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农民:中国式乡村振兴的范式重构※

2024-04-14 05:56邢中先牛海
现代经济探讨 2024年1期
关键词:中坚大国农户

邢中先 牛海

内容提要: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对大国小农的现实关注。“大国小农”的结构性矛盾严重制约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难以对接大市场也难以对接大政府,致使小农户生产陷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现实困境,而从小农户群体中生成的“中坚农民”有效破解了这一现实困境,推动着由“大国小农”向“大国中农”的优化升级。因此,一方面要以“中坚农民”全面参与乡村振兴来建构理论范式,另一方面要引导“中坚农民”全面参与“五个振兴”路径来建构实践范式,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乡村的创新性实践。

一、引 言

乡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发展的各个时期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从全国来看,当前接近90%的耕地仍然是由2亿多农户在耕种,小农户农业和“老人农业”占比极大(贺雪峰和王文杰,2022)。因此,中国乡村的主体是小农户,小农户在中国的长期存在是客观现象,“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发生根本改变。乡村振兴战略是使乡村走向全面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当下中国乡村的具体实践(王露璐,2021)和创新性发展。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在所有生产要素中,“人”尤其是农民中的大多数始终是发展的关键,正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要“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换言之,作为农村内生力量的关键群体,农民既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受益者,也是直接参与者,只有引导广大农民参与到乡村振兴事业中来,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政策真正在农村落地生根。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中国农村社会形态,使得乡村社会不再是“高度均质化的小农经济”,而是实现了“中度分化的发展型社会结构”,使得乡村社会形成了以“中等生产规模”“中等收入”为特征的“中农”阶层(杨磊和徐双敏,2018),即所谓的“中坚农民”群体。“中坚农民”具有自我服务、自我维系、自我创造的属性特征,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活力所在。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中坚农民”在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前进方向。

“大国中农”是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宏观背景,引导“中坚农民”全方位参与到乡村振兴的全过程之中,这是对“大国小农”的新时代升级。因此,基于“大国中农”的“中国特色”的现实需要,中坚农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什么样的主导作用?大国小农与中国式乡村振兴存在什么样的结构性矛盾?为有效破解这一结构性矛盾,又要如何构建大国中农的理论范式和实践范式?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答,能够明晰“中坚农民”在中国式乡村振兴过程中所具有的独特地位和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大国中农在中国式乡村振兴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作为一个拥有5000年农耕文明的大国,小农经济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是乡村社会秩序赖以维系的经济基础。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推动着农业生产方式出现新变革,实现了乡村社会的主体再造,具有独特禀赋的“中坚农民”群体正在兴起。“中坚农民”耦合乡村振兴战略,在全面振兴乡村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必须要发挥好“中坚农民”的主导作用,推动着“大国小农”向“大国中农”的范式转换。

1. 新时代大国中农格局的形成

在中国,农民是最大的社会群体,而小农户又是农民群众中人数最多的。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由此可知,小农户依然是中国农业生产的主体,大国小农的格局仍将存在(王晓毅和罗静,2022)。由此“大国小农”成为中国兼具国情和农情的总体概括。改革开放40多年来,由于城市“虹吸效应”,使得农村资源单向度地流向城市,从而造成农村“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生计模式的出现,而老人农业和妇女农业成为农业主要经营形式。在广大农民“非农化”的过程中,农村也存在着一种逆向流动的形式,那就是“再农化”,即表现为留守在农村的青年人或者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形成了“中坚农民”。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用意就是要通过“五个振兴”举措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从而彻底改变农村自身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现实难题。对于一个乡村人口总数高达5.097亿且占全国人口总数36.11%的农业大国来说,小农户将与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长期并行,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小农户要想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要以土地流转为有效方式走向联合之路并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这就催生了“中坚农民”。“中坚农民”作为农村内生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鲜活血液,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了内生力量。“大国中农”就是在农业大国的基础上,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的农业经营和其他乡村产业,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好“中坚”力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好“中坚”主体作用。由此可知,“大国中农”就构成了中国式乡村振兴的全新范式。

