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榕 吴金华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美育评价改革提出具体要求:“将中小学生学习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1]《意见》提及的举措本质是中小学艺术教育质量监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与初高中艺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三种评价机制(以下简称三种评价机制)改革的具体体现。本文从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艺术素质测评、学业水平考试三种评价机制的内涵解读展开讨论,旨在深刻把握有关评价的内容要求,理清三种评价机制的逻辑关联,以期正确认识评价的功能价值,正确运用各种评价方法,改进教育措施,提升艺术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意见》要求。
所谓三种评价机制,指包括艺术教育质量监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与初高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三种评价机制。三种评价机制的适用范围、任务不尽相同,但其宗旨目标殊途同归,即全面促进艺术教育发展,进一步落实美育育人的根本任务。艺术教育质量监测仅在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八年级展开,其目的是促进国家艺术教育发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针对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全日制在校生实行全员、全学段、全覆盖进行全口径评价,其目的是促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发展;学业水平考试指初高中学生在毕业前参加艺术类科目统一考试,其目的是检验初高中生是否达到相关毕业要求。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国家义务教育必须每三年进行一个周期的教育质量监测,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第一年,对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进行监测;第二年,对语文、艺术和英语进行监测;第三年,对德育、科学、劳动等进行监测。[2]开展艺术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是全面把握义务教育艺术教育质量的总体情况,为相关政策制定和管理完善提供依据。在监测艺术学科领域表现水平的同时,调查内容包括艺术学科领域的课程设置、条件保障、师资配置、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影响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3]
监测主要通过纸笔测试和现场测试两种方式进行:纸笔测试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开放式问答题;现场测试则是现场演示和项目参与,旨在考查学生艺术技艺与创作能力;目前现场测试主要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教育质量监测分为国测与省测两种,无论是省测还是国测均按照《方案》要求执行,采取规定时间、统一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根据学生在答题与现场演示的实际表现,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从而对学生的艺术学科学业水平做出测定。监测结果按照“I、II、III、VI”四个水平段,以三类报告形式呈现,分别为基础数据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国家监测报告。三类报告具有不同效用,其中基础数据报告以监测县为单位呈现,仅提供给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省测报告提供给相关省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参考使用。这两类报告均不对外公布,仅有国测报告对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教育部于2015年制定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该方法既注重学生艺术课程的学习水平又注重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体验,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学生的学习态度,既注重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又注重对学生的专业激励。[4]在中小学校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其目的是了解掌握学校在发展学生艺术素养、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状况。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求进行艺术素质评估,做到评测全覆盖。《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由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构成,其中基础指标占40%、学业指标占50%、发展指标占20%。
1. 评价指标内容
