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产及经产儿宫内生长评价报告及其体重、身长、顶臀长、头围、胸围曲线研制

2024-03-14 03:45黄小云朱元方刘惠龙符免艾刘传永曾定元贺骏施庆喜陈长水朱斌王高雄石浩卢浩华
中国生育健康杂志 2024年2期
关键词:经产产儿胎龄

黄小云 朱元方 刘惠龙 符免艾 刘传永 曾定元 贺骏 施庆喜 陈长水 朱斌 王高雄 石浩 卢浩华

性别、种族、民族[1-3]、籍贯[4]、胎数[5-9]、区域[7-8]、产次[10-13]是新生儿宫内生长曲线研制的重要影响因素。采用横断面整群取样调查方法,本团队研制了包含上述重要影响因素(胎数除外)样本的2015年深圳不同胎龄单胎儿[5]、双胎儿[6]体重、身长、头围、胸围、顶臀长曲线和2020年中国11个城市合计不同胎龄单胎儿[7]、双胎儿[8]体重曲线,经横向比较具有全国性特征(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5,7];研制了不同胎龄单胎儿考普[14]、勃洛克[15]、克托莱[16]、身长胸围[17]、维尔维克[18]、艾里斯曼[19]、身长顶臀长[20]等身体指数曲线。本文称上述类型曲线为通用类型评价标准,是一个国家必需的评价标准。按照上述重要影响因素分类,本团队研制了初产儿和经产儿[10,12-13],中国11个城市各市不同胎龄单胎儿[7]、双胎儿[8]、14个民族[2],14个省籍贯[4]等类型新生儿宫内生长曲线,是上述类型新生儿更准确的评价标准,是揭示上述类型新生儿宫内生长差异特征的客观证据[2,4,12],是验证“具有全国平均水平曲线[5,7]”的适用区域、民族和不适用区域、民族的客观证据[2,4]。本文称上述类型曲线为特定类型评价标准,也是国内必需的评价标准。本团队研制的《2015年深圳胎龄27~42周单胎儿(男、女及性别混合)[5]、胎龄27~40周双胎儿[6]体重、身长、头围、胸围、顶臀长百分位曲线》已开发为全自动化评价应用程序软件,需通过应用验证确认其适用区域和不适用区域。暨南大学附属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牵头,深圳与重庆、宁波、海口、广州、长沙、成都、连云港、泉州、柳州、桂林市妇幼保健院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应用2015年深圳单胎儿[5]、双胎儿[6]5项指标曲线应用程序软件对中国11个城市2017年—2020年横断面单胎儿、双胎儿自动化完成了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21]。由于初产、经产儿宫内生长差异显著[10-13],本文报道中国9个城市2017年—2020年横断面324 521例经产、初产、产次混合三类单胎儿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报告,揭示了经产儿宫内生长水平高于初产儿的规律,提示有必要制定不同胎龄初产、经产儿评价标准。本研究采用2015年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曲线的样本数据[5],按初产、经产分类,研制了深圳胎龄28~42周初产、经产单胎儿(男、女及性别混合)体重、身长、顶臀长、头围、胸围第3~97(3rd~97th )百分位曲线。现报道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资料

1. 开展宫内生长评价的资料:应用《2015年深圳胎龄27~42周单胎儿体重、身长、头围、胸围、顶臀长曲线》[5]开发的应用程序软件,选择深圳、重庆、海口、广州、长沙、成都、泉州、柳州、桂林9个城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2020年出生的横断面活产新生儿作为调查对象,排除了性别不明、胎龄不明、产次不明、双胎及以上,胎龄小于27周和大于42周,以及超常数据后,获得胎龄27~42周活产单胎儿样本324 521例,再按经产、初产、产次混合(即初产和经产混合)三类单胎儿分组,作为开展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对象。

2. 研制宫内生长曲线的资料:将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在深圳市出生的16 852例胎龄28~42周单胎活产的初产、经产儿作为制定宫内生长百分位曲线的对象。

二、方法

1. 开展宫内生长评价的方法:应用2015年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曲线[5]应用程序软件,对中国9个城市2017年—2020年出生的经产、初产、产次混合(即初产和经产混合)三类单胎儿自动完成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人数和构成比。

2. 研制宫内生长曲线的方法:将《2015年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曲线》[5]的样本总体,按初产、经产分类,制定初产、经产单胎儿(男、女及性别混合)体重、身长、顶臀长、头围、胸围3rd~97th百分位曲线。因胎龄27周经产儿例数<20,故删除了胎龄27周的样本,本研究的胎龄范围为28~42周,研究样本为16 852例。

3.统计学处理:应用《2015年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曲线》[5]应用程序软件自动完成中国9个城市出生的经产、初产、产次混合三类单胎儿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人数和构成比。应用 Lambda Mu Sigma (LMS)方法[22]及其LMSchartmaker Pro软件,自动完成百分位曲线拟合。

