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 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2 年5 月22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水平”是当下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点任务[1]。基层群众文化建设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键,数字农家书屋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发挥着教育、传承、娱乐等功能,既是提升基层群众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基石,也是推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的有力抓手。面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的新战略布局,《“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的配套措施[2]。因此,有必要立足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现状,检视其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完善之策,以期进一步提升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水平。
2002 年4 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正式启动,国家中心、省级分中心、市县支中心、基层服务点的建设相继开始,开启了优秀文化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共建共享的帷幕。2007年的《“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 力促短期内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中长期内在全国建立“供书、读书、管书、用书”的长效机制[3]。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随着数智时代的到来,农家书屋建设也趋向数字化发展方向。截至2019 年底,全国已建成数字农家书屋12.5 万家,这些数字农家书屋的模式有农家书屋+ 农村图书馆模式、农家书屋+电脑端模式、农家书屋+ 手机端模式、农家书屋+ 电视端模式、农家书屋+ 综合模式,其中较为普遍的是农家书屋+ 农村图书馆模式[4]。当前,数字农家书屋数字化已呈现出馆藏数字化、服务数字化和用户数字化的发展图景。
馆藏数字化,即逐步将纸本阅读向电子化和网络化的数字阅读过渡,侧重书屋的数字资源建设。数字资源包括纸质馆藏的数字化资源、馆藏电子出版物、购买的商业数据库、自建的特色或专题数据库、网络信息资源等[5]。由于商业数据库投入成本高,纸质馆藏的数字化又存在版权问题,目前大部分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资源以电子出版物、自建特色数据库、网络信息资源为主。①电子出版物。由于我国地方经济发展并不均衡,经济发达地区的图书馆在进行采购时会考量电子出版物,但经济欠发达地区在采购时均以纸本书籍为主。②自建特色数据库,包括馆藏书目数据库、专题特色数据库和有效组织的网络资源。自建的特色或专题数据库不仅可以在最大范围内面向读者提供服务,可以对数字资源进行组织和再加工,还可以为基层群众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提供平台。③网络信息资源。依托网络信息资源的共享性这一优势,可以传播具有各地文化特色的信息资源,以此增强文化自信。
服务数字化是指从以文献为中心的信息服务模式转换成以用户需求为中心的信息服务模式,这种服务的数字化主要包括资源获取、信息服务、信息素养教育、技术服务、保存服务等[6]。①资源获取:利用馆内所藏、资源导航、馆际互借等方式向服务对象提供所需文献;②信息服务:通过多种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参考咨询、信息检索、情报服务等服务;③信息素养教育:通过培训、授课、讲座等形式提高服务对象利用数字图书馆内各类数字资源的技能;④技术服务:通过运用数字技术,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整合数字资源、提供数字化服务学习工具等来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⑤保存服务:对所拥有、使用的数字资源进行有效保存,保障资源的长期存储和永久使用。此外,还可以通过用户的数字访问痕迹或反馈评价获知数字农家书屋的公共文化服务效果,并以基层群众文化需求中的“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现有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服务水平,全力提升数字农家书屋数字资源的共享性、泛在性、丰富性。
调查显示,60.6%的数字阅读者表示“获取便利”是选择数字阅读的首要原因[5],因此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不仅要运用数字技术来提升公共文化的数字化服务水平,更要运用数字技术来挖掘馆藏资源,加强书目控制、知识组织等方面的数据资源建设,尽可能以基层群众为核心,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网格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用户只需一次登录就可以访问该市县辖域内各数据库的信息资源。目前,诸多数字图书馆已在建设中实现了网格化,解决数字信息资源中数据的异构性、分布性和自洽性问题,对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组成的各种数据库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互联互通,让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信息服务。未来,数字农家书屋的建设可以将升级为网格化数字农家书屋作为目标,具有经济实力的地区还可以在网格化的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中对其再次进行技术赋能,为基层群众打造VR 阅读模式,让用户在沉浸式阅读中获取知识。
实际上,数字农家书屋馆藏的数字化、服务的数字化以及用户行为的数字化之间并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在数字化场域中已然形成了一个“倒金字塔式”的互动图景。其中,馆藏数字化是维系服务数字化和用户数字化的有力支点,服务数字化作为供给端,可提升基层群众获取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满足个体的个性化知识需求,用户数字化作为需求端,用户在以账户形式注册、登录后即可在手机端、电脑端等享受便利的数字化服务,它们之间在供需中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均衡互促是其发展的理想态势。
