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 潘砚迪
关键词:列宁;政治遗嘱;方法论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围绕一些著名人物的“遗嘱”往往聚讼不已。譬如恩格斯的“政治遗嘱”、普列汉诺夫的“政治遗嘱”等。在列宁思想研究中,也存在关于其晚年“政治遗嘱”的争论。列宁晚年是否有“政治遗嘱”?如何看待列宁“政治遗嘱”的核心内容与重要价值?这些问题是学界一直关注的焦点问题,呈现了较多研究成果,却又意见纷呈。对列宁“政治遗嘱”的研究,需要从文献学角度正本清源,并打破简单的时间顺序,从理论逻辑高度把握其内容实质及蕴含的重要方法论意义。
一、列宁“政治遗嘱”的文献学考察
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一些著名人物的遗嘱会成为后人进行理论和政治斗争的工具。列宁晚年“政治遗嘱”包括哪几封书信和文章?“政治遗嘱”是列宁针对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还是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所作的准备?“政治遗嘱”中的每一篇文献的公开遭受了怎样的波折?弄清这些问题,不仅有利于揭示当时苏共党内的理论和政治情况,也有利于理解列宁晚年思想的发展变化及其重要意义。
1. 何谓列宁的“政治遗嘱”。关于存不存在列宁“政治遗嘱”的问题,学界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列宁没有留下“遗嘱”,只是因为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曾出现关于列宁“遗嘱”的争执,为了便于研究就借用这个称呼指代《给代表大会的信》。①
根据沃洛季切娃1929年的证词,“列宁在1922年12月(20日)至1923年3月初这段期间口授的所有文章和文件都按照列宁的意愿打印5份”,1份由列宁自己保留,3份交由克鲁普斯卡娅,1份交给他的秘书处。底稿由沃洛季切娃烧毁,余下的副本文件装入信封,盖上火漆印。列宁要求写明,只有他本人可以启封,而他死后则由克鲁普斯卡娅启封,“而他死后”这几个字沃洛季切娃没有在信封上标明。②这里的“而他死后”,是将列宁的这几封信件和文章视为“遗嘱”的根据之一。但也有人质疑“遗嘱”这种称谓:既然《给代表大会的信》被认为是列宁针对俄共(布)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所写,十二大召开时列宁还未去世,这些信件就不能被称为“遗嘱”。要搞清楚这些争论,我们需要真正领会列宁的本意。列宁晚年虽然身在病榻,却始终心系俄共(布)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列宁想要参与主持十二大,解决自己在信中提出的重要问题,但对自己的病情恢复没有太大把握,是否能出席十二大也无法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列宁提出如果自己去世,信件则由克鲁普斯卡娅“启封”。在十二大召开之前,列宁的病情急剧恶化,甚至一度丧失语言能力,但列宁并没有去世,克鲁普斯卡娅不能按照列宁的指示开启信件。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处境下,克鲁普斯卡娅最终只向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交了《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③
从广义角度而言,列宁在病榻上的这些书信和文章,可以视为生前就一些重要问题的交代,具有“政治遗嘱”的性质。具体而言,列宁“政治遗嘱”到底包括哪些书信和文章呢?概括而言,学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是将《给代表大会的信》视为“政治遗嘱”;第二种认为列宁晚年留下的五篇文章构成了“政治遗嘱”的内容,如布哈林;第三种则认为列宁在最后之际留下的“三封书信和五篇文章”,都属于“政治遗嘱”的范畴。本文采取第三种观点,即列宁的“政治遗嘱”包括从1922年12月到1923年3月的三封书信和五篇文章,具体包括《给代表大会的信》《关于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立法职能》《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日记摘录》《论合作社》《论我国革命》《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中文版《列宁全集》第二版增订版以“最后的书信和文章”将它们集结在一起,表明这些文献在内容上是相互关联的,是列宁关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系统思考和探索。同时,以“最后的……”表述形式概括这些文献,也可以视为广义的“遗嘱”形式。
2.“ 政治遗嘱”各文本的基本概况。在《列宁全集》俄文版第4版和第5版中,《给代表大会的信》的文字编排较为混乱,让读者对其中的内容容易产生混淆。俄文版第4版的编排方式是这样的:“*Ⅰ.给代表大会的信,Ⅱ.*对1922年12月24日的信的补充,Ⅲ.*Ⅳ关于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立法职能,Ⅴ.Ⅵ.*Ⅶ(. 关于增加中央委員人数的补充),*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④在《列宁全集》俄文版第4版和第5版中,有星号标志的题目意味着原来不存在,是由编者后来添加上的。在《列宁全集》俄文第4版的标题中的这些星号,在第5版中全都被删除了。考虑到俄共(布)二十大后的政治需要,可以认为俄文版第4版是在保持文件原件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从书信标题上看,只有“Ⅰ”上的标题是“给代表大会的信”,其他的几封信件都没有题目。但是,我们根据信件的内容做进一步的分析,余下信件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几位主要的中央委员优缺点的评论,增加中央委员人数的建议;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立法职能;关于民族问题的看法。在12月23日《给代表大会的信》中,列宁开篇便提出要对“政治制度作一系列的变动”,具体落实到两方面,即增加中央委员人数和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立法职能。由此可见,1922年12月27—29日,关于国家计划委员会的信件应该是对《给代表大会的信》的补充。关于民族问题的信件,列宁的秘书福季耶娃明确表示这封信是列宁为党的十二次代表大会准备的。①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列宁最后的这些信件都是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所写。在口授完这些书信之后,1923年1月至3月,列宁又口授了《日记摘录》《论合作社》《论我国革命(评苏汉诺夫的札记)》等五篇文章。从内容上看,这三封书信和五篇文章紧密相关,自成一体,共同构成列宁晚年思考重大问题的整体图景。
