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生 王 杉
2022年12月16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修改后的安保政策三文件,即《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国家防卫战略》《防卫力整备计划》三份安全保障文件。其中,《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作为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政策最高层级的战略性指导方针,主要规定了日本外交和防卫方面的战略政策,设定了防卫目标,展示了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手段,对和日本国家战略相关联的各个领域给予了相关的指导。《国家防卫战略》对日本的国家防卫目标进行了三大方面的规划:从根本上强化日本的防卫力量;加强日本国家整体防卫体制;增强与同盟国、伙伴国等的合作。《防卫力整备计划》主要规定日本在未来5~10年,应该保有的防卫力量水平和武器装备状况,包括规定自卫队的体制(大概考虑10年后的体制)、5年的经费总额、主要装备的采购数量等。制定并通过新安保三文件意味着日本将大规模提高军费,加大防卫军工科技研发力度。解读日本的这一政策态势,要先了解日本防卫军工科技研发体制。
防卫装备厅下设机构包括5个发展部、5个研究中心、3个测试中心
日本防卫军工科技研发体制是日本军工产品与技术的研发体系和机制,是一个官产学上下互动,横向联合,根据需要有机结合的军工科技研发系统。“官”主要发挥一个需求与引导的作用,“产”是科技研发的主体,“学”属于边缘与辅助的作用。
防卫装备厅的主导与引领作用防卫省防卫装备厅是这个体制金字塔的顶尖,是日本军工产品和防卫技术的总体宏观设计部门与指导机构、日本军工产品的需求部门,也是设计和指导军工产品与技术科技研发的指挥核心。在整个日本军工科技研发体制当中,发挥引领、主导、预研、参与和订货的作用。
防卫装备厅除去其行政部门和行政职能以外,设有5个军工防卫技术产品研究所和研究中心,包括:陆上装备研究所、航空装备研究所、舰艇装备研究所、电子装备研究所、先进技术推进中心。这五大科技研发机构,是防卫装备厅代表陆海空三大自卫队主导和推进军事技术与军工产品的重要科技研发机构。陆上装备研究所主要负责陆上自卫队军工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航空装备研究所主要负责航空自卫队技术与装备的主导与预研工作。舰艇装备研究所只负责海上自卫队舰艇的主导预研工作。电子装备研究所主要负责各大自卫队包括航天、军事卫星产品等的通信电子模块的产品与技术的研究工作。先进技术推进中心是一个整合各种先进技术,用于军工产品与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研究机构。然而,真正的军工产品与技术研发的主力还是日本民间企业的科技研发部门。当防卫装备厅决定启动对某个项目的订货之后,企业的科技研发部门就成了产品与技术开发的主力。
军工企业的主力地位日本军工企业在军工科技研发方面占据主力地位,这和日本企业在一般的科技投入和研发方面占据主力地位相类似。这是因为日本的防卫军工科学技术与产品最终都要落实到企业的研发和产品的制成方面。
企业在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和使用上,在官产学三个主体中比率最高。一些日本著名的大企业,如三菱重工、川崎重工、IHI等,不仅有强大的民用技术产品开发力量,也有强大的军事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和制造能力。
日本研发军工产品和技术的大公司,大多数都属于全能型企业。这些公司既能够生产陆海空各域的军用产品与技术,也能够生产广泛领域的民用产品。三菱重工等日本大型军工企业,尽管各自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它们的军事产品与技术几乎囊括了陆海空三大领域的全部,一般来说,这是由于军工产品在技术品质方面具有高度领先的特性所决定的。这些生产军工产品的大公司,如果将它们的军工技术用于民用产品开发,可以轻而易举地在民用产品技术领域占有优势,并开发出受市场欢迎的民用产品。
三菱重工不但生产民用产品,还生产飞机武器等军用产品
