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玉红,李茂君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
作家的书写往往与他的出生地域、民族精神、文化熏陶等因素密切相关。在作家的成长过程中,其民族精神通常依附在方言印记中,遗留在口语表达或书面语写作中。正如洪堡特所说:“每一种具体语言都带有某种印记,反映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特点。”[1]对于少数民族作家韦其麟,也是如此。作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天才诗人”[2],他被誉为“民族的朝圣者”[3]“壮乡天籁之音的歌者”[4]。韦其麟的叙事长诗《百鸟衣》一问世,就受到各方面的好评,先后在《长江文艺》和《人民文学》上发表,其单行本和改编本累计发行逾一百万册。几十年来,《百鸟衣》已成为少数民族方言写作的范例。
韦其麟来自广西横县,他在14 岁以前从未离开过出生地校椅镇,18 岁以前从来离开过家乡横县。直到1953 年10 月,他才因求学而去往武汉。大学四年中,他与乡土语言暂时中断了。在创作成名作《百鸟衣》之前的两年,他在武汉大学度过,是在一个陌生的语言环境下。不过,韦其麟曾有的人生经历和八桂地域文化已融合在一起,不可能突然分割。壮语方言和文化交织成的一团星云潜藏在他的潜意识中,直到1955年,他复活了家乡的壮语方言。《百鸟衣》的问世见证了他与故土的精神联系。其较强的恋乡情结和地域文化意识,让他在《百鸟衣》中表达了对故乡的深情眷恋和无比关怀,并通过对方言土语的巧妙运用,创造了大放异彩的乡土诗歌。
截至目前,对韦其麟诗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诗歌的文本解读[5]、现代转化[6]以及女性意识描写[7]等,对诗歌语言表征整体关注度不够。虽有一篇语言学角度阐释,仅涉及诗歌中个别字词分析[8],较少谈到诗歌中的韵律结构、语序、特殊句式,壮语方言之于韦其麟诗歌创作的意义仍未受到应有重视。本文试图从语言学角度探讨《百鸟衣》韵律形式、方言词汇、语序特征、特殊句式表征,从而揭示方言韵律、词汇和语法对韦其麟诗歌语言风格的积极影响。
在作品形成的过程中,母语方言的影响往往不可或缺。对少数民族作家韦其麟来说,更多地是把母语方言当作内心活动的依据,但他并不将自己禁锢在方言的界域内,他不仅把获得的东西保存下来,还添加了新的对象。《百鸟衣》就是在民间故事基础上,对壮族民歌这一文艺形式进行了借鉴和创造。全诗近千行,无论是具体的叙事内容,还是创作技巧,无论是叙事框架,还是诗歌语言的形式,处处浸染着浓厚的山歌味、泥土味。广西特产“民歌”,千百年来流传于广西各个地区的壮族人们中。作为一种地域性的民歌传统,其特点是五字句为主,七字句次之。结构严谨,多用腰脚韵和勒脚韵。从内容上看,或歌唱爱情,或咏叹农事生产,既有缠绵悱恻的一面,也有热情豪迈的一面。自幼浸泡在民歌故事中的韦其麟,对民歌资源的利用和创造,也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在《百鸟衣》中,既有对现成的民歌传统的袭用,又有推陈出新的改进。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在移植中提炼、在借用中糅合、在仿效中创新。