根据《列宁全集》俄文版第4版、第5版以及中国学界对列宁“政治遗嘱”的相关考证,我们可以获得“政治遗嘱”三封书信和五篇文章的如下相关信息:②
《给代表大会的信》(第一部分),于1922年12月23日口授,在当天就送达斯大林。信的其他部分(1922年12月24日至1923年1月4日口授),在列宁逝世后由克鲁普斯卡娅于1924年5月18日俄共(布)第十三次大表大会开幕前几天正式送交中央委员会,并且向各代表团宣读。1927年12月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将《给代表大会的信》(1922年12月24日至1923年1月4日的札记)作为附录收入代表大会的记录。1956年,这些书信在《共产党人》杂志第9期上发表,出版了单行本,收入《列宁全集》俄文版第4版第36卷。
《关于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立法职能》,于1922年12月27日至29日口授。克魯普斯卡娅于1923年6月初转交俄共(布)中央委员会。6月14日政治局通过决定,把列宁同志关于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札记通报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
《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于1922年12月30日至31日口授,1923年4月16日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开幕前夕,福季耶娃把这封信送交政治局,18日大会主席团决定“在‘代表团领导人会议上宣读列宁同志的这些信札”,然后由主席团委员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分别宣读。
《日记摘录》,分两次口授,第一次口授的文本保存于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中央党务档案馆,这一文本中没有收入俄国识字状况表。正式稿件于1923年1月2日口授,刊载于1月4日《真理报》第2号,标题是发表时增加的。
《论合作社》,于1923年1月4和6日分两次口授,克鲁普斯卡娅于23年5月转交中央委员会,24日政治局通过决定:“认为必须以最快速度刊载”,刊载于5月26日和27日《真理报》第115号和第116号。
《论我国革命(评尼·苏汉诺夫的札记)》,于1923年1月16日、17日分两次口授,是列宁就苏汉诺夫的《革命札记》一书的第3卷和第4卷所作的评论。克鲁普斯卡娅将这篇文章于5月下旬转交《真理报》编辑部,刊载于5月30日《真理报》第117号,标题是编辑部加的。
《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察院(向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列宁首先在1923年1月9日和1月13日分两次口授了文章的初稿,1月19日至23日又口授了文章的定稿,刊载于1月25日在《真理报》第16号。
《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于1923年3月2日口述,刊载于1923年3月4日《真理报》第49号。
二、列宁“政治遗嘱”的理论逻辑
在列宁逝世五周年的纪念会上,布哈林做了题为《列宁的政治遗嘱》的报告。布哈林只是将《日记摘录》等五篇文章视为政治遗嘱的内容,这有失偏颇。但布哈林却敏锐地指出:“所有这些文章不是几个孤立的、割裂开来的片断,而是一个大整体的有机部分。”③要准确把握列宁“政治遗嘱”的理论逻辑,必须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要打破单纯的写作时间先后顺序,从理论逻辑的整体高度把握文献间的逻辑层次,做到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二是要打破单篇阅读的局限,系统地把握其整体架构和主要内容。列宁“政治遗嘱”在内容上是相互关联的系统整体,从逻辑结构上可分为三个维度。
1. 从世界历史发展规律的高度阐述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必然性。十月革命之后,俄国革命虽然已经取得了胜利,但是仍然面临着西方帝国主义势力的围剿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的叛乱。俄国革命的前途在哪里?俄国如何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是必须回答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面对第二国际的伯恩施坦、考茨基,孟什维克的尼·苏汉诺夫等人对俄国革命的种种责难,列宁从世界历史发展规律的总体高度,总结俄国革命和俄国道路,阐述了“先夺权、再建设”的思想。
首先,“先夺权、再建设”是列宁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进行的深刻总结。列宁对俄国革命以及俄国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十月革命前,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关于俄国革命争论的焦点就是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能否实现社会主义革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十月革命之后,俄国经历了从“战时共产主义”到“新经济政策”的转变,用粮食税代替了余粮收集制。实施新经济政策,代表着列宁对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如果说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列宁还存在“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那么新经济政策实行之后,列宁则深刻认识到“我们的文明程度也还够不上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①。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遭遇的挫折,使列宁回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意识到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客观条件基础之上。在晚年的“政治遗嘱”中,列宁提出了对经济、政治、文化进行三位一体系统建设的设想。这就是要在夺取政权的基础上,尽一切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客观条件。