2. “中坚农民”在中国式乡村振兴中发挥着主体性作用

中坚农民作为农村内生主体力量,不仅具有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功能,也能够通过自身发展来粘结小农户挖掘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潜力。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乡村自身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科学举措,也是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作为乡村中有为群体的“中坚农民”,应该发挥好积极主体性作用。

(1) 乡村振兴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对接主体。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为了应对高度货币化的生活压力,农村中的青壮年进城务工,使得农村资源单向度地流向城市,致使农村只剩下两个群体,一是老弱病残群体,即“993861”;二是“中坚农民”,即青壮年群体。老人农业的出现,既为城市和农村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生活必须品,又使老年人的生命价值和生活意义得以体现,由此农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贺雪峰和王文杰,2022)。而作为从小农户分化出来的“中坚农民”,他们与小农户具有天然的亲密联系,拥有相同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能够很好地联合小农户来承接好国家各项助农资源,确保国家乡村振兴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身上,打通从国家政策制定到农村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提高国家乡村振兴政策的配置效率,使得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最大化地发挥好助农辅农的成效。“中坚农民”在国家与基层社会互动中发挥着上传下达的作用,能够释放出对上政治性和对下社会性的双重价值,助力乡村振兴(陶自祥,2022)。

(2) 形塑乡村振兴新秩序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中坚农民”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都在农村,又是在小农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他们有能力处理好农村社会中的各种关系。由于农村精英人才的流失,使得基层党组织出现瘫痪或者“老龄化”,“中坚农民”正好弥补了这个“空白”,使得乡土社会秩序得以正常运转。“中坚农民”积极参与到村基层党组织之中,配合村委会完成各项公共事务,使小农户和老人能够及时了解国家惠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真正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再者说,脱胎于小农户的“中坚农民”,能够通过日常性人际关系来建构熟人社会关系网,及时了解小农户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真正做到与小农户同呼吸共命运。同时“中坚农民”具有浓厚的“乡土情怀”和“风土人情”,通过参与农村的各项事务性活动,保持了较强的村落集体行动能力,确保了农村价值再生产,保留了农村拥有的乡土记忆,实现了村落共同体集体意识的形塑和再造。因此,“中坚农民”是形塑乡土社会新秩序的重要力量,也是传承和形塑村落集体记忆的关键内生力量。

3. 大国中农在中国式乡村振兴中的底层逻辑

“中坚农民”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够通过市场化服务提高小农户参与市场的能力,从而使小农户不再小;能够通过社会化服务来实现小农户集聚化经营,从而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能够通过组织化服务来提升小农户参与度,从而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力。因此要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底层逻辑中来把握“中坚农民”,发挥好联结小农户,助推农业现代化的功能。

(1) 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了“中坚农民”市场化服务能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就是充分激活农村市场潜力的过程,就是激发农民广泛参与到市场生产的过程。从农民群体中分化出来的“中坚农民”,具有市场经营能力,能够及时掌握市场供求信息的变化,真正做到了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生产和供给,构建了农业全产业链,从而提升了农业产业附加值,改变了传统农业产业价值低的弊端。因此,通过“中坚农民”作为连接市场和小农户的中介,能够很好地克服小农户分散经营和对市场信息把握不及时的弊端,提升小农户的市场化意识和能力,真正做到农业市场供需平衡,从而引导农业生产走向规模化市场化,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市场附加值。总之,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中坚农民”引导小农户参与市场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也唤醒了沉睡的农村市场资源,从而实现了现代农民和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和良性互动。

