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鸣
(葫芦岛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辽宁 葫芦岛 125000)
土地资源作为重要的资源,需要受到更大的重视和保护。由于一些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对周边土地产生扰动,针对这种情况,进行扰动后的复垦工作是非常必要的[1-3]。黑山县庞家河生态补水工程土地复垦工作顺利完成,需对工程建设土地损毁情况、复垦区土地利用状况、生态环境影响以及复垦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价。
项目区土地损毁环节分为建设前期及建设期。土地损毁形式包括建设前期进行表土剥离对土地造成的挖损。建设期包括管道开挖对土地造成的挖损,施工车辆及表土存放区对土地造成压占。项目施工建设工艺流程图见图1。
图1 项目施工建设工艺流程图
项目拟损毁土地数据统计主要依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将土地损毁环节图与现状图进行叠加,拟损毁土地总面积5.6405 hm2,各功能区拟损毁土地情况如下:
(1)管沟区挖损面积为2.0377 hm2,包括旱地1.9829 hm2,其他林地0.0138 hm2,公路用地0.0053 hm2、农村道路0.0222 hm2,沟渠0.0135 hm2;该区域主要为混凝土承插管掩埋区。根据水力计算,连通管线使用DN800 混凝土承插管,承插管转角使用连接井连接,管道根据设计水道纵断进行布置。在达到规定的地基承载能力后,在铺设中粗砂基础层。砂石平均填充高度约为1.0 m。本项目开挖底宽1.78 m,开挖边坡1∶1,开挖深度约为2 m,开挖顶宽5.78 m。管道掩埋后,依次进行底土层回覆、有效土层回覆及表土层的回覆。项目管道管沟区开挖改变了原始地貌形态和地表结构,确定损毁程度为III级(重度损毁)。
(2)施工便道区压占面积为1.2077 hm2,包括旱地1.1798 hm2,其他林地0.0075 hm2,公路用地0.0027 hm2、农村道路0.0107 hm2,沟渠0.0070 hm2。施工便道主要为混凝土承插管车辆运输的临时便道。根据施工车辆的宽度确定本项目施工便道宽度为3.0 m。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工序,采用边施工边复垦的特点,施工便道未进行基础处理。施工便道区对土地造成局部的压占,适当平整翻耕可恢复原土地功能,确定损毁程度为Ⅱ级(中度损毁)。
(3)土壤存放区压占面积2.3951 hm2,包括旱地2.3278 hm2,其他林地0.0145 hm2,公路用地0.0059 hm2、农村道路0.0324 hm2,沟渠0.0145 hm2。存放区总宽度为6.22 m,其中表土存放区宽度为1.62 m,设计堆土高度为1.6 m;有效土层存放区宽度为2.0 m,设计堆土高度为2.0 m;底土层堆放区宽度为2.6 m,设计堆高为2.0 m。土壤存放区对土地造成局部的压占,适当平整翻耕可恢复原土地功能,确定损毁程度为Ⅱ级(中度损毁)。
项目区位于黑山县太和镇稍户村、大菸沟村和刘二金村。复垦区总面积为5.6405 hm2,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与复垦区面积相同。因此,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5.6405 hm2。
黑山县庞家河生态补水工程复垦区总面积5.6405 hm2,拟损毁地类为旱地、其他林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沟渠。损毁类型为挖损和压占,损毁程度为重度损毁和中度损毁。项目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6007 hm2。项目区旱地主要农作物为玉米,玉米年产量在600 kg/亩~700 kg/亩之间。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数量情况见表1。
表1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复垦区位于黑山县太和镇稍户村、大菸沟村和刘二金村,土地所有权人为稍户村、大菸沟村和刘二金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界线清楚,无争议,复垦区土地利用权属见表2。
表2 土地利用权属表 单位:hm2
土壤存放区、施工便道、管沟区等工程的建设,将不同程度对地表土壤和植被产生压占、挖损损毁。工程施工后需要进行平整翻耕、表土回填、土壤改良等工程措施,使得项目区地形更为平整,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所提高,工程的建设不会改变项目区周边范围内的地表、地貌类型。
项目区内主要补水方式为大气降水,同时本项目管道开挖活动的开挖深度较浅,挖深2.0 m,且工期较短、管沟边开挖边回填边复垦,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
