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江塔梁子东汉崖墓M3石刻画像墨书“襄人”新说

2024-04-04 07:41罗昭善
出土文献 2024年1期

罗昭善

摘 要: 四川中江塔梁子东汉崖墓M3石刻画像上出现的“襄人”,学界或以为是胡人,或以为是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族称,尚无定论。长沙走马楼西汉简中出现的“襄人”为人名而非族称,且秦汉简牍与玺印中多有以“胡人”“越人”“赵人”“市人”“央人”“里人”“外人”“圣人”“异人”等以“某人”为名的取名现象。通过考察M3石刻画像主题与墨书“襄人”的位置,结合目前出土的汉代画像石榜题、工作性铭文的特点,可以确定M3石刻画像上墨书的“襄人”应为工匠题名,与“胡人舞蹈图”的主题内容应无关。“襄人人名说”可解决长久以来对M3“胡人舞蹈图”上端墨书“襄人”内涵的争论,消除此前各说对M3石刻画像石主题与“襄人”解释之间的抵牾。

关键词: 中江塔梁子崖墓 走马楼西汉简 襄人 工匠名 榜题

2002年,四川省中江县塔梁子多座被盗崖墓进行抢救性发掘。最初公布的《四川中江塔梁子崖墓发掘简报》(以下简称“《简报》”)介绍了墓室中的彩绘、壁画和雕刻的情况。其中,出土于M3室的东汉“胡人舞蹈图”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简报》介绍,5个高鼻深目、胡须环腮的胡人手拉手舞蹈。胡人圆尖平顶小帽用朱色涂染,眉眼、须发、衣襟及足用墨勾画。上端有墨书“人”榜题。为四川地区发现最早的胡人乐舞资料。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德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四川中江塔梁子崖墓发掘简报》,《文物》2004年第9期。其后,《中江塔梁子崖墓》(后称“《崖墓报告》”)中提供了“胡人舞蹈图”更为清晰的线稿,将此前《简报》中的缺字榜题补为“襄人”。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德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编: 《中江塔梁子崖墓》,北京: 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64页。目前虽有数位学者对此画像及“榜题”进行过考察,然对M3石刻画像上“襄人”二字的含义多有争论。在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的整理推进中,笔者在其中的一例爰书中发现“襄人”一词。走马楼西汉简发掘报告与简牍整理者称作“无阳脽夷乡啬夫襄人收賨案”。参见宋少华: 《长沙市走马楼西汉古井及简牍发掘简报》,《考古》2021年第3期;陈松长: 《长沙走马楼西汉古井出土简牍概述》,《考古》2021年第3期。因此,筆者拟就走马楼西汉简中“襄人”的内涵,秦汉时期“某人”的取名现象,汉代画像石榜题、工作性铭文的特点和画像主题之间的位置及关系进行考察,探讨中江塔梁子M3石刻画像上墨书的“襄人”含义。

一、 研究述评

自四川中江塔梁子崖墓“胡人舞蹈图”刊布以来,上端墨书的“襄人”便引起学界诸多探讨,索德浩先生对已有研究做了综述。索德浩: 《中江塔梁子M3画像榜题“襄人”再考》,《中国美术研究》2020年第1期。为便于后文考察,现将学界对“襄人”的解读简析于下:

