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20年的新冠疫情造成全球价值链中断及疫情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复苏速度不均衡,使得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开始倾向将价值链“区域化”“本土化”。在面对全球价值链调整及发达国家对我国贸易政策的变化使得我国的资源类产品、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等产品面临进出口额下降等问题,我国可以尝试建立以本国为核心、亚洲国家或地区为次核心、其他国家为边缘的阶梯状贸易网络结构。该贸易结构将充分利用亚洲各国优势、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带动亚洲区域经济发展。
关键词:贸易对象 进出口产品 贸易网络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1-025-02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得益于我国贸易结构做出的适时调整。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进出口总量年均687.53亿美元,仅占世界总贸易量的1.4%;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开始参与全球价值链贸易后,尽管经历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我国的贸易量仍上升到了年均25855.59亿美元;在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及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我国的进出口总量更是在2022年达到了超63200.45亿美元,在世界进出口总量中占比甚至达到13%;然而近年来某些国家开始推行“筑墙设垒”“脱钩断链”的逆全球化政策,使我国现有的贸易结构模式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在经历了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事件后,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决定。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我国是否应该再次进行贸易结构调整,这一问题变得值得探讨。
二、全球价值链、供应链调整对我国外贸结构的影响
(一)我国贸易对象相对集中将增加自身外贸风险
一国的贸易风险与其贸易对象分布均衡情况有着密切关系。尽管我国的贸易市场分布在全球各大洲,但是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的贸易对象国主要集中于亚洲、北美洲和欧洲,其中中国同亚洲的贸易占比虽有所下降但基本保持在50%以上。在亚洲贸易中,中国同日本、韩国的贸易比重均呈现下降趋势,而东盟已成为我国在亚洲的第一大贸易对象(2022年已占中亚贸易的30%)。中欧与中美贸易比重之和也占了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33%左右。其中,中美贸易在整个中国同北美进出口总额占据绝对优势,大约是90%以上;中国同欧盟的贸易比重占在整个中欧贸易的70%。而中国同大洋洲、拉丁美洲及非洲的贸易比总合仅达到16%。我国的贸易对象相对集中在美国、欧盟、东盟的现象将会严重威胁自身贸易安全、甚至产业链安全。尤其自从拜登政府上台后,美国政府开始推行所谓“友岸外包”、美国与欧盟宣布启动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促进两方的供应链合作、“印太经济框架”等一系列政策,妄图建立美国掌控的全球价值链(徐秀军,2023)。由美国带起的同欧洲及亚洲的新贸易合作和价值链试图排挤我国的行为将会增加我国的贸易风险。
(二)贸易对象相对集中对我国进出口产品结构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GDP及贸易量的大幅度增长推动的大规模生产需要大量进口各种资源类商品(魏浩,2015),然而贸易对象国政策调整将会影响我国的进出口产品结构及后续生产。以美元结算的原油、铁矿、铜矿、天然气等大宗商品在我国总进口量的占比已从2015年的10%上升到2022年的17%。新冠疫情造成的各國经济复苏不均衡,使得美国等国增加流动性的政策推高了铁、铜等资源类产品价格;而我国企业目前所从事的中间品与最终品贸易,主要还处于微笑曲线中间附加值较低阶段,更高的生产成本将降低我国对资源类产品的进口。类似的政策变化还有自拜登政府上台后组建的美日印澳“四边机制”和“四方芯片联盟”以遏制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梁向东,2022;徐秀军,2023),图2显示出,截至2022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与机电产品进口分别下降至7634.65亿美元、10458.52亿美元。美国等对华贸易政策的改变一方面减少了我国实际需求产品的进口,使我国出现贸易失衡及产业升级调整受到阻碍。
一方面,尽管我国的出口量始终保持增长状态,但从相关资料可以看出,2021年开始我国的高科技产品、自动处理设备、手机等机电产品出口量呈现下降趋势,这种现象可以部分归因于新冠疫情后发达国家的“再工业化”战略与“制造业回流”等价值链调整政策。
三、建立核心——边缘贸易网络结构应对全球价值链调整
(一)建立以中国为核心、亚洲国家或地区为次核心、其他国家或地区为边缘的贸易链网络