一些以军工技术为主导的公司,之所以大规模开发民用产品,主要是因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军事力量遭到限制,军工产品需求量较小,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不太可能通过完全生产军工产品来维持生存和发展,因此,往往都是民营企业,或者二战前曾经有过军工生产背景的企业分出一部分力量科技研发和生产军工产品。由于日本自卫队的规模相对偏小,对产品的需求数量远远无法满足大企业的生存需要,这迫使大企业不得不去大力开发民用产品,以便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由于民用产品也涉及了大量的高精尖技术,因此,民用产品的开发反过来也能够促进军工技术水平的提高,二者相辅相成。
日本努力建立和发展能够满足于本国防卫力量的军工科技研发体制,基本上能够做到主要军事技术和装备实现本国的自主开发;同时保持强大的研发与军工装备的生产潜力,在无法大量开发和生产现实装备的情况下,日本防卫装备厅尽量通过向各大军工企业均衡订货,保持他们研发和生产力量的延续。同时,在核技术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和储存方面,也致力于保持强大的生产潜力。
川崎重工也是有名的全能型企业
独立行政法人的辅助作用日本所谓国立研究型的独立行政法人,就是由政府建立和主导的国家科技研发机构。它们一般都以研究民用技术和民用产品为主,兼带进行军民两用产品与技术的研究。而所有独立行政法人的资金,几乎都不属于军费范围,因为它们隶属于非军事部门的各个省厅,因此,对它们的资金投入都不计算在军费范围之内。它们的研究成果一般可军民两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隐形军费。日本国立研究型的独立行政法人包括文部科学省所属的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海洋研究开发机构,理化学研究所,日本原子能研究开发机构,物质、材料研究机构,量子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总务省管辖的情报通信研究机构;经济产业省统辖的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国土交通省所属的海上、港湾、航空技术研究所等。
独立行政法人所研究的产品,一部分属于纯粹的民用产品,一部分属于军民两用产品,还有一部分属于完全的军事产品。例如,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协助开发的军用通信卫星和军用侦查卫星,就属于纯粹的军用产品;一般的探测卫星,则属于军民两用产品;纯粹的商业卫星,则属于民用航天产品。其他的国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和军工技术与产品开发相关联的部分,都不够明显。在日本的公开材料当中,一般也没有相关的介绍,但这些机构毫无疑问都有能力研究军民两用产品与技术。只是在平时更多地用于民用技术和民用产品的研究。因为就当前的技术而言,已经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有所不同。那个时代军用产品的技术研发水平一般都远远超过民用产品。但是,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民用产品的领先地位越来越突出,很多民用产品处于高技术水平的状态,一旦转为军用,也能够比较适应于军工产品的生产。
因此,进入到21世纪以后,在高新技术领域,军民两用技术的领域越来越大。尤其是在电子通信领域,典型的4G技术或者5G技术,乃至于未来的6G技术。这些技术用于民用或者商业领域,就属于民用技术,用于军事通信,军事探查等领域,就属于军用技术,军用和民用的界限日益模糊。因此,日本这些国立的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所研究和开发的技术,即使完全强调是民用开发,实际上也具有军工技术的潜能。
根据研制阶段的不同,日本军工产品与技术的科技研发体制的流程可大致分为5个阶段,分别是:技术需求论证、技术预研期,技术指导、沟通期,技术、产品研究开发期,技术、产品验证期,实验测试期。
技术需求论证、技术预研期日本自卫队的统合幕僚监部(总参谋部)、陆上幕僚监部(陆上自卫队参谋部)、海上幕僚监部(海上自卫队参谋部)、航空幕僚监部(航空自卫队参谋部)向防卫装备厅提出技术和武器装备的需求,防卫装备厅的行政部门和技术研发部门进行联合讨论、预研和立项。也可以由防卫装备厅的技术研发部门和行政部门提出军工技术或产品的研究项目,然后通过讨论、论证,进行前期研究。
技术指导、沟通期防卫装备厅研发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民间军工企业的科技研发部门进行项目沟通,并对他们进行技术指导,提出产品与技术的指标要求,共同协商解决技术难题。
技术、产品研究开发期军工企业的科技研发人员直接接手,进行产品与技术的直接开发与制造工作。这个时期的主要产品与技术研发工作,实际上转移到了军工企业的科技研发和产品制造部门。
IHI、三菱重工、川崎重工为日本三大重工制造巨头
