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路 翟年祥
摘要 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后期,农村社会救助面临着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的目标和任务,这就需要完善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鉴于此,以六安市舒城县为例,在回顾有关学者在农村社会救助方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和数据总结,剖析六安市舒城县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成效以及挑战,进而在资金保障、网络安全、队伍建设、组织参与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建议。
关键词 农村社会救助;乡村振兴;舒城县
中图分类号 D6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04-0266-06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04.060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Research on Rural Social Assistance in Shucheng Count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TANG Xian.lu1,ZHAI Nian.xiang2
(1.School of Management, 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601;2.Anhu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Hefei,Anhui 230031)
Abstract At present, in the later stage of building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nd completing the task of poverty alleviation, rural social assistance is faced with the goal and task of a long.term mechanism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relative poverty, which requires the improvement of a multi.level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 to consolidate the achievement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fully implement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n view of this, this paper is based on Shucheng County, Lu’an City, on the basis of reviewing the research results of relevant scholars on rural social assistance, through field research and data summary, carefully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effectiveness and challenges of rural social assistance in Shucheng County, Lu’an City, and then put forward optimization suggestions in the aspects of financial security, network security, team building, organizational participation and so on.
Key words Rural social assistance;Rural revitalization;Shucheng County
基金項目 安徽省高等学校研究生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类)(YJS.20210027)。
作者简介 唐先路(1997—),女,陕西安康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通信作者,教授,硕士,从事公共管理、社会学研究。
收稿日期 2022-09-04
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中强调“要把农村社会救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日常性帮扶措施”[1],并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各项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这对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时代意义。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六安市在总结推广社会救助“舒城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六安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案》,推深做实全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再部署,其作为安徽省唯一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市,推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发展处于资源整合优化、城乡统筹建设和人员动态管理的过渡期,尚存在供需错位问题,所以学术界从制度建设、法律完善、资金供给等方面对于我国农村社会救助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描述。基于此,贾玉娇等[2]基于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阐释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从文本向实践转化的事实逻辑,探索治理情境中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实践图景;金玉[3]提出构建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要基于宪法维度进行顶层设计,从整体上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刘玉芬[4]通过聚焦菏泽市M区社会救助资金个案分析,深入研究社会救助资金审计监督的协同问题,以完善基层社会救助和政府治理;李怡君[5]基于治理理论等来阐述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合理性,从而推进社会救助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上述学者的研究对于当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会救助的路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国家进入“十四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将处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所以补短板,促进六安市舒城县农村社会救助的改革探索和制度优化迫在眉睫。笔者将农村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展开分析,通过将农村社会救助的改进机制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以期推动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高质量发展。
1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救助的意义
社会救助是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制度安排,其通过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等多项举措,多方向助力乡村振兴,从而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共同富裕的目标。
1.1 农村社会救助助推产业兴旺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内源性动力支撑,真正帮助了农民脱贫增收,而产业振兴的实现路径是以农民为主体,所以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要健全人才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创新救助为辅助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维持农村个体家庭经济稳定,从而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济建设奠定根基,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当前农村社会救助坚持把“输血式”救助和“造血式”解困有机衔接,对有劳动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区别救助政策,对于有劳动力的,通过专项救助,对其开展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转移就业培训,让困难群体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掌握职业技能,让更多的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把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地留给农民;而对无劳动能力人群中的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使其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对困难对象进行基本生活救助也能够为产业发展解除后顾之忧;此外,对由于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受灾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并助推实现复工复产,助力乡村产业快速发展。
