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德刚,孟凡洋,苗淼
(1.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2.中国地质调查局国际矿业研究中心石油天然气研究所)
北极地区油气资源丰富、航道优势明显,是俄罗斯未来油气勘探开发战略布局的重要领域。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加强北极地区的中俄油气能源合作,既契合中俄两国的现实需求,也符合双方的长远利益。
北极地区是指北纬66°34′以北的区域,被称为“人类最后的能源基地”。北极地区油气资源潜力巨大,据美国地质调查局2018年的统计数据,其待发现油气资源量达564.4亿吨,占全球待发现油气资源总量的22%,其中石油123.3亿吨,天然气47万亿立方米,凝析油60.3亿吨,分别占全球待发现石油资源量的13%、天然气资源量的30%、凝析油资源量的20%。北极大部分地区常年被冻土覆盖,整体油气勘探程度较低。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冰层融化,伴随着勘探开发技术的提升和经济环境持续改善,使得北极有望成为未来全球油气“增储上产”的重要地区,勘探开发前景广阔。
北极地区在航运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北极航道”包括西北和东北两条航道,已成为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海上“黄金水道”,可大幅缩短东亚、西欧和北美间的海上油气运输距离,其中经白令海峡到达中国的东北航道比经苏伊士运河航道的航程缩短近7000海里。巨大的油气待发现资源量和独特的航运优势,使得北极地区具有独特的地缘战略地位。
在北极国家中,俄罗斯的北极油气资源最丰富、产量最多,北极油气开发在其国家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政治博弈严重冲击了俄罗斯与欧洲国家间的油气能源合作,促使俄罗斯加快“战略东移”,加快开展与亚太国家间能源合作,油气出口向亚太地区倾斜。同时,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油气进口国和能源消费国,油气资源依赖进口形势严峻,需要统筹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深化与俄罗斯的油气能源合作,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中俄两国间油气合作发展迅速。2022年发布的《中俄关于新时代国际关系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强调,能源成为推动区域组织发展与双多边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核心要素,能源合作进一步加快。中国海关的数据显示,2023年俄罗斯再次成为中国最大原油供应国,俄对中国的出口量占当年中国原油进口总量的18.97%。俄罗斯向中国出口的液化天然气(LNG)与上年相比增长23%,但出口金额却减少24.6%,显示出了极大的价格优势。回顾历史,中俄能源合作总是在俄罗斯陷入困局的时期出现进展。当下国际政治博弈导致俄罗斯油气工业面临考验,正是中俄油气合作的历史机遇期。
一是油气资源供给渠道多元化能够降低中国能源安全风险。作为《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的缔约国,中国被赋予在条约所规定地区内勘探和开发资源能源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中国与北极国家开展北极地区油气能源合作调查开发。北极地区油气资源潜力大,具备成为中国境外重要资源保供基地的基础条件,且油气大多位于近海,便于通过北极航道东北航线运输到中国,一定程度上减少对马六甲-苏伊士航线的依赖,多元化进口渠道,降低中国的能源安全风险。
二是通过中俄北极油气合作提升中国北极公域治理的话语权。中国是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的缔约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2017年,中俄两国提出了开展北极航道合作,共同打造“冰上丝绸之路”的倡议。2018年,中国颁布了《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提出“支持企业通过各种合作形式,在保护北极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参与北极油气和矿产资源开发”,促进在北极海域石油与天然气资源开发。中俄在北极油气合作已有良好基础,通过深化与俄罗斯在该地区的油气合作,有利于增强中国在北极事务的参与能力,提升中国在北极公域治理的话语权[1]。
