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洋
《时间里的痴人》是美国作家珍妮弗·伊根创作的小说,曾获2010年的美国国家书评人协会奖、2011年的普利策小说奖等诸多文学奖项。小说中的萨沙与本尼因童年创伤,以及生活与工作的压力而呈现出异化状态,他们的性格、年龄、阶层等各不相同,对他们的分析将有助于了解当代社会中人的异化。本文在细读小说的基础上,运用艾里希·弗洛姆的异化理论来探究小说中人物的异化,主要为人与自我关系的异化。
一、理论介绍
韩蕊在文章《异化:从柏拉图到赫斯—马克思之前西方异化理论的流变耙梳》中提出,“异化”这一概念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理想国》,而到了德国古典哲学时代,黑格尔才让它有了哲学意义上的阐述。黑格尔在其著作《精神现象学》中将从主观世界向客观世界演化的过程称为“异化”。费尔巴哈则批判了宗教的异化,他对异化的否定态度为后来马克思提出的异化劳动理论奠定了基础。莫泽斯·赫斯用异化理论分析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现象,这同样对马克思造成了深刻的影响。1932年,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在西方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对法兰克福学派产生了极大影响。法兰克福学派学者艾里希·弗洛姆基于马克思提出的异化理论提出了自己的异化理论。
艾里希·弗洛姆是著名德裔美籍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人本主义哲学家,他致力于将马克思的时代批判理论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结合起来。弗洛姆的异化理论可以在他的著作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逃避自由》《健全的社会》《爱的艺术》《存在的艺术》等。弗洛姆在这些书中提出了异化理论的相关概念:人与自我关系的异化、人与他人关系的异化、人与劳动关系的异化,以及摆脱异化的方法等。本文主要运用的是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这本书中探讨的人与自我关系的异化。弗洛姆认为,人与自我的异化表现在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及欲望,成为自己行为及欲望的奴隶,不再是具有初心与创造力的人。
二、人与自我关系的异化
人在一生中与自己的相处时间是最长的,人的异化最先体现在人与自我关系的异化上,因此,要分析人的异化,最主要的是分析人與自我关系的异化。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中提到:“所谓异化,是一种经验方式,在这种经验中,人感到自己是一个陌生人,人同自己疏远了。”在小说中,患有偷窃癖的萨沙与自己偷窃癖的斗争,表明她成了自己行为的奴隶;沉迷于金钱与地位的本尼被自己对财富和社会地位的欲望所驱使,成了自己权力欲的奴隶。他们无疑都已与自己疏远了,他们与自我的关系是异化了的。
(一)萨沙—行为的奴隶
小说中的萨沙是在父母争吵及打架的暴力环境下长大的,直到六岁时她的父亲消失于人海。未能在原生家庭中获得关爱的她十分叛逆,她在十三岁时便开始和好友一起比赛偷东西,十七岁时和某个乐队的鼓手私奔。二十一岁时,她的继父费尽各种关系才让她得以上大学。毕业后,她在本尼的唱片公司担任了十二年的助理,其间有资格升任主管却不愿意,一直待在助理职位。她长期偷窃且几次自杀未遂,接受过多次心理治疗,长期服用抗焦虑的药物。从她过往的种种经历来看,她无疑是异化了的。