其次,列宁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高度论证俄国革命和建设道路的必然性。苏汉诺夫等人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却是肤浅的。他们总是强调“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②,却一点也不懂革命的辩证法。列宁指出,苏汉诺夫等人只会盲目模仿,把西欧的发展道路固定化、普遍化。马克思在1856年4月16日给恩格斯的信中就提出,“德国的全部问题将取决于是否有可能由某种再版的农民战争来支持无产阶级革命。如果那样就太好了”③。可见,马克思在探讨德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可能性时,首先考量的并不是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而是此时德国无产阶级能否得到占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支持。在法国巴黎公社革命爆发时,马克思高度赞扬了巴黎人民“具有何等的灵活性,何等的历史主动性”“历史上还没有过这种英勇奋斗的范例”④。苏汉诺夫等人将世界历史看作是直线式的发展进程,如果不发展资本主义就无法进入社会主义。列宁指出:“他们根本不相信任何这样的看法: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⑤俄国的特殊性在于俄国革命具有特殊的时代背景,它是与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相联系的革命;俄国自身是介于西方文明国家和东方落后国家之间的国家。列宁立足于唯物史观和革命的辩证法,既认为社会主义的建立需要客观的条件和基础,也强调俄国可以利用革命的手段先取得政权,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⑥。俄国可以通过驱逐地主、俄国资本家等创造政治前提,然后再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思想可以凝练为“先夺权后创造条件”⑦,这正是《论我国革命》的重要思想。
2. 从社会主义运动史的角度提出新社会主义观,包括工作重心和主要任务的转变。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等问题的讨论还停留在较为抽象的层面。在晚年遗嘱中,列宁对社会主义提出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新理解。在《论合作社》中,列宁明确指出,“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①。
列宁提出,从前的工作重心是在政治斗争、革命、奪取政权等方面,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取得统治地位之后,就应该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到和平的‘文化组织工作上去”②。在经济不发达的苏维埃俄国,建设社会主义首先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此外,还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程度。列宁指出,如果还用“旧观点”来理解政治,很可能会犯大错误。这里的“旧观点”,指的是将政治理解为“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在新的形势下,应该从经济角度理解政治,即只有将经济问题解决好,才能妥善完成政治任务,这就是“经济方面的政治”③。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认为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之后,要进一步进行阶级斗争,直到完全消灭了阶级,具体可以分为两步:第一步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的所有制;第二步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即对于小资产阶级和农民的私有制,“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④。在“政治遗嘱”中,列宁对小资产阶级和农民问题进行了重新思索,对待农民的策略从“消灭”转为大力团结和“领导”。他指出,苏维埃政权当下有两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第一,改造从沙皇手中接收过来的国家机关;第二,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一方面,要把遗留在国家机关中的沙皇专制主义的官僚余毒清除干净;另一方面,要争取农民的信任,让农民自愿加入合作社。列宁强调,“要是完全实现了合作化,我们也就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了脚跟”⑤。要提高农民的“文明”程度,必须将农民的“文明”提高到他们能认识到合作社好处的地步。这一工作具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需要通过长期的文化革命才能实现。
3. 提出“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系统建设构想。围绕“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这个核心问题,列宁晚年形成了“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系统建设构想。按照该构想,经济建设、政治体制改革和“文化革命”三个方面,不是彼此孤立、割裂的,而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
第一,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的经济建设。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列宁认识到在一个落后的农民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要把改变落后的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列宁提出了在新经济政策的基础上构建以合作社为基础的国家经济体制。首先,从“个人利益出发”是合作社发展的经济举措。在合作社制度下,农民保留了生产资料的私有权,对余粮可以自主经营,大大激发了农民的主动性。其次,国家资助是合作社发展的政治举措。列宁指出,“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加以支持的一种社会制度就是合作社制度”⑥,需要增加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给予它优先发展的地位,从经济和政策上对它予以支持。再次,进行广泛的文化工作是合作社发展的文化举措。要让农民了解参加合作社的好处,“使我国居民‘文明到能够懂得人人参加合作社的一切好处,并参加进去”⑦。这对于文化水平低下、文盲普遍存在的俄国来说,是能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关键性变革。
