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书签。别看它只是一枚小小的书签,它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因为它是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沙瑞新爷爷赠送给我的。
沙瑞新爷爷是一位了不起的法官,当我跟随研学队伍来到法院的时候,最先看到的就是他。他站在法院大堂前,面带微笑地等着我们。怀着对法官身份的好奇,我忍不住仔细打量他。他的样子很严肃,说话沉着冷静,虽然有时也会显露出慈爱的模样,但他的目光始终冷峻、坚定。难道这就是法官的威严吗?法官工作服的颜色是深色的,让人望而生畏。沙爷爷说,在正式开庭审判的时候,法官都要穿法袍,那样更显庄严。我多想试穿一下那让人敬畏的法袍啊,可惜因为时间有限,我没能达成心愿。
在沙爷爷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法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了解了好多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最让我难忘的是沉浸式体验模拟法庭。在沙爷爷的指导下,我们在第一法庭进行了一次模拟庭审,我有幸作为“公诉人”坐在席位上,内心激动万分。虽然坐在了公诉人席位,但公诉人是做什么的,我却一头雾水,我赶紧见缝插针向沙爷爷请教。沙爷爷告诉我:“公诉人是代表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在诉讼中担当指控犯罪的使命的人。”听了这么专业的名词解释,我还是一脸疑惑。沙爷爷见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笑着告诉我,简单地说,公诉人的工作是指控被告的罪行并提供证据。哦……我恍然大悟,原来我要在“庭审”中担任这么重要的角色啊,我顿时有了一种“如临大敌”的感觉。
接下来,沙爷爷又挑选了“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书记员”等人选,大家赶紧熟悉各自的“角色”。一切准备就绪,正要开庭,有个同学好奇地问沙爷爷,为什么审判长的椅子比两边的椅子要高。在他的启发下,大家都观察起了法庭内部的陈设,问题接踵而至:“为什么被告人的桌椅最矮,还要安排两个人坐在他后面?”“为什么书记员的位置在中间?”“为什么审判长坐在台上中间的位置?”……一个个问题让沙爷爷应接不暇。沙爷爷耐心地为我们进行了解答,我这才知道,原来法官坐的椅子叫“天平椅”,椅背顶端有天平的图案,寓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平椅的椅背没有弧度,这是要求法官在审判时必须挺胸直视,仪态威严。听完沙爷爷的解释,法庭在我眼中更加神圣了。
随着法槌敲响,一起“盗窃案”“开庭”了。我作为“公诉人”,首先陈述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案发”经过。在“被告人”提出异议之后,轮到我“举证”了。要找什么证据证明他“犯罪”了呢?我苦思冥想。我的脑海中冒出了平时收看的法制节目中出现过的“指纹”“视频监控”“脚印”等词,我灵机一动,脱口而出:“据调查,现场监控录下了案发过程。经过技术比对,视频中的盗窃者就是被告人!”接着就该“被告人”和“辩护人”辩护了,他们竟然说有人在冒充“被告人”。我虽然对他们的“狡辩”很生气,但法庭讲的是证据,不能感情用事,我要让他们心服口服!于是,我又指出现场还留下了“被告人”的指纹和头发,经DNA(脱氧核糖核酸)鉴定,头发属于“被告人”。我提出建议:“被告人因犯盗窃罪,证据确凿,建议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铁的“证据”面前,“被告人”最终供认了“犯罪事实”。模拟法庭的“庭审”结束后,沙爷爷对我们的表现进行了点评,他特别表扬我条理清晰、举证有理有据,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沙爷爷送我的书签上印着宋代史学家、文学家宋祁的名言:“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从这句话中,我更加懂得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江苏省淮安市纪家楼小学
指导老师:侯育永
“双减”新鲜事:体验模拟法庭
“双减”新体验:随着我国普法教育深入到小学校园,越来越多的地区法院举行了“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有的活动是法院系统的公职人员走进学校,向同学们普及法律常识;有的活动是邀请同学们走进真正的法庭,沉浸式体验“审判”过程。在这样的研学中,小作者和同学们了解了法庭座位设置的知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公职人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也体会到了法律和法律机构的公正、严肃和庄重。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要用法律保护自己。你也快快行动起来吧!
“双减”新计划:1. 积极参与学校、社区等机构组织的法治教育体验活动,即使暂时没有这样的机会,也可以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2. 利用课余时间收看法制节目和普法纪录片,尤其是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比如“为什么不能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坐电梯的时候有人抽烟怎么办”),并和家人一起分析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