基础指标由两个二级指标组成,即艺术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其中,课程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音乐和美术等艺术课程的出勤、参与度和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具体含出勤、平时成绩、期末考试等成绩,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占总比25%;课外活动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团体和各种艺术活动,包括各类兴趣小组、艺术团、各类活动表现的具体内容,测试成绩评定占总比15%。
学业指标由两个二级指标组成,即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其中,基础知识指学生在各个阶段掌握艺术类课程标准要求的学科知识,测试成绩评定占总比25%;基本技能指音乐、美术等课程标准要求掌握的艺术表现基本技能,含视唱练耳、歌唱、表演,绘画、书法、舞蹈、戏剧等具体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占总比25%。
发展指标由两个二级指标组成,即校外学习和艺术专长。校外学习指学生自主参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以成果的形式进入,测评测试成绩评定占总比10%;艺术特长指在学校现场评估中学生展示的艺术项目专业能力,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歌剧、绘画和书法等项目,该项测评属于加分部分,占10%。
2.测评方法要求
艺术素质测评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过程性评价是一种质性评价,即将学生艺术学习过程进行写实性记录,建立个人艺术成长档案,主要依托于各学校的日常教学来进行,其中基础性指标、发展指标中的校外学习均可采用这一评价。
结果性评价是一种量化评价,即对学生的艺术类学科知识技能水平情况进行书面与现场表现形式测试,主要依托年级教学集中考试形式进行。其中,学业性指标与发展性指标中的艺术特长主要采取结果性评价。学业评价与发展评价可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测评模式进行。
3.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采用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评价以质性评价方式进行,然后转化成量化结果;结果性评价以量化评价进行。6个二级指标量化评价采取百分制独立评分,最后以相应比例纳入学科总评。测试结果以百分制计分,然后转换成等级评价,具体转换方法如下:90以上为优秀,75-89为良好,60-7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学业水平考试的阐释必须追溯到最早的高中会考制度。高中会考基本目的在于以考促学、借由考试保障基本教育教学质量,其前身可追溯到清末新式学堂的毕业考试,从1930年吴有容在全国教育会议上提出至今已经有90多年了。会考科目主要是文科、理科等学科,科目名称中“党义”相当于后来的“政治”学科、“国文”相当于“语文”学科,其他学科名称与今相同。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出台《中小学学生毕业会考暂行规程》,将体育学科进入会考科目,而艺术学科尚未出现。
20世纪80年代,高中毕业会考应运而生。为遏制高中教学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原国家教委决定改革考试制度,建立高中毕业证书制度,将水平考试和选拔考试分开。1990年8月,原国家教委印发《国家教委关于普通高中实行毕业考试制度的意见》。[5]从那时起,一种新的考试制度诞生。考试成绩开始成为学校招聘、社会招干和参军以及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但在该文件中艺术学科并未纳入会考之内。
200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将普通高中会考的考试改革统筹决策权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继续组织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6]至此,全国统一执行的高中会考制改由地方统筹,部分省开始将艺术学科纳入会考中。
毕业会考是一项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主要目的是衡量和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校的教学质量,是评价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它的实施使高考与高中毕业有了明确的区别,不仅保证了高中教学质量,而且保证了合格的新生向高校的转移,在全国各地都取得明显的成效。从不被列入毕业会考到21世纪初少部分省将其纳入到会考,艺术学科走过的道路虽然漫长,但对推进高中艺术教育具有重大意义。2014年,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高中艺术类课程逐步开始由原来的毕业会考转型为学业水平考试。2020年,《意见》开启了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序幕。
纵观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艺术素质测评、艺术学业水平考试三种评价制度,其实质均是国家为了推进艺术教育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制度保障。三种评价制度各有侧重,互为支撑。艺术教育质量监测反映的是学生艺术学科的学业水平状况及其影响水平发展的相关因素,它的核心是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反映学生的艺术素质状况,是学生艺术学习的全过程、全方位写实性评价显现,艺术教育质量状况直接反映在艺术素质测评体系中,包括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等;学业水平考试是作为中学生是否能够毕业的合格性考试,是衡量中学生艺术学科水平的集中体现。从三种评价内涵看,艺术教育质量监测是艺术教育发展的基础,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与学业水平考试是艺术教育发展的有力抓手,是落实美育进中考与高考的主要途径(见图1)。