其一,“襄人”可能为歌舞艺人的称呼。整理者以为“襄人”类似于史籍记载中的“眩人”“幻人”。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德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编: 《中江塔梁子崖墓》,第94页。刘乐贤先生循整理者意见,以为“襄人”似可读作“象人”,“象人”属于“倡”,是表演百戏的艺人。刘乐贤: 《中江塔梁子崖墓榜题补释》,《四川文物》2008年第6期。事实上,幻人在技艺表演上能“吐火”“自肢解”以及“易牛马头”,属魔术戏法之流。如《新唐书·西域传》记载幻人“能发火于颜,手为江湖,口幡眊举,足堕珠玉”。《新唐书》卷二二一《西域传下》,北京: 中华书局,1975年,第6261页。“幻人”的形象与整理者认为“襄人”为歌舞艺人的观点并不相符。另外,“象人”自先秦以来多指陪葬的俑人或者偶人,至两汉时期,“象人”的含义有所扩大。如《汉书·礼乐志》载“治竽员五人,楚鼓员六人,常从倡三十人,常从象人四人”,孟康下注曰:“象人,若今戏虾鱼师子者也。”韦昭又注曰:“著假面者也。”《汉书》卷二二《礼乐志》,北京: 中华书局,1962年,第1072—1075页。在形象上,“象人”是戴着动物假面嬉戏表演以取悦观者的人。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有和爰书一起发现的“象人”,黄朴华、罗小华先生认为它是用来标注受害者较为严重的创伤位置和创伤程度的木俑。这类“象人”仍然延续先秦以木雕刻的办法,但与先秦时期用以殉葬的用途有所不同。参见黄朴华、罗小华: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的“象人”》,《出土文献》2020年第4期。从汉代巴蜀及其他区域出土的“象人”主题画像来看,“象人”戴面形象突出,却并非是携手而舞的舞者形象。汉代巴蜀及其他地区出土的“象人”画像较为相似,为人物戴面形象。如出土于四川新津县(今新津区)的“象人象”,参见闻宥: 《四川汉代画象选集》,上海: 群联出版社,1955年,图三三;又如富顺石棺中的“白虎·象人图”,参见中国画像石全集编辑委员会编,高文主编: 《中国画像石全集》卷七《四川汉画像石》,郑州: 河南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149页,图一八四。河南地区的象人图,戴面的形象也较为突出,如南阳赵寨的“象人斗兽图”,参见中国画像石全集编辑委员会编,王建中、赵成甫、魏仁华主编: 《中国画像全集》卷六《河南汉画像石》,郑州: 河南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158页,图一九五。孙家洲先生认为,自先秦以来,巴蜀之地已存在蜀至印度的民间通道,得益于交通孔道之便而可能率先接触胡人、胡舞的巴蜀之民,对尤令人赏心悦目的胡舞倍加喜爱,从而把“胡人舞蹈图”恭恭敬敬地送入了崖墓之中。孙家洲: 《从中江塔梁子崖墓“胡人舞蹈图”论巴蜀之地盛行“胡舞”的原因》,《四川文物》2008年第4期。孙先生应赞同M3石刻画像的主题是“胡人胡舞”,但却未详论图像主题与“襄人”之间的关系。

其二,“襄人”就是胡人。谢崇安先生认为画中的胡人歌舞者,或可能是湟中月氏胡,是印欧人种。谢崇安: 《中江塔梁子东汉崖墓胡人壁画雕像考释——兼论印欧人种入居我国西南的时代问题》,《四川文物》2005年第5期。霍巍先生从地理地名考察,认为“襄人”为襄武、平襄之略称,意即来自“襄地之胡人”,湟中月氏胡应当是“羌胡”的一支。霍巍: 《襄人与羌胡——四川中江塔梁子东汉崖墓榜题补释》,《文物》2009年第6期。王子今先生另辟蹊径,从文字学的角度认为“襄人”或作“鬤人”,即“髯人”,也就是“鬍人”“胡人”。王子今: 《中江塔梁子崖墓石刻画像榜题“襄人”考》,《中国历史文物》2008年第3期。索德浩先生认为,M3画像石中的胡人形象其实是由“襄人”穿戴胡人面具所装扮。索德浩: 《中江塔梁子M3画像榜题“襄人”再考》,《中国美术研究》2020年第1期。如此,“胡人胡舞”的主题形象就可与墨书“襄人”吻合。就上述观点而言,笔者并不认可M3石刻画像中的人物是戴面而舞,其中的胡人形象特征明显,多人携手而舞的主题明确,石刻画像主题就是“胡人舞蹈”。但若为了让画像主题与其上的墨书统一,将画像石上的“襄人”二字释读为胡人,这种做法或值得商榷。

