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卓军
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白皮书,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目前已经接近经济总体规模GDP的一半左右。
2021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的国家统计局令。这对科学界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全面与尽可能真实地统计出数字经济的发展规模、速度、结构,理解和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阶段、区域特点和趋势,满足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真正做到具体而准确认识的迫切需要,尤其对各类有关的企业主体能更加自觉、自愿和自然地融入数字经济之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数字经济绝不是一朝一夕一下子就突然出现的,它是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通讯技术以及起到辅助和支撑作用的各类电子信息技术迭代发展和不断成熟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社会不会忘记,在20世纪90年代人们就有过对数字化生存形式精彩纷呈而让民众应接不暇的惊艳和感受。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确切地说是到了2002年,在全世界全部记录和存储起来的各类信息中,数字化的形式和非数字化的形式各占一半,平分了秋色,标志着数字化时代的正式开启。时至今日,全世界信息和数据的存储只有远远不到1%的比例是非数字化形式的,非数字化形式的数据量不但表现出其相对量在飞速下降,同时绝对量既总体规模也在大幅度收缩的状况。而现在每天新形成的数字化形式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却达到了大抵相当10000个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藏书量之规模。可以想见,为适应和支撑上述局面并进而能迎接和面对未来的更大挑战,相应的技术以及由此带动起来的新的经济形态自然会随之而来。由于海量的数字化数据和信息的积累,必然出现有效加工、使用和处置这些数据的实际需求,如何在这些数据中挖掘出更大价值并让其赋能于它能够发挥出作用的各个行业和产业,这不但提出了有意义的需求,也提供了有前景的机遇。于是,数字经济的出现和发展就成为一种历史必然。
根据国家统计局令,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近年来,世界各国各地区都在试图掌握和描述各自数字经济发展的状况和轮廓。比如,中国信通研究院从把握和认识数字经济本质的视角出发,按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粗线条分类,连续多年发布反映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状况的白皮书。白皮书还明确指出了,实现数字资源的资产化和数据使用的价值化对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极端重要性,以及为此还要进一步开展数字及数据治理工作的必要性。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白皮书,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目前已经接近经济总体规模GDP的一半左右。
现在,《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的内涵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现阶段数字经济产业的统计范围确定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和数字化效率提升业5个大类。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则明确指是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既上述5大类中的前4项内容为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整体的统计工作需要按照3层实施,即5个大类下的第二层包含了32个中类,再往下的第三层包含了156个小类。
可以預期,随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的有效实施,伴随而来的是对数字经济认识和理解的更加到位,这进而会反映在政策和计划制定的合理性上,市场和行业对之适应的韧性上,以及企业理性配置资源的方向准确性上。
近日,国家数据局又印发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数据要素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不应局限于单一的赋能上,而是要发挥出“乘数效应”,就是要把数据的价值和作用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与不同要素结合,作用于不同主体,发挥协同、复用和融合作用,对其他生产要素、服务效能和经济总量产生扩张效应,提升效率、释放价值,助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和创新发展。这些毫无疑问是发展经济的极好机遇,让我们期待着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