(2) 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了“中坚农民”社会化服务能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业农村发展带来了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要素。由于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具有明显的规模“门槛”的要求,“中坚农民”由于自身经营的规模化和联结小农户的天然优势,能够有效推动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和产业的转型升级,能够有效引导小农户克服自身经营困境,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业规模化的协同联动发展。“中坚农民”生活在农村熟人社会之中,能够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也有利于小农户融入到社会化大生产之中,从而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服务,引导小农户成长为“中坚农民”,进一步壮大了“中坚农民”的力量,反过来又促进了农村生产性服务能力的提升,从而引导小农户跨越现代农业要素的规模“门槛”。“中坚农民”能够粘合小农户,把分散的小农户集聚起来,从而实现集聚化经营,从而降低社会化服务的成本,提高其效率和价值。总之,中坚农民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化服务能力,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市场关系,从而提升了社会化服务效率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水平。

(3) 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了“中坚农民”组织化服务能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极大地改变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极度弱化虚化的困境。由于在年龄上和知识储备上的优势,“中坚农民”来自农村服务农民,十分谙熟农村生活习俗和农民利益诉求,因此把他们引入到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来,不仅能够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也能够发挥好在公共利益、协调利益和联结农民中的积极主动作用,还能协调农民和农村发展的利益,通过引导农民参与利益协调过程,利用地方规范、认同感、关系网络等社会文化资源调整和引导农民行为,从而更好地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引导农民、发展农民、维护农民利益方面的积极核心作用。再者,把“中坚农民”纳入到基层党组织中来,能够极大地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能够组织好农民进行农业生产,能够极大地释放农业生产力,重新焕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总之,“中坚农民”通过乡村振兴战略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服务能力。

三、大国小农的结构性矛盾与中国式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

中国是小农户大国,小农户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曾发挥过重要作用。随着中国开启现代化新征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存在着固有的矛盾,即外部大生产大市场环境与自我生产能力弱小的矛盾;小农户需求的无限扩展与满足需求能力有限的矛盾;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与集体行动能力不强的矛盾等(陆福兴,2019)。归根到底就是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小农户数量超过2亿,从事小规模农业生产的小农户数量依然庞大,面对这样数量庞大的分散小农户,政府的公共服务成本在不断增加,但相关服务却未能及时涉及到每个小农户身上。这就是小农户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由此可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成为了影响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践的结构性矛盾。

1. 大国小农的结构性矛盾与市场失灵

小农户产生于传统农业社会,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其活动空间半径不大容易造成自我封闭,这就使其发展处于传统循环之中而缺少现代市场环境的熏染。再加上小农户自身供给和大市场的需求之间的固有矛盾,这就使得小农户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诸多不适应的问题。因此要想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就必须要走联合小农向中农迈进的现代化之路。

中国作为一个小农户人口众多的大国,在广袤的土地上,存在着从事各种农业生产的小农户,农业生产的目的不再是仅仅满足自己或家庭的生存需要,而是要实现其货币价值,也就是要增加家庭收入,这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环境下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最终目的。小农户面向市场进行生产,精确地计算自己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投入,其最终目的就是要获取农业生产效益的最大化。可是由于小农户自身力量所限,导致农产品供应与市场需求不能有效精准对接,使得农产品卖不出好价格,特别是在丰裕季节导致谷贱伤农事件时有发生,从而挫伤了小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在时间上是持续性的,农业生产在时间上是有季节性的,这就是小农户与现代市场之间的矛盾,同时这种矛盾又不是不可调和的,只有随着小农户走向联合迈向“中坚农民”,就能弥补其原有的弊端,就能提升其市场化供给能力,使得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也会随之消解。