为应对全球贸易链、产业链调整对我国贸易安全的影响,我国可尝试建立以中国为核心、亚洲国家或地区为次核心、其他国家或地区为边缘的贸易链网络(此处的边缘不是指减少贸易或者不进行贸易状态,而是指其作为贸易链末端进行最终产品销售、或者是将部分服务贸易布局在此)。首先,伴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的日益增长、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中国作为贸易网络中的核心部分应加大创新研发力度,培育高科技企业发展、建立更加开放、法制的营商环境。其次,在美国与欧盟对中国的投资审查日益严苛的情况下(潘圆圆和张明,2018;裴长洪,2020),我国可以考虑充分利用亚洲各国的比较优势进行区域产业链、贸易链布局。以亚洲国家和地区作为次核心布局是基于三点原因:一是,东南亚国家具有廉价劳动力、土地价格低廉等优势,有利于我国在此投资建厂,将部分中低端产业转移至此。二是,日本的研发能力、韩国等国或地区的较高端商品及零部件生产能力(魏浩,2015),以及日韩印提供信息和通信技术(ICT)服务(Baldwin and Tomiura 2020)使得中国同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合作交流一方面促进了中高端产品的生产,以便解决以美国为首对我国高科技产品及关键零部件进出口的贸易限制;另一方面这些国家和地区可以起到中国与“核心——边缘”网络中边缘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间贸易桥梁的作用。三是,亚洲有超过47亿(占世界总人口的59.2%)的人口将为以中国为核心的贸易链带来更具潜力、更具规模的消费市场。最后,依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向欧洲、非洲、太平洋群岛及南美洲延伸实现贸易对象多元化。尽管非洲、太平洋群岛及南美洲在我国的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小,但加强与这四大洲的贸易往来可以扩充我国资源类产品、农产品等的来源地,以减缓贸易对象国家或地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二)核心——边缘贸易网络结构建立中的问题
尽管建立以中国为核心、亚洲国家或地区为次核心、其他国家或地区为边缘的阶梯状贸易网络将增强我国及整个亚洲的区域经济发展,但仍需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新冠疫情造成的贸易链中断造成的美国等国家物资缺乏状况,可部分归因于其将产业链的全球布局;另外大量的产业链转移也会使一国经济呈现“脱实向虚”趋势。因此,中国在转移产业链转移时应逐步、有序转移,涉及民生及高精尖等关键产业链仍应考虑主要在国内生产。这样不仅可以保留一定量的就业机会,也可以使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第二,我国主要在亚洲进行区域产业链布局可以減少交易成本,但是我国与日本、印度等国家仍存在争端、地缘政治博弈、各国机制不统一、甚至一些国家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我国还应继续坚持平等协商,以和平的外交方式解决争端,促进亚洲区域经济繁荣发展。第三,能源类产品进口的定价权一般掌握在卖方手中,根据Spencer &Raubitschek(1996)及魏浩(2015)的建议,通过建立中国企业采购联盟进行集体采购以压低资源类产品的垄断定价。同时,我国也应该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电能等新能源,逐步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类产品的使用。
四、结语
美国等发达国家为缓解其国内矛盾,将价值链转移及对我国的贸易限制政策的增强将增加我国的外贸风险。从产品结构看,我国资源类产品进口、自动设备等机电产品进口、手机等机电产品出口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均受到贸易对象国或地区的政策调整影响。为解决此问题,我国可以考虑建立以自身为中心、亚洲国家或地区为次中心、其他国家或地区为边缘的阶梯状贸易网络结构。该贸易结构将利用亚洲各国或地区的比较优势建立区域价值链,也将促进沿线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及经济发展,使亚洲作为一个整体进入世界贸易舞台。
参考文献:
[1] 梁向东,井中鸣,陈懋林.制度异质性、外生冲击与对外贸易结构——基于断点回归的短期与长期判断[J].财经理论与实践,2022(43)
[2] 潘圆圆,张明.中国对美投资快速增长背景下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改革[J].国际经济评论,2018(05)
[3] 裴长洪,刘洪愧.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基于习近平百年大变局重要论断的思考[J].经济研究,2020(55)
[4] 魏浩,李晓庆.中国进口贸易的技术结构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世界经济,2015(38)
[5] 徐秀军.中国角色:引领全球经济发展与合作的重要力量[J].世界知识,2023(05)
[6] Baldwin, R. E., & Tomiura, E. (2020). Thinking ahead about the trade impact of COVID-19[J]. In Economics in the Time of COVID-19 59, 257-258.
[7] Spencer, and R. S. Raubitschek,(1996). “High-Cost Domestic Joint Ventures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Do Domestic Firms Gain?”,[J].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Vol. 37, 315-340.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院 北京 102445)
[作者简介:董莹琬(1990—),女,满族,河北秦皇岛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世界经济。]
(责编: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