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一大要点是规范暂付性款项管理。比如,按照“谁出借、谁回收”原则,湖北实行财政对外借款终身负责制,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外借款以及因审核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提请相关部门追责。
去年5月,武汉市财政局、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债务催收联合公告,要求259家企业、单位偿还截至2018年末还未偿还的欠款。不少地方财政部门跟武汉一样,加快清理对外借款。这主要是落实财政部相关要求,前2018年底形成的暂付款项原则上应在2023年底前消化完毕。
所谓财政暂付款,主要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借出、暂付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属于非预算安排支出。它一般由财政临时出借给预算单位应急等,按规定不得长期挂账,应及时清理结算。但实际清理并不容易。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表示,一些地方财政对外借款不规范,比如违规借给企业,借款期限超过1年,且实际上很难收回形成呆账坏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此次湖北明确实行财政对外借款终身负责制,意味着只要有相关违规行为,哪怕离职也要接受相应纪律处分乃至适当的经济责任,这严守了财经纪律,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上述《通知》还要求,从严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清理收回存量暂付性款项。严禁以暂付名义违规支出和无预算支出。符合规定且确需借款的事项,必须按程序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批准。
“地方财政暂付款作为历史性话题,近些年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其原因极其复杂,历史问题必须精准处置,有必要进行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核销办法。对于新增的必须严肃问责。”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院长王振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