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广臻 临朐县会计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在传统的财务核算方式中主要依赖于收付实现制,这种操作简便但无法全面反映费用的发生。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逐步使其与国际标准接轨,我国相继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新的会计准则规定,除了要遵循现金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外,在会计科目设置上还应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双重分类。双分录核算方式的引入不仅是国家和财政制度的变革,也在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将深入分析双分录核算形式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旨在阐述其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深远影响以及推动规范化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在新的政府会计体系下,实施了“双分录”核算方式,构建了“财务与预算会计之间适当分开、互相联系”的会计核算模式。这一模式体现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等相互衔接的特征,通过“平行记账”和“财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等机制,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协同作用。根据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核算计划,事业单位通过对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三个要素的同步记录,发挥了双重作用。这一过程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会计核算,分别生成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1]。在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引入现金收支,要求“平行记账”会计核算与预算会计核算同步进行,并编制“本期预算余额与本期收益差额调节表”,明确各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适度分离”和“相互衔接”进行规定,重构了国家会计核算模式,统一了各单位会计制度,强化了财务会计职能,优化了预算会计功能,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提升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处理一项既涉及会计制度又涉及预算会计制度的交易时,为保证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与实际交易的一致性,必须通过两种会计方法对一些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完善。特别是在资产类会计科目方面,新《政府会计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计划,对资产折旧摊销分类进行了完善规划。通过归集配比成本费用计划,增设“长期待摊费用”“待摊费用”等项目,并设置相应的子账户,对各资产进行合理分配,有效计算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本。这不仅有助于准确反映资产价值,还加强了资产分类、风险控制,从而更全面地呈现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债务状况,以满足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有效防范风险。
近年来,我国持续进行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优化,从部门预算改革到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再到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这一系列变革旨在更好地运用和管理财政资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给广大人民群众。在这一过程中,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也经历了调整。
双分录会计处理方法的引入为信息用户提供了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有助于信息用户更清晰地了解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通过集成各种资源,该方法有效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事业单位能够为公众提供专业的服务。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使事业单位更好地完成其工作使命,符合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发展需要。双分录会计核算的推行进一步满足了公共财政管理的需求,为政府提供了更为精准、透明的财务信息,有助于精细化预算管理和加强财政监督[2]。通过强调双分录的方法,事业单位能够更全面、系统地记录和反映财务活动,使管理者更准确地评估单位的财务状况,从而更有效地进行决策和规划。这一方法的实施,将促使事业单位更加规范、透明地管理财务,为实现公共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实施双分录会计制度后不仅根据收付实现制确定预算收入和支出,同时也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资产和负债,全面而真实地反映了行政单位的财政状况和预算执行效果。双分录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财政部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深入了解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资产利用情况。通过双重核算的手段,可以更准确地监督事业单位的预算实施,为决策者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这样的方法不仅满足了对收支情况的实时监测需求,也为财政决策提供了更为可靠的数据支持。此外,实施双分录会计制度有助于改善行政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通过将现金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避免了原有会计体系中可能出现的虚增余额问题,有效地防范了单位财务管理上的漏洞。这一方法更好地适应了新的行政单位的会计体系,真实地展示了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因此,双分录会计不仅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也为行政单位的领导层在制定发展政策时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在实际经营中,涉及借款业务引发了预算会计核算的时点问题。按照事业单位现金收付制度规定,公务人员相互借款应在借款发生时纳入预算会计处理。然而,财务会计的规范则要求在公务人员发生支出时记入相关费用账户。这一业务在双分录核算方式下产生了费用确认时间点的差异。一些机构的财务人员错误地认为预借差旅费会减少财政资金,然而由于出差人员尚未报销,资金仍然保留在其手中。另一些财务人员认为,将财政资金划出事业单位账户会减少财政结余资金,实际报销时才进行结算,以实现多退少补。只有在预借差旅费实际报销时,才进行预算会计处理,对其他借款用途则按照财政基金开支进行预算核算[3]。此外,在业务款项发生时,其在财务会计中的反映与在预算会计中存在差异。一些财务人员认为,暂付款项涉及财政资金支出,但由于该资金并未实际流出机构,只有在实际支出时才在预算会计中体现。相反,另一些认为预算会计应遵循现金收付原则,任何涉及资金支取和转账的交易,无论是否实际支出,都应在预算会计上反映。在实施双分录会计处理时,一些小额固定费用(例如办公电话费、食堂饭费)往往在费用归属期的下个月才能报销,机械地按照权责发生制度先计提后冲销将导致不必要的工作量。