首先,弗洛姆认为,异化的人成了自己行为的奴隶,就像萨沙成为自己偷窃行为的奴隶一样。从萨沙十三岁偷东西开始,她便爱上了偷窃,“偷窃让她整个人亮了起来。之后,她会在学校回味偷窃时那些越轨行为的每一个细节,暗数还有几天才能再去偷”。她渐渐地患上了偷窃癖,和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偷窃不同,她偷东西不是为了钱,而是把这一行为视为挑战,寻求刺激与满足,当看到自己想要偷走的东西时,她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任由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行窃,正如弗洛姆在其著作《健全的社会》中所说:“他不觉得自己是他那小天地的中心,是他本身行为的创造者—他的行为及其后果反倒成了他的主人,他服从这些主人,甚至会对它们顶礼膜拜。”从弗洛姆的观点来看,她成了自己行为的奴隶,她的偷窃行为主宰了她,而她本人服从了偷窃的欲望与行为,甚至会因为偷窃带来的刺激感、满足感而心满意足,当注视着自己的战利品时,她甚至极为骄傲。
其次,弗洛姆认为,异化的个体没有能力去爱,并且他们乐意去摧毁一切。萨沙从小生活的家庭环境和被遗弃的经历,导致她无法爱与被爱,她沉溺于这种自我毁灭的行为。处于异化状态下的她,正如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中所说:“他没有能力去爱,去运用他的理性,去做决定,事实上,他没有能力充分体会生命,因而随时准备甚至乐意去摧毁一切。”据萨沙的舅舅所说,萨沙未成年时便与某个乐队的鼓手私奔,无数次偷窃被捕,换过四个心理咨询师,进行多次家庭治疗、团体治疗,还有几次自杀未遂。萨沙从小到大都没有体验过真正的爱,没有被别人好好爱过,也无法学会如何去爱别人,因此,她毫不在意自己的身体甚至是生命,她无法像正常人一般积极地去感受世界,而是沉溺于偷窃之中,对生活不抱有任何希望,她随时准备着摧毁自己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此外,弗洛姆认为,精神健康的人与世界之间应当存在着一种创造性关系,人应当积极地去发展自己的事业,积极地去建设世界,“只要活着,他就在不停地自我完善,并且把生命这一赠礼当成他最宝贵的机会”(《健全的社会》)。而据萨沙的老板本尼所说,萨沙有资格升任公司主管,但她并不愿意,而是一直待在助理的职位。从中可以看出萨沙对事业没有追求,缺乏动力与激情,无法实现她在刚来纽约时为自己定下的人生目标。她每一天都浑浑噩噩地度过,同世界失去了联系,这也正如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中所说:“异化了的人同自己失去了联系,就像他同他人失去联系一样。他感受自己及他人的方式就像感受物一样,他有感觉,也有常识,可是他同自己以及同外界之间并不存在创造性的关系。”异化了的萨沙同世界之间并不存在着创造性的关系,她放弃了事业的发展与自我完善,放弃了升职的机会,也不把生命当回事,多次企图自杀。
总之,从弗洛姆的观点来看,萨沙与自己的关系是异化了的。无法控制自己的偷窃欲望与行为的她,成了自己行为的奴隶,处于异化状态之中的她无法与他人建立友爱的关系,没有能力去爱,也没有能力充分体会生命的美好与宝贵,因此她做出了很多伤害自己的事,甚至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异化了的她也无法与世界建立创造性的关系,无法积极主动地去探索、建造世界,放弃了积极向上的生活,也放弃了能在事业上更进一步的机会。
(二)本尼—权力的奴隶
本尼并不是纯种白人,从小说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他原生家庭的经济情况并不太好。他在高中时期和转学后的好友斯科蒂等人创建了一个乐队,并担任其中的贝斯手。随后著名的音乐制作人洛乌听了他们乐队的演出,本尼由此成为洛乌的爱徒并进入了音乐市场。他创建了自己的唱片公司,在音乐市场有了一席之地,名利双收。随后他卖掉了自己的厂牌,但仍在其中工作,为了取悦收购自己厂牌的公司并维持自己的地位,他服从于当下的音乐市场,创作出自己认为不配称为音乐却能取悦大众的作品,逐渐变为了权力的奴隶。弗洛姆的异化理论为解读本尼的异化提供了一个视角。