俄罗斯所属北极地区共发育有12个含油气盆地,从西至东依次为:西部区域的蒂曼-伯朝拉盆地、东巴伦支海盆地、西西伯利亚盆地,中部区域的东西伯利亚盆地、叶尼塞-哈坦加盆地、勒拿-阿纳巴尔盆地、北喀拉海盆地、拉普捷夫海盆地、勒拿-维柳伊盆地,东部区域的东西伯利亚海盆地、北楚科奇盆地及南楚科奇-霍普盆地(见图1)[2]。
图1 俄罗斯北极地区含油气盆地与油气田分布
截至2019年,俄属北极的油气勘探总面积超过900万平方千米,共发现268个油气田。北极地区超过50亿桶油当量的油气田有11个,其中10个位于俄罗斯西西伯利亚盆地;5亿~50亿桶油当量的油气田有54个,其中43个属于俄罗斯[3]。累计探明石油(含凝析油)储量50.4亿吨(368亿桶),探明天然气储量363.2亿吨(2651亿桶)油当量。预计俄北极地区待发现石油资源量为58亿吨(400亿桶),待发现天然气和天然气液资源量为267.7亿吨(1954亿桶)油当量[4]。
俄罗斯北极地区形成了以西部为主力区、中部为新兴区、东部为低勘探潜力区的油气勘探开发格局。大部分勘探开发活动集中在西部蒂曼-伯朝拉盆地和西西伯利亚盆地北部的亚马尔半岛、格达半岛和南喀拉海地区,2010年以来在该区域累计钻井数占俄北极钻井总数的90%以上,在北极地区发现的37个油气田中位于格达半岛的油气田就有10个[5],还有少量勘探活动位于东巴伦支海盆地。中部新兴区的勘探开发活动主要集中在叶尼塞-哈坦加盆地和勒拿-阿纳巴尔盆地,2021年,在叶尼塞-哈坦加盆地发现了im.Ye.Zinicheva气田,新增储量405.4亿立方米。东部的东西伯利亚盆地、北楚科奇盆地和南楚科奇-霍普盆地整体勘探程度极低,具备较大资源潜力。
俄罗斯北极地区大部分油气资源储于中生界储层中,主要储集层系为白垩系、侏罗系。已发现油气储量主要源自侏罗系、白垩系、三叠系和泥盆系烃源岩,岩性以海相页岩、泥页岩为主。盖层以海侵期泥岩、海相泥岩等为主,西西伯利亚盆地、东巴伦支海盆地、北萨哈林盆地等盆地都以此套盖层为主。俄罗斯主要含油气盆地具有多期成藏和差异性成藏作用过程。就成藏期次而言,古生代、中生代和新生代均有成藏,其中以新生代成藏作用为主。
2.3.1 南喀拉海盆地
南喀拉海盆地主要沉积盖层是中、新生界,主要的含油气层系是侏罗系和白垩系。烃源岩组合主要是白垩系中部的含煤地层和下侏罗统和上侏罗统的海相页岩。烃源岩一般已经达到成熟-过成熟。南喀拉海-亚马尔盆地已发现的储层主要为白垩纪的赛诺曼阶、阿普特阶、和下-中侏罗统碎屑岩,其次是古生界的礁碳酸盐岩。在晚侏罗世和晚白垩世的两次广泛海侵和沉积速率最小的时期,沉积了两套超区域盖层:卡洛阶-贝利阿斯阶和土仑阶-古近系,这两套盖层将中生界剖面分为两套主要区带组合。
2.3.2 叶尼塞-哈坦加盆地
叶尼塞-哈坦加盆地主要烃源岩为下-中侏罗统和上侏罗统-下白垩统浅海相页岩。已证实储层从下侏罗统至下白垩统都有分布,但主要储层为下白垩统砂岩,相当于西西怕利亚盆地的尼欧克姆统,储层为浅海相和三角洲相砂岩、粉砂岩。下侏罗统泥岩和上白垩统坎潘阶泥岩为区域性盖层。盆地油气储量主要分布在地层-构造复合型圈闭中,占比为90%,其次是构造型圈闭。根据盆地不同构造沉积演化阶段、不同生储盖组合配置的差异性和已发现油气藏分布特征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盆地共可划分为两套成藏组合:二叠系成藏组合和中侏罗统下-白垩统成藏组合。
2.3.3 西西伯利亚盆地
侏罗系西为盆地主要烃源岩。下侏罗统为潟湖、河流和海相环境,含有煤夹层和少量粗粒碎屑岩,有机质类型为腐殖型,全盆地基本都达生油门限。侏罗系-白垩系砂岩是盆地最重要的储层,含中-下侏罗统等8套含油气层。侏罗纪晚期广泛海侵形成的大套泥岩是侏罗系及前侏罗系油气层的区域性盖层。盆地中地层-构造复合型圈闭储量占比最大,80%油气储量均为此类型。成藏组合可划分为基底-古生界、下-中侏罗统、中侏罗统、中-上侏罗统等8个成藏组合。截至2018年底,盆地剩余石油、天然气、凝析油控制和探明可采储量分别为117亿吨(858亿桶)、253.7亿吨(1765.5亿桶)油当量、14亿吨(106亿桶)。
2.3.4 蒂曼-伯朝拉盆地
蒂曼-伯朝拉盆地位于东欧地台东北部,属前陆盆地,已证实泥盆系海相泥岩和泥页岩是主要烃源岩,埋深2.5~8千米,母质类型以腐泥型和腐殖-腐泥型为主,坳陷中心的镜质体反射率(Ro)达2%~2.5%。盆地发育有碳酸盐岩和砂岩两大类储层,碳酸盐岩储层油气储量占全盆地总储量的60%,证实奥陶系、下泥盆统碳酸盐岩等8套含油气层系。盆地盖层主要为上奥陶统-下志留统碳酸盐岩、局部盐岩,上泥盆统弗拉阶泥岩等。盆地圈闭均有一定构造背景,属于地层-构造复合型或构造-不整合复合型圈闭。截至2018年底,蒂曼-伯朝拉盆地剩余概算储量(简称2P)可采储量为20.97亿吨(152.71亿桶)油当量,其中石油15亿吨(110.8亿桶)、天然气5.44亿吨(37.86亿桶)油当量、凝析油0.5亿吨(3.78亿桶)。