1.2 农村社会救助提升生活宜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强调,“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6],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社会救助的改革完善也促进了基本生活环境的改善。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是抓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实施农村困难户住房救助政策,落实危房改造和厨改厕改,通过村庄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综合整治和长效运维管理,实现乡村生态宜居;另一方面细化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社区的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通过“物质+服务”的方式,定期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提供必要的清洗、照料服务,以提升基本服务的可及性,保障基本个人卫生环境;此外生态护林员、卫生保洁员等公益岗的设置,健全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开展环境保护与治理,守护了绿水青山,提升了乡村整体人居环境,也推进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1.3 农村社会救助培育乡风文明
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继续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巩固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在开展农村社会救助过程中,一方面“党建+社会救助”的工作模式,真正联络了居民情感,传达了社情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做到了解民忧、暖民心,弘扬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也传递了人民公仆勇于担当作为、用心服务群众、乐于无私奉献的坚定信仰;另一方面社会力量的参与,也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在《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强调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充分汇聚社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关注乡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注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支持各地建设“幸福大院”等社区互助项目,通过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帮扶和保护,宣传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了乡村扶贫济困、敬老爱幼等优良传统文化,营造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与邻为善、守望互助的乡村氛围,助力了乡风文明。
1.4 农村社会救助推动治理有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就要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而社会救助是关系民生,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基层治理中的敏感问题、热点问题,要把社会救助资源和服务的充分性、公平性和有效供给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考核内容和指标[7]。对于当前政府而言,社会救助是善治理念对政府执政的必然要求,也考验着地方政府是否切实履行社会救助职责,所以要不断推进地方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8],此外救助工作中社会力量的参与,其作为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多元主体中的重要力量,有利于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以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当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社会救助事业的推动作出贡献。
1.5 农村社会救助兜底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战略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广大农民在农业农村发展中能共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衔接生活富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其作为一项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制度,在保护农村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等作出了巨大贡献。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农村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所以必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通过不断调整社会救助标准,扩大社会救助对象、完善社会救助方式结构等方面,保障其兜底性民生服务体系建设均衡分布并长期稳定运行,以确保低收入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帮助低收入人群形成发展能力,从而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救助的实践:舒城经验
2.1 六安市舒城縣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
六安市舒城县地处安徽省中部,2018年8月,六安市舒城县作为民政部首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优化社会救助流程、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创新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等试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改革任务,以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四项举措”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力推进社会救助改革进程,创新互助救急模式,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救助“新格局”。截至2020年11月六安市舒城县完成全部试点任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形成了以“五个一”为核心内涵的地方经验,其经验已在全市推广。
2.2 舒城县农村社会救助的改革措施和成效
2018年《舒城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舒城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试点》等6个文件陆续出台,为农村社会救助改革试点指明方向。在改革中六安市舒城县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切实兜牢保障民生“安全网”,通过强化一个组织、制定一套制度、树立一个理念,统筹一笔资金、打造一支队伍,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物质+服务”试点改革、县、乡、村3级“救急难”互助社成立和中心组长改革,成功创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舒城经验”,推动六安市舒城县民政事业实现了高质量发展。舒城县农村社会救助的探索创新不仅助推了脱贫攻坚,也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具体改革如下。
2.2.1 强化一个组织。
强化一个组织,凝聚改革力量。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县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在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舒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全县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和全县重点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汇聚各方力量,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导,确保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2.2.2 制定一套制度。
2016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真正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落实会议指示,六安市舒城县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协同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缩短审批流程,打破困难群众申请障碍。在实践中,六安市舒城县积极探索一套制度,出台了《舒城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方案》,将下放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作为社会救助改革重要着力点。通过审批权下放,将低保特困养老等审批权下放至乡镇和开发区,由各乡镇落实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同时对重病、重残等急需救助的对象,简化审核审批程序,解决了低保特困救助对象识别不准、救助实效差的难题。在推进审批权下放的同时,县民政部门也加大监管力度,按照每年新增人员抽查不低于30%,原低保户、特困户抽查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检查,确保审批公平公正,实现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相分离。通过两年实践,在低保特困养老方面取得成效,这主要得益于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2021年以来,共新增低保对象2 776户4 147人,退出低保2 155户3 948人。
2.2.3 树立一个理念。