面对大国小农的格局,能否通过市场来进行有效解决?通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市场不能自动解决好小农户在迈进现代化进程中的问题。众所周知,正是在市场激励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获得比农业生产更多的利益,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空心化”,使得老人农业成为主要呈现形式,进一步加剧了农业不稳的情况,再加上未能很好地把握好市场供求信息的变化,使得农业生产未能与市场进行有效匹配,导致农业落后、农村衰败、农民收入低的局面产生,致使农业生产始终处于市场链的最低端。再加上市场是“冷酷无情”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如果小农户没有修炼好内功,不具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意识,那么在市场竞争中,小农户的失败是必然的,这会进一步挫伤小农户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进而导致农业地位不稳、农民收入减少,最后产生土地被撂荒和弃荒的现象。但是在农业参与市场竞争中,从小农户成长起来的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坚农民”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也能很好地捕捉市场供求信息,从而很好地做到了市场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平衡,使得农业生产价值得以最大化,因此只有引导小农户走向联合“中坚农民”的发展道路,才是破解市场失灵的科学方法。

2. 大国小农的结构性矛盾与政府失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小农户已经成为独立自主的生产经营者,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也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然而,在大国小农的结构下,国家直接面对高度分散的亿万小农户,交易成本极高,无论是管理还是服务都几乎无从下手(张慧鹏,2020)。因此,在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上,政府失灵现象也是偶有发生的事情。

当前从事小规模农业生产的小农户数量依然庞大,是当前农业发展的主力军(胡凌啸和王亚华,2022)。随着中国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以及社会主义市场价经济体制的建立,小农户开始走出封闭的农村空间,参与到更加开放的市场化和更加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体系中来。国家项目资源下乡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小农户的生产提供了便利条件(朱战辉,2021)。尽管小农户的发展环境相较于之前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现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仍明显滞后,呈现出与农业发展不匹配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一是服务主体为小农户服务意识不强、动力不足,特别是小农户自身力量弱小、较分散,从而增加服务成本,这就导致服务主体缺乏服务小农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对小农户服务需要和供给的不平衡。当前农业服务体系主要集中于农业生产环节,而对农业销售服务比较短缺,这正好是小农户最需要的服务,由此出现了农业销售市场需求过剩和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三是服务小农户的手段相对落后。信息化服务手段落后,制约了服务效率的提高。

面对大国小农的格局,能否有效破除政府失灵的现实困境?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政府已经不再直接干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微观行为,只是借助宏观调控的手段来调整,但是现实生活中农业生产依然面临着公共服务发展滞后的难题,这就说明在小农户发展过程中,政府失灵是不可避免的现实问题。近年来农产品种植成本不断提高,这就必然导致其收益的相对减少,从而极大地挫伤了小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小农户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融资难的问题,由于没有相应的抵押担保物,使得金融机构不敢贷款给小农户,就算敢于贷款,也要收取相对较高的费用,使得小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出现贷款难和贷款贵的问题。再加上现有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更偏好于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对于小农户的帮扶缺乏好感,这也进一步挫伤了小农户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总之,政府在小农户服务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和农业生产改善相对不足,致使农业生产过程中政府失灵现象偶有发生。与此同时,从小农户群体中分化出来的“中坚农民”凭借自身的发展优势,很好地在成为国家和小农户的中间人,极大地弥补了政府失灵,使得小农户的“老人农业”和“中农经济”实现了有机衔接,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价值和生产效益。

四、新时代以乡村全面振兴为导向建构大国中农的治理范式

通过深度剖析大国小农与乡村全面振兴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指出只有走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农经济”,依靠实现了乡村内部主体再造的“中坚农民”,才能激活蕴藏在农村发展的资本要素,从而唤醒农村资本活力。因此,新时代要以乡村全面振兴为导向建构大国中农的全新治理范式,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

1. 以乡村全面振兴为导向建构大国中农的理论范式

当前立足于“大国小农”的基本农情国情来研究乡村发展问题的成果已经十分丰富,这就为新时代“中坚农民”的建构提供了有资可鉴的理论资源,因此要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以现实需要为出发点,面向中国式乡村振兴建构大国中农的理论范式。