其三,“襄人”是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族称,后世称为“獽人”。龙腾先生认为,在古代巴蜀,历汉晋、隋唐、北宋,襄人一直生活在四川高山区,系巴蜀土著的少数民族,属于西南夷南蛮的一种。襄人不是胡人,并非羌胡、湟中月氏胡,更非印欧人种。龙腾: 《襄人不是胡人——四川中江塔梁子东汉崖墓榜题考》,《文物》2013年第2期。此文进一步指出该画像实际上应当称作“襄人舞蹈图”。索德浩先生据走马楼西汉简所载“襄人”认为“襄”为族称,与“巴人”关系密切,系巴地的一支少数民族。汉代称为“襄人”,后世名之“獽人”。同时,他认为塔梁子M3墓主家族曾有羌地生活经历,让善于踏舞的巴地“襄人”戴上胡人形象面具扮演羌胡踏舞,是为了再现其家族辉煌的平羌历史。索德浩: 《中江塔梁子M3画像榜题“襄人”再考》,《中国美术研究》2020年第1期。“襄人胡舞说”与前引孙家洲先生认为“胡人舞蹈图”是出于巴蜀地区的賨民喜好胡舞有相似之处,但笔者并不认同将墨书“襄人”看作族称的观点。

综上,目前学界基本认可M3石刻画像的主题为众人携手而舞,但对于舞者的身分仍存以下争议: 其一,就石刻画像主题看,舞者身分是“胡人”还是“襄人”装扮“胡人”?其二,就墨书“襄人”二字看,应解读为巴蜀少数民族族称,作为画像中“襄人胡舞”主题的说明性榜题;还是将“襄人”释为“鬤人”“髯人”“胡人”,解释说明画像主题为“胡人胡舞”?另外,在《崖墓报告》刊布前,已有部分学者将墨书“襄人”二字与石刻画像“胡人舞蹈”的主题分开探讨。如此,二者是否存在解释说明的关系,亦值得说明。

二、 走马楼西汉简中的“襄人”

“襄人”称谓不见于传世文献,石刻画像上端的“襄人”二字,字面上可理解为某类人群的概称。如前人所论,或作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族称,抑或是胡人。然据长沙走马楼西汉简中的爰书,“襄人”称谓还可有他解。为考察之便,先将部分相关简文转引于下:

无阳蛮夷士五搞言: 脽夷乡啬夫襄人敛賨,桥(搞)家当出賨米……(简0052)简文中的“桥”字,简牍整理者在《发掘简报》释为“搞”字,从之。宋少华: 《长沙市走马楼西汉古井及简牍发掘简报》,《考古》2021年第3期。

史巴人、胡人讯襄人要道辤曰: 府调无阳四年賨?冭$(粜)卖取钱输临沅食官厩,偿所赎童贾(价)钱,皆急缓,夷聚里相去离远,民贫难得,襄人令译士五搞收(简0017)“巴人”前一字,《发掘简报》已补为“史”字,可从。另,以上简文转引自王博凯先生文,部分句读有所调整。参见宋少华: 《长沙市走马楼西汉古井及简牍发掘简报》,《考古》2021年第3期;王博凯: 《走马楼西汉简所见“译人”及相关问题试论》,《简帛研究二〇一九(春夏卷)》,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243—251页。

对于简文中的“襄人”,张俊民、胡平生、刘乐贤三位先生在简文补释时均将其看作人名。张俊民: 《对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几条简文的认识》,简帛网,2009年7月18日;胡平生: 《〈简牍名迹选2〉所刊“走马楼前汉简”释文校订》,《简帛》第7辑,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11—218页;刘乐贤: 《谈走马楼西汉简中的两条简文》,《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王博凯先生也认为简文中“襄人”和“搞”均为人名,其中“襄人”的身分为脽夷主。王博凯: 《走马楼西汉简所见“译人”及相关问题试论》,《简帛研究二〇一九(春夏卷)》,第243—251页。但索德浩先生认为“襄人”与“巴人”“胡人”并称,显然为族群之意。此“襄人”有名为“婴”,可进一步确认“襄人”为族名。索德浩先生引文为“巴人、胡人讯襄人婴,道辞曰”。其实,“婴”当释为“要”,宋少华先生在《发掘简报》中指出“要”即提要,“要道辞”是原始记录经过编删后的要旨。可见“婴”非人名。索德浩: 《中江塔梁子M3画像榜题“襄人”再考》,《中国美术研究》2020年第1期;宋少华: 《长沙市走马楼西汉古井及简牍发掘简报》,《考古》2021年第3期。