树立一个理念,提升群众幸福感。在社会救助改革过程中,舒城县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其中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六安市舒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3 930人,占24.9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0 706人,占20.18%[9],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其中低收入老人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更是彰显地方的执政理念。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贫困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2018年11月在舒城县汤池镇探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为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19年将试点范围拓展到汤池、百神庙、桃溪3个乡镇,服务人群扩大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烈属、老年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的低保户和贫困户中的失能人员等6类人群,为该村及周边老人,留守儿童等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健康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为距离中心较远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配送餐、助医、探视巡访等服务,并引导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以及爱心人士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儿童提供志愿服务,真正根据不同需求设置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丰富了救助内涵。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为6 579 位困难群众开展居家养老服务70 488次。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解决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社会新问题,六安市舒城县开始围绕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一老一小”这一特殊群体,积极探索试点“一老一小”关爱服务的模式,到2020年6月25日,舒城县棠树乡云雾村“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揭牌。截至目前,“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建设已在全县推广。
2.2.4 统筹一笔资金。
统筹一笔资金,汇聚救助合力。六安市舒城县坚持以创新意识谋发展,为救助改革增动力。为了有效解决资金供给问题,舒城县在社会救助改革过程中,创新建立救急难互助社,对遭遇大病、灾祸等极难情形,因暂无其他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先行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自主救助,通過群众申请,互助社、乡镇、区县3级审批,实现救助资金发放,帮助他们渡过当前紧急困难(图1)。全县第一家村级互助社在河棚镇黄河村挂牌成立,在推进的过程中,重点是资金筹集和救助时效。为了让资金来源更广,该县采取众筹的办法,按照县财政配套资金1万元、村集体资金不多于1万元、社会捐款不少于1万元、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的标准,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时接受社会爱心人士赞助。该试点工作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社会救助的热情,目前,全县已成立互助社404个,筹集资金3 656万元,其中发动社会力量投资968万元,形成了“主动发现、社会参与、综合施策”的救助合力。互助社开展以来,共救助群众13 927人次,救助金额1 475.4万元,其中2021年以来全县共救助5 096人次,救助金额达568.6万元(表1)。
2.2.5 打造一支队伍。
社会救助重点难点工作在基层,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事物多、人手少、力量薄弱,为保障救助落到最基层,六安市舒城县在试点改革中打造一支队伍,激活末端救助工作,将村民中心组长引入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县、镇、村、组4级救助网络。2014年村级中心组长建设工作在河棚镇拉开帷幕,2019年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将原先村民小组进行整合,建立中心组,按照政治性强、奉公守法、熟悉民情等要求选优配强中心组长,探索实行务工补贴、绩效奖励、公益岗报酬相结合的待遇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协助做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和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社会救助的过程中,中心组长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基于中心组的改革,不断优化救助环节和程序,下放资源和权限,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的身边,把低保、特困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性保障与发挥群众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同时嵌入中心组长这一熟人要素,精准对接困难群众的不同救助需求,强化社会救助功能,实现了救助的及时性,更好地推进乡村社会治理。
3 乡村振兴背景下舒城县农村社会救助面临的困境及成因
六安市舒城县社会救助改革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基于此,对其农村社会救助开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进行相应的梳理。
3.1 救助资金供给不足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救助工作的真正落实,需要资金的有效供给,但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社会力量供给有限、财政资金的支出规模增大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主要是因为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单一,当前农村社会救助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救助,再加上群众受益面不断扩大、救助支出项目增多,这就增加了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救助效率的提高和被救助主体权利的保障。例如救急难互助社的开展,村集体资金和社会捐款作为重要供给,但长期众筹的方式,对于村成员而言,尤其是熟人社会,很容易被“道德绑架”,从而对村民造成无形的压力,同时对于企业而言也无疑是增加了经济负担。二是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在功能上存在着差异,二者之间功能的关联性和互动性衔接不牢。在推进农村社会救助的实践中,也要推进普惠性社会保险的优化和整合,以缓解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10]。
3.2 信息化建设滞后
大数据时代下,信息化在引领社会救助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深刻影响,六安市舒城县探索社会救助信息化的过程中也面临阻碍。主要是因为一是缺乏完善的技术支持,相关平台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仍有缺漏。相比于传统的管理方式,互联网作为社会救助个体信息的存储载体,记录着救助者各类具有较高真实性和私密性的基本信息[11]。但当前技术正处于不成熟阶段,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保密系统还不完善,随着数据开放信息共享程度的提高和传播速度的加快,救助对象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有待保障。二是在部门横向沟通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信息孤岛”问题,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使得地域之间、部门之间存在“数字鸿沟”,所以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3.3 基层救助人员短缺
低保审批权的下放,对于基层而言,在赋予基层一定权限的基础上,也增加了基层的工作责任和压力。主要是因为在审批权下放的过程中,县级主要负责入户调查和初审,而相应的审批权限落到基层,乡镇基层业务人员不仅要负责救助对象的入户审核、申报等工作,还肩负着乡镇教育卫生、残联、民族宗教等其他任务,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转移的情况下,将国家层面的社会救助工作转化为解决基层社会救助难题的能力,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要遵守“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动态管理”的要求,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覆盖到救助范围中来,同时又要实现动态管理,对于那些困难对象家庭人员变动或实现脱贫致富的进行清退,基层工作量相对较大;再加上部门人员离职、调动等问题,民政人员队伍相对不稳定,人员管理也不到位,而且此外农村部分救助对象由于文化素质相对低、居住较为分散,对于基层工作者而言核查工作量非常大,所以加强基层人员伍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3.4 社会组织协助不足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救助第三方力量,在提供公共服务、资金供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舒城县在探索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为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救助,在2021年10月下发《舒城县关于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其参与主体、参与内容等作出指示,在具体实际工作中,通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现“政社互动”,通过招投标程序引进第三方社会组织进行项目核查工作,但从整体上来看,社会组织在农村社会救助中的参与活力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对于政府而言,其在政策文件和政府会议中提及并鼓励其发展,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指明了方向,但其参与渠道并没有上升到制度化层面,仅仅停留在体制机制层面,对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对于社会组织自身而言,存在专业服务能力和救助能力参差不齐、救助资金缺乏、社会公信力低等内生动力不足问题,所以如何动员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农村社会救助也是当前难题。