(1) 以乡村全面振兴为导向建构大国中农的理论基础。“大国小农”是“三农”问题产生的现实根源,是乡村发展种种现象的历史和现实依据(王乙竹和朱忆天,2023)。因此,要想破解“大国小农”与乡村全面振兴的结构性矛盾, 就要以农民群体为基础建构“大国中农”理论范式,这是化解新时代乡村发展困境的理论基础。质言之,以建构“大国中农”来为中国式乡村振兴提供理论基础。

中共十九大报告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就为小农户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实践之路。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张海洋,2023)。小农户要想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这就必须要以土地流转为有效方式走向联合之路并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从而催生了“中坚农民”群体的出现。因此,“中坚农民”成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内生力量的前提要件(胡博成和朱忆天,2022)。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发挥好“中坚农民”在联结小农户和市场竞争中的“中坚”作用,延长农业产业链和提高价值链,从而实现农业强农村美的目标。由此可知,“大国中农”是中国式乡村全面振兴的理论基础。

(2) 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两轮驱动”建构大国中农的理论保障。正如前文所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共存成为制约新时代农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因此要发挥好“中坚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内生主体力量,既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发挥好有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激发有为政府在乡村发展中的主导性作用,形成市场和政府“两轮驱动”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从而为建构大国中农提供理论保障。

一方面,发挥有效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中坚农民”更加了解市场运行规则,能够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变化信息,从而消除小农户市场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难题;“中坚农民”掌握农业生产经济运营知识,能够更好地为小农户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专业化的服务;“中坚农民”具有适度规模化的生产属性,能够极大地联结小农户,提供其市场经营能力和谈判能力,从而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另一方面,要发挥好有为政府的主导性作用。政府要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通过完善社会化服务来将小农户组织起来,同时政府要动员整合资源,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合力(王晓毅和阿妮尔,2022)。总之,只有做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双轮驱动”的有机结合,才能激活中坚农民的内生发展动力,为“大国中农”的构建提供理论保障。

2. 以乡村全面振兴为导向建构大国中农的实践范式

当前“中坚农民”已经成为承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生主体,只有激发“中坚农民”的主导作用,建构大国中农的实践范式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出路。因此要以激发中坚农民内生动力为核心,引导“中坚农民”融入到乡村全面振兴的“五个振兴”之中,发挥好“中坚”作用,释放“中坚”主体治理效能,从而激发新时代乡村蕴藏的发展潜能,为实现“美富强”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绵绵发力、久久为功。

(1) 以产业振兴扩容“中坚农民”。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中坚农民”既具有过硬的农业知识,也具有市场敏感度,还对农业农村拥有深厚的情感。要想实现产业振兴,就必须要让“中坚农民”参与其中,引导小农户走向联合,不断扩充“中坚农民”群体容量,实现数量上的稳步递增。一是,以社会化服务为媒介,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小农户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村发展和存在的基础,也是“中坚农民”群体发展的来源,“中坚农民”和小农户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只要采取有效的产业政策,就一定能引导小农户走向“中坚农民”。通过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使小农户借助社会化规模化的现代化服务实现自身现代化发展,从而小农户不再小,反而更加显示出自身的优势(陆福兴,2019)。一方面要做好小农户集聚化经营,小农户虽个体力量较小,但通过社会化服务也能够享受到集聚化带来的红利,从而同大农户均等化地享受到同等服务,实现由自身弱小的劣势转化为精细化专业化的优势。另一方面,降低经营成本来提高生产效率。借助社会化服务,真正避免了小农户因为力量小而享受不到专业化服务的缺陷,实现既降低社会化服务成本也提高生产效率的双赢局面。二是,以合作化为导向,引导各类“中坚农民”走向联合。在实施乡村振兴中,坚持整体思维,引导各类“中坚农民”走联合发展之路;同时建立“中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强强联合,实现劳动专业化分工,带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从而在市场的洪流中接受检验和冲击,不断发展壮大,从而抵消工商资本下乡带来的冲击,推动“中坚农民”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三是,以农业现代化为目的,引导小农户迈入“中坚农民”群体之中。因为在高度市场化和工业化的社会,非农业就业机会在不断增多,这就使得一些中青年脱离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过程必然会使农业就业人数逐步减少,从而实现中等规模的生产,这就给“中坚农民”发展壮大提供了空间。只有实现“中坚农民”数量的增多和质量上的提升,才能有效防止资本下乡对农业产业的冲击和瓦解,才能守护好农村家园。