《百鸟衣》流传在壮族区域,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青年叫张亚原,家徒四壁,靠打猎为生。为了补贴家用,张亚原有时候挑着油堆到集市上卖。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他捡回一只大母鸡。半年后,母鸡变成美丽的姑娘,与他结为连理。土司觊觎姑娘的美貌,意欲占为己有,强行把她关在土司衙门。为解救姑娘,张亚原打了一百只鸟,用它们的羽毛做成一件羽衣,送给土司,土司穿上以后发疯了,于是张亚原将其杀死。最后,张亚原和妻子逃到很远的地方,隐居起来。韦其麟以该故事为蓝本,描写了青年男女古卡和依娌识破土司的诡计,共同奔向自由的浪漫爱情故事。对照民间故事,韦其麟删除了原故事中古卡做过小贩的经历,通过描写古卡的性格,如打死五只老虎,射死十只豹子,唱起山歌,声音美妙动听,巧妙烘托了古卡的英俊和勇敢。韦其麟曾说:“古卡成长过程的叙述,原来是很繁杂的打柴、做小贩,几次受别人欺侮……这些情节是可有可无的,有些是不够合理的,结构松散的、不集中的……作为一个后来成为英雄人物的基础是不够的。”[9]这表明在题材内容上,韦其麟在移植民间故事的同时,还善于甄别、提炼、剔除不利于塑造古卡英雄形象的内容。
诗人借用、糅合民间故事中的任意句子,或者把民间故事中的诗句作个别字词的改动。流传在民间的《百鸟衣》,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颂扬壮族人民反抗强暴,争取自由的意志。另一类是赞美美好的爱情。韦其麟《百鸟衣》中的两个母题与此暗相吻合,使糅合民间故事的诗句成为可能。韦其麟在《〈壮族歌墟研究〉序》中说:“作为一个壮族人,又生活在广西这块壮族世代借以生存的土地上,在创造中我总希望——也许是奢望,但恐怕亦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多多少少能够表现我们民族的生活,反映我们民族的悲哀和欢乐、爱憎和向往、精神和命运、现实和追求。”[10]韦其麟的《百鸟衣》借用壮族民间故事的主题、糅合故事中的诗句,反映“民族题材、民族生活,以及民族的心理和感情”[11]。
沙鸥认为:“韦其麟在创作中,并没有像摄影师似的按原来的样子照了下来,而是大胆地进行了创造。”[12]全诗不但在叙事内容因添加土司与父亲的矛盾而有所变化,而且整个故事的叙事性都体现了诗人的创造性。由于民歌长于抒情,短于叙事,形式单一,篇幅短小,不能叙述屈折的故事,所以《百鸟衣》中许多细节描写,是民歌中没有的。例如,在描写古卡和依娌面对狗腿的百般刁难的情境时,有一段筛芝麻和绿豆的细节,既运用了地道的民歌的对唱形式,也吸取了壮族古歌的资源。作者比喻新颖、构思巧妙,把二人的聪明、能干表达得细腻传神。韦其麟取材于民间故事,但在创作过程中加入了自身的元素,这使得诗作本身具备了鲜明的壮族特性。从形式上看,韦其麟的《百鸟衣》仿效广西民歌的形式,借助对现代汉语的熟练,呈现个人诗歌创作的现代性。一般来说,广西壮族民歌的句数不定,一般是双数,如二、四、六、八句,较少有三句、五句、七句。每句字数不定,大多数是单数,如五字、七字。韦其麟的《百鸟衣》,在诗句的字数方面,大部分诗节以五字、七字为主,少部分以六字、八字出现,打破了广西山歌中字数通篇整齐划一的特征,呈现出区别于广西传统山歌的现代少数民族诗歌形式。在句数方面,韦其麟的《百鸟衣》的诗文主体仍为双句数、单字数,但少部分诗节打破双句数、单字数的限制,既体现了他在诗歌创作中仿效的广西山歌传统,又表现了熟练运用现代汉语进行的创造性转化。陈培浩也认为,民间故事经由韦其麟的现代论述,得以脱胎换骨,成为新的审美资源以及知识界赖以自我表述的价值高地[13]。
诗歌的韵律是在一定时间间隔里的某种形式的反复[14]。同一个语素、词、句,或连接、或隔离、或重复地使用,这种重复本身也是语音上规则性的反复出现,是一种加强语气,使讲话行文具有节奏感的修辞法。闻一多也认为“整齐的字句是调和的音节必然产生出来的现象,绝对的调和音节,字句必定整齐”[15]。这种重复显得相当规则化,重叠词的使用也是韵律和谐的重要方法之一。例如:
弯弯的弓呵/是亲亲的伙伴;/直直的箭呵,/是亲亲的兄弟。
“弯弯”“亲亲”“直直”为汉语叠音词,由单音词“弯”“亲”“直”重复而得来。“弯弯”位于在首行的开头,与下一行腰部的“亲亲”呼应。调整后不仅诗句韵律和谐,句式也整齐。
