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0岁,早年丧夫,后来与老李相识,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超15年,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我与老李一起做生意并赚了些钱,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决定不再工作,安心养老。但最近老李因病离世,留下了他名下的两套房产和几十万元存款。老李的女儿常年在国外居住,直到老李病逝后才回来,而且一回来就要独占老李的遗产,不愿给我一分钱。请问,我有权分到老李的遗产吗?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非婚同居当事人因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不能享有法定继承权。虽然如此,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非婚同居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双方存在扶养关系为由提出酌情分得遺产的请求。
本案中,你与老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超15年,生活上照顾被继承人,事业上与被继承人共同经营生意。老李的女儿长期生活在国外,大部分时间都是由你陪伴老李。因此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情感上,你与被继承人均已形成相互扶养的关系,依照前述法律规定,你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仍可分得适当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