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盈 ZHANG De-ying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 361006)
ABO 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它通过授权方式将工程项目交由具有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作为授权方,可将城际铁路工程项目交由具有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企业作为被授权方,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对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收益。ABO 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效益[1]。ABO 模式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引入优秀的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推动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创新和发展。因此,本文针对ABO 模式在城际铁路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展开分析。
在ABO 模式下,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合作,能够共同推动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其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ABO 模式能够充分利用企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加快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在预定时间内完工。
提高项目质量:企业通常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确保项目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进行建设,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2]。
降低政府财政负担:通过引入市场化的运作机制,ABO 模式能够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使政府能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其他重要的公共事业领域。
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ABO 模式有助于引入更多的竞争和创新元素,促进不同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实现可持续发展:ABO 模式能够确保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通过长期的经营和维护,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为公众提供持续、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
本次研究对象为福建某都市圈城际铁路线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0 亿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370 亿元。项目计划建设期4年。正线全长约87.264 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正线、联络线、连江折返线。作为东部新区重要公共交通干线,途径4 个县级市,是新区南北连接的重要干线,线路规划了LJZ 站、LQ 站、WL 站、CLJC 站、FZXQ 站、LL 站、FQ 站等7 个站点,如图1 所示。
图1 线路规划站点示意图
城际铁路项目作为准经营性公共产品,具有投资规模大、公益性强、收益偏低等特点,需要政府匹配相应的资源用于平衡投资建设成本。当前,福建省城际轨道交通的投融资模式以政府财政为主导。福建省政府作为此类项目的主要投资者,负责筹集项目的全部资本金,而剩余的资金需求则通过政府的债务融资方式来解决。此种投资方式的优点在于其结构简单、融资迅速、运营成本低和财务负担小,因此可以迅速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加速福建省城际轨道交通的建设进程。
然而,现阶段这种模式会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以及难以建立和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很难有主动减少运营成本以及提高运行效率的积极性,再加上经营权、管理权的不明确,导致资金运行效率及管理效率较低。随着福建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的加速,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未来还款压力将逐渐增大。特别是近年来,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审查更为严格,贷款条件日益苛刻。如果福建省城际轨道交通继续采用现有的单一投融资模式,将难以满足未来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需求,从而无法确保福建省城际轨道交通规划的实现。因此,需要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3]。
2.3.1 政府ABO 授权
项目所在地市政府授权市属国企平台Z 集团与央企A 集团共同组建的联合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投资、建设、管理本项目。同时获得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协助市政府开展产业招商工作。市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将沿线的土地(暂定约12800 亩)出让收入、新增产业税收收入、其他新增收入等锁定封闭运行,用于平衡本项目的投资。政府财政每年进行项目成本归置,确保收支平衡。
2.3.2 设立基金
Z 集团与央企A 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福建某都市圈城铁联动发展建设母基金”(暂定),基金规模占项目总投资规模的30%比例,母基金主要投资其下的若干子基金,如基础设施建设子基金、地产开发类子基金、产业发展类子基金等,子基金以股权或债权的方式投入项目。
2.3.3 引入社会资本合作
Z 集团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城际铁路的投资建设,站点周边及铁路沿线土地开发、产业投资等,各子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入项目公司。Z 集团作为招标主体,通过“基金认购+EPC”或“基金+施工总承包”模式招选投资人暨铁路工程总承包单位,中标单位认购铁路建设子基金份额,承接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通过“央企A 集团进行基金认购+EPC+产业导入”模式暨工程总承包方,认购母子基金基金,项目完工后10~15年退出。社会资本方认购的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地产开发、产业发展等。
2.3.4 项目投融资
项目资本金由Z 集团与各子基金共同出资。本项目除资本金外,其余部分的资金由央企A 集团通过银行融资、专项债等方式筹集。路径交易结构图如图2 所示。
图2 路径交易结构图
2.3.5 产业招商及产业导入
授权范围内的产业招商和产业导入由项目所属市政府主导,组织开展项目区域内的发展战略论证、产业定位及发展策略研究,并配套出台相应的招商政策,Z 集团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开展产业规划等工作,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协助完成产业孵化、招商服务、金融创新等工作。央企A 集团需调动相关资源配合Z 集团完成产业导入或者产业招商落地。
2.3.6 站点周边土地开发(TOD)
依照政府出台的配套政策,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流程,将站点周边的土地综合开发权注入项目公司,获取土地溢价收益,共同开发TOD 地块,实现“一二三级联动”,从而获取超开发商的剩余价值,这也是项目投资收益的一部分。
配套政策是ABO 模式在城际铁路工程项目中成功应用的重要保障。政府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包括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资金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达到盈亏平衡,以支持ABO 模式在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实施。这些政策能够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条件,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和经营成本,从而推动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4.1 配套政策
①建立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ABO 模式虽然引入了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但政府仍然是项目的重要投资者。建立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使政府能够更好地承担其监管职责,同时利用企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推动项目的发展,还可以确保项目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②建立合理的补贴机制。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且受到政策、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通过建立合理的补贴机制,可以弥补市场失灵,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可以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提高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③配套优惠扶持政策。由于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运营成本较高,资金投入较大,政府应建立配套优惠扶持政策,有针对性扶持,可通过绿色交通的宣传、前期票价浮动、沿线部分土地综合开发权的授予、电费优惠、税费减免或返还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以保证运营企业可持续性发展。同时,运营企业也应做好各类人才的培养,管理的优化,业务的创新与联动,一方面减少运营成本支出,另一方面扩大经营收入来源,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
2.4.2 措施建议
①建立开发专项小组:成立专门的开发专项小组,负责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管理。该小组应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②明确开发主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应同步规划,并进一步明确沿线开发主体,在红线内外土地综合开发过程中,以设区、市为主导。省、市政府应积极探索,完善各项机制,优化在项目红线内外土地综合开发中的合作模式及相对应的补亏原则。③加大开发资金筹措力度:为确保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应加大开发资金的筹措力度。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同时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资金。④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项目进度监控和成本控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符合预算要求。⑤推动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和运营效率。加强技术研发、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项目的创新和发展。⑥加强监管和评估:加强对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监管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计,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以TOD 理念为主导,即包括以人为中心、土地高效开发、优化城市结构、混合功能、高效可达性、良性循环等思想,引导轨道站点周边土地优化整合、公共空间重塑、生活生产方式转变等,对沿线站点开发进行具体策划及实施,实现交通提升和土地利用相互耦合的目标,助推项目实施落地、城市产业升级、带动城市经济发展。结合线路经过的区域及现状与规划情况,明确沿线不同线路段的规划发展方向,具体展示如图3 所示。
图3 沿线不同线路段的规划发展方向
通过图3 可知,福建某都市圈城际铁路线项目沿线规划发展方向可划分为4 个路段,具体发展方向介绍如表1所示。
表1 线路发展方向表
根据站点的现状及规划情况,将LJ 站、LL 站规划为连接梳理型,将LQ 站规划为点状孵化型,将WL 站规划为产业社区型,将CLJC 站、FZXQ 站、FQ 站规划为枢纽高增值型。
通过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ABO 模式能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质量,降低政府财政负担,并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这种模式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服务。
通过构建有效的治理机制,推动项目各方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局面,以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经济效益。ABO 模式在城际铁路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中国城际铁路的蓬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可以为我国城际铁路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