首先,弗洛姆认为,处于异化状态下的个人成了自己权力欲的奴隶。本尼对金钱、地位和权力的执着使他成为这些追求的奴隶,这种对权力的过度追求消耗了他,正如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中所言:“主要为他的权力欲所驱使的人不再能从他自身体验到人的丰富性和局限性,而是成了他的某一偏颇的追求的奴隶,他将这一追求投射到外在的目的之上,为这些目的所支配。”本尼的偏颇追求便是一直维持自己在音乐行业的地位,并取悦收购了自己厂牌的公司,为自己的权力欲所驱使,他成了自己权力欲的奴隶。本尼的原生家庭一直都让他都有些自卑,金钱与地位对他来说是证明自己最好的方式,当他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就之后,他更不允许自己再回到一无所有的时候。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为了不从顶峰跌落下来,他违背了自己的初心,被自己的权力欲所驱使,创作了许多连自己都嗤之以鼻的音乐。为了达到目的,除了创作出不能称为音乐的作品外,他一天到晚就和歌手解约,并尝试着将已经年近三十的姐妹打造成刚毕业的大学生,将其中一个姐妹的女儿打造成她们的妹妹或是表亲。他被自己的追求所支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哪怕是侮辱音乐或是愚弄大众。在他心中,音乐不再是神圣的,听众的体验也不再重要,自己的理想也终是败给了自己对权力的追求。
其次,弗洛姆认为,被异化的个体很难积极地面对世界,也无法正确地认识自己。本尼的背景和经历导致了他的异化,异化了的他对权力的过度追求导致了一种错误的自我意识,正如弗洛姆所说:“他不再把自己当成是一个主动的作用者,是人的力量的持有者。他同这些力量相分离。他的目的是在市场上将自己卖个好价钱。他的自我意识不是源于他作为一个能爱、能思维的个体的行动,而是源于他的社会-经济功能。”高中时期作为乐队贝斯手的本尼十分热爱音乐,但随着自己踏入音乐行业并有了一席之地后,他的目标不再是创作出真正的音乐,而是赚钱与维持自己的地位。本尼放弃了真正的音乐,也放弃了真正的自我,只知道追名逐利,他所做的一切不再是为了纯粹的艺术和理想,而是为了金钱与名利。他抛弃了自己对音乐的热爱与创作真正音乐的理想,将自己视为没有理想与感情的木偶,他只想赚钱,只想在音乐市场上有一席之地,得到公司的认可,他认为这样才算成功,他的自我意识源于自己的“社会-经济功能”。
此外,弗洛姆强调了个人与世界之间建立创造性关系的重要性。然而,沉迷于权力与金钱中的本尼并没有与世界建立创造性联系的能力。这种与世界缺乏积极的、创造性的联系加深了本尼的异化程度。弗洛姆认为,异化的结果是深刻的焦虑及一种普遍的有罪感,“异化的人将自己体验为受自己和他人所支配的一件东西、一项投资,所以他缺乏自我感。自我感的缺乏导致了深刻的焦虑。异化的另一个后果是普遍存在的有罪感”。本尼为了顺从当下社会的音乐市场、取悦收购了自己厂牌的公司,不断创作自己不认可的作品,因此他对自己创作出来的音乐持鄙夷態度,甚至痛恨自己奉献了一辈子的音乐行业,由此而来的是自己对自己深深的鄙视,以及持续不断的焦虑。从弗洛姆的观点来看,本尼将自己的体验异化为受公司支配的一件东西,无法积极主动地去实现音乐创作,违背了自己对音乐的初心,因此缺乏自我感,他的自责、焦虑及负罪感便源于自我感的缺乏。这种焦虑与负罪感不只表现在工作上,他甚至会不受控制地回想起自己过去在生活中那些丢脸的经历,并因此而承受着折磨,被负罪感所淹没。
总之,本尼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而被自己的权力欲所驱使,成了权力的奴隶,他受自己的目的所支配,放弃了自己热爱的音乐,抛弃了自己的理想。他与自己的关系异化了,无法正确地体验自己作为人的丰富性,无法创作出真正的音乐,整日因自己的无所作为而深感焦虑与罪恶。
总之,据弗洛姆的观点来看,《时间里的痴人》中的萨沙与本尼都是异化了的人,他们分别成了自己行为与欲望的奴隶。被自己的行为与欲望所奴役的他们无法与世界形成积极的、创造性的联系,无法体验自己作为人的丰富性,与此同时,他们也抛弃了自己的理想,违背了自己的初心,每一天都浑浑噩噩地度过,由此而来的后果是被焦虑与负罪感所淹没。他们的异化状态也让读者认识到异化给人带来的悲剧,“异化意味着最大的社会不幸,也意味着个人最高的不幸”,避免异化或摆脱异化对个人的幸福生活乃至社会的正常运转都是必要的。从小说中我们也能看到他们为摆脱异化所作出的努力,他们富有成效的结果也表明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摆脱异化的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