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障医疗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举措分析

2024-03-24 15:04张红霞
上海节能 2024年1期
关键词:收运废物医疗机构

张红霞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0 引言

2003年非典疫情后,我国医疗废物管理问题受到广泛关注。2003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 号)要求,到2005 年,全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基本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和放射性废物库建设的实施工作,积极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等建设条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2004年1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也印发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环发〔2004〕16号)。

上海市按照《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经过近20 年建设, 形成了老港、嘉定、崇明“一南一北一岛”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格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392 t/d,另有2 条12 t/d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线,处置能力超400 t/d,可满足非疫情情况下未来20年的处置需求。此外,上海还建立了老港能源利用中心、松江生活垃圾焚烧厂、奉贤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有效保障了疫情突发、处置设施检修等情况下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

2022年3-6月上海市新冠疫情暴发期间,医疗废物单日最大产生量达1 400 t,连续37天超1 000 t,上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经受住了超极限状态下的考验,医疗废物100%安全收运处置,这归功于政府顶层设计和各级主管部门、集中收运处置企业的责任担当。本文总结提炼了几点重要举措供其他城市参考和借鉴。

1 上海市保障医疗废物安全收运处置的重要举措

1.1 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能力的建设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市医疗资源丰富,在保障上海市民良好医疗服务的同时,也保障了其他省市看病人员,但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医疗废物。为保障上海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安全,上海市加强了顶层设计,2004年在嘉定区规划建设了处置能力为122 t/d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2010年建成投产,保障了除崇明区以外上海市医疗废物100%的集中处置。

为有效应对医疗废物产生量的不断增加和处置设施维修、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等,2017 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发展规划》(2017—2040 年),按照“规划先行、重点推进,合理布局、强化保障”的原则,构建“一南一北一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点,在浦东新区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和崇明区各建设一规模为240 t/d 和20 t/d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两处设施分别于2019 年底和2021 年初建成投产。至此,上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392 t/d,可满足非疫情情况下上海市未来20年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需求。

2022 年3-6 月,上海市新冠疫情暴发,医疗废物单日最大产生量达1 419 t,应急收运处置体系遭遇重大考验。为进一步强化上海市医疗废物应急收运保障体系,2022 年7 月2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和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方案》明确,市、区两级应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分别制定完善市、区两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方案,明确分工职责,充分保障所需的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场地、处置设施等;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纳入本市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充分发挥各区小型医疗机构“最后一公里”,强化环卫、第三方运输单位等收运体系作用,完善各区短驳集中和自行收运能力。《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上海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体系,补齐了处置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

1.2 发挥国企力量,托底保障医疗废物安全收运处置

上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初期,由于建设单位经验不足和运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最初建设的嘉定区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运行,严重影响了上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安全。

由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投入大、处置费用较低,造成收益回本慢,甚至前期严重亏损的情况。为切实托底保障上海市医疗废物安全收运处置,2007 年起上海市发挥国资国企力量,由上海市国资委管理企业——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了嘉定区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将其划归至下属企业固处公司进行管理。固处公司对原有设施进行了技术改造,并启动建设了3条处置能力为122 t/d的焚烧生产线,于2010年投产。2019年,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又收购了上海崇明区港沿镇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对其进行提升改造,于2019 年底完成1 条生产线,处置能力达30 t/d。

国资国企力量的加入,有利推动了上海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托底保障,保证了上海市医疗废物100%安全收运处置。

1.3 创新收运模式,破解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困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但此规定在很多地区存在执行困难问题[1-2],上海也不例外。

以上海市黄浦区为例,由于该地区地处市中心商业核心区,道路通行状况不佳,区域内近200家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工作一直存在车辆通行难、停车难的问题,导致收运频次低,难以达到要求。为破解困局,上海市于2019 年在该区创新建设了“定时定点收集、车对车交接”的收运模式。试点运行1 年后,实现了黄浦区所有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48 h内的安全收运,试点工作获得巨大成功。