重叠式也叫词语的生动形式,是汉藏语系词类形态变化的一种语法现象。重叠是使某一语言形式连续重复出现的语言手段。韦其麟善用形容词重叠式,这在现代诗人中比较凸出。通过考察语料我们发现,《百鸟衣》有重叠式61 例,相比之下,《闻一多诗歌全集》40 例,《冯至诗歌全集》58 例,《戴望舒诗歌全集》60 例,《卞之琳诗歌全集》17 例。可见,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在诗中出现的频率,《百鸟衣》的重叠式都高于上述其他诗集。因此,重叠式是韦其麟《百鸟衣》在语言艺术方面值得注意的现象。
韦其麟《百鸟衣》重叠形式主要有AA 式、AAB 式、ABB 式和AABB 式四种。其中,AA 式最多,有29 个;ABB 次之,有23 个;AAB 居中,有7个AABB 用得最少,只有2 个。韦其麟《百鸟衣》诗歌词句清新、想象丰富、富于变化,尤其讲究韵律谐和,之所以如此,与韦其麟诗歌重叠式的运用有关。重叠式的大量使用,依靠的正是语音重复交替出现,构成语言的音乐美。例如:
在风风雨雨里,/青草长得壮又快;/在好心人家里,/生的儿女个个乖。/古卡五岁了,/娘记得清清楚楚,/别人不相信,/说至少八岁也没错。
例句中,第一行的“风风雨雨”和第五行中的“清清楚楚”皆为AABB 式重叠,韵尾都是“u”,且二者为双声叠韵,韵与韵之间能相互响应,使人读起来有余音绕梁之感。二者的运用能使语言的节奏呈现音乐美,传达特定的韵律意义。
大量重叠词的使用,不仅带来韵律和谐的效果,而且还能达到描绘情感的目的。诗歌的韵律可以引发无限联想。例如,叠音AA 式常常引发图景联想,韵律的重复将各个图景联想变成一个整体图景。例如:
白圆圆的脸会朝着娘笑了,/乌亮亮的眼睛会认出娘了,/红扁扁的小嘴会叫娘了,/飞胖胖的手脚会爬地了,/娘看见这些啊,/高兴得三天三夜睡不着觉!
例句中重叠式有“白圆圆、乌亮亮、红扁扁、飞胖胖”,其中,“白圆圆”和“红扁扁”、“乌亮亮”和“飞胖胖”韵脚相同,夜晚中古卡的成长面貌,其梦幻般的厚实感,全在我们的视觉、触觉和听觉内。“白圆圆”引发了英俊的脸图景联想,“乌亮亮”引发了眼睛明亮图景联想,“红扁扁”引发了小嘴巴的美好图景联想,这些重叠词无疑引发了全面图景的听觉美感。诗歌中的重叠词从不同的角度呈现了古卡的俊俏、活泼的每一面。
韦其麟《百鸟衣》蕴含着丰富而独特的地域文化元素。广西地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山多地少。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四周山地环绕,呈盆地状,盆地边缘多决口,中部和南部多为平地。连绵不绝的高山与平地交错相间,主要以农耕文化为主。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作者选择的词语是由他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决定的,韦其麟以其民族身份谈论诗歌创作的去向,他认为诗歌不能撇开一个民族在其中生活的环境和物质的生存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给予人们的影响[11]。
韦其麟《百鸟衣》词汇大量使用壮语。壮语方言中横县方言的词汇较为丰富。横县聚居着的12 个民族,通行方言主要有平话、白话、壮语等。横县大部分汉族人口说平话,县城大多人说白话,横县壮族人操南部壮语,主要分布在县境北部。一些词语,横县白话中有,横县壮语也通用,这是语言接触过程中,广东粤语融入横县壮语的结果。横县壮语方言有时候也通用邻接各县市的少数词语,这些都使得横县壮语方言呈现缤纷多姿的形态。从方言词汇角度看,《百鸟衣》中,韦其麟所调用的横县方言词汇,大多含有壮族特色,主要有名词、动词、形容词。名词有“包粟、老马骝、那么佬、卖膏药的、筛箕”。动词有“包宴、开山、伐”,请看下面的例子(本文中所举例子均为单列,无上下文关系,下同):
娘包好了宴,/放在古卡袋里头,/古卡上山了,/娘在门口眼泪流。
三月清明木叶青,/是采茶的时候了,/依娌站着采茶,/古卡弯着腰开山。
七月秋来田禾黄,/种田人家收割忙,/古卡在前面割,/依娌在后面伐。
老马骝你不识羞,/老马骝你面皮厚,/你逼死我娘身带孝,/一年里你近我不是死来就是走!