1968 年,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研究的Ronald Andersen 提出了“可及性”这一概念,并从结构和过程的可能性、客观及主观的现实性四个维度构建了“可及性”行为模式框架[7]。公共卫生服务以民众健康为本位,公共文化服务则以民众的精神需求为内容,二者均以服务基层群众为核心,是公众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在卫生服务“可及性”研究的助推下,加之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的共性之所在,学者们将“可及性”这一概念引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公共文化服务以公共基础设施为载体,通过活动形式及服务内容与公众互动交流,发挥教育、传承、娱乐等功能,是保障公民文化权益、实现国家文化认同等目标的文化事业。因此,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表现为承担公共职责的部门与获取服务的群众之间在“服务供给与公众需求”的互动中对彼此的影响程度[8],并衍生出了以可获取性、可接近性、可接受性、可适应性为内容的4 要素评价体系。朱莉以可获取性、可接近性、可接受性来度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可及性”,从公众感知视角的可适应性来检视基层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构建了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的动态评价体系[9]。冯献等立足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认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评价体系将由可获取性、可接近性、可负担性、可接受性以及可适应性构成[10]。戴艳清等聚焦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特性,提出了不同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的5 要素评价体系,认为可获得性、可知晓性、可接近性、可接受性及可适应性是构成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的评价要素[11]。由此可见,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理论在立足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以及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特性时,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凸显“可负担性”问题,而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则凸显“可知晓性”问题。数字农家书屋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的有力抓手,笔者认为可以以现有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理论中的可获取性、可接近性、可接受性、可适应性为基础,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可负担性、数字化服务的可知晓性为导向,检视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服务水平。
2.2.1 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可获取性
可获取性包括公共设施覆盖范围、配套设施人均占有比例,以及配置的服务主体等指标。基于此,数字农家书屋的馆藏资源、服务内容、服务主体是实现可获取性的必备要素。首先,馆藏资源。数字农家书屋的馆藏资源包括纸质文献资源和数字资源两类。根据配置标准,每个农家书屋的纸质文献资源要求纸本书籍1,000册以上、期刊30 种以上,数字资源根据需求采购[12],但这样的配置难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而网络信息资源、专题数据库等数字资源由于初期基础设施投入成本高,也难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致使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需求流于形式,急需数字技术赋能。其次,服务内容和服务人员。服务的数字化包括资源获取、信息服务、信息素养教育、技术服务、保存服务等,但这些服务需要由专业性强、文化素养高的管理员来提供,而大部分数字农家书屋配置的管理员学历低并且欠缺专业技能,难以肩负起数字化服务之重任。
随着数字技术赋能,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可获取性正在改善。例如,2022 年9 月8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以最简便的方式,让群众享受阅读”为服务宗旨,建成全省第一家数字农家书屋,配置图书71,369 册、电子听书37,132 集、期刊150 种,但从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来考量,该数字农家书屋仍然面临可获取性不佳的窘境[13]。
2.2.2 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接近性
可接近性包括获得公共服务的便利性、所需的时间成本、获取服务的物理距离等指标。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的应用场景为:基层群众无需考量空间距离和时间成本,足不出户就可以在手机端、电脑端、电视端等获取知识。由此可见,数字农家书屋依托其数字化,本可实现远程服务和个性化服务,但是由于数字鸿沟的存在,某些公共文化需求端的个体(如老年人群体) 无法理解、使用数字化软件或使用电脑,极大地限制了用户行为的数字化,甚至由于某些山区村落网络难以覆盖,即便服务类型丰富,基层群众也无法获取数字化服务。长此以往,可能会形成馆藏资源和服务形式数字化强势发展但用户行为数字化发展不足的窘况,进而导致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水平呈现畸形发展态势。
2.2.3 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接受性