图1 艺术教育三种评价机制的内在逻辑关联及功能图
艺术教育质量监测主要是对标教学,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条件、教学保障等,是艺术教育发展的基础。新修订的《方案》明确指出,质量监控主要着眼于客观反映教育质量现状,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而不是筛选和选拔学生。它与高中入学考试和大学入学考试等传统的选拔性考试有本质的区别。艺术教育质量监测在目的方面侧重于诊断、指导和改进,在质量监控方面主要通过抽样的方式重点了解和掌握地区和群体的教育质量,而不是对学校和学生个人进行评估和排队[7],在测查内容方面不仅测试学生在学科领域的知识和能力,而且对影响学生学习和身心发展的相关因素进行问卷调查。质量监测结果主要服务于教育决策和改善教育教学,不让学生和学校排队,监测结果与升学无关。
1.监测艺术领域学科教学质量水平
艺术教育质量监测的内容主要是测试学生对艺术的理解和反应、表达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音乐听辨能力、音乐作品赏析能力、音乐基础编创能力、演唱能力(必唱歌曲与选唱歌曲),美术基础能力、美术作品赏析能力、美术知识生活运用能力、绘画创作与表达能力等。通过主要能力维度对目标校的四年级与八年级展开测试,了解并掌握学生在艺术学科领域的水平状况数据,对原始数据的分析,得出相关结论,并将结论向相关省市通报,提出改进措施,并促进落实到位。
2020年8月25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发布《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结果报告》(以下简称《监测报告》)。从《监测报告》看,学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赏析能力、美术基础知识与赏析能力均有待提高。82.6%的四年级学生和86.1%的八年级学生基本能够完整、流畅、速度稳定地演唱歌曲。但是,在对音乐的节奏、节拍、音色、力度、速度等音乐基础要素的听辨上,四年级学生题目答对率只有52.9%,八年级只有53.8%;在对音乐作品的风格、体裁与形式、情绪与情感以及名家名曲的赏析方面,四年级学生题目答对率只有66.1%,八年级只有63.2%;在对色彩、线条、对称、空间等美术基础要素的掌握上,四年级学生题目答对率只有63.9%,八年级学生只有62.1%;在对美术作品的主题、风格、门类以及名家名作的赏析方面,四年级的题目答对率只有67.9%,八年级的学生只有64.2%。《监测报告》显示,学生音乐听辨能力、赏析能力、音乐编创能力、美术基础能力、美术作品赏析能力、美术知识与生活运用能力等测评结果与2016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这些数据充分说明艺术教育质量的总体水平还处在合格线上,离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距离,艺术教育质量提升关键还要看学科教学水平,学生在艺术学科领域的基础要素学习掌握与艺术作品理解程度的提升是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
2.监测艺术表现水平影响因素
艺术教育质量监测除监测学生的艺术表现水平,还监测学生艺术态度与活动参与、学校艺术教育实施状况、学生家庭艺术环境,调查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从《监测报告》看,学校教学资源配备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部分资源使用率仍有待提高;八成学生喜欢艺术课和艺术教师,仅有约五成四年级学生与二成八年级学生每周参加校内艺术兴趣学习;专任教师占比有所提高,教研员配置率较高,但指导力不足;农村小学艺术教师缺口较大;家庭艺术氛围与学生艺术成绩成正相关系。由此可见,教师队伍、学生的艺术学习兴趣、艺术教研员的指导力是依然是影响艺术学业水平的重要因素;农村艺术教育与城市相比较仍然处在较低水平阶段。
《意见》明确提出,必须全面落实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并将测试结果纳入到美育中考与高考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将艺术素质测评与学生考试升学挂钩,艺术学科评价由过去的“低利害”考试变为“高利害”考试,学生的学习将由“被动”变为“主动”,教师的教学将由过去的“无压力”状态转向“有压力”状态,家庭与社会也将被带入质的转变中。
艺术素质测评是艺术学科独有的测试方式。艺术素质测评既关照到课内也关照到课外,既关照到校内也关照到校外,既关照到普遍性也关照到个性,既关照到艺术知识、技能也关照到艺术情感态度。它是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产物,传统的大规模结果性考试不适合艺术审美、艺术表现与创意实践等考试,只有艺术素质测评才可以实现。艺术素质测评与艺术教育质量监测不同,艺术教育质量监测关注的是艺术教育的整体水平质量,而艺术素质测评直指学生的艺术素养,高水平的艺术教育质量才有可能培养具有高素质的人才。
学业水平考试又称合格性考试。伴随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入,针对所有学生艺术类科目进行学业水平考试,并将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纳入招生考试科目,必将推进艺术教育发展。美育进中考与新高考改革将彻底改变现有艺术学科的评价状况。新一轮高考走的是“综合评价”之路,高校根据“两依据,一参考” 选拔人才,即录取时依据高考成绩与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之一,势必会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
目前,中小学校艺术类课程评价尚存在较大问题,对某省乡村学校美育现状调研数据(样本数4566)显示,学校艺术学科有考试的仅占37.48%,有考查的占44.57%,不考试也不考查的占比17.59%。显然,要改变中小学艺术学科现状就必须将三种评价制度落实到位,发挥艺术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以评价为导向,建立起着眼于艺术素养、着手艺术实践的育人模式。