在黄浦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0年7月1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工作要求》,用于指导全市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要求》明确各区通过对本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办医规模、区域分布、道路通行状况和医疗废物收运现状等开展排摸和分析,合理设立医疗废物临时交接点,开展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工作。各区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集中收集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要求》同时明确了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场地、交接车辆、包装、卫生防护、事故处理及监管的具体要求。

《要求》的出台有力促进了上海市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48 h 收运难题的解决,并有效规范了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的安全管理。截至2022年9月,除宝山区外,其他15 个区均有效落实了收运工作,其中14 个区(除浦东新区外)实现了48 h 的及时收运。

1.4 政企联动发力,守牢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防线

2019年新冠疫情发生后,上海市多方联动建立了医疗废物联防联控机制[3]。主管部门动态研判医疗废物管控要求,指导、监督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企业安全规范地开展工作,处置企业通过工作日报、微信群等方式与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信息共享。

2022 年3-6 月,上海市新冠疫情最高峰时,全市定点医院数量达42 个、床位数2.19 万张,方舱医院251个、床位数41万张,日产医疗废物最大1 419 t,远超上海市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能力。

面对严峻的防控形势,上海市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机制,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全市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城投集团联合建立了市区应急收运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的处置。城投集团协调久事、建工集团等多方力量,着力解决收运车辆、收运人员不足难题,最高峰时协调投入近600 辆应急车辆、1 000 名驾驶员和装卸工,确保了医疗废物的及时清运。城投集团统一部署,下属企业上海环境集团、城投环境、城投老港“三环合力”,协调老港能源中心、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奉贤生活垃圾焚烧厂、松江生活垃圾焚烧厂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确保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及时安全处置。

2 进一步提升上海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效能的建议

2.1 加大数据对接,提升医疗废物收运效能

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数据与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对接,使集中处置单位可在线查看产生单位的收集、贮存和库容使用率数据,并根据实时数据精准收运,减少车辆空载率,提升收运效能。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发现贮存将库满或突发情况导致废物量激增时,可在线提出紧急收运需求,以便集中处置单位及时安排车辆。

2.2 统筹运行设施,提升医疗废物处置效能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简称“公卫中心”)自有2 条处置能力为12 t/d 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用于其金山区本部院区医疗废物的处置。2021年,公卫中心金山区本部院区医疗废物产生量约2.47 t/d,新冠疫情暴发期间日产生量最大也仅约12 t,远低于其设计规模,未能有效发挥设施使用价值,同时也带来了较大的环境污染。

为此,建议扩大公卫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范围,平战结合,非疫情时期,开启1 条处置生产线,除处置自产医疗废物外,还就近接纳金山区、奉贤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疫情情况下,开启2条处置生产线,除处置自产医疗废物外,优先接纳金山区发热门诊、奉贤区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再接收金山区、奉贤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设施运行方面,可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管理,提高运行的稳定性。

2.3 规范准入资质,提升定时定点收运效能

2020 年7 月1 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工作要求》,用于指导上海市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工作,但国家层面和上海地方层面尚未有明确的文件。

由于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有害化学物质,收集、运送不当极易引起疾病传播和公共卫生问题,因此建议上海市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收集单位、收集人员资质要求。

2.4 建设统一平台,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响应效能

2022 年3 月18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聚焦风险发现、智能分析和协同处置要求,制定和完善公共安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处置、应急感知和通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标准,以增强城市快速响应效能。

建议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建设医疗废物统一管理平台,加强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送、处置、监督、应急响应全过程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全面提升上海市医疗废物应急响应效能。

3 小结

上海市通过顶层设计,加大了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能力建设,形成“一南一北一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392 t/d。通过发挥国企力量,克服了处置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运行的难题,托底保障了上海市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通过创新收运模式,建立“定时定点”收集,破解了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困局。通过政企联动发力,有效应对了新冠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的挑战,保障了上海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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