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楚辞》中的祭祀诗看先秦时期“天人合一”思想

2024-04-20 08:52刘鑫雨
青年文学家 2024年4期
关键词:神灵楚辞祖先

刘鑫雨

为了更加深刻地了解“天人合一”的思想,从《诗经》《楚辞》中的祭祀诗着手展开分析。了解殷商时期、周朝等各个阶段南北地区对“天人合一”思想的不同理解,并且结合各个时期组织的祭祀活动,深刻认识“天人合一”思想,最后总结该思想在现代的启示,以期能够促进该传统思想在现代社会的传播。

“天人合一”思想在先秦时期提出,是儒、释、道思想的重要组成,也是传统文化的内容之一。“天人合一”对应的是西方文化主张的人和上帝、人和物之间的对立思想,立足于传统文化角度,特别是儒家思想视角,往往其提倡的关键在于“合”,所谓“合”,便可以用“天人合一”来表示。站在历史角度,先秦时期的“天人合一”,自此之后也历经两汉时期和宋明理学时期,作为三大时间节点,流传至现代社会中,“天人合一”以传统思想的身份,已经内化于人们的思想中,其存在的影响直观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诗经》《楚辞》中有大量祭祀诗,透过这些祭祀诗也能够感受先秦时期主张的“天人合一”思想。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展开分析,对这一传统思想及在现代社会中的传播加以了解。

一、《诗经》祭祀诗中的“天人合一”思想

先秦时期的人们最初为自然崇拜,后期逐渐演化为祖先崇拜,在此角度可以延伸到对自然神灵的祭祀,再到后期演变为对祖先亡灵的祭祀,这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体现。但是从《诗经》《楚辞》中记载的祭祀诗中,其作为我国南北方诗歌的开创者,能够发现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出入。《诗经》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诗歌总集,祭祀诗多记录在“颂”“大雅”“小雅”中,而且内容方面也是以对祖先祭祀为主。《楚辞》则出现在《诗经》之后,在这数百年的时间里发生很大改变,即《楚辞》中的祭祀诗内容上已经转变为对自然神灵的祭祀。基于此发现,下面分别从《诗经》着手,对祭祀诗中的“天人合一”思想进行分析。

(一)“君命天授”思想

《诗经》中的祭祀诗,以“颂”诗为主,如《周颂》《商颂》这两个部分,数量有22篇之多。在这22篇祭祀诗中,包括18首祭祀祖先的内容,其余4首则是对天地山河的祭祀。譬如《诗大序》對“颂”进行了阐述,即“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所指便是祖先的神明。所以,《诗经》祭祀诗中,是以祖先神灵为祭祀的对象。通过这一发现,也能够了解到在商周时期,已经实现了从自然崇拜向祖先崇拜的过渡。与此同时,在这些祭祀乐歌中,集中对圣祖先王的功绩与事迹进行了歌颂,而且通过这些祭祀诗,也可以提炼出其想要表达的“君命天授”思想。例如,《昊天有成命》《时迈》《我将》等祭祀诗,均有“天人合一”思想的体现。认为做出了丰功伟绩的先人,是在接受了“昊天”使命之后,参与到治理国家的任务中,认为这一切都是神下达的旨意,且不能违背。由此也能够发现商周时期在君主统治下实施,对“君权神授”的看重,以及在此基础上达到巩固王权的目的,在此角度分析“祭祀”,即成为歌颂王权的一种重要形式。

尽管《诗经》中的祭祀诗蕴含着敬畏天命思想,由此可以认识到当时的祭祀者,尤为重视圣祖先王的功绩。譬如《礼记·祭法》有云:“夫圣王之制祀也……能捍大患则祀之。”可见,圣祖先王在治理国家的同时,也为宗族国家夯实了基础,而且做出的功绩,甚至能够用最高仪式进行祭祀。再如《时迈》中对先秦时期祭祀上天、山川百神等的描述,其本意也是对武王的美化,以达到巩固王朝政权的目的。由此角度切入,可知其社会性超过自然性,而且神性也超过人性,在当时掌握绝对权威。

(二)政治伦理特性

《诗经》祭祀诗的主要对象为祖先,可从中了解到当时人们对祖先的尊重。由这一点延伸至古代政权,能够确定的是具有显著的家族性。所以作为君主,势必会对先王的丰功伟绩持有感激之情,这是形成“祖先崇拜”的重要原因。这里提到的祖先崇拜,很大程度上也稳定了民心,鼓励其努力劳作。这一发现在《诗经》中也有体现。