那么佬来了,/烧香又点烛,/喃喃又跳跳,/依娌没有笑。
土司吼一声,/故事没讲完,/屁股吃了三百板,/卖膏药的走了。
山坡上砍条竹,/修成细篾篾,/依娌手艺巧,/织成个筛箕
“包宴”是桂西南的一种习俗,早上出门干活时,为节省时间,用荷叶包好午饭带过去。词汇的运用体现了壮族的文化特色。“开山”原为壮族葬礼中,师公们送亡灵的仪式。随着语言的演变,“开山”词义扩大,这里的开山指的是春天里,用锄头在茶山上翻一遍。这里可以看到方言的生命力。“马骝”是广东方言,意思即为猴子,带有轻视的意义。横县壮语方言借用,富于地域特色。“那么佬”即道公,意为“活跃在壮族民间的神职人员”,富于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卖膏药的”指的是奔走各地卖药的人,带有蔑视的意味。“筛箕”是粤方言,体现了地域文化。总之,广西横县是一个官话、白话、平话与壮语密切接触的语言区域,许多词汇相互借用。可见,《百鸟衣》使用方言词汇使诗歌具有民族意味。
韦其麟不断尝试在文本中大量使用方言语气词,横县壮语方言中常用的语气词“啊”“呵”“了”“啦”“哩”“呀”在作品中频频出现,这些语气词的大量运用给诗歌增加了浓郁的乡土气韵,例如:
大家赞美古卡:/“天保佑他长啊!”/古卡挺起胸脯:/“是我自己长的。”/人家赞美古卡:/“爹在天也安心啦。”/古卡便问娘:/“我为什么没有爹呀?”
