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诗歌理论及其影响

2024-03-09 06:00冷炎辉
青年文学家 2024年2期
关键词:乐府诗白居易诗歌

冷炎辉

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中唐时期的诗歌大家,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之一,同时也是一位诗论家,存诗两千八百余首。白居易作为中唐时期新乐府运动的代表人物,提出了“新乐府”这个概念,他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作为自己新乐府诗歌创作的理论根基,创作了《新乐府五十首》,这是他诗歌理论的实践。这些新乐府诗主要从创作原则、创作内容、写作方法三个方面论述“为时、为事而作”的诗歌理论。而且,他“为时、为事而作”的诗歌理论对诗歌的表达方式、乐府诗的创作,以及后世诗人的思想观念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为时、为事而作”的诗歌创作理论

(一)“为时、为事而作”的创作原则

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明确提出了他创作新乐府诗的原则:“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也就是说,在他看来,诗歌创作要反映现实社会生活,言之有物,可以为君而作,为民而作,但不能单纯地为了展现自己的诗歌创作能力而作。在《与元九书》中,白居易也谈到诗歌创作的原则“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因此不难看出,在诗歌与现实的关系上,白居易认为诗歌要“为时、为事而作”,即诗歌应描绘现实生活,与时事紧密结合,积极地反映社会现实,不空谈,不脱离时代,如此才能达到促使君王官吏正视民生疾苦的目的。

(二)“为时、为事而作”的创作内容

在诗歌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上,白居易主张重内容、轻形式,致力于用浅白的语言描绘深刻的社会现实。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探讨过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即“系于意,不系于文”,在他看来“意”是首要的,“文”是次要的,也就是说,内容是重要的,而基于内容的文辞修饰相对而言就没有那么重要,形式是要为内容服务的。这种观念古已有之,庄子在《庄子·外物》就曾经说过“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释嵇叔夜难宅无吉凶摄生论》中也曾经说过:“足下忘于意而责于文,抑不本矣。”因此,白居易创作的新乐府诗在语言上简单易懂,甚至有一些民间的俗语、俚语穿插其中。惠洪大师在《冷斋夜话》中记载了一则关于白居易作诗的故事。“白乐天每作诗,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易之。故唐末之诗近于鄙俚。”辛文房在《白居易传》中也写道:“公诗以六义为主,不尚艰难。每成篇,必令其家老妪读之,问解则录。后人评白诗‘如山东父老课农桑,言言皆实者也。鸡林国行贾售于其国相,率篇百金,伪者即能辨之。”足见白居易诗歌的语言非常通俗,易于理解。在诗歌创作中,白居易通过简化形式,使诗歌内容更容易被人重视,达到“为时、为事而作”的初衷。因此,白居易创作的新乐府诗中,主要突出的就是诗歌的内容。

例如,《七德舞》这首诗写道:“七德舞,七德歌,传自武德至元和。元和小臣白居易,观舞听歌知乐意,乐终稽首陈其事。太宗十八举义兵,白旄黄钺定两京。擒充戮窦四海清,二十有四功业成。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十有五致太平。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亡卒遗骸散帛收,饥人卖子分金赎。魏徵梦见子夜泣,张谨哀闻辰日哭。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剪须烧药赐功臣,李绩呜咽思杀身。含血吮创抚战士,思摩奋呼乞效死。则知不独善战善乘时,以心感人人心归。尔来一百九十载,天下至今歌舞之。歌七德,舞七德,圣人有作垂無极。岂徒耀神武,岂徒夸圣文。太宗意在陈王业,王业艰难示子孙。”此诗从李世民举兵起事开始讲起,到他即位后所行的仁政,歌颂了李世民的丰功伟绩。白居易用妇孺皆知的简单语言描绘出李世民是如何一步步令天下归心的,在这里,白居易将李世民所做的利天下之举讲得明明白白。最后几句诗通过李世民的事迹来警诫后世,希望后来的统治者向李世民学习,创业艰难,面对大好河山和祖宗基业,应“推心置人腹”,“以心感人”使人心归附。全诗致力于内容的书写,采用直叙的方式,对于语言表达等形式的运用并不看重。

