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叉学科设计学的核心价值①

2024-03-05 10:29南京艺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江苏南京210013
关键词:设计师学科思维

张 旸(南京艺术学院 工业设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一、设计思维的提出

从全球设计研究的整个发展轨迹来看,设计思维的提出对于设计学科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在20 世纪60 年代至90 年代的设计理论蓬勃发展的浪潮中,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的实证主义引导设计作为“理性问题解决”的观点与唐纳德·舍恩(Donald Schon)试图建立的“实践认识论”建构主义哲学观对设计理论的建设有着极大的影响。前者为我们揭开设计神秘面纱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媒介“问题”,[1]而后者对设计实践的特殊性进行了肯定,并构建了其独特的哲学概念“一种认识论”。[2]但事实上这些观念均来自于设计的外部,是从经济学角度以及教育学角度对设计领域提出的建议。要建立起设计学自身的学科发展体系,设计学本身的视角是不可或缺的,自20 世纪80 年代起,彼得·罗伊(Peter Rowe)、奈杰·克罗斯(Nigel Cross)等设计研究者开始重新思考“如果设计作为一门学科,其核心究竟是什么”,这是真正意义上从设计视角出发的思考。[3-4]设计思维(Design thinking)的观点,起初酝酿于20 世纪60 年代西方国家的“设计方法运动”的过程中;受到20 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认知心理学以及神经科学的启发;在20 世纪90 年代的设计认知研究的蓬勃发展中逐渐成形;进入21 世纪后,设计思维的相关理论对设计学科的各个领域,甚至其他学科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借助文献分析工具检验设计思维理论在整个设计理论发展中的影响力。在Web of Science 核心数据库检索,设置检索词为“Design thinking”,设定出版物为Design Studies;Design Issues;Design Journal;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Design 四本在国际设计领域颇具影响力的学术期刊,时间跨度为2004 年—2023 年(一些期刊,如Design Issues 在2004 年后才被数据库收录),作者共被引图谱如图1 所示,图中节点半径表示该作者的共被引强度,半径越大则共被引强度越大,反映出该作者文章的影响力越大。半径的范围由大到小对学者做一排序,排在前五位的分别为:奈杰·克罗斯(Nigel Cross),基斯·多斯特(Kees Dorst),理查德·布坎南(Richard Buchanan),蒂姆·布朗(Tim Brown),布莱恩·劳森(Bryan Lawson),由这些学者在设计领域的学术影响力来看,设计思维的研究对于整个设计学科的发展都是举足轻重的。

图1 对“设计思维”理论有重大贡献作者共被引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认知心理学关于创造力的研究为设计研究带来了重要的启示。设计是一个创新过程,许多设计研究者认为它与创新研究有很密切的关联。[5]创新过程涉及发散性思维,[6]这是推广创新思想的关键因素。在这种观点的支持下,开发了许多用于发散性思维的测试。乔伊·保罗·吉尔福特(Joy Paul Guilford)论证“没有人能够在真空中进行创造”。[7]劳森认为:“你看到、经历和吸收得越多,就有越多的参考点来帮助你决定走哪个方向:(因为)你的参考框架扩大了。”[8]这意味着个体学习和经历的内容,知识库及其多样性,在成功的创新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进入21 世纪,创造力研究的关注点已经从开发解决问题的阶段模型转移到探索每个阶段之间的互动,尤其是发散-聚合互动如何发生,[9-10]以及描述创新作为发散和聚合思维之间的不断振荡的认知模型的开发。因此,设计作为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创新过程一个普遍接受的概念。创造性过程被广泛运用在描述设计的过程的研究中(图2)。而随着上述创造力研究重心的变化,我们对设计过程的理解也产生了变化。我们不再机械地将它分成几个步骤,而是关注这些步骤之间的微观的联系,如想法如何被确定,问题如何发展等。[11]图1 中那些在设计思维领域有杰出贡献的研究者的许多重要成果亦关于设计与创造力研究。

图2 设计过程与创造性过程对比,左右两表中相应的色块代表相近的活动①图片来自Howard, T. J., Culley, S. J., & Dekoninck, E. (2008). Describing the creative design process by