(2) 以人才振兴提质“中坚农民”。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乡村内部力量中,“中坚农民”是农村中最年富力强、专业化程度高和政治素质高的群体,也是农村社会中的精英群体,要发挥好他们在乡村振兴中的主力军作用。因此,要在扩容“中坚农民”群体的基础上,不断提质“中坚农民”群体的质量,实现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在农村凝聚起乡村人才振兴的磅礴力量。因此,一方面要立足于“育”,推动本土化人才的培育。要定期开展“中坚农民”专业培训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劳动素质,在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进一步培育兴农人才,从而为“中坚农民”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还要引导返乡创业青年、回流外出务工农民进一步壮大“中坚农民”数量和质量,不断为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补充农村人才血液。同时提供返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和税收政策,吸引那些愿意回农村的一切优秀人才到农村中施展自我才能。更要加强与各类农业院校的订单式合作,定期邀请学校各类农业专家为“中坚农民”进行授课,搭建好交流互动平台,不断提升“中坚农民”的农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从而助推“中坚农民”健康成长成才。还有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使“爱农业、爱农村、懂技术、善经营”的新时代职业农民撬动乡村产业振兴(唐惠敏和范和生,2022)。另一方面,要在“引”字上下功夫,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场域中创业生活,以外来人才助推“中坚农民”质量的提升。要营造良好农村创业营商环境,出台创业优惠政策组合拳,使农村成为创业的乐园,让各类人才在农村都能施展自己的才华。要打通城市人才向农村流动的渠道和互认机制,对于那些在农村创业的优秀人才可以采取技术入股或分红等措施,真正能够留得住那些为民为农的专业化人才。要引进各类涉农人才特别是当前乡村紧缺的技术性人才,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人才体系,既可以为“中坚农民”提供更高层次的公共服务,又可以与“中坚农民”形成相互支撑的局面(胡博成和朱忆天,2021)。

(3) 以文化振兴厚植“中坚农民”认同感。文化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和关键支撑。农村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乡土资源,这是确保乡村振兴的“软实力”。“中坚农民”来自农村,对农村文化比较熟悉,有能力做文化传承者,也愿意做文化的创新发展者。因此,要引导“中坚农民”在文化振兴中做好传承者,同时不断厚植乡土文化的认同感,增强其乡土情怀。一是要弘扬优秀乡土文化。在农村,要引导“中坚农民”参与到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的活动中,使乡土文化能够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相“适应”,从而实现优秀乡土文化的复兴。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乡村公共文化“短板”。只有从“硬基建”+“软文化”进行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打破乡村文化基础落后的局面,做好文化传承工作。从“硬基建”来说,要推进农村文化小屋、农村书屋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搭建一个文化学习场所,引导农民利用闲暇时间来补充文化知识,同时大力推进“智慧乡村”建设,拓宽农民文化娱乐的空间。从“软文化”来说,积极推进文化下乡活动,利用“乡风文化大讲堂”等形式定期开展文化宣传教育,培养农民养成现代化的生活习惯。在“硬”“软”结合的基础上,要引导“中坚农民”参与到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中来。“中坚农民”要利用自身的优势,搭建好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合作关系,构建“企业-人才-乡村”有效衔接机制,借助新型经济组织深挖乡村自然景观、民风民俗等特殊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品牌,创新文化产业链,提升文化经济附加值,实现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型。三是要打造乡村文化生态圈。在农村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优秀乡土文化相结合的文化生态圈,从而有效确保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从而进一步涵养“中坚农民”的乡土情怀和文化水平,从而挖掘“文化振兴”的软实力,引导“中坚农民”为乡村振兴贡献更多人文力量。总之,乡村文化振兴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铸魂”工程,要发挥文化“软实力”的积极作用,不断厚植“中坚农民”的文化认同感,激发其为乡村现代化建设的内生发展动力。