以《噫嘻》《载芟》《丰年》这三首祭祀诗为例,分别描写了周王参与祈谷、率领当时的王公贵族籍田的情境,以及对当时农耕丰收的喜悦之情。通过这几首祭祀诗,可见当时歌颂祖先已经相应地弱化了神性,而将重点集中在勤劳、仁德、农业生产中做出的功绩上。当时的周朝民众,春夏参与祈谷活动,秋冬参加报赛活动,从最初的祭神开始,直至最后谢神,完成了一年祭祀的轮回。虽然从中可以了解人们对丰收的期许,但这种大规模的祭祀活动,无疑需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作为保障,集中彰显了统治者意志。那么由此可知,祖先崇拜更深层次的含义,属于政治范畴。例如,周王参加躬耕活动,足可见其对农业生产的看重,即“富政于农”思想是当时执政者获取社会信息的关键途径。根据《诗经》中的农事诗,这里提到的周王亲耕祭祖活动,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农事祭祀,而是当时的统治。

例如,《莆田》中“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我农人。自古有年。今适南亩,或耘或耔。黍稷薿薿,攸介攸止,烝我髦士”这几句。汉朝的郑玄在其所作《〈毛诗传〉笺》中提出了观点,即“介,舍也……以进其为俊士之行”。其含义是周王亲自到籍田之礼中选择真正的“俊士”,这是当时的一种重要政治活动。当然,这也与地域有关,譬如北方祭祀并非以鬼神为目标,而是通过祭祀鬼神达到维护统治的目的。正如在《礼记·礼器》当中有“天地之祭,宗庙之事……鬼神之祭,体也”的说法,肯定了“周公制礼作乐”在文化领域的奠基作用,当时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而且透过当时组织的一些祭祀活动,也能够从中感受到伦理纲常,以及统治阶级对其的看重。由此延伸到周公制礼的目的,即巩固统治、控制分封诸侯,同时也在政治、文化等领域提出了典章制度,在其中不难发现社会等级制度的融入,当然这也为宗教祭祀的“礼”赋予了同样比较严苛的等级制度特征。譬如当时所执行的帝王的宗庙制,即“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便是等级意识最为直观的体现。所以,通过对北方祭祀的了解,认识到其中蕴含的宗法等级意识,祭祀同样被赋予政治伦理属性。

(三)宗族意识

《诗经》中的“颂诗”,除了对祖先功业与功绩的歌颂外,还体现出强烈的宗族意识。例如,《昊天有成命》和《维天之命》。对宗族意识的本质进行分析,仍然是当时祖先崇拜心理在起作用。但祖先崇拜甚至是祭祀,仅局限在宗族成员以内,这便体现出排他性。与此同时,在这一性质下,周朝统治也能够获得双重性质的满足。祖先是部族及宗族的代表性人物,更加是全部族精神的体现。作为统治阶级,对于祖先遗志的继承、荣耀的延续,是其祭祀祖先的根本原因。另外,如果站在个人利害角度,在《诗经》中的祭祀诗中也有一些观点,表示统治者其实也在内心祈求后世子孙昌盛,如《载芟》。《载芟》这一祭祀诗主要内容是以社稷的祭祀为主,并且可以感受到当时人们对丰收的期许。

综合以上分析,先秦时期的“天人合一”思想,按照不同的时代有一些思想上的变化。例如,殷商时期,认为天命始终与子孙相关联,周朝在殷商覆灭的基础上吸取教训,主张“天命靡常”与“恒无一定”。换言之,天、人之间不仅相同,且彼此之间也互为影响。“天”务必要听取“民声”,这也是当时统治者所关注的要点,即要做到敬德保民,无需每日祭祀神明。所以,通过《诗经》收录的祭祀诗,能够了解到的是先秦时期祭祖,使“天”与“人”的距离得以拉近,其实这与我国古代独有的家庭血缘宗亲制有关。通过祭祖仪式,祈求自己所在宗族及子孙的延续,通过《诗经》祭祀诗中的君命天授思想,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