结 果

一、中国9个城市经产、初产、产次混合三类单胎儿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结果

产次混合单胎儿评价后,各项等级分类构成比与标准曲线预期值非常接近,呈现标准正态分布,呈现《2015年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曲线》[5]水平与中国9个城市产次混合单胎儿水平基本相同,可作为中国9个城市评价标准。但是,经产单胎儿评价后,小于胎龄儿(SGA)及50th 曲线以下的构成比明显低于标准曲线预期值,而大于胎龄儿(LGA)及50th 曲线以上的构成比明显高于标准曲线预期值,呈现向右偏移的非正态分布;验证了《2015年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曲线》[5]水平低于中国9个城市经产单胎儿水平,呈现评价标准偏低。初产单胎儿评价后,SGA及50th 曲线以下的构成比明显高于标准曲线预期值,而LGA及50th 曲线以上的构成比明显低于标准曲线预期值,呈现向左偏移的非正态分布;验证了《2015年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曲线》[5]水平高于中国9市初产单胎儿水平,呈现评价标准偏高。呈现经产儿高于产次混合、初产儿低于产次混合的特征,提示有必要制定不同胎龄初产、经产儿评价标准。见表1。

二、制定了深圳胎龄28~42周 初产、经产单胎儿(男、女及性别混合)三分组体重、身长、顶臀长、头围、胸围3rd~97th 百分位数值

研制的总样本16 852例。初产单胎儿9 136例(男性4 897例,女性4 239例),占54.2%;经产单胎儿7 716例(男性4 499例,女性3 217例),占45.8%。

在胎龄28~42周的3rd~97th 百分位数值,初产单胎儿和经产单胎儿体重、身长、顶臀长、头围、胸围都显示男婴水平明显高于女婴;经产单胎儿体重、身长、顶臀长、头围、胸围水平高于初产单胎儿。见表2~表6。

表2 2013年—2015年深圳 16 852例胎龄28~42周初产与经产单胎新生儿体重百分位数值对照表Table 2 Comparison table of birth weight percentile values for 16 852 neonates aged 28-42 weeks among primiparity and multiparity during 2013-2015 in Shenzhen

表4 2013年—2015年深圳16 852例胎龄28~42周初产与经产单胎新生儿顶臀长百分位数值对照表Table 4 Comparison table of crown-rump length percentile values for 16 852 neonates aged 28-42 weeks among primiparity and multiparity during 2013-2015 in Shenzhen

表5 2013年—2015年深圳 16 852 例胎龄28~42周 初产与经产 单胎新生儿头围百分位数值对照表Table 5 Comparison table of head circumference percentile values for 16 852 neonates aged 28-42 weeks among primiparity and multiparity during 2013-2015 in Shenzhen

表6 2013年—2015年深圳 16 852例胎龄28~42周 初产与经产 单胎新生儿胸围百分位数值对照表Table 6 Comparison table of chest circumference percentile values for 16 852 neonates aged 28-42 weeks among primiparity and multiparity during 2013-2015 in Shenzhen

三、经产、初产单胎儿体重10th、50th、90th 曲线与2015年深圳单胎儿[5] 的比较

胎龄28~42周,经产单胎儿体重10th、50th、90th 曲线高于2015年深圳单胎儿[5](图1-A);初产单胎儿体重10th、50th、90th 曲线低于2015年深圳单胎儿[5](图1-B)。

Themultiparous neonates curves(Solid line, A)were higher than those of the singleton neonates in Shenzhen[5](Dotted line); The primiparous neonates curves(Solid line, B)were lower than those of the singleton neonates in Shenzhen[5](Dotted line).