據上引简文,简0052记载无阳蛮夷士伍“搞”举劾“脽夷乡啬夫襄人”敛賨。简0017“襄人令译士五搞收(賨)”,大意是说案件的起因是“襄人”让译人“士伍搞”去蛮人地区收賨。他处简文又载“士五共搞来言曰为脽夷主襄人收賨”,可见“共搞”与“搞”即一人,“共搞”为“共”姓,名“搞”。“襄人”则是脽夷乡啬夫。另外,结合整理者的最新缀合,可从类于“襄人”之“巴人”“胡人”的身分、名字,以及三者在治狱文书中出现的位置,进一步确定“襄人”为人名。相关简文作:

五年九月丁巳,狱史巴人、胡人讯襄人要道辤曰: 府调无阳四年賨,?冭$(粜)卖取钱输临沅食官厩,偿所赎童贾(价)钱,皆急缓。夷聚里相去离远,民贫难得。襄人令译士五搞收……简文从整理者最新释文,待刊。(简1792+0017)

从该简前端的缀合文字来看,“巴人”“胡人”的身分是负责审查案件的狱史,“襄人”则是被审讯的对象。陈松长先生在《概述》一文中指出“襄人收賨案”牵涉人物最多,除了“啬夫襄人”“士伍搞”之外,还有“具狱亭长庚”“守狱史胡人”“守狱史巴人”“定”“强秦”“麏”“仆”“吸”“工期”“于铁”“容”“方风”“周”等十余人。陈松长: 《长沙走马楼西汉古井出土简牍概述》,《考古》2021年第3期。这里的“守狱史胡人”与“守狱史巴人”应该就是前引简文中的狱史“胡人”和狱史“巴人”,只是一定时期,二人曾暂代狱史。因此,从“襄人”与作为人名的“巴人”“胡人”在狱案文书中所处的位置,可断定此案件中的“襄人”为人名而非族称。

秦汉司法记录程式中明确记录被审查者的名姓,其目的是为后期审查提供便利。因此,走马楼西汉简爰书中的“襄人”与“胡人”“巴人”应作人名,非是族称。此类取名的缘由尚不完全明晰,但这种取名现象在秦汉社会中已多有出现,下文即对秦汉时期以“某人”为名的现象作一阐述。

三、 秦汉以“某人”为名的现象

秦汉时期的取名现象整体较为复杂,但其中有一类特点比较突出,即以地域、国名或族群作为人名。对此,部分学者已据印玺与传世文献等材料作出相应考察。如施谢捷先生指出古印玺中有以“梁人”“鲁人”“郢人”“越人”为名者。“梁人”“鲁人”的考察,参见施谢捷: 《古玺印考释十篇》,《印林》第17卷第2期,1996年;“郢人”“越人”的考察,参见施谢捷: 《江陵凤凰山西汉墓简牍与秦汉印所见人名(双名)互证(之二)》,《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6辑,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525、534页。刘钊先生也指出有的名字可反映人的籍贯、出生地或出生时间。如以地区或国名表示籍贯或出生地的“王楚人”“孙粤(越)人”“张鲁人”“张梁人”“董郑人”“桑吴人”,以少数名族称呼表示族属的“王羌人”“丁胡人”。刘钊: 《古文字中的人名资料》,《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1期,收入氏著: 《古文字考释丛稿》,长沙: 岳麓书社,2005年,第63页。目前出土的秦汉简牍中也多有此类取名的记载,试举几例:

卅三年四月辛丑朔丙午,司空腾敢言之: 阳陵逆都士五(伍)越人有赀钱千三百卌四。越人戍洞庭郡,不智(知)何县署。(里耶秦简98)陈伟主编: 《里耶秦简牍校释(第2卷)》,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6页。

里士五越人(里耶秦简91044)陈伟主编: 《里耶秦简牍校释(第2卷)》,第246页。

越人,公乘,路里,为阳武乡佐。廼五年五月甲寅,皆为守令史,繇(徭)将漕,属临沮令初部。(睡虎地M77号汉墓《五年将漕运粟属临沮令初殿狱》)蔡丹、陈伟、熊北生: 《睡虎地汉简中的质日简册》,《文物》2018年第3期。

守农令赵人田GF8E0亩禾(90·4)(《居延汉简释文合校》)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157页。

守农令常赵人作田(95·65)(《居延汉简释文合校》)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第160页。

以上简文中的“越人”“赵人”或也是以地域或国名为名。

需要指出的是,除上述类型外,秦汉时期另见与地域、国名或族群无关的“某人”取名。如简牍材料中有:

户人朱市人能田三人口三人田卅亩(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郑里廪簿》)

户人公士市人能田三人口四人 田卅二亩。(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郑里廪簿》)湖北省考古研究所编: 《江陵凤凰山西汉简牍》,北京: 中华书局,2012年,第112页。

其日中时,冉、翕决去,有送到门外,翕谓有曰: 央人将母弟兄妻子十一人在北首田旁山中匿,今往迎之,还当于何所匿?(五一广场东汉简牍343,2010CWJ1③∶176)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壹)》,上海: 中西书局,2018年,第166页。

“朱市人”“市人”与“央人”的取名与地域、族群或国名无关。此类取名又多见于秦汉玺印中,如:

董里人(《乐只室古玺印存》)高络园编: 《乐只室古玺印存》,上海: 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第59页。

樊外人印 朱圣人印(《汉铜印丛》)“王异人“与“妾异人”亦见于编号1420。参见汪启淑集印,徐敦德释文: 《汉铜印丛》,杭州: 西泠印社,1998年,第62、82页。

王异人  妾异人(《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1419)伏海翔编: 《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上海: 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160页。

李路人  臣路人(《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1430)伏海翔编: 《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第162页。

徐非人   (《中国玺印篆刻全集》439)中国玺印篆刻全集编辑委员会编,庄新兴、茅子良主编: 《中国玺印篆刻全集(第二卷: 玺印下)》,上海: 上海书画出版社,1999年,第67页。

“市人”“央人”“里人”“外人”“圣人”“异人”“路人”“非人”虽以“某人”取名,但其与地域、国名或者族称并无联系。由此来看,M3石刻画像上墨书的“襄人”若作为人名,襄人取名的来源或需进一步探讨。

四、 M3画像主题与墨书“襄人”的关系

汉代石刻画像上出现的文字,学界一般称为榜题或者题记。限于画像石的地域、类型、时代特征、工匠的技法、主人的喜好等,对于这些文字常常难有非常准确的分类。赖非先生以榜题统称榜题和题记,他认为刻在物像旁边专门留出的被称为“榜”的方框內,曰“榜题”;有的刻在画面外,称曰“题记”。赖非: 《山东汉代画像石榜题》,《美术研究》1994年第2期。汉代画像石大量出土后可以发现,画像石上的榜题是否有榜,并没有严格的定式。无榜的题字也可能是对画像主题内容的补充说明,而非题记。如杨爱国先生指出,学者们对这些文字有不同的叫法,有的称“榜题”,有的称“题榜”,有的称“题记”,有的称“题铭”,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但为了研究之便利,以“榜题”统之。杨爱国: 《汉代画像石榜题略论》,《考古》2005年第5期。上述名称混用,又或是以榜题笼而统之的权宜之法,主要还是对汉代画像石上的文字分类及性质界定不清导致的。

邢义田先生曾将汉画像的榜题粗略分为标题型、元件标示型、内容简介型、画赞型,但也指出这种分类并不包含总说画像内容或记述造墓经过和经费等之题记。而且,有些榜题与内容有关,有些与主题寓意并不直接相关。邢义田: 《格套、榜题、文献与画像解释——以一个失传的“七女为父报仇”汉画故事为例》,《画为心声: 画像石、画像砖与壁画》,北京: 中华书局,2011年,第122—125页。这说明画像石榜题所包含的内容泛且杂,在既有标准下,不能完全无误地区分。但可以明确的是,尽管有部分榜题可能和画像主题内容毫无关联,但目前所见汉代画像石榜题的主要作用仍是建立文字与画像主题内容之间的联系。王滢先生指出,与特定画像相对应的、解释说明或者评论画像内容的文字为榜题,所以榜题一般题于画像旁,而题记虽然也有题于画像旁或者画像本身者,却与画像无直接联系。他还指出,除了榜题和题记,在画像石墓中时有发现零星的铭刻文字,内容多为工匠姓名、石材尺寸、石块编号等,可称之为“工作性铭文”。王滢: 《山东江苏汉画像石榜题研究》,中国汉画学会、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编: 《中国汉画学会第九届年会论文集(上)》,山东嘉祥,2004年,第323、327页。总而言之,我们若简单区分画像石上的文字,完整的榜题定当是作为画像内容的补充解释,而画像石上与画像主题内容无关的文字,或称为题记,用于记录墓室制造经过,后世演变为墓志等形式,又或称为“工作性铭文”,如记录石材尺寸、编号等划刻以及工匠名。