2.3.5 东巴伦支海盆地
东巴伦支海盆地是俄罗斯北极海域西部的一个含油气盆地,为大陆边缘裂谷盆地,主要烃源岩为三叠系进积型海相页岩和河流-三角洲相页岩及薄煤层;主要储层为上侏罗统砂岩,其次为三叠系和中侏罗统退积型富砂地层,侏罗系储层净厚度8~76米,孔隙度15%~25%。盆地内广泛发育的中生界海相-陆相厚层页岩,是极好的局部区域性盖层。盆地侏罗系主要发育地层尖灭、砂岩透镜体、不对称背斜、断裂和岩性等圈闭类型,三叠系主要发育四周倾斜的背斜、岩性和储层物性变化等圈闭类型。盆地内可划分两类成藏组合:侏罗系构造成藏组合和三叠系地层-构造成藏组合。截至2018年底,盆地已发现气田5个,累计发现天然气、凝析油探明和控制可采储量分别为0.03亿吨(0.2亿桶)油当量、0.6亿吨(4.56亿桶)。
乌克兰危机爆发之后,大部分西方石油公司在俄罗斯采取撤退型策略。根据耶鲁大学的统计,有超过1000家跨国企业宣布或已经退出俄罗斯市场,其中包括多家参与北极项目的能源公司。例如,bp宣布从俄罗斯石油公司收回其19.75%的股份;艾奎诺(Equinor)将退出其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合作的合资企业;壳牌将退出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合资的全部三家企业,包括“萨哈林2号液化天然气”(Sakhalin2LNG)项目的27.5%股权;埃克森美孚将退出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合资的“萨哈林1号”(Sakhalin1)项目的30%股权和运营权等。受此影响,俄北极能源开发的多方合作、多元协同模式面临被迫中断的风险。
目前,主要有包括bp、道达尔能源公司等在内的13家外国石油公司在俄境内共计1137个油气田有合作股份,权益剩余油气可采储量总计471.67亿桶。其中,bp在967个油气田有合作股份,权益剩余油气可采储量264.4亿桶,净权益剩余石油可采储量150.3亿桶油当量,净权益剩余天然气可采储量110.24亿桶油当量,是在俄罗斯拥有最大权益储量的外国石油公司。其他在俄开展合作的石油公司的权益剩余油气可采储量主要为:道达尔能源公司77.05亿桶、德国Wintershall Dea公司29.57亿桶、印度石油公司(ONGC)14.44亿桶(见表1)。
表1 13家外国石油公司在俄油气资产
中国石油(CNPC)、中国海油(CNOOC)、中国石化(Sinopec)在俄共计40个油气田中持有合作股份,权益剩余油气可采储量分别为21.51亿桶、6.25亿桶和2.13亿桶,合计29.89亿桶(4.1亿吨),整体占比较少。其中,中国石油净权益剩余石油可采储量为1.34亿桶,净权益剩余天然气可采储量为19.49亿桶油当量;中国海油净权益剩余石油可采储量为0.51亿桶,净权益剩余天然气可采储量为5.55亿桶油当量;中国石化净权益剩余石油可采储量为2.13亿桶,无天然气储量股份。
2012年,中俄政府间能源合作委员会开始运行,双边能源交流机制基本形成。2018年,中国发布《中国的北极政策》正式提出愿与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同年6月,在俄罗斯总统普京对华国事访问期间,两国发表联合声明,提出“加强中俄北极可持续发展合作,包括支持双方有关部门、机构和企业在科研、联合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开发”。2023年,两国联合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指出“双方主张北极应继续成为和平、稳定和建设性合作之地”,并提出将打造更加紧密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推进油气等重点领域的能源合作项目,共同维护包括关键跨境基础设施在内的国际能源安全。在双边高层对话交流机制推动下,中俄北极油气合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
油气勘探开发合作方面,在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访问俄罗斯期间,中国石油与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 Oil)签署在巴伦支海和伯朝拉海3个油田的勘探作业协议,中国开始正式进入北极油气领域作业。2016年10月中国海油开展北极海域地区勘探活动,利用最先进的12缆物探船“海洋石油720”,历时100天首次圆满完成了北极巴伦支海两个区块的三维地震勘探作业。