4 乡村振兴背景下舒城县农村社会救助的完善路徑
当前舒城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惠民生,就要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谋划农村社会救助,重点解决社会救助中资金、技术、人员等问题,通过进一步保障资金落实,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救助理念等举措,推动社会救助的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4.1 保障救助资金落实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发展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速度的下行压力增大,所以对于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而言,建立健全救助资金筹措机制,保障稳定的资金投入,是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可持续救助模式的重点。这就要求:一是要注重资金资源的靶向投入,在资源配置方面,各级政府要根据农村贫困地区的人口、经济、财政状况等综合因素,建立与公共财政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社会救助投入机制。二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要根据自身优势,制定科学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地域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财政实力,与此同时,仍要坚持精准发力,从供求两端着眼,科学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有效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例如,舒城县桃溪镇四圩村成立“舒城县四联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促进慈善捐助活动社会化,重视并引导社会捐赠,充分挖掘非政府组织的社会救助资源。通过完善社会募捐机制,使得募捐机制合理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慈善心理,拒绝道德绑架。四是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群众一旦遇到自然灾害等困难,先由社会保险解决,解决不了的再由各项社会救助来保障,使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体系有效衔接、相辅相成,使社会救助更有效、更精准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2 强化数据信息安全
“互联网+”时代下,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顺应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要做到:一是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互联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方面通过强化组织机制,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给予了大量政策、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全力做好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组建专业、稳定的运行维护團队,着力避免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系统运行和数据使用安全。二是加强管理,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基于“互联网+社会救助”管理模式,在信息集中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在原先社会救助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增加低收入人口、受灾人员、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信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综合平台与残联、民政局、医保局等救助单位的对接,以打通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真正实现信息共联共通共享,以加速不同救助职能部门由“碎片化”状态到“整体化”协作转变。此外实行动态监测预警,以不断健全的审核机制提高准入对象和退出成员的识别精准度,通过定期核查,以规范和完善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数据库建设。
4.3 夯实基层队伍建设
重视兜底性民生服务的能力建设,重点包括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等相关制度建设[12]。社会救助工作服务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为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强化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是基本保障,所以最关键性的一是配强工作队伍,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组织人员稳定的社会救助工作队伍,使基层有充足的人员承担各项救助工作。通过对救助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政治理论及法律业务的培训与学习,逐步提高社会救助队伍整体素质及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理效率与质量。二是为充分调度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要有效落实基层人员报酬和福利,通过完善救助工作人员年度考评机制,实现业绩与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挂钩,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褒奖,充分调动基层工作者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基础设施供应,针对农村人员分散的情况,应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办公场所等,确保救助工作人员用较少的时间为困难群众办较多的事,真正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
4.4 提升社会力量参与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老年人口救助需求增多,加重社会救助压力,然而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政府力量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是有限的,所以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农村社会救助[13]。对于国家和政府而言,一是要从政策层面加强引导,结合社会救助现实需求,通过切实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登记管理政策等,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在此基础上,对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对象、救助效果、救助项目等予以规范,加强培育引导以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参与社会救助[14]。二是转变政府理念,真正认识和重视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用,建立与社会组织的平等合作机制,通过优势互补实现社会救助资源的平衡和有效配置。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建的引领和赋能作用,通过“党建 + 公益”的方式为社会组织赋能,推动社会组织自身的良性发展。让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困难民众的桥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社会救助领域。四是于社会组织自身而言,农村社会救助是一个长远的、责任重大的事业,所以社会组织要提高自身参与社会救助的能力,通过提高专业实力、规范自身管理及运行、挖掘自身优势等建立一支专业、规范、强大的组织队伍来协助国家和政府进行农村的社会救助事业。
4.5 贯彻以人为本理念
社会救助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15]。一是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不断提升政府服务理念,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宗旨,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在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和资源整合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担负起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责任,做到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二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供救助,通过精神慰藉、人文关怀等举措打造温情社会救助;三是各级政府在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的前提下,紧扣实际,加强研究、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基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的创新完善,形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合力。
5 结语
当前我国乡村振兴进入“十四五”阶段,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征程中民众需求的变化,六安市舒城县总结改革经验,深化农村社会救助的改革,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统筹谋划农村社会救助,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为全省农村社会救助改革发展持续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值得其他县、市借鉴学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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