技术、产品验证期这个阶段主要是把相关的军工技术或产品,反复进行技术检测,产品验证,通过调试、修正、改错和完善技术与产品。
实验测试期这个阶段主要包括靶场实验和实验场的实验等实际操作和验证的过程。如果是作战飞机等产品,要进行空中飞行实验。如果是军舰等产品,要进行下水和航行试验,装备安装,装备测试等试验。再根据试验结果,对产品进行改进和完善。然后装配试验部队,在试验部队使用的过程中,也可能根据部队反映的情况,对产品进行小的改动和调整。之后基本上就是完成技术和装备的定型,由工厂进行大批量生产,直接装配给自卫队,作为正规的军事装备大规模生产,并配发各自卫队列装使用。
日本军工科技研发部门总体规模不大,国家军工科技研发部门主要集中于东京都地区,由防卫装备厅及其下属机构进行指导与研发,也会涉及到掌握军工技术的独立行政法人机构。除了防卫装备厅下属的专业军工科技研发研究所以外,专业军工科技研发机构较少,规模有限。专业军工科技研发企业则更少,大多数军工企业都兼职性进行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的研发。
日本军工科技研发力量的规模日本军工科技研发机构在规模上并不庞大,基本上属于小巧精悍的设置,但是效率却很高。这是因为其和民用的研究机构完全融为一体。日本防卫装备厅总人员数约为1800人,除了核心的行政机构以外,还设置了5个专门的研究所和研究中心,3个以上的试验场。这样一个引领和指导日本全国军工技术发展,负责陆海空三大自卫队技术研发和装备的单位配置并不庞大,甚至可以用精干来形容。尤其是军工科技研发部门,需要配备高密度的智力,也就是既要有高智力、高精尖的专业人才,同时,又要有一定的数量规模,才能够达到获得高水平产品与技术的结果。既需要人才质量,也需要人才数量。没有相当数量和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很难获得好的研究成果,更遑论能够引领军事技术发展、不断推出好的军工产品了。
日本军工企业的研发机构及其人员应该比行政法人研究机构更加精干,因为任何民营企业都要把自己的编制最小化,以此来提高本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基本上不太可能出现设置空闲职位、养闲人的情况。而且,在研发人员的数量上,企业肯定要比国立独立行政法人研发机构的人员数量要少。
日本军工科技研发力量的分布日本的军工科技研发和生产基地,和日本的工业与人口分布大体上相同。就目前来看,日本全国人口约1.24亿,东京都圈大约有4000万人,集中了日本将近40%的人口,是高度密集的大都市区。全国超过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只有10个。除了东京、大阪、名古屋三大城市以外,其他地区的人口都在大量减少,向三大城市圈聚集。在三大城市圈,集中了日本主要的科技研发力量。日本的军工科技研发机构大部分也集中在这些地区。主要包括京滨工业区、阪神工业区、名古屋工业区(中京工业区)、北九州工业区、濑户内海工业区。
陆海空三大军工部门的研发重点日本在防卫科技研发分配上,并非像军事大国一样全面开花,这主要受制于国家规模、自卫队规模、军事发展战略。在陆上自卫队装备研发方面,日本侧重于坦克和装甲车的研发;海上自卫队方面,侧重于宙斯盾驱逐舰和轻型航空母舰(直升机航母)的研发;在航空自卫队方面侧重于主力战机的研发,前30年的侧重点在于仿制美国的F2战机,近20年侧重于第5、6代隐形战机的研发,已在2020年上半年立项。2023年12月14日,日本、英国和意大利三国签署协议,计划共同研发下一代隐身战机。这是日本在先进军工研发领域企图摆脱美国的极少案例。
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国内及海外设施分布
美国在日本陆海空三大军工部门的研发工作中发挥着主导者的职责。换句话说,日本军工研发的方向在一定程度上要满足美国的需求和利益。“对于日本经济而言,日美《共同相互防卫援助协定》带来的新特需不仅会使日本军工产业拓展新的领域,还会因企业重组而改善并提高军工产业生产体系效率。依靠美国支持与合作,日本工业不仅可以实现现代化与合理化,日本军工产品也容易成为贸易商品,进而改善日本的国际收支状况”。日本防卫省于2023年4月宣布,其已与顶级国防承包商三菱重工签署价值近3800亿日元(28亿美元)的合同,最早将于2026年开发和大规模生产远程导弹。这些合同包括用于水面、海上和空中发射的三菱12型导弹的增强版,以及用于防御偏远岛屿的高超声速弹道导弹。由于国内陆地空间有限,日本计划在美国军事基地进行部署前导弹试验。此外,日本还计划从2023年到2027年开发潜艇发射的远程反舰制导导弹。该发展计划基于日本于2022年12月宣布的《新国家安全战略》,该战略旨在大幅增强其军事力量,以遏制来自中国、朝鲜和俄罗斯的潜在威胁。
日本正在研制的用于反舰作战的助推滑翔高超声速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