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钟的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线上加班”等新型工作方式日渐普及。如何规范这些新型工作的报酬支付,成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焦点和难点。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提出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占用其休息时间为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认定劳动者的加班费,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法律为准绳,明确“线上加班”属于加班,最高法发布的案例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坚实依据。一些用人单位虽然表面上遵守劳动时长的规定,但时常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承担工作任务。微信等社交工具被广泛使用于工作交流,也加重了劳动者的负担,一些员工不得不“24小时”待命,时刻注意回复用人单位的工作信息。对于这一伴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法律与制度之网理应织得更严密。
从更宽广的视野看,新就业形态的蓬勃发展,也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提出新要求。一方面,依托于移动互联网的“零工经济”在市场运行中扮演越发重要的角色,月嫂、快递员、外卖骑手等区别于传统蓝领的零工从业者,在服务城市发展的同时,也亟需获得城市的温暖与善意;另一方面,“数字游民”、互联网主播等新自由职业也成为不少年轻人的选择,满足他们的社会融入需求,有助于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促进和谐稳定。
我国有2亿多灵活就业人口,其中有不少新业态从业人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新业态青年希望政府提供的服务和帮助排名前三项分别是:“完善社会保险政策(45.3%)”“维护劳动权益(40.6%)”“完善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34.6%)”。由此可见,保障新业态群体劳动权益,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是促进他们和社会相融、提升获得感的关键。
目前,一些地方已有实质性动作,开创了劳动权益保障的新模式。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规定从2022年7月起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省市启动试点工作。2024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灵活就业人员在沪参保已全面覆盖。提高政策便利度,对相关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增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体现了公共服务的精细化。
新业态从业人员不仅有生存和保障需求,更有发展需求。面对他们打拼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法律和政策也要与时俱进,为协调利益关系、鼓励创新创造做好顶层设计。例如,网络文学写手普遍面临同行抄袭等问题,需要设计更精准的著作权保护机制,降低他们维权的难度,从而更好地满足新经济新职业的发展需求,呵护他们参与创新创造的活力。
与传统职业纠纷仅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同,新业态劳动纠纷常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更为错综复杂。对于新业态引发的新问题,既要大胆积极探索,也要保持耐心和定力。随着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参与感、融入感必将不断增强,他们不仅能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暖意,更能主动、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汇聚起磅礴的新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