可接受性强调对服务供给的及时性、全面性及其所处环境的接受程度。从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视角考量,可以将可接受性通俗地理解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普适性,即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方与获取公共文化的需求方之间的适用性问题或匹配程度。因此,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接受性涉及数字农家书屋服务的易用性、普适性,以及供给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我国现有的农村公共图书馆体系为“县——乡镇——村”三级[14]。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资源由县级制定配置标准、统一采购,各市县间手机端所安装的App、电脑端所采用的阅读软件、电视端采购的数字资源存在两大特性:一是整个县市内数字资源欠缺差异化;二是采用的数字技术凸显差异化,导致不同市县间的数字资源无法互联互通,造成数字资源的浪费或者重复购买,影响了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接受性。
2.2.4 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可适应性
可适应性是基层群众检视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指标,主要包括对服务便利性、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的满意度。一方面,各数字农家书屋普遍由各县级图书馆决定服务内容和服务类型,欠缺群众参与,存在农民知情权没有落地、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功能、农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表达机制和决策参与机制普遍缺失的问题,故无法满足县级辖域内不同地区、村庄、群众的个性化需求,导致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的互动性低,直接影响用户的阅读效果。另一方面,由于数字鸿沟影响了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可适应性,尤其老年群体将被排斥于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的数字化服务之外,如不及时罅漏,必将成为今后提升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水平的一大障碍。
基于上述分析,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评价体系检视出现有数字农家书屋存在“供给与需求”匹配性欠佳和数字鸿沟两大问题,影响基层群众对数字农家书屋使用,导致数字农家书屋不能充分发挥理想的服务效能。
截至2022 年12 月底,全国数字农家书屋达36.1 万个,占全国农家书屋总量的3/5[15],且书屋建设的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拨款,经费来源单一,这是导致数字农家书屋“可及性”欠佳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拓宽数字农家书屋的资金来源渠道。
(1)数字农家书屋兼具文化产业属性,地方政府可借鉴域外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变革当下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措施,解决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中存在的资金难题。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间接限制了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的资金来源。一是对企业、个人进行文化产业捐赠的税收政策不够优惠。在我国,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利润总额12%的部分才免征企业所得税[16],个人则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时免征个人所得税[17]。但在英国,对文化产业捐赠的企业、个人,其可要求在捐赠发生的纳税年度内据实扣除所有的捐赠数额[18]68。对此,立足我国的文化产业实况及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的现实困境,建议修改为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的企业、个人可要求在捐赠发生的纳税年度内扣除所有捐赠数额,调动企业、个人对数字农家书屋捐赠的积极性,从而间接纾解数字农家书屋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范围认定较窄。在与数字农家书屋相关的企业中,我国仅将“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19],这些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6]。美国明确规定“免除对高科技商业企业投资的税收”[18]67。数字农家书屋的终端数字设备有电脑、电话、电视机、手机等,未来如果要实现打造“VR+”的数字化阅读模式,还需要配置穿戴设备,这些对数字农家书屋而言都是一笔庞大的开支。但是立足于数字技术发展的科技公司,具有数字技术研发的前沿优势,因规模效应需缴纳“巨额”税费。基于此,可拓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范围,将这些开发数字化阅读产品、提供数字化阅读服务的科技公司也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范围,激励这些高新技术企业为数字农家书屋提供多元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2)由县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等牵头,成立公益性质的数字农家书屋发展基金会。2007 年,我国成立了农家书屋工程发展基金,负责书籍的采买、筹款等工作。然而,由新闻出版总署成立的农家书屋工程发展基金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对地方数字农家书屋的建设欠缺针对性。而今,对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的指标,地方数字农家书屋亟待成立自己的数字农家书屋发展基金会,负责辖域内的书籍采买、筹款工作,改良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具体实施路径如下:首先,数字农家书屋发展基金会与基层治理的网格化管理做好衔接,上传群众需求,储备好需求端的“信息”资源;其次,由数字农家书屋发展基金会配合地方政府,及时上报企业、个人的赞助、捐赠等,以便第一时间落实税收优惠措施;最后,由数字农家书屋发展基金发挥汇聚捐赠、均衡分配捐赠的效用,统筹配置,按需将获赠书籍、资金分配给各村(社区)。通过“三步走”,需求端的信息收集可提高供给端采买、分配的精准性,及时传达捐赠信息可促使企业第一时间享受税收优惠,激发企业捐赠动机,数字农家书屋发展基金会根据需求端收集到的信息实现书籍、资金分配的精准性,从而为纾解数字农家书屋建设面临的资金难题提供助力。