除了文本中的人物对话运用大量的语气词之外,描述性或叙事性语言也在其诗中同样不厌其烦地使用。一方面增加了诗歌语言的口语化,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叙事的语感磁场和节奏,仿佛唱山歌的人在讲述自己的生活故事,使诗歌的地域情调和壮族生活气息十分浓郁。
方言是生活在某地区的人们的无意识保存,是地域经济、社会长期发展而沉淀下来的文化,彰显着这一地域的风俗习惯,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等内容。运用方言词汇,无疑增加了韦其麟诗歌的地方色彩,突显所写的人和事物的地域性。各式各样的地域性词语串在一起,在《百鸟衣》中形成地域语狂欢的场面。地域性的词语入诗,是诗人保持民族文化身份,但又向汉语开放的结果。韦其麟的《百鸟衣》充满壮族生活气息的“土味”方言,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口耳相传的横县方言,为我们编织起了一处处富有地域性的生活场景,迅捷而有效地捕捉壮族生活的真切感受。
《百鸟衣》中体现的横县壮语语法,也是一个特殊而重要的现象。下面从三个方面来论述:一是“来”“去”的独特使用方式;二是差异比较句的表达法;三是特殊语序。
首先来看“来”“去”的独特使用方式。读韦其麟的百鸟衣,读者们会有“ 滞重”“繁复”的感觉,原因之一在于运用了大量的趋向动词“来”“去”,使诗歌语法成分“满载”。韦其麟大量使用“来”“去”,充分发挥其附加功能,扩充句子的容量。“来”“去”作为趋向动词和助词,是横县壮语方言的一个特色。趋向动词一般用在动词的后面,补充说明动作的趋向。有时候,助词用在动补词组之后,表示变成某种状态、趋向的语气。在《百鸟衣》中,这样的例子有十余处,下面不妨摘引出来:
古卡唱山歌,/挑柴下山来,/一只大公鸡,/走向路上来。
狗腿醒过来,/马上追赶来,/赶得再快,/也赶不上古卡了。
土司的龙袍脱下来,/古卡自己穿上了;/古卡的神衣脱下来,/土司自己不会穿。
“爹出远门去了,/给古卡找宝贝去了,/给古卡找珍珠去了,/爹就要回来了。”
古卡耍起武艺,/看的人忘记吃饭。/古卡唱起歌来,/歌声响过十八层高山。
晴天里起了乌云,/山坡上刮起了暴风,/土司的人马来了,/狗腿要抢人来了。
太阳落了山,/娘在门口等,/古卡下山来,/挑回第一担柴。
拿起了柴刀,/扛起了扁担,/古卡打柴去了。
眼泪蒙了眼,/娘眼里看不见,/十岁的古卡,/走进山林里去了。
回头来望望/白云飘悠悠/娘死去了,/依娌被劫去了。
“爹出远门去了,/给古卡找宝贝去了,/给古卡找珍珠去了,/爹就要回来了。”
当“来”作为承接连词时,连接具有时间顺序的两个分句,表示两个事件在时间上或逻辑上的前后相继。例如:
“老马骝你不识羞,/老马骝你面皮厚,/你逼死我娘身带孝,/一年里你近我不是死来就是走!”
土司嬉皮笑脸,/摆着山珍海味,/“进门来就享福,/最好的菜肴给你吃。”
打猎的后生多又多,/见了依娌谁不唱歌?/唱就唱来放声唱,/依娌一唱就几箩。
七月秋来田禾黄,/种田人家收割忙,/古卡在前面割,/依娌在后面伐。
“人人都说你能干,/做件事给老爷看一看:/豆还豆来芝麻是芝麻,/三天分不清头就搬家。”
“分了绿豆芝麻不算事,/老爷看你真行还是假,/黑的黑来白的白,/两天分不清头就搬家。”
黑的芝麻重甸甸,/白的芝麻轻飘飘,/黑白倒下清水里,//黑的沉来白的飘。
有时候,“来”在动词后面或者放在句末,可看作语气助词,表示加强语气。例如:
太阳一落山,/狗腿就来到:/“有蛋交蛋来,/没蛋交人来!”