第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的政治体制改革。经济建设和文化变革需要“政治制度改革”来为其提供保障。在列宁的“政治遗嘱”中,列宁高度重视政治制度改革,其论述的篇幅也大大超过了其他两方面的内容。
首先,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主。新经济政策实行后,官僚主义在党和国家机关内部逐渐滋生起来。像“脓包”一样的官僚主义,是苏维埃国家机关内部“最可恶的敌人”。在《给代表大会的信》中,列宁明确提出在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要“对我们的政治制度作一系列的变动”①,苏维埃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必须朝着民主化方向改进,真正实现苏维埃人民的当家作主。其次,加强人民监督。不同于传统西方制衡权力的道路,列宁指出要加强人民监督,扩大人民政治参与度。列宁提出,将工农检察院与中央监察委员会结合起来,提高工农检察院的地位,在监督体系中吸收大量优秀的工农群众,“通过我国工农中的优秀分子同真正广大的群众联系起来”②,到工农群众中去“挖掘新的力量”来制约权力。最后,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列宁认为,进行政治制度改革首要的就是“增加中央委员的人数”③,进而增强党的稳定性。同时,要注意提高党员质量,要吸收真正优秀的人才。
第三,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的“文化革命”构想。列宁晚年意识到,落后的文化使得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复活,极大地限制了苏维埃政权的作用。俄国政治和经济上的很多问题,其症结在于文化。因此,列宁郑重提出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文化工作上。对于苏维埃俄国来说,必须进行“文化革命”,创造社会主义新型文明。
首先,“文化革命”的基础是大力发展国民教育。列宁强调要保证文化建设有充足的经费,国家在进行经济预算时要优先满足文化教育的需要。要大大提高对国民教师的重视程度,在全社会范围内增加对教师职业的尊重,在物质上提高教师的薪资待遇,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不断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其次,“文化革命”的重点是积极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列宁将农村文化建设视为“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巨大文化任务”④。在农村开展大规模的扫盲运动,创办各种成人识字学校、人民大学、讲习所等机构,提高农民的基础文化知识。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文化交流合作,利用城市党支部满足“兄弟支部”的文化需求,来推动农村的文化建设。最后,“文化革命”的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文化革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列宁对以波格丹诺夫为代表的无产阶级文化派进行了批评。他指出,无产阶级文化协会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列宁批判了他们企图凭空制造无产阶级文化的错误思想,强调文化工作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不可犯急躁冒进的错误。
三、列宁“政治遗嘱”的方法论特征与当代启示
列宁晚年的“政治遗嘱”,包含着丰富的理论逻辑和重要的方法论原则。透过具体的理论逻辑,晚年遗嘱蕴含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把握世界历史发展的辩证法”以及“坚持系统的观念和方法”等方法论原则。深入挖掘“政治遗嘱”的方法论特征及其当代启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教条主义、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科学社会主义的创新发展,必须与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⑤。俄国苏维埃政权建立以后,一度照搬书本和教条,企图运用直接过渡的方法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遭遇重大挫折。列宁晚年及时总结教训,认为“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⑥。列宁从实际出发,具体地历史地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列宁在对俄国各方面进行全面具体地考察后,总结归纳出俄国状况的两大特点:第一,俄国的生产力发展落后且不平衡,存在着多层次、多种类的经济成分;第二,与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俄国是一个小农占主要人口的国家,无产阶级只占据人口的极少数。在这种情况之下,俄国必须走“先夺权,再建设”的道路。正是在这种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想方法指导下,列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开创了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中国作为“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东方国家,它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道路必定显现出与西欧国家以及俄国不同的许多特征。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曾出现过各种形式的教条主义错误。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本国国情出发,探索符合本国、本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在总结社会主义发展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共产党人的重要思想方法。我们过去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靠实事求是。今天,我们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还是要靠实事求是”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实事求是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