基于数字农家书屋的“可及性”检视,立足于现有数字农家书屋馆藏的数字化(电子出版物、自建特色数据库、网络信息资源),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建立群众需求反馈互动机制。
(1)在采购电子出版物时以群众的文化需求为核心,根据县域内不同村(社区)的书籍需求进行差异化采购。例如,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等途径精准获知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或在数字农家书屋数字服务平台设立满意度评价与反馈板块,对拥有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并完成用户注册的群众的评价与反馈信息进行精准记录,以供给端的个性化服务来满足需求端的差异化需求。
(2)数字农家书屋发展的生命力在于回应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并嵌入农村社会生活实践。因此,在建设特色数据库时,可尝试与基层群众共建数字资源数据库。自建数字资源数据库可以在最大范围内面向读者提供服务,通过详细的用户访问数据库开展用户阅读行为研究和资源使用情况分析[5],能够以“偏好+需求”为导向来不断丰富自建数据库的数字资源。同时,可以鼓励需求端的群众积极加入地方数据库的建设中,动员群众争做地方文化的创作者、宣传者,从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端走向供给端,从文化输入者转向文化输出者。
(3) 网络信息资源不仅具有及时性,还极具多样性,知识信息、信息单元、文献、信息资源、信息系统这些都属于网络信息资源。类型迥异的网络信息资源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满足群众对网络信息资源的需求偏好。由此,可提供多样化的网络信息资源的获取方式,如邮件、电话、网络新闻、广播、电子阅读App 等,确保数字农家书屋在供给端实现网络信息资源的稳定性和可重复利用性,让群众享受到多样化的数字服务。
随着数智时代的到来,基层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建设将从馆藏的数字化和服务的数字化两个维度同时推进,用户行为的数字化则是检验数字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重要参考。而面对数字鸿沟这一现实障碍,可通过推进数字包容对其进行纾解。所谓数字包容是指构建一个对个体教育程度、性别、居住区域等无歧视的信息互动社区,社区内的每个人都可以在该社区内获取所需的信息[20]。当前,各国为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包容所采取的措施有:对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务需求开展专项服务,以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免费提供硬件、软件等公共访问技术,以提升服务的泛在性;为服务需求者提供获取、理解、创建数字内容的数字扫盲服务,以实现服务的全覆盖[21]。由此可见,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数字扫盲服务是各国推进数字包容的着力点。揆诸我国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凸显的数字鸿沟问题,可从以下方面来纾解。
(1)全力推进地方政府与高等院校、公共图书馆等跨县域、跨市域、跨省域的线上线下合作模式,提升我国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服务水平。首先,数字政府建设已经成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改革的总基调,而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在运用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方式、治理手段等进行系统性重塑的同时,实际上也在推动着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其次,高等院校不仅是人才储备库,同时也拥有先进的图书馆数字技术服务经验。因此,高端知识人才为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出谋划策,经验丰富的图书馆员以专题讲座形式分享数字化技术经验,能够为提升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服务水平助力。最后,由于公共图书馆服务对象广泛,文化活动及服务形式多样,所以可以从服务对象、文化活动、服务形式等层面为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服务提供参照。因此,由地方政府牵头为数字农家书屋赋能升级,高等院校提供人才、数字化服务经验,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多样化的参考“蓝本”,三者在线上、线下的互动融合中协同运作,合力改善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包容性。
(2)加强农村地区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建设。2022 年,我国农村居民图书阅读率为50.2%[22]。互联网的普及率是制约提升数字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的一大现实因素。因此,亟待稳步推进智慧城市等信息工程建设,解决偏远山区网络难题,提升数字农家书屋的数字化服务的可触及性。
(3)将“数字扫盲”纳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的服务范畴。关注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的效果,尤其老年人群体在面对数字技术时,在设备获取、网络连接、数字阅读等方面都存在障碍。因此,应以老年人群体为特定服务对象,以村为单位,通过信息技术教育培训进行“数字扫盲”,提高数字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的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