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刊记者 杨心壤
2023年第二季度,交通运输部发布了2023年立法计划。该计划将法规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力争年内完成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法规项目,第二类则是深化研究、适时推进的法规项目。第一类法规项目共70件,包括7部法律法规、9部行政法规和54件部门规章,其中,《公路法(修订)》《农村公路条例》《港口法(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修订》)《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修订)》《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9项法规涉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第二类法规项目共38件,包括1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27件部门规章,其中《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两项法规涉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推进行业重点法律法规立法进程,是2023年交通运输部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根据《通知》要求,交通运输部这一年正全力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颁布出台和宣贯实施,并积极配合开展《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审核。
地方性综合交通法规也陆续出台。2023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于当年6月1日实施;11月28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甘肃省公路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江苏:围绕一流管理 构建高效能的现代交通治理体系
江苏省在全国首个完成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建立公安、交通和路公司齐抓共管的高速公路常态化保安保畅机制。开展“公路医生进乡村”行动,指导地方解决农村地区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铁路办主任吴永宏在2024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23年是《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出台的第二年。根据《通知》指示精神,各地赴基层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建设调研督导,以推动意见深入实施,同时按规定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2022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进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要求各地密切关注《行政复议法》修法进程,及时修改《交通行政复议规定》;开展战略研究,做好复议体制改革后续行业复议监督指导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此外,交通运输部还要求各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审核机制建设,实现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有法可依是前提,依法执政是关键。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对交通运输系统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随着各地各单位加快推进机构撤并、职能整合、人员划转等工作,目前改革“前半篇”文章已经完成,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2023年,交通运输部加大与改革相关牵头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性质、执法人员编制性质、执法运行保障等政策出台,整合了7个执法门类的执法职责,逐步改变过去多支执法队伍上路、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局面。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大幅精减,机构重叠、队伍臃肿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各地也纷纷将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实行属地化管理、扁平化执法;立足服务保障交通运输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工作定位,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保障行业安全稳定,执法监管水平在这一年中得到切实增强。
在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强部省联网,深化信息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进一步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制定实施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标准、执法站所建设标准,完成执法队伍换装;建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建立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数据库,归集执法案件数据,为执法监管协同联动提供了数据支撑。
2023 年度关键词
智能
2023 年,在公路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人们可以深切感受到科技与公路行业的紧密融合,以及这种融合所带来的变革与活力。政策支持、技术创新、智能管理,共同绘就了公路数字化发展的壮美画卷。数字化技术深刻改变着公路交通的方方面面,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更便捷、安全和智能化的体验。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高速公路上的“清道夫”,用不舍昼夜的辛勤守护社会公众的出行安全。徐政方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