2. 全面把握世界历史发展的辩证法。在《论我国革命》中,列宁从世界历史发展规律的高度,结合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阐述了历史发展中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第一,历史发展中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辩证统一。列宁肯定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需要一定水平的物质基础,但是也要看到人民群众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的主观能动性。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列宁并不否认社会主义建设这一过程需要物质基础,即无产阶级专政和现代化大工业,但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无产阶级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夺取政权,在掌握政权的情况下俄国工农阶级的力量被极大地激发了,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创造发展新的文明。第二,历史发展中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苏汉诺夫等人对唯物史观进行机械化、庸俗化的理解,将社会历史发展看作是单线式的普遍过程。列宁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是通过各个国家社会革命和建设的特殊形式和特殊道路显现出来的。由于每个国家所处的历史起点和历史条件不同,都会影响各个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重重矛盾的俄国是整个帝国主义链条上的薄弱环节,在沙皇的专制统治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十分尖锐。这种特殊的环境下,使得俄国有条件实现“1856年谈到普鲁士时曾作为一种可能的前途提出来的‘农民战争同工人运动的联合”②。
列宁根据苏维埃俄国通过社会主义走向现代文明的道路,总结出世界历史发展的辩证法。无独有偶,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同样也彰显着现代化道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辩证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在现代化研究领域逐渐掌握了话语权,然而部分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按照“教科书”式的西方现代化道路发展,不但没有实现美好的夙愿,反而沦落为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附庸。事实证明,“现代化”不是千篇一律、简单的“复制粘贴”,我们要走出独具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现代化道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须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③。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我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为解决人类发展中的难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3. 坚持系统的观念和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布哈林指出,列宁晚年的遗嘱不是对各个部分进行单独设想,而是在共同描绘一幅宽阔的远景图。列宁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列宁晚年对俄国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进行了系统设计。新经济政策实行两年后,列宁开始考虑政治体制的改革,正如他在《给代表大会的信》中首先提出的就是要对政治制度作一系列变动。列宁深知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如果政治体制不发生变动,经济就难以进一步发展。同时,列宁还意识到,文化水平对经济发展和国家政权的制约,在《论合作社》中提出了俄国要进行“文化革命”的设想。列宁一直系统思考着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关系:政治变革为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提供根本前提;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政治制度的重要手段。總之,三者始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是不可分割的系统整体。
列宁晚年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化、系统化的思考对当下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根据新的实践需要,形成一系列新布局和新方略,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这个过程中,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们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矛盾错综复杂,必须从系统观念出发加以谋划和解决,全面协调推动各领域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好、运用好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