该项目对生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植被上。项目区人工植被主要为农作物(玉米)和速生杨。建设期对土地造成压占和挖损损毁,损毁了项目区原有地貌和植被。实施后,通过一系列复垦工程措施,可恢复为原土地使用状况,农作物可继续耕种,林木可重新栽种。
(1)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区拟损毁土地预测分析,项目区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5.6405 hm2,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范围,各评价单元损毁地类及面积见表3。
表3 待复垦土地损毁单元情况表
(2)复垦方向的初步确定
1)政策因素分析
按照所遵循的评价原则和依据,对于损毁的临时用地应复垦为损毁前的土地利用类型,并确保土地质量不降低,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恢复。
2)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分析
项目区地形较为平坦,土壤质地为壤土,有效土层厚度较厚;土壤肥力、酸碱度适中。项目区拟损毁主要为旱地、其他林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沟渠,本项目管道穿越公路位置使用顶管施工,对公路影响较小。为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沟渠恢复为原利用状态。本项目耕地占用比例在50%以上,项目区经济来源主要是农作物。因此,本复垦项目要注意耕地的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增施有机肥,有效改善项目区沿线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3)公众参与分析
在复垦报告编制过程中,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协助下,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相关负责人对项目区损毁土地的使用等权利人进行了走访,综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的初步利用方向如下:
①原地类为旱地,经过平整翻耕、土壤回覆、土壤改良等措施后仍复垦为旱地。
②原地类为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沟渠,施工结束后为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复垦为原地类。
③原地类为其他林地,施工结束后通过平整翻耕、土壤回覆、植被重建的方式恢复为乔木林地。
(3)评价方法
项目区损毁地类为旱地、其他林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和沟渠。为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评价单元中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沟渠经过相应工程技术措施恢复到原地类具有可行性。对复垦为旱地、乔木林地的土地采用参比法进行评价。
1)土地特征参数的确定
损毁前地类为旱地、其他林地的土地,选择地形坡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容重和灌溉状况等土地特征参数作为土地损毁单元复垦方向的主要依据,确定评价单元参比标准(见表4)。
表4 复垦土地损毁单元的复垦可行性分析参比标准
2)复垦可行性分析参比
结合土地损毁单元情况(表3),确定各单元复垦可行性。从地类来看,项目占用旱地5.4905 hm2,占用其他林地0.0358 hm2,实施前对表土进行保护,开展表土剥离;实施后进行土地平整翻耕,表土回填,同时对耕地进行土壤培肥。与参比标准(表4)来看,地面平整度有所提高,土壤质地变化不大;剥离与回填厚度保持一致,因此土层厚度变化不大,深翻和培肥后耕地质量略有提升。因此,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参照初步确定的土地复垦方向和复垦可行性参比分析结果,最终确定黑山县庞家河生态补水工程临时用地的复垦方向,具体见表5。
表5 土地复垦方向一览表
(1)黑山县庞家河生态补水工程临时用地拟损毁土地总面积5.6405 hm2,复垦区责任范围与损毁土地面积一致。
(2)工程的建设不会改变项目区周边范围内的地表、地貌类型,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通过一系列复垦工程措施,可恢复为原土地使用状况,农作物可继续耕种,林木可重新栽种。
(3)工程实施前对表土进行保护,开展表土剥离;实施后进行土地平整翻耕,表土回填,同时对耕地进行土壤培肥,地面平整度有所提高,土壤质地变化不大;剥离与回填厚度保持一致,技术上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