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以预算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应当设立约20 个会计科目,而以财政为基础的机构则需要设立大约70 个会计科目。同时,在《政府收支科目》下,还需要重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这为机关财务人员增加了相当大的负担。此外,对于已完成预算会计科目的部分,也需要重新构建新的会计科目,如水电费等费用需通过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经营活动费用科目进行处理。虽然这种设置会计科目的方法有助于将双分录核算分开,形成独立的核算系统,但在某种程度上给财务人员带来了较大负担,使会计报表变得更加烦琐。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单位管理费用和经营活动费用分别设“单位管理费用”和“经营活动费用”两个会计科目,以对不同业务部门的费用进行核算。然而,事业单位发生的水电费等费用与生产车间一线的费用分摊方式不同,事业单位的业务部门职责相似,不能采用工时、定额等指标进行分配。实际操作中,只能将单位的运转维护类费用作为单位的管理费用,将其余费用归类于经营活动费用。这一复杂的会计核算结构不仅增加了建账的难度,同时也使得财务人员需要更为细致地理解和操作新制度,以确保会计账簿的准确性和财务报表的真实反映。
尽管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信息化核算,但在特定的重要业务方面,仍然需要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和审核,导致工作量较大。在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双分录核算时,根据业务部门和费用性质,将业务部门核算、辅助与明细核算进行分离。这使得财务人员的工作量相比新系统执行之前增加了一倍。
对于资产核算,机构通常设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预算指标和经济分类科目的核算和评估由财务科的主管会计负责;而出纳则负责核算收入和费用,以及准确计算利润和税金。这种分工方式导致同一项经济业务可能涉及多个人员和部门,产生相互推诿的情况,难以实现各司其职、明确职责的良好效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部分事业单位引入了新的会计制度,例如财政预算支付一体化系统。尽管该系统在客户端支付后能够生成记账凭证,但由于软件工程师对各单位业务差异的了解不足,所建立的模板缺乏通用性,需要进行人工调账,增加了基层预算单位的工作量。此外,由于后台可以进行资料处理,导致无法直接查看原始凭证,也限制了面对面有效交流的可能性。特别是在会计核算、会计记账、公式审核等方面,容易出现错误。因此,当前双分录会计核算形式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力度相对不够,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改进,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在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与磨合后,多数事业单位在应用双分录模式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与良好的实践。为了更好地总结这些经验,财政部门可以收集辖区内事业单位在应用双分录会计核算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得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逐级汇报,最终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等指导性文件。例如,可以对于预支差旅费和暂付款在预算会计与现金流实际支出时点的处理加以明确,确保各事业单位能够在思路上保持一致,从而保证报表口径的一致性[4]。这一途径有助于将各事业单位的成功经验进行汇总,并通过逐级汇报的方式,形成适用性更广泛的实施细则。通过规范性的指导文件,为财务人员提供明确的执行规定,有助于更加高效地设立账簿。这不仅可以提高整体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也促进了不同单位间的经验分享和协作。
实施“双分录”会计制度后,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受到了会计信息化的制约,为此,通过内控信息化的手段,可以加强对双分录核算形式的有效运用。首先,建立了包括采购、资产、人事、项目管理、会计等功能模块,并确保这些功能模块之间的信息共享。这种整合有助于提高信息流畅性,降低数据不一致性的风险,从而为双分录核算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基础。其次,将授权审批、会计复核、内部审计以及不相容岗位分离等内部控制方式与信息化系统相结合,实现了业务操作的全程监控。这一措施不仅确保各项业务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同时在制度上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岗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为双分录核算提供了制度保障。
每个单位都需要先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自身的管理目标和发展策略。通过对事业单位的内部流程进行梳理,可以更好地适应双分录记账模式的有效运用。只有通过内控信息化手段,事业单位才能更为全面地把握和管理其内部业务,确保“双分录”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加强了对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把控。在信息化的框架下,双分录核算形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事业单位的日常经济活动,推动其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
我国的事业单位普遍采用一本凭证实行双重记账,共用一套原始凭证和内容摘要。这种模型在有效减少原始凭证数量的同时,为会计工作提供了与财务会计同样重要的支持。然而,这一模式也对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录入的负担。同时,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需要结合自身的职业素质对预算和财务模式进行明确界定。为优化现有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应实现业务与财务的融合,确保财务共享。在完成财务凭证的录入后,可以通过系统自动生成预算会计凭证。同时,建议设立两名审计员,对同一事项负责。这样的设置有助于确保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相互依存而又独立进行,实现了会计与预算的分工,符合双核算模式的初衷。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应被赋予同等优先地位。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不仅体现在信息系统的协同操作上,还要求财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深刻理解并合理应用预算和财务模式。通过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置于同一优先地位,事业单位可以更加顺畅地实现双分录核算形式的有效应用,提升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实行“双分制”会计核算方式,显著提升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然而,在实践中,一些事业单位在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方式时面临一些问题。这迫使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双分录核算模式的重要性,必须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化建设,以确保双分录核算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实施双分录核算模式时,事业单位需要全面了解该模式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其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双分录核算模式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运用具有显著的优势,但也需要事业单位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调整。只有通过深入理解,加强内部管理,不断优化信息系统,事业单位才能更好地应对双分录核算模式的挑战,确保其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发挥最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