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勇
面向中国实践的知识生产,重要产出便是从生活实践中提炼具有原创性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建构自主的知识体系。概念建构是一个随着实践推进和认识深化而不断提升的过程。基于“一家一户”的生活实践,本人于2013 年提出“家户制”,之后,所在团队建构“家户主义”概念,经历10 年时间。①这一概念拓展了对实践的认识,其建构过程也具有知识生产不断演化的一般特征。
概念是知识的基本单元,也是人们认识的基本工具。人的认识有两个来源:一是直接经验,即人们基于直接感受和体验产生的知识。这种知识是有限的。二是间接经验,即人们通过学习和借助他人产生的知识。这种知识是无限的。人们的学习首先是借助概念。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高度概括,是知识的精粹。
知识是一个不断丰富的过程。人们学习的知识主要是由过往的概念所构成。概念一方面有助于对事物的无限认识,另一方面又会将人们的认识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规范着人们的思维。每个概念背后都是由事实和理念构成的,包括概念生产者的思维。人们在接受某一概念的同时,又会接受其规范和思维,形塑其意识形态。知识生产有一个基本法则,便是“先占原则”。那些最先生产出来,并具有一定垄断性地位的概念会造成“先入为主”,人们会用既有概念去认识和衡量事物,从而将人们的思维固化在一定范围之内。任何概念都有定义。人们在接受某一概念的同时,便被概念规训了。因此,人们的认识又是有限的。然而,生活之树常青。实践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对事物会有新的认识,也会建构新的概念。
实践是实在的生活世界。概念是经过人们头脑加工的知识世界。由实践与概念的关系便产生两种研究进路。一是运用既有的概念去认识事实,将事实置于一定的概念范畴之中。一是通过对实践的认识和与既有概念的对比,生产出新的概念。这一概念具有内生性,是从事实中提炼的;同时又具有原创性,它是对新事实的概括或者对事物的再认识。
人们的认识是伴随实践而发生的。当有了人类的实践活动,便有了认识,并获得了知识。但是,作为有组织的专门进行知识生产和传递的建制性学科,是近代才出现的。每门学科都有自己的概念、范畴和内在逻辑关系,并构成相应的知识体系。由于西方国家率先现代化,它们在现代知识生产方面处于先行地位。其重要特点是对概念的建构。梁启超表示:“大抵西人之著述,必先就其主题,立一界说,下一定义,然后循定义以纵说横说之。”②我国是文明古国,但是现代化的后来者。作为建制性的学科是20 世纪才从外国引进的。在引进外国学科的同时,自然会引进外国的学科知识和相应的概念。这一过程一方面会大大丰富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另一方面也会规范人们的思维,使人们不得不根据既有概念和规范认识事物。只是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推进,人们逐步获得学术自觉,开始用自己的眼光看待事物,用自己的脑袋思考问题,进行自主的知识生产,其中一个重要工作便是提出具有原创性的概念。
中国的大规模现代化自改革开放启动。在启动之初,邓小平便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命题。他指出:“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③中国的重要特点之一,便是“人口多特别是农民多”。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寻找合适的道路。但在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探索中有曲折,走了弯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对中国农村农民特性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忽视了中国长期以来的历史实践。农村改革实行家庭承包制的实践为人们重新认识中国提供了基础。
在中国历史传统中,以“家户”命名的词语比比皆是,如“一家一户”“千家万户”“分家立户”。但这些蕴藏于生活实践中的话语没有能够转换为现代知识话语,我们对此也缺乏深入研究。重要原因是在集体主义话语中,“一家一户”被称为“一小二私”,受到否定。但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包产到户”探索就开启了,一直到农村改革。经历了20 多年的人民公社体制,为何“一家一户”重新回到实践活动中?作为农村改革主体的农民为何能够自然而然地选择“一家一户”的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一中国实践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中国的历史传统底色和特色。与此同时,对于在现代化进程中,作为传统要素的家户是否有生命力尚存在很大争议。正是在此基础上,本人于2013 年发表了《中国家户制传统与农村发展道路——以俄国、印度的村社传统为参照》一文。
“家户制”是一个具有原创性的概念,用于概括中国传统农村的底色和根基。这一概念提出后,人们进行了大量调查和研究,直至“家户主义”概念的建构。“家户主义”将“家户制”的概念提升到一种认识论的高度,其包容性、指向性和概括性更强。
“主义”是现代社会知识生产的重要特点。前现代是自然形成的。现代社会除了历史形成的外,还是人为建成的。人们为了建成一个理想的社会,就会有理性思考,提出价值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方法,由此有了“主义”。“‘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如果说物质生产者生产的是物质形态的世界,那么,精神生产者生产的则是意识形态的世界。‘主义’既是知识生产者对客观世界的描述,同时又是一种超越客观世界的理想主张。”⑤知识生产者通过“主义”指引和规范人们的思考,提供思考问题的方法。“主义”比一般的概念更具有强大思想的力量。在“家户制”概念的基础上,陈明提出“家户主义”的概念,用以解释中国农民的行为逻辑。⑥
由“家户制”扩展到“家户主义”,可以更为深入地拓展对中国实践的认识。它包括两层涵义。