(4) 以生态振兴提高“中坚农民”行动力。乡村要振兴,乡村生态必须振兴,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和要求(张远新,2020)。农村拥有原生态的自然环境,这是农村一笔不小的隐形财富。在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如何利用好这笔财富,实现由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财富价值,这是摆在“中坚农民”面前的一道发展新命题。因此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内生主体,“中坚农民”要在乡村生态产业振兴中先行一步,发挥好主人翁作用。一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解决好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生态问题。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的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化转型。加强农业节水建设,不断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要定期进行农业生产轮休轮耕,确保农业用地能够得以保护。二是要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上来。农村是农民集中居住的场所,如果农村环境比较差,必将会使更多的有为青年远离乡村。因此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一个美丽清洁的新农村,为吸引更多有为青年来农村创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垃圾处理,实现垃圾的变废为宝。另一方面,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积极参与到村容村貌改善工程上来,不断营造美好的农村风貌。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要注重对原村容村貌的保护工作,把保护原有村貌与现代开放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做到合理开发,也要保持独特风貌,既要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也要利用原风貌实现其旅游开发的经济价值,做到宜居与就业的统一。三是因地制宜,开发农村生态资源。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果则果、宜鱼则鱼原则,不断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实现其经济价值。因此要在坚持绿色开发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采取不同的开发策略。对于生态资源丰富且环境较好地方,要实现资源变资产,建立生态循环经济,走可持续经济发展之路;对于生态破坏严重的地方,要坚持做到有机恢复。“中坚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内生力量,只有始终把生态振兴放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上,积极推动农村治理向生态转化,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美丽新乡村,才能真正释放乡村生态价值,真正做到生态建村的目标。

(5) 以组织振兴激活“中坚农民”参与度。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是确保乡村政策“最后一公里”落实的关键核心力量。“中坚农民”来自小农户,长期生活在农村,对乡村治理更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一是要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是离农民群众最近的党组织。因此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联系农民的积极作用,就必须要注重发挥“中坚农民”联系各方的积极作用,让“中坚农民”向农村留守人口宣传好党关于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做好基层党组织与农民的“桥梁”。只有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才能加强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这也是培育“中坚农民”的前提基础和政治保证。二是要把“中坚农民”吸纳到基层党组织中来,发挥好“中坚农民”上传下达的中间作用。面对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有能力有想法的中青年群体都已经逃离农村,只有“中坚农民”依然在农村坚守着,他们既能联系留守老人和妇女,也具有想干事愿干事的能力,只有把他们吸纳到基层党组织之中,才能使党的乡村政策真正传达到农民中去,才能把农民最关心最急切的问题传达到各级党组织中去,真正发挥好“传声筒”和“宣传者”的作用,真正做到政策的上传下达。三是激活“中坚农民”参与村庄治理的热情。良好的乡村治理不仅关系他们在村农业经营的收益,还关系他们在村里的生活质量(夏柱智,2021)。作为最具参与治理意愿和能力的“中坚农民”,他们在群众中拥有极高威望,也能真正地代表农民群众发言发声,只有激活他们的乡村治理热情,才算打通了干群关系的第一步,通过他们能够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通过他们真正解决好群众的急事难事,从而营造良好的干群关系。四是要激发“中坚农民”联结各方的积极作用,与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有序开展。“中坚农民”作为本土精英既能与小农户相联结,也能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有效联结,通过“中坚农民”实现农村各方融融共生、同心协力助推乡村振兴的局面。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内外联合、上下联结才能最终实现,在这个过程中“中坚农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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