二、《楚辞》祭祀诗中的“天人合一”思想

如果《诗经》中的祭祀诗为北方祭祀,《楚辞》便是主张南方的祭祀活动,相比之下位于南方的楚国祭祀对象更多。祭祀“神”的种类非常多元化,如《楚辞》中《九歌》这一篇,《礼魂》是一首送神曲,其他祭祀神灵仍然可以分为三类,其一是天神(《大司命》《少司命》等),其二是地祗(《湘夫人》《山鬼》等),其三是人鬼(《国殇》)。以地祗为例,对其进行祭祀,主要祭祀对象为山川。如果从神灵属性这一角度切入,《九歌》共包含11篇文章,排除《礼魂》以外,其余10篇祭祀之神并不一致。所以,《九歌》所有的祭祀对象覆盖范围非常广,既包括自然神灵,同时又有最为原始的自然崇拜。基于此,下面分别从几个角度,对《楚辞》祭祀诗中的“天人合一”思想进行分析与总结。

(一)民神同位

根据《楚辞》中祭祀诗的内容,可以发现楚国祭祀与所在地区的一些文化息息相关,如“乐神”和“娱己”。楚国在建国之初经济水平甚至落后北方,也是因为这一点形成了相对封闭的民风,在楚文化中逐渐形成了上古巫风,即当时楚人信奉的“信巫鬼,重淫祀”,便成为非常代表性的楚文化。例如,《楚辞章句》便可证明当时楚地巫风的盛行。其实,正因这种独特文化的存在,才使原本存在于夏商神话的形态得以保存。在巫风和神话的双重作用下,“民神同位”这种宗教祭祀成为当时楚人参与的主要活动。在思想认知上,将神灵视为常人,所以在祭祀时猜测神灵的需求,也是以人的需求为参照。祭祀中通过人神之间的交接,为祭祀歌舞赋予浪漫与娱乐性。

(二)自然美与精神美的高度统一

《楚辞》中的祭祀诗与《诗经》不同,后者祭祀乐歌的言辞更为热烈,而且在内容和情感上是以歌颂祖先功绩为核心,参与祭祀活动时是以虔诚之心祈求福祉。前者更多是通过人神之间的相互依恋,表达对神灵的怀念,主旨在于神与个人之间并无分别,由此可以感受到楚地淳厚的民风,以及在祭祀时对自然神灵的真情实感。也正是因为这种自然的崇拜之情,才更加显示出与《诗经》中祭祀诗描述的北方中原虔诚祭拜的不同,更多表现的是参与精神,全身心地参与搭配巫舞降神活动,将自己渗透于自然神灵之中。

以《九歌》为例,其中的祭祀诗描述了诸多艺术形象,尽管与社会和生活实际并不能完全相符,但是通过其核心精神可以了解到当时社会的真实生活,以及楚地先民生活中形成的人生态度。所以,基于《楚辞》祭祀诗,可以从中感受到先秦时期“天人合一”思想的核心,即在自然宇宙中,实现神相的交接,在自然宇宙和社会人生之间,强调审美观的“大化”,总结自然宇宙运行规律,经过内化之后,形成满足人类社会需求的运动以及伦理规范,在宇宙自然中得以投射。虽然在“天人合一”的思想下,人类血缘观念逐渐实现了升华,而且宇宙中带有抽象性质的自然规则也更加直观地呈现,这是“天人合一”思想所能够达到的最高审美境界。自然美也与人主观意识上的精神美达到了融合,意味着精神美可以得到更加具象化的呈现,即“天人合一”的境界。

三、先秦时期“天人合一”思想启示

先秦时期“天人合一”思想,在我国古代哲学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之一,强调了人、自然之间的统一。与此同时,通过“天人合一”思想,也能够认识到天道、人道,以及自然、人类的密切关联,在相互影响的同时也在互相制约着。由此,根据上述对《诗经》《楚辞》中祭祀诗的分析,尝试总结“天人合一”思想的启示如下:

第一,根据“天人合一”思想,应建立生态观念,明确人和自然的必然联系,共同作为生命共同体的组成部分,禁止过度开发资源,造成环境恶化,树立长远的目光参与到自然保护中,在“天人合一”思想的作用下维护生态平衡。

第二,“天人合一”思想还需要遵循自然规律,尽可能地顺应自然环境发生的改变。自然界在形成运行规律的基础上,人们应尊重自然,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免出现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的现象。所以,从这一角度切入,在“天人合一”的思想基础上,需要做好自然环境监测、保护等工作,保护生态免遭恶化。

基于《诗经》和《楚辞》中的祭祀诗,其中的诸多内容均隐含着“天人合一”思想。通过“天人合一”思想,从中了解到先秦时期政权统治、农耕和民风思想等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天人合一”思想的不同理解和主张。透过这一思想,现代社会环境下人们需要坚持和谐共生思想,面对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处理,需要认识到两者相互依存的关系,从而发挥“天人合一”思想的作用,推动人类文明、自然環境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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