从现有考古材料来看,目前已出土汉代画像石中载有“工作性铭文”的画像数量不多,其中记载工匠名姓的画像石数量更少。河南南阳杨官寺汉画像石墓发掘报告中指出墓中的盖顶石和墙壁石上,有“宋文甲”“宋威甲”和“胡方”等字样,看起来都像人名,可能是当时刻石工的题名。這些文字多刻画于墓室的顶盖石,同一名字在不同的石板上出现数次,且周边无图像,当不是对于图画的解释说明性文字。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 《河南南阳杨官寺汉画象石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3年第1期,后收入石红艳、王清建主编: 《南阳汉代画像石墓发掘报告集》,郑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3页。此外,江苏徐州拉犁山汉画像石墓后室回廊顶部刻“周”“尹”等字,应该是工匠的名或者姓。邳县郇楼汉墓墓壁方石上有“安世”“酉”“上官”“竹”“禹”等九种不同文字刻铭,其中“酉”旁还刻有一鸟的头部,这些应该是工匠的姓名或其石作的标志。李银德先生指出郇楼墓的时间为东汉晚期,具体材料尚未完全刊布。详见李银德: 《徐州汉画像石墓墓主身份考》,《中原文物》1993年第2期。邳县郇楼出现的文字刻铭和图像值得注意,此中出现的“酉”“竹”等单字暂且不论,其中的“安世”在秦汉时期多作人名。如秦汉玺印中有“杨安世”(1456)及“董安世”(1463),伏海翔编: 《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第166—167页。《汉书》亦载张汤子“张安世”、《汉书》卷二九《张汤传》,第2647页。京师大侠“阳陵朱安世”,《汉书》卷六六《公孙敬声传》,第2878页。“安世”之名有安国定邦的美好寓意。刘钊: 《古文字中的人名资料》,《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1期,《古文字考释丛稿》,第63页。这类铭文在性质上皆当属于出现在画像旁的工匠名。通过上述考察可以发现,在汉代石刻画像上,刻于画像旁的文字除了榜题、题记,也有可能是工匠的姓名。在与图像的相对位置上,它们有时并无明显区别,部分工匠名也与榜题一样刻画在临近石刻画像的位置。

据此,我们再来看M3石刻画像中“襄人”与“胡人舞蹈图”的相对位置。索德浩先生认为,从该墓的榜题和画像相对位置来看,榜题一般位于所指的画像上方,如“应妇”“侍奴”“从奴”“从小”在人物上方,“兵库”位于武器架之上,“厨”“苍”位于房屋上部。因此,可以确定“襄人”就是指五个“胡人”形象的舞者。索德浩: 《中江塔梁子M3画像榜题“襄人”再考》,《中国美术研究》2020年第1期。然笔者认为,“应妇”“侍奴”“从奴”“从小”等榜题虽处于人物的上方,就其文意也可明确它们属于画像主题的补充说明性榜题,但从整个画面来看,这些榜题实际上又都处于整个画像的内部。他处的“厨苍”和“兵库”属于画像内部的空间位置更加明显,如下:

从“胡人舞蹈图”来看: 五个手拉手的胡人处于同一画面内,工匠用阳刻手法雕刻背景以凸显胡人形象。墨书的“襄人”在阳刻背景之外,并且距阳刻的五个胡人较远。就“胡人舞蹈图”画面的整体性而言,“襄人”二字的位置显然不属于“胡人舞蹈图”的画面之中。“胡人舞蹈图”(图七〇)阳刻背景内的两处“▲”符号为笔者所加,代指“襄人”二字,用以说明“襄人”若为主题解释说明性榜题,完全可以书于图像画面之中,而非较图像距离更远之石板上。而且,其他各处的榜题都题写于画像的内部,若“襄人”为“胡人舞蹈图”的榜题,其不题于“胡人舞蹈”的画面之中,反而书于画面之外且距顶端较远的位置,应不能将其简单理解为图像的说明性榜题。此外,笔者对“襄人”为说明性榜题的观点另有两点质疑:

