林院渠道购买,也是先给银两再发书。由翰林院向非现任官员以及军民人等发售武英殿书籍,表明乾隆三年所定由崇文门监督派发书坊的渠道似关闭过。
乾隆三十九年(1774)九月初三日,掌广东道监察御史臣柯瑾上奏,恳请刷印藏书,官员用俸禄抵扣购买,等于回到乾隆三年的老路,该建议被驳回《掌广东道监察御史柯瑾奏请刷印藏书并准扣俸承买折》(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初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第249—250页。。
3.乾隆三十九年前后,回转到先发书后结款
因为现存清宫档案多有缺失,目前不清楚乾隆七年所定行政系统内外先缴纳书款、后发书的制度实行了多少年,但可以肯定的是,后来又恢复到先发书后结款的制度。
乾隆三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王际华、英廉等奏,当时正在排印的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四库全书处交到奏准应刻各书,按次排版刷印,每部拟用连四纸刷印20部,以备陈设;此外,“仍各用竹纸刷印颁发,定价通行”,至于每种书刷印多少部,四库全书各位总裁商量后,缮写清单恭呈乾隆帝御览。刷印通行书的纸张工料银两处理规制是:
除现在武英殿存贮通行书籍赢余银一千七十两四钱五分八厘,堪以支用外,应请再于广储司支领银二千两,以备刷印,仍照武英殿通行书籍之例,俟收到价值,陆续归款。〔清〕金简等:《钦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673),第714—715页。
也就是说,售卖的通行书籍书款,仍旧作为通行书籍的印刷成本,再从广储司支领一定银两,通行书款回款后,再归还广储司。“仍照武英殿通行书籍之例,俟收到价值,陆续归款”,说明由广储司先垫通行书刊刻经费,结款后再归还广储司的制度,早就在乾隆三十九年前施行了。
此后,乾隆四十六年(1781)十二月二十四日,据武英殿金简等奏报,通行书籍回款“其得回书价存贮武英殿聚珍版处,仍照从前奏准,留作通行书籍纸张棕墨价银,并刷印匠饭钱,以及随时补刻木子工料之用。统俟聚珍版书全行告竣,所余书价银两再行奏明移交广储司银库归款”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236),第B132971—132972页。。乾隆六十年(1795)十一月十六日,原戶部尚书曹文埴上奏,刊刻《四库全书总目》竣工后,“集工刷印,发交京城各书坊领售”《原户部尚书曹文埴奏刊刻〈四库全书总目〉竣工刷印装潢呈览折》(乾隆六十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下),第2374—2375页。。嘉庆八年(1803)七月初十日,永璇等上奏,《西汉会要》《唐会要》排印完成,“现在刷印通行本三百部,按照旧例颁发五省缴价报销”《永璇等奏为书遵旨办竣呈请圣鉴陈设颁发事》(午字二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1),第387—388页。。从这些档案中可以看出,武英殿修书处刊刻书籍仍然实行的是刷印后销售再回款的制度。
先刷印、再回款的制度,符合商品交易规则,但也遗留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结款困难。武英殿修书处曾多次催款,如道光年间江南、福建积欠武英殿书款最多,道光七年(1827)奏明严催之后,仅于道光八年(1828)江南省交过银1346.093两,仍欠银1054.665两。道光七年江南省来文,由安徽派人送书款来,“至今六载并未解到”《武英殿修书处官员等呈为再行严催书价银两事》(酉字二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清宫武英殿修书处档案》(2),第657—660页。。
四、结 论
通过本文的论述,可以得到武英殿修书处书籍通行的几个基本结论:
第一,清宫武英殿修书处刊刻书籍的正项用途是宫廷陈设、供皇帝传用或各衙门行取、赏赐高阶官员、作为标准本颁发各地翻刻及这些用途的备用书,正项书籍纳入进奉皇帝的黄册、供衙门保管的蓝册管理。售卖的书籍称为通行书籍,来源为利用已有书板刷印、清理正项书籍库存、与正项书籍一体排印的聚珍版通行书,通行书籍不纳入黄蓝册管理。正项书籍与通行书的库存、账簿均自成体系。
第二,学界将武英殿修书处管理书籍销售的机构称为“通行书籍销售处”是不准确的,应为“通行书籍处”,学界认为其成立于乾隆九年(1744)也缺乏文献依据,比较合理的说法是成立于乾隆朝中前期。目前未见乾隆年以后的通行书籍处相关文献。向社会通行售卖书籍只是武英殿修书处的附带职能。
第三,武英殿通行书籍的通行渠道有二,一是行政系统内通行,二是通过崇文门监督在五城书坊通行。
第四,武英殿修书处的通行书籍结款方式多次变迁,先后经历了先发书后回款,先交纳书款后发书,以及广储司垫付经费、前期卖书经费刷印,回款后再还广储司垫款等方式。先发书、再结款,符合商品交易规则,但回款困难。
第五,武英殿向官员售书之事,如乾隆三年潘乙震奏请印书购领,乾隆四年崔纪疏请颁发武英殿、翰林院、国子监等处刊刻藏版之书,乾隆三十九年柯瑾上奏印书扣俸承买等,可以看出,向官员售书,没有形成明确的制度,或者售书制度并没有为广大官员悉知,以致臣工就此事反复上奏。这也从侧面证明,武英殿修书处书籍通行是很次要的职能。
〔作者张小李,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
A Study of the Circulation of Books from the Hall of Martial Valor Imperial Publishing HouseZhang Xiaoli
Abstract:Among the books printed by the Hall of Martial Valor Imperial Publishing House, some were displayed in the palace, used by the royal family or in governmental agencies, rewarded to high-ranking officials, and issued as standard editions for local reprinting. Such books were called official-use books. Those presented to the emperor were yellow books, and those preserved in governmental agencies were blue books. In addition to official-use books, a minor function or the Hall of Martial Valor Imperial Publishing House was to seel books within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or to the public through Chongwenmen tax officers. Such books were called circulating books and managed by the Book Circulation Office. The circulating books came from several sources: they could be printed with existing book boards, left over from the inventory clearance, or printed with movable type. The accounts of circulating books were regulated separately from those of yellow and blue books. Official-use books and circulating books had two independent systems of inventory and account books. Circulating books were paid in different ways. At first, they were paid after delivery but then were paid before delivery. Finally, it turned back to the first way again.
Keywords:the Hall of Martial Valor Imperial Publishing House, Dianben, circulating books, book circulation office, Chongwenmen tax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