讨 论

一、经产儿宫内生长水平显著高于初产儿,有必要制定初产、经产儿评价标准

本团队2007年[10]第一次报道了正常足月第1产初生儿发育均值最低,正常足月第2产体重、身长、头围、胸围、顶臀长均值比第1产均值分别增加了0.11 kg、0.3 cm、0.2 cm、0.2 cm、0.2 cm,P<0.01,差异有显著性。本团队2018年[12]再次报道了胎龄37~41周各胎龄经产足月儿体重、身长、头围、胸围、顶臀长的10th、25th、50th、75th、90th 曲线值均显著高于初产足月儿。本团队这次应用《2015年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曲线》[5]全自动化评价程序软件对中国9个城市妇幼保健院2017—2020年横断面出生的324 521例经产、初产、产次混合三类单胎儿自动化完成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发现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评价标准水平与中国9个城市产次混合单胎儿水平基本相同,可作为中国9个城市评价标准。然而,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评价标准水平低于中国9个城市经产单胎儿水平,却高于中国9个城市初产儿水平。由于2015年深圳单胎儿体重曲线、2014年中国新生儿协作网单胎儿体重曲线、2020年中国11个城市合计单胎儿体重曲线等三者的曲线几乎重叠,三者水平基本相同,都具有全国性特征(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5,7]。因此,若应用2014年中国新生儿协作网单胎儿体重曲线、或2020年中国11个城市合计单胎儿体重曲线[7]对中国9个城市上述经产、初产、产次混合三类单胎儿进行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也会呈现基本相同的评价结果。此外,国外文献也报道了经产儿宫内生长水平高于初产儿的差异特征[11]。任何国家、任何区域、任何种族(民族)、任何年代、任何省份(城市)都存在初产儿和经产儿生育状况,鉴于经产儿宫内生长水平显著高于初产儿的客观事实,因此,一个国家(或区域)在制定了通用类型不同胎龄单胎儿评价标准的前提下,有必要进一步制定特定类型的不同胎龄初产、经产单胎儿宫内生长评价标准,使初产、经产儿个体的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更符合客观规律。

二、宫内生长曲线的应用验证,是判断评价曲线代表性的客观证据

应用新生儿宫内生长曲线开展一个区域(或城市)横断面新生儿群体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21],是判断该评价曲线是否具有该区域代表性的客观证据;当新生儿群体各项等级评价的构成比与标准曲线预期值接近,呈现标准正态分布,提示该曲线水平与评价地区水平基本相同,可作为评价标准;当各项等级评价的构成比呈现有规律的向左偏移,提示该曲线水平高于评价地区水平;当各项等级评价的构成比呈现有规律的向右偏移,提示该曲线水平低于评价地区水平。上述判断方法适用于初产、经产、民族、籍贯等新生儿群体的应用验证。任何新生儿宫内生长曲线都必须经过应用验证,只有评价结果呈现标准正态分布,才能确认其应用区域代表性。

三、初产、经产单胎儿曲线能更准确评价初产、经产儿个体宫内生长状况

本团队2017年—2018年报道了研制的2015年深圳胎龄27~42周单胎儿[5]、胎龄27~40周双胎儿[6]、胎龄37~41周初产儿、经产儿[12]体重、身长、头围、胸围、顶臀长百分位曲线,及单胎儿7种身体指数百分位曲线[14-20]。本团队2022年—2023年报道了研制的2020年中国11个城市合计和11个城市各市不同胎龄单胎儿[7]、双胎儿[8],14个民族[2]、14个省籍贯[4]等类型新生儿体重百分位曲线;报道了中国11个城市2017年—2020年横断面单胎儿、双胎儿群体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自动化评价报告及评估制度创建[21]。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对上述新生儿宫内生长评价标准2023年10月17日的查新报告结论[23]是:“国内外检索范围内,除项目组成员外,未见其他报道”,证实了上述评价标准具有世界唯一的国际领先水平,其中单胎儿、双胎儿、初产儿、经产儿体重、身长、头围、胸围、顶臀长百分位曲线,及单胎儿7种身体指数百分位曲线已保持了5年以上世界唯一的国际领先水平。本研究将2015年深圳单胎儿5项指标曲线[5]样本总体按初产、经产分类,研制了胎龄28~42周初产、经产单胎儿(男、女及性别混合)体重、身长、顶臀长、头围、胸围3rd~97th百分位曲线,再次成为国内、外首个区分性别上述5项指标完整的胎龄28~42周初产、经产单胎儿宫内生长评价标准。该评价标准呈现了经产儿上述5项指标曲线水平一致性高于初产儿的特征,该特征与中国9个城市初产、经产单胎儿群体宫内生长等级分类评价的结果完全一致(见表1)。该评价标准与本团队上述已报道的17大类新生儿评价标准一起,构成了国内新生儿评价种类齐全、5项指标完整、体格和体型评价标准齐全的评价标准系列;全面揭示了国内新生儿宫内生长的单胎[5,7]、双胎[6,8]、初产与经产[10,12-13]、区域(城市)[7-8]、民族[2]、省籍贯[4]的差异特征;确认了2015年深圳单胎儿、双胎儿5项指标评价标准和2020年中国11个城市合计单胎儿、双胎儿体重评价标准的适用区域、民族、省籍贯和不适用的区域、民族、省籍贯[2,4,7-8],为全国提供了选择适用评价标准的客观证据,有重大的应用价值。

本团队研制的胎龄28~42周初产、经产单胎儿(男、女及性别混合)体重、身长、顶臀长、头围、胸围3rd~97th百分位曲线对初产儿、经产儿分类的评价消除了产次差异的影响,能更准确地评价初产、经产儿个体上述5项指标宫内生长状况,其适用区域、民族与2020年中国11个城市合计单胎儿体重曲线[7]的适用区域、民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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