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 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指明了财会监督的发展目标,站在全局的角度赋予财务监督新的定位。企业作为经济市场的主体,在当前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情况下,更应当注重内部监督。
财会监督按照监督对象,可以分为对企业各部门、各业务对象的监督、财务部门的自我监督等三个方面;按照监督的时间,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及事后监督等三个阶段;按照监督内容,可以分为会计核算、报表检查、资金监督、资产监督等。
企业内部的财会监督即根据财经法规、纪律规定等一系列内外部规定,围绕企业经营活动,运用会计核算、财务分析、信息技术等手段,对各业务流程、各重要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复核、稽核、评估,以达到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有效、防范风险的目的。
1.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有较大区别且不可替代
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但也存在根本的区别:一是两者的监督地位不同,审计监督具有独立性,这是法律赋予的特征;而财会监督更侧重内部性,是提升工作质量的方法。二是对监督结果的态度不同,审计监督具有强制性,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审计报告,因而十分重视审计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还会影响公司上市资格;而财会监督并不会出具意见报告,旨在尽早发现风险和问题,指导后续工作,对监督结果的态度可以反映出公司管理层的意愿。
2.财会监督是降低外部检查风险的有效措施
企业日常会接受国家审计、外部审计、税务审查等各方面的外部监管,而不力的监管结果会使企业声誉下降、降低市场信心,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做好日常不定期抽查、检查和专项财务检查,可以对日常偏差和薄弱环节及时自我纠正,减少被外部监管指出问题的概率,降低外部审计风险,营造企业良好、积极的财务氛围。同时,财会监督也是扎实财务基础工作的催化剂,财务人员在自我监督中可以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内控执行的有效性。
3.财会监督是健全内控、尽早识别风险的有效方法
风险识别是内部控制的首要环节,早识别、早应对,才能有效化解风险事件的影响。如果企业仅依靠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可能会导致发现时间滞后,或已造成损失。而财会监督作为会计的基本职能,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日常和专项检查,多维度、多角度监督,可以尽早发现一部分风险和问题,为应对措施留有空间,更好地实现风险控制的效果。同时,良性的财会监督效果可以建立服务型财务,财务不再是冷冰冰的数字,而是以风险提示、业务指导的方式融入企业发展。
核算监督属于财务部门的自我监督范畴,具体来说,核算监督有三道防线:一是凭证复核,通过日常对每笔凭证全面复核,保证凭证记录的信息准确、完整,特别是会计准则新修订的地方需注意账务处理是否及时调整;二是报表预审,通过对财务报表的预审,发现不合理的科目余额,倒查漏记、错记的凭证,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往来款项检查,往来款项记录暂未计入成本、费用及收入的事项,往来款项的账龄分析是外部审计检查的重点,对于超过3 年的应收、应付款项应当履行督促责任,必要时计提坏账准备。
一是内部资金监督,检查营业收入、资金授权支付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及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的要求,是否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大额存单等有价证券,对于库存现金的使用是否存在坐支、白条抵库等不合规现象,银行账户开立是否符合规定、注销是否及时;二是固定资产定期监盘,对于报废和处置的资产是否满足条件且履行完相应审批程序,资产台账是否更新及时且账实相符,对于已折旧完仍在用的资产是否加强管理,有无资产流失情况;三是采购环节监督,采购方式是否符合相关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选择有无合理依据,采购流程是否可能存在舞弊等风险。
一是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是否按进度落实年度预算计划,对于超过1 年以上的资本性支出能否满足继续按计划执行的条件,有无预算调整,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专款专用,闲散资金保值增值情况;二是合同签订的监督,新签立合同项目付款方式应选择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支付,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优惠如何确定,销售货物是否负责运输、保管,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如何约定;三是内部控制自评,是否对财务制度及时修订,对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测试,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薄弱环节。
企业内部财会监督、内部审计、纪检监督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三者在工作职能上各有侧重,目前企业实际中三者监督尚未形成合力,表现在:一是公司内部各监督主体部门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极少合作,在对制度的制定和理解上存在偏差,导致资源配置浪费,单独监督缺乏整体性,影响整体监督效果;二是各监督工作结果都作为自己部门的工作业绩,监督成果极少共享或信息共享渠道不通畅,导致监督效率低、重复性工作多,无形中增加了被监督对象的压力;三是受限于信息系统独立及数据来源不统一,需要大量数据核对工作,影响监督效果。
目前,企业常态化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具体表现在:一是组织架构中,未形成自上而下的财会监督职能体系,由于管理层重视程度不同,财会监督反馈途径和督促落实途径阻碍较多;二是在集团公司或者集中管理的单位内,各个企业财会监督的执行标准、监督周期、监督频率并未完全落实到制度规范中,没有制度约束可能导致财会监督执行时依据不充分,进而产生一些阻碍监督的负面情绪;三是财会监督工作职能界限尚未明确,财会监督发挥的效果是否可以量化衡量和考核、监督有效和无效的界限如何划分、财会监督是否敷于表面形式而未发挥真正作用,实际中并未有行之有效的界定办法。