中俄合作开发的俄罗斯北极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于2013年9月正式启动,根据中方与俄罗斯第二大天然气生产商诺瓦泰克(Novatek)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国石油在该项目占股20%,中国丝路基金占股9.9%。2018年7月,来自亚马尔的首船液化天然气,通过北极东北航道历经21天抵达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首次运载的液化天然气数量为6.8万吨。作为亚马尔LNG项目合作的延续,2019年4月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分别与诺瓦泰克公司签订协议,两家中国企业将分别收购由诺瓦泰克公司牵头开发的北极LNG 2项目10%的权益。项目于2019年9月正式启动,预计2026年3条生产线全部投产,年产能为1980万吨。
油气管道运输方面,2011年中俄原油管道投产,俄罗斯预计20年内每年向中国输出1500万吨石油。此外,计划建设由俄罗斯亚马尔半岛过境蒙古到达中国的“西西伯利亚力量2号”天然气管道。项目的设计工作早在2020年就已启动,该天然气管道名为“东方联盟”的支线穿越蒙古。管道总长度约为6700千米,其中2700千米穿越俄罗斯境内。管道的输送能力可达500亿立方米/年。
在项目建设和装备制造方面,7家中国企业承接并负责亚马尔南坦姆贝凝析气田共4台极地低温钻机当中的1台以及总共142个大型模块中的120个模块的建造、物流与协助搭建;在海上物流与相关服务方面,共有6家中国大型造船厂承接了共30个项目的建设以及7艘运输船只的制造,中国海运公司负责15艘天然气运输船中14艘的运营管理。中国企业承揽了全部模块建造量的85%,工程建设合同额达78亿美元,船运合同额达85亿美元。在这些合作过程中,中国企业实现了极地油气设备的制造和搭建、大型破冰油轮的生产等多个第一次,这些重要经验将加快中国企业跻身国际石油天然气设备制造业高端市场的进程。
在资本金融方面,一方面,中国石油俄罗斯公司在推动亚马尔项目的过程中,在商务谈判、设计优化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协助亚马尔LNG项目降本增效765万美元。另一方面,2014年美国对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追加的国际金融制裁使其难以在西方债券市场上获得融资,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于2016年分别向亚马尔LNG项目提供了93亿欧元和98亿人民币的贷款,极大加快了项目进程。此外,丝路基金也加入了亚马尔LNG项目,在国际法框架下成功规避了卢布贬值后亚马尔公司净资产为负和公司资本弱化问题给其带来的法律风险[6]。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七国集团同意将部分俄罗斯银行移出国际结算系统(SWIFT)中的重要信息传输系统,并限制俄罗斯央行动用其6000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更严厉的西方制裁将增加中俄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机会。
中俄能源合作已有较良好的基础,在俄罗斯油气出口“东进南下”趋势和能源转型步伐加快背景下,在传统油气和新能源等领域,中俄能源合作有望依托北极油气合作项目迈向更高层次。
一是加强北极地区上游油气勘探开发合作。在西部主力勘探区,由于亚马尔项目前期合作基础较好,俄罗斯亚马尔半岛、格达半岛地区液化天然气资产的合作意向较好;在中部新兴勘探区,叶尼塞-哈坦加盆地以及勒拿-阿纳巴尔盆地油气基础条件较好,未来合作前景较好;在东部低勘探程度盆地,可寻求联合开展油气普查和资源评价。
二是推进中俄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合作。现阶段中俄油气管道主要有中俄东线原油管道(俄称“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ESPO)中国支线”)、西西伯利亚力量天然气管道,处于规划建设阶段的天然气管道包括西西伯利亚-2管道、中俄远东线和中俄西线管道,中俄东线管道也有增产计划。俄罗斯北极大陆架有超过80万亿立方米天然气储量,2022年两国签订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远东天然气购销协议》,预计远东线路达产后经由“远东管道”和“西伯利亚力量管道”对中国年供气总量达到480亿立方米。
三是深化中俄北极地区液化天然气贸易合作。俄罗斯积极扩大LNG产能,其出台的首部LNG战略文件提出,于2035年将LNG产能提升至1.4亿吨,并占据全球LNG市场的20%。中国企业正深度参与俄罗斯北极的LNG项目。中国石油拥有亚马尔LNG项目20%股份,项目已建成投产;中国石油、中国海油先后入股10%参与俄罗斯北极LNG 2项目,包括Utrenneye天然气田的开发和生产以及3条LNG生产线的建设和运营,项目于2019年4月份正式启动,由于乌克兰危机爆发和美国制裁,投产日期受到影响。