1.三种评价机制促进艺术核心素养形成
学生艺术能力发展从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双基”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再到2022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四维”艺术核心素养目标定位,中小学艺术教育走过了从“指向发展中的学生”向“学生发展”的根本转变。“双基”是为了满足当时的生产需要提出的育人要求,是为社会培养生产所需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劳动者。进入21世纪,我国基础教育学生能力目标培养定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根据美国当代著名的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Benjamin Bloom)相关理论提出了学校教育课程“三维目标”,在“双基”目标的基础上增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育人指向更加明确。2022年修订的课程标准中“艺术核心素养”从时空双维度指向学生发展,充分发挥艺术育人功能,即着眼艺术素养、着手艺术实践。上述课程目标的变迁反映了艺术教育评价的不同侧重。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主要侧重于知识与技能方面能力测试,艺术教育质量监测中的学业水平监测更加关注学科能力形成的“三维目标”达成,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是全方位、全过程从实践层面推进学生艺术核心素养的形成,促进艺术教育发挥出独特育人功能。[8]三种评价机制相互作用,从根本上保证了学生在艺术方面的“品格”“能力”“价值观”形成,促进学生在外在表现、内在修为、品性眼界、气度情怀等方面得以发展。
2.三种评价机制推进“育分”与“育人”高度统一
长期以来,学校在以“分数”为招生依据的教育中,“育分”始终都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关注焦点。教师“教书育人”工作越来越趋向于只“教书”不“育人”,“育人”与“育分”难以并举,成为亟待解决的矛盾。近年来,国家为解决基础教育这一突出矛盾,从立德树人出发,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以“综合素质评价”为招生依据,旨在彻底改变“唯分数”的选拔机制,通过深化教育改革,强化“五育并举”,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体育、美育工作,美育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意见》提出,探索美育进中考,艺术学科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就是一个具体举措。伴随政策的落地,一个关键问题跃然而出,即用什么方式考试。在实践中,传统的大规模的“一张卷子”的应试方式成为首选,这种考试针对基础知识与一些基本技能等方面尚可,针对“四维”的艺术核心素养却难以实现。显然,艺术学科简单地采用上述的通过传统的纸笔方式对学生的艺术能力评价,很容易陷入“应试教育”的陷阱,“育分”同样成为焦点,“育人”会被严重弱化。当下三种评价机制并行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能够使美育进中考实现“育人”与“育分”高度统一。
首先,基于诊断、指导、改进为目的的艺术教育质量监测的学业水平测试,它的测试结果不排名、不与学生见面、不和教师业绩挂钩,重点在于发现艺术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学科教学质量水平,是“育人”的重要举措与保障。其次,基于学生毕业标准的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在于通过传统的纸笔方式考查学生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上是否达到毕业要求,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既是“育分”也是“育人”。最后,基于学生艺术素质水平情况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的评价方式,既注重过程也注重结果,是着眼学生艺术核心素养发展具体实践的评价方式,是有效促进“育人”与“育分”统一的独特方式。[9]
首先,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艺术教育质量监测是国家意志,监测结果直接反应了省市县的艺术教育状况,包括被测学校学生的艺术学业水平及其影响因素情况。[10]其结果可作为制定改进艺术教育的依据,也可以作为问责相关省市县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的依据。它必将使政府主管部门全力加强艺术教育,从源头上重视艺术教育,为艺术教育提供保障。其次,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测试结果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着紧密关系。测评结果与学校艺术教育水平情况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报表”,报送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各地各级政府要形成《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教育部门必须按要求将报告逐级上报。一旦实现将艺术教育工作纳入校长考核内容,艺术教育受到忽视的可能性将极大降低,加上主管政府的压力,艺术教育必将迎来发展的春天。最后,学业水平考试关系到学生毕业与否,合格与否将直接与每个学生挂钩,且与中学办学情况产生直接关联。三种评价制度的落实必将形成改革的倒逼态势,促使学校、政府、社会家庭乃至学生本人必须高度重视艺术教育,从而促使艺术教育得到根本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