企业经营过程中重点工作领域集中在采购循环、项目建设实施中,而这些领域又涉及很多风险较高的环节。例如,一是工程项目立项时往往由业务需求部门调研论证,制定长期或年度内预算计划,而大额资金的使用计划是财务部门制定,可能存在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计划与实施计划分离的情况,也可能存在预算编制缺乏约束或难以实现的情况,导致预算执行监督滞后,资金监督机制不完善;二是容易忽略采购环节的监督,由于核算工作的滞后性,往往是活动发生后才能发现问题,对于已经发生的不规范的采购事项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有无拆分金额小额采购、有无采购的必要性,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要求财会监督不能仅事后监督,对会计信息的监督应当是全过程的。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企业生产方式、商业运营模式也不断涌现新的特点,以数字化为特点的新时代推动了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例如,财政部在2020 年3 月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明确了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不能作为单位报销入账归档的唯一凭证,应当完善电子化归档的电子会计凭证保管。新的商业模式和管理要求的变化,给财会监督方法带来了挑战,如何避免电子发票重复报销、如何建立电子会计凭证和纸质凭证的关联值得思考。因此,信息化财会监督技术能力还应努力提升,全面建立以信息系统为载体的监督能力。
为了避免财会监督单兵作战和仅局限于财务部门自我监督,企业应当组建财会监督委员会,包括财务人员、内审人员、纪检人员和部分业务骨干,确保委员会成员合理、科学形成合力,保证财会监督能够集各部门优势于一体。内部管理方面,财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结合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工作,制定统一整体性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增加交流、相互促进、共同协作,形成运行有序、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财务信息对外披露方面,财会监督委员会既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和纪检巡视的检查,又要不断总结每次检查指出的问题,善于利用外部检查的工作结果指导以后的工作,使财会监督成为企业的重要支撑。
财会监督是企业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提高管理层的重视和有力支持,首先要从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制度着手。一是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财会监督的工作范围和频率,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划分日常监督内容和重点监督内容,规范财会监督流程,制定检查评价分级标准和报告范本,确保财会监督执行有据可依;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提高监督执行的有效性。加强监督执行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建立财会监督后评机制,最大化发挥监督作用,避免财会监督流于形式。
首先,在预算编制阶段,财会人员应当对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负责,积极参与到支出项目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中,统筹安排经营活动,防止资源配置浪费,对企业税务筹划、资金安排及资源配置做好长期部署;其次,在预算执行阶段,建立动态的预算监管链条,从业务人员报销预占预算额度到审核完毕再到付款成功执行完毕,全流程监督,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偏差,避免执行不到位,保证预算执行有效性。
1.资金管理监督
企业应当加强资金收支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和大额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对重点项目支出、高风险领域支出做好多人复核,必要时请内审或纪检人员协助监督。对于重要资金管理岗制定轮岗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做好资金存放监督,保证流动性的同时做好资金保值增值,在资金存放方式和银行选择决策方面公开、透明,驻牢防线。
2.资产管理监督
企业应当认真落实资产管理监督责任,建立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不定期抽查资产验收入库流程、定期盘点资产掌握资产的使用状态,对资产报废、处置、残值收入等非常规事项全流程监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的贯通,通过系统自动化处理能力,共享资产数量、状态及金额。
3.采购流程监督
企业应当把好采购需求第一道关,大额采购做好需求论证和调研,小额采购按需审批,提高采购物资使用效率,杜绝铺张浪费;把好采购方式选择第二道关,监督询价方式的采购有效性,谨慎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于确需使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按照制度规定对采购金额和一次性付款方式加以限制。
4.合同管理监督
首先,在合同签订环节监督合同条款约定有无漏洞和不利条款,制定合同审核标准和要点,关注收付款方式等内容,必要时请外部法律专家审核;其次,在合同执行环节定期跟进履行情况,对于无法按照约定完成的合同提前做好预警提示,关注税务风险和合规风险;最后,合同验收环节安排双人验收,至少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员工作为验收组长。
首先,建立信息系统自动化功能,在报销系统里预制预算支出金额和项目,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由系统自动识别,提示业务人员无法报销;嵌入刚性审核规则,借助图像识别软件自动识别合同金额、发票金额等,完成系统初步审核,提升审核监督工作效率;通过上传发票扫描件,由系统自动联网识别发票真伪,解决人工查验耗时耗力的低效问题,并通过系统建立内置发票登记簿查验发票是否重复,解决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监督难的问题。其次,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单位内部信息共享,增加信息透明化和数据来源统一性,实现财务、内审、纪检多部门协同发力,实现对业务全流程的动态监督。
首先,要在岗位设置上保证专人专岗,尤其是财务部门内部的自我监督,做到双人复核;其次,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养,在用人选人上选择政治思想觉悟高、人品作风好、底线意识牢固的人,还要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最后,提升财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保持对财经相关准则、制度的学习能力,定期参加社会培训,增加知识储备,在日常工作中树立主动监督的工作习惯,提升监督意识,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职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师资格。
在外部监管不断加强的形势下,企业应积极发挥内部财会监督的有效性,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助力企业良性经济循环的角度出发,实现独立监督向协同监督的转变、事后监督向全流程监督的转变、低效监督向信息系统数字化监督转变,拓宽广度、挖掘深度,自上而下形成财会监督体系和问题反馈机制,使企业内部监督水平与行业集中管理要求趋近,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防范风险能力,实现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