一是作为价值的家户主义。它是一种以家户为本位的主张、规范与观念。家户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生产、生活、社会和政治的基本单元。在相当长时间,人们以现代知识为导向,将传统与落后等同,社会要进步就必须与传统决裂。正是从这一价值规范出发,人们将家户本位的观念视为落后的传统。但是,中国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底色上快速推进现代化的实践活动,修正着人们的认识。这就是传统与现代不仅有断裂性,更有连续性。⑦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必然走自己的路。”⑧家户主义作为一种历史形成的理念,在历史上有其合理性。中国得以创造世界最为灿烂的农业文明,与家户为本位的理念相关。这一理念不仅具有历史价值,在现实实践中仍然有其地位。农村改革中人们自然而然地以“一家一户”为生产经营单位,便是历史连续性使然。随着现代化实践的发展,家户主义作为一种行为逻辑会逐步淡化,介于两端的个人性和公共性会生长和扩展。但是,家户主义的内在价值仍然值得挖掘。这在于“家户”本身便具有个人性和公共性成分。家户对于家户成员而言,属于“公”的范畴;对于社会而言,又具有“私”的属性。只是这两种成分为家户整体所包含。家户是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联结点,家户主义内含着个体与整体、家与国之间的关系,强调整体性、共同性和责任性。这一理念可以在当下实现创造性转换,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资源。
二是作为方法的家户主义。它是一种以家户为单位的研究视角。现代社会科学普遍运用规范和实证的方法。前者注重价值、目标和规范,后者注重经验、行为和现象。人们要认识对象,需要寻找能够理解对象的方法。由于现代社会科学发端于西方,人们过往研究中国,更多的是外部性视角。随着实践推进,人们愈来愈认识到,仅仅有外部视角远远不够。以中国为研究对象,必然提出“以中国为方法”。但是,中国很大,需要从不同的视角“以中国为方法”。其中一个视角便是家户主义。通过作为方法的家户主义,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中国存在“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光宗耀祖”“株连九族”等现象。要理解这些现象,就必须以家户主义为方法。这一方法以“家户”为分析单位。“家户”的基本特征便是血缘关系基础上的连带责任。每个人从出生便承担着对血缘关系共同体的责任。离开了家户,人难以独立存在,就如四肢不能离开躯体一般。如果仅仅从现代社会科学的个体主义角度认识中国,便难以真正理解中国。将家户主义作为一种方法,有助于更好理解具有连续性的中国。中国何以在当下提出“天下一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显然与历史延续的研究视角和认识方法相关。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这是一个相互联系又是相互竞争的世界。新的国家崛起势必构成对既有秩序的挑战。现代知识生产也是如此。任何一个概念提出后都会进入知识市场,并要通过市场检验才能立得住和传得开。人们从实践中获得新认识,提出了家户主义概念,但需要学理化和学科化。
概念的学理化是对概念的论证过程。人们在实践中会有许多新认识,也会有许多新提法,但并不能自动成为新概念。这就在于概念的生成是一个论证过程。新的概念能够立得住,在于原有的概念不够用或者有缺陷。任何一个概念都具有相对性。如果原有的概念能够解释和概括所认识的事物,提出新概念便没有意义。概念的相对性还在于不同概念共同构成的知识体系。只有将新的概念置于特定的知识体系中考察,才具有学理性价值。长期以来,人们将前现代社会的基本单元归纳为部落制、村社制和庄园制。这几种制度显然难以概括中国的基础性制度。仅仅局限于以上制度还会对实践产生误导。如人民公社具有传统的村社制的特征,而中国农业文明的发达恰恰在于比较早地从村社制中走了出来,建立了“家户制”。只有将“家户制”及其家户主义的概念置于由部落制、村社制和庄园制等要素构成的知识体系中考察,才能获得创造性价值。
概念的学科化是将概念纳入学科体系中考察的过程。现代社会的知识生产和传播是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的。有了学科才有了专门的知识生产者和传播载体。只有将概念纳入学科体系中认识,才具有学科意义,在学科发展中立得住和传得开。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及其相应的核心概念。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和核心概念是国家。国家包括公共权力和政治共同体的双重含义。家户主义作为一种方法,其特殊的学科价值在于能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国家属性。“家天下”既有国家权力归属于一家一姓的涵义,也具有将天下联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涵义。从现代价值看,人们力图将家与公共权力剥离开来,追求“天下为公”。但从政治共同体的角度,家户主义又有其特殊价值。家户主义的核心是将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家”与作为国家基本单元的“户”联结为一体,国家权力通过“户”一直延伸到人们不可分离的“家”之中,形成稳固的基础性秩序,同时又可以强化国家能力。这正是中华文明连续性的密码所在。家户主义包含的个体与整体、“家”与“国”的关系,在现代政治共同体的构建中仍然具有重要价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家户主义在现代政治学的知识体系中获得其学科性意义。只有以家户主义为方法,才能深刻理解中国的国家演进特性,认识构建现代政治共同体的中国路径。
注释:
①徐勇:《中国家户制传统与农村发展道路——以俄国、印度的村社传统为参照》,载《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8 期;陈明:《家户主义:中国农村治理的逻辑与底色》,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6期。
②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载《梁启超全集》第2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580页。
③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 年3 月30 日),载《邓小平文选》第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163—164页。
④同上,第164页。
⑤徐勇:《东方自由主义传统的发掘——兼评西方话语体系中的“东方专制主义”》,载《学术月刊》2012 年第4 期。
⑥陈明:《家户主义:中国农村治理的逻辑与底色》。
⑦徐勇:《历史延续性视角下的中国道路》,载《中国社会科学》2016 年第7 期;徐勇:《历史延续性视角下中国农村调查回眸与走向——再论站在新的历史高点上的中国农村研究》,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8 年第3期。
⑧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载《求是》2023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