“去”充当事态助词,强调事件的结果或状态达到的程度。例如:
天亮的时候上山去,/古卡把公鸡带出来,/“公鸡你认得路,/就该回主人家了。”
“娘不要哭了,/我不要书读了,/我明天打柴去,/帮娘做点活。”
以上例子,可以看出“来”“去”的用法在《百鸟衣》中,比较常见,它们在句中位置灵活,可放在句中,也可放在句末,表示动作的结果、趋向以及事件的结果。
第二,差异比较句的表达法。差异能赋予艺术以意义,人类世界是意义世界,艺术通过差异载体来表达。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曾说:“语言系统是一系列声音的差异和一系列观念的差异的结合,语言中只有差异。”[16]差异比较句式是横县壮语重要的语义范畴。韦其麟《百鸟衣》通过运用差异比较句式,形成参差错落之感,避免了诗歌句子形式的单调。
横县壮语方言中的差异比较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比”字句中,“比”是比较标记,句法格式表示为“S+比+S+R”。其中,S1 为比较主体(subject),S2 为比较基准(standard),比较结果(comparative result)用R来表示。例如:
古卡种的包粟,/比别人高一半。/古卡挑的担,/比别人重一倍。
另一种是在“比……还”字句中,“比”“还”是比较标记,句法格式表示为“S+比+S+还+R”。例如:
冠比花还红,/尾比叶还绿,/身比金还黄,/公鸡越来越美丽了。
八角算最香,/菠萝算最甜,/听着依娌的歌呀,/比吃八角还香,/比吃菠萝还甜。
最后,特殊的语序。语序是壮语重要的语法手段。与汉语相比,壮语的语序存在三个方面的差异。其一,定中结构方面,壮语的中心语在前,定语在后。例如:房子伯父(伯父的房子)。其二,状中结构方面,壮语的语序是“动词+状语”,例如:开会在北京(在北京开会)。其三,动宾结构方面,壮语的语序是“动词+宾语+结果补语”,例如:洗碗干净(洗干净碗)。这种“动词+状语”语序的方言句法,在《百鸟衣》中出现:
“古卡呵古卡,/心里别害怕,/你去射一百只鸟做成衣,/等一百天找我到衙门里”
例句中“找”是动词,“到衙门里”是状语,此处状语后置,为了押韵,有时短语或词句倒装。这在古典诗歌中比较常见,用在现代汉语诗歌中,不仅顺口自然,还凸显了民族性。韦其麟《百鸟衣》中的特殊语序,好比“私人酿酒”,方言的语法是其独特的配方,新的语序内涵被诗人赋予独特的情思,打上了壮族群体“话语”烙印。可见,韦其麟以壮乡天籁之音的歌者,对民族文化的无意识传承。
韦其麟与壮语方言具有难以割舍的联系,他的诗歌创作往往浸润着方言的风情。他认为:“要广西少数民族作家诗人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来写作,那是叫人水中捞月。广西诗人是将自己民族的文学作品翻译成为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11]。他的诗歌广泛借鉴了方言的因子,无论是诗歌的语言结构,还是整体的叙事和抒情方式,韦其麟都将方言元素活用其中,有时甚至将方言穿插在诗歌中。韦其麟在《百鸟衣》中“无技巧”地运用横县壮语方言,是其诗歌取得较高艺术成就的一部分,值得我们深入探讨。横县壮语方言从不同层面影响了韦其麟的思维和语言,《百鸟衣》中自然而然地留下一些踪迹。韦其麟《百鸟衣》借助壮语方言获了极大自由,利用壮语方言重叠式的对称,自觉建构双声叠韵的韵律美学;在诗行和诗节中灵活地建构腰脚韵、脚韵、脚头韵等多种押韵方式,进一步丰富了诗歌韵律的组织方式。大量“土味”词汇的运用,对诗歌的地域性构型起了重要作用。韦其麟的《百鸟衣》容纳不同的语法,可以是“来”“去”的自由使用,多重包孕的差异比较句,可以是方言的风格倒装句,这些给韦其麟《百鸟衣》的句式带来空前的灵活,使其句式自由发挥到极致。整首长诗意味深长,呈现了鲜明的壮族色彩和审美价值。
方言反映着劳动人民的思想情感,充满着生机和活力,恰如母亲河,滋养着诗歌创作。优秀的诗歌从方言中汲取营养,利用方言的自然朴素,充实了诗歌的民族文化厚度,赋予了诗歌以地域性和灵性。民俗学家钟敬文曾说:“我们懂得最深微,用起来最灵便的,往往是那些从小学来的乡土的语言,和自己的生活经验有无限关联的语言,即学者们所谓的母舌(Mother tongue)。这种语言,一般地说,是丰富的,有活气的,有情韵的。它是带着生活的体温的语言。它是更适宜于创造艺术的语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