(三)“为时、为事而作”的写作方法

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谈到新乐府诗的写作原则:“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也就是说,白居易以“为时、为事而作”的理论为中心,从四个方面对新乐府的诗歌创作提出了要求。在语言方面,他要求质朴简单,让看见的人可以明白;在议论方面,他要求坦率恳切,让听到的人可以引以为戒;在写作事件的真实性上,他要求事件经过考察且有依据;在遣词造句方面,他要求流畅且有音乐性。在新乐府诗的创作中,白居易践行着他所提出的写作要求,如《杜陵叟》一诗:“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干。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书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敕牒榜乡村。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在诗歌中,诗人用质朴简单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备受压迫的老农“杜陵叟”的故事,一方面上天不眷顾,另一方面又有官员一心为了自己的政绩不顾百姓的死活仍然横征暴敛,逼得“杜陵叟”典桑卖地。而且,“杜陵叟”所经历的事情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唐宪宗元和三年(808)的冬天至第二年的冬天一直没有下雨雪,在这样的情况下,“杜陵叟”冬天种植的小麦还未等收获,麦苗就已经死去,而九月的霜降又将快要收获的禾穗冻死,辛苦一年,颗粒无收。

安史之乱之后,盛唐的光辉不再,社会动荡,吏治腐败,战争频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普通百姓的生活越发艰难。“杜陵叟”并不是个例,是在现实社会背景下,千千万万劳苦大众的缩影。他们在丰年勉强温饱,灾年食不果腹,生活得非常艰辛。可见《杜陵叟》一诗是白居易入世为官的儒家情怀的表达,他希望通过他的努力,让更多的人注意到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人。在这首诗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到,白居易关心时事,将诗歌写作的视角定位在百姓身上,他非常同情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百姓,他曾在《寄唐生》一诗中写道:“不能发声哭,转作乐府诗。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功高虞人箴,痛甚骚人辞。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白居易在创作乐府诗时心中的悲痛可见一斑,宁愿舍弃华美的辞藻、高雅的音韵、奇妙的语言,也要用最浅显朴实的语言将他目之所及的哀恸表达出来,期待能够上达天听,让天子知晓民生的疾苦。因此,他强调诗歌的现实功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在诗歌与现实的关系上,始终认为诗歌应该反映现实生活,这是他针对社会的弊病所提出的一条现实的出路。

二、“为时、为事而作”的诗歌理论的影响

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诗歌理论都有什么影响呢?

(一)影响了诗歌的表达方式

在“为时、为事而作”诗歌创作理论的影响下,新乐府诗在诗歌的表达方式上呈现出叙事性强的特点。白居易在创作新乐府诗的时候坚持“为时、为事而作”的原则,因此,在诗歌创作中必然会讲述事件,表现出极强的叙事性。例如,《新丰折臂翁》诗云:“新丰老翁八十八,头鬓眉须皆似雪。玄孙扶向店前行,左臂凭肩右臂折。问翁臂折来几年,兼问致折何因缘。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惯听梨园歌管声,不识旗枪与弓箭。无何天宝大征兵,户有三丁点一丁。点得驱将何处去,五月万里云南行。闻道云南有泸水,椒花落时瘴烟起。大军徒涉水如汤,未过十人二三死。村南村北哭声哀,儿别爷娘夫别妻。皆云前后征蛮者,千万人行无一回。是时翁年二十四,兵部牒中有名字。夜深不敢使人知,偷将大石捶折臂。张弓簸旗俱不堪,从兹始免征云南。骨碎筋伤非不苦,且图拣退归乡土。此臂折来六十年,一肢虽废一身全。至今风雨阴寒夜,直到天明痛不眠。痛不眠,终不悔,且喜老身今独在。不然当时泸水头,身死魂孤骨不收。应作云南望乡鬼,万人冢上哭呦呦。老人言,君听取。君不闻开元宰相宋开府,不赏边功防黩武。又不闻天宝宰相杨国忠,欲求恩幸立边功。边功未立生人怨,请问新丰折臂翁。”此诗讲述了一个新丰县八十八岁断了右臂的老人的故事。事件通过白居易与老翁的问答徐徐展开。老翁生在太平盛世,没有经历过战争,平时听听音乐,打仗的事情一点儿都不了解,本以为一生就会这样平平淡淡地度过,但是天宝年间战事突起,朝廷开始征兵,将新兵调往危險且无人生还的云南,当时的老翁也在征兵名单之中,他不希望自己远征云南,埋骨他乡,于是在一个夜晚偷偷出去用石头将自己的右臂折断。老翁并不后悔,虽然折了胳膊,但是保住了生命。故事到这里告一段落。在本诗的结尾,白居易发起议论,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他看来,大家应该听听这个折臂翁的言语,他将开元宰相宋璟和天宝宰相杨国忠进行对比,突出不赏边功的重要性,达到避免民怨四起的目的。诗歌叙述非常完整,人物形象丰满,故事情节清晰,有完整的脉络。