4.2.1 在西部亚马尔半岛、格达半岛加大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参股力度,提升“冰上丝绸之路”合作水平
俄罗斯北极油气勘探开发活动主要集中在西部亚马尔半岛和格达半岛地区,位于该地区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已成为“北极地区国际能源合作的典范”,合作模式和经验值得借鉴。两国液化天然气贸易前景广阔,建议复制亚马尔液化天然气合作模式,加大对亚马尔半岛、格达半岛地区液化天然气资产的参股力度,提升油气资产配置强度,积极获取周边油气勘探区块,深化在该地区油气勘探开发合作,全方位提升中俄“冰上丝绸之路”合作水平[7]。
4.2.2 常规与非常规并举,加快推进在俄北极中部新兴勘探区的油气勘探开发合作
俄罗斯计划在2025年以后加大对页岩油气的勘探开发,在2036—2080年不断开发非常规天然气资源。俄罗斯最重要的页岩地层位于西西伯利亚盆地的巴热诺夫组,岩性以泥质、钙质、硅质页岩或硅质放射岩为主,其陆上分布面积达132.2万平方千米,厚度在10~50米,主要埋深在2000~3000米,俄罗斯联邦地下资源局估算该套页岩油可采资源量为246亿~491亿吨,为美国二叠纪盆地的4~8倍。中国近10年在页岩油气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领域的成功实践,形成了海相页岩气和陆相页岩油形成机制、连续型油气聚集等非常规油气地质理论,中浅层水平井和分段压裂技术已经成熟,能够为俄罗斯的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提供借鉴。建议加大双方在页岩油气等非常规油气领域的勘探开发合作,探索在西伯利亚盆地北部地区启动页岩油气勘探开发合作。
4.2.3 推进双方在俄东部低勘探程度盆地开展联合油气普查和资源评价
俄罗斯北极东部地区的北楚科奇、东西伯利亚海等盆地勘探程度极低,资源潜力较大,毗邻北极东北航道。俄方尚无暇加大在上述地区的勘探部署,尽管前期在该地区进行过对外油气区块招标,但效果欠佳。目前,仅有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中资企业对俄罗斯重点盆地开展过油气资源评价,缺乏在北极地区的地质调查与资源评价工作,国家层面对俄北极油气资源等数据信息掌握的广度和深度仍显不够。建议在俄东部低勘探程度盆地推进双方开展联合油气普查工作,在重点区域进行前期剖面测量和路线地质调查等野外工作,探索启动俄罗斯北极地区油气联合地质调查重大项目,系统开展俄罗斯北极地区油气资源潜力评价,掌握北极地区及其东部潜力区域油气资源潜力整体情况,为后续进一步合作摸清资源底数。
4.2.4 推进技术合作攻关与交流,拓展海外工程技术服务市场
中俄两国在油气勘探、开发和加工技术方面各有所长,俄罗斯在极地、冻土等特殊领域的油气钻探和地球物理勘探技术装备方面具有优势,中国在非常规(页岩油气)水平井钻探、分段压裂改造等勘探开发技术领域具有技术积累[8]。同时,中国在一些油气工程技术和关键装备领域仍面临挑战,易遭遇他国“卡脖子”。中俄双方在北极地区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创新合作,能够促进双方在相关领域相互补充、共同进步,有助于解决制约中国能源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支撑“十四五”规划中“攻关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目标的实现。建议加强中俄双方在极地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技术创新合作,此举既有利于通过技术合作、共同研发等方式提升双方的油气科技水平,促进技术交流与人才培养,也有利于中国石油企业拓展海外工程技术服务市场。
虽然不断深化中俄两国油气能源领域合作已成为趋势,但需警惕和关注以下两方面的风险:一是西方对俄制裁可能影响中俄能源合作的展开,如果中国企业违反了美国或其他国家对俄制裁措施和规定,可能面临相关的法律风险,因此中国企业开展对俄合作时需审慎评估。二是俄罗斯态度摇摆带来的风险,目前中俄油气合作规模已经很大,2022年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石油8624万吨,占俄罗斯石油出口总量的1/3,管道天然气输送也几乎满负荷运行,如果再将欧美石油公司退出的项目交予中国公司,可能导致能源出口过于集中,对俄罗斯而言或将不可接受,近年俄罗斯正积极寻求与印度等国的能源合作,俄罗斯未来合作态度摇摆的风险也需加以考虑[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