其一,两汉时期的胡人画像特征明显,无必要题写说明性榜题。中江塔梁子崖墓M3三室门枋左侧门框的“胡人执?梾1戟吹奏门吏”以及M3四室右壁“厨苍”中的劳作者都是胡人形象,但四周并未题写榜题,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德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编: 《中江塔梁子崖墓》,第65页,图七一;第67页,图七五。可见在制作该墓室画像的匠人意识中,胡人形象、特征有时代共性,不特意题写榜题也能使人明晰所刻画人物是胡人。此外,查考四川地区出土的汉代石刻画像,工匠一般在人物上端或周围题写说明性榜题(图2a—c),与中江县崖墓石刻画像上标注说明性榜题的手法大体一致。然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四川地区出现的乐舞、杂技或者胡人形象的画像石,均未出现说明性榜题,或是乐舞、胡人、杂技等画像主题在汉人社会中较为常见,没有必要在这类主题的画像石之上题写说明性榜题。

例如綦江二磴岩崖墓中的“巴人舞”(图3)与“胡人舞蹈图”在雕刻方式、人物舞蹈方式上均十分相似,也没有题写补充性说明榜题。

其二,汉代石刻画像上工匠名的题写没有严格定式,题名位置往往无章可循。四川开县发现的汉画像砖中有七人牵手而舞的形象(图4),画像砖的左端刻写“顾沛作”三字,“顾沛”应是工匠的名字。这里的工匠名题于画像砖内部,图像周围,结合其他地区的工匠题名来看,汉画像石制作的工匠名应可记作“某某作”,“某某”名或者简单记作“某”姓、“某”名。另外,工匠的题名位置有的记于石板空白处,亦有些记于石刻图像旁,这说明是否题写工匠名以及题于何处存在一定随意性。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M3画像石中的“襄人”应作人名,“襄人”二字与画像石中的胡人舞者形象并无直接联系。“襄人”是制作石刻画像“胡人舞蹈图”的工匠名。因此,也就不存在“胡人舞蹈图”上墨书的“襄人”是胡人还是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争议。目前四川地区已发掘出数量较多的两汉时期胡人形象画像石,这种现象的出现,或能说明这一地区曾与胡族存在频繁交往。

结论

四川中江塔梁子崖墓M3石刻画像中的“胡人舞蹈图”为我国境内发现的最早的胡人乐舞图。M3画像石上墨书的“襄人”应为工匠名,并非胡人或者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族称。具体而言,长沙走马楼西汉简“襄人收賨案”中出现的“襄人”是人名而非族称,可见“襄人”可以作为人名存在。秦汉时期以“某人”为名的情况下,部分如“楚人”“越人”“鲁人”“梁人”“郑人”“吴人”“胡人”“巴人”等或可能同地域、国家或族群存在一定关系,但亦存在如“市人”“央人”“里人”“外人”“圣人”“异人”“路人”“非人”等“某人”的取名现象,与地域、国名或者族称无关。另外,题写于汉代石刻画像旁的文字,除了榜题、题记外,也可能是工匠的姓名。在与图像的相对位置上,它们之间有时并无明显规律。从目前出土于四川的两汉时期人物舞蹈主题画像石或画像砖来看,是否在石板上题写工匠名,以及将工匠名题于图像画面旁还是画面之外,并无严格的定式。但可以明确的是,汉代说明性榜题的主要作用是用来解释说明画像主题,其一般题于画像整体的内部,且题写于画像旁,与图像的内容为共生关系。M3室墨书的“襄人”二字位于画像整体画面之外,不是说明性榜题。最后,两汉时期的胡人画像特征明显,没有必要题写说明性榜题。目前所见四川地区汉代工匠制作的“胡人”及舞蹈类主题画像石并未题写“胡人”的说明性榜题,可见当时的民众对于此类主题较为熟悉。汉代画像石研究中,诸如中江塔梁子M3墨书“襄人”之类的工作性铭文,应当作出更为仔细的划分。

附记:本文得到于振波先生、陈松长先生、邹水杰先生以及董祯华师兄、李蓉同学审阅指正,匿名审稿专家也提供了宝贵修改意见,谨此致谢!

(责任编辑: 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