(二)影响了之后乐府诗的创作

在白居易的倡导之下,以新题咏时事的新乐府运动浩浩荡荡地展开,新乐府是相对于古乐府而言的。郭茂倩在《乐府诗集》中专列“新乐府”一类,指出“新乐府者,皆唐世之新歌也。以其辞实乐府,而未尝被于声,故曰新乐府也”。张籍、王建等诗人在白居易、元稹的引领下,纷纷从事新乐府诗的创作。

在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诗论的影响下,很多诗人创作的乐府诗都是叙事诗,叙事性极强。例如,张籍的《筑城词》云:“筑城处,千人万人齐把杵。重重土坚试行锥,军吏执鞭催作迟。来时一年深碛里,尽著短衣渴无水。力尽不得抛杵声,杵声未尽人皆死。家家养男当门户,今日作君城下土。”张籍在这里用平实的语言,讲述了千千万万的百姓背井离乡,来到缺衣少食,甚至连一口水都喝不上的沙漠地区修筑城墙,不仅要承受繁重的劳作,还要面对军吏执鞭催促,苦不堪言。张籍在诗中将千千万万个筑城百姓的苦难描述得清清楚楚,也表达了他对缺衣少食、客死异乡的百姓的同情。

新乐府运动的诗人们之间有一些唱和活动,如元和四年(809),李绅首先写了《新题乐府二十首》送给元稹,元稹写了《和李校书新题乐府》与之相和。晚唐时期,一大批诗人继承了白居易的诗论主张,继续乐府诗的创作,这些诗歌也具有极强的叙事性。皮日休创作了《正乐府十篇》,表达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刘驾创作了《唐乐府十首》,表达收复河湟的喜悦;贯休、齐己、聂夷中、郑谷等都有优秀的乐府诗作。

(三)影响之后一批诗人的思想观念

中唐时期,藩镇割据,宦官专权,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对唐朝社会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盛唐的繁荣景象早已不在,有识之士希望通过一系列的革新运动,中兴李唐王朝,这种思想对文学也产生了影响,开始了诗文革新运动。白居易、元稹的新乐府运动就是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应运而生的,在诗歌创作上呈现“尚实、尚俗、务尽”的诗歌思想倾向。

白居易在诗歌创作中强调“为时、为事而作”,影响了一大批同时代诗人和后代诗人,使那些本身游离在社会之外,或只关注自身的诗人在创作时更加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百姓疾苦,遵循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让他们以一个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社会中,做一个“兼济天下”的达者。

唐宣宗李忱所作的一首七言律诗《吊白居易》对其进行了一个比较中肯的评价,诗云:“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白居易的一生有起有落,有进有退,但始终未改诗歌创作的初衷,他“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诗歌主张早已成为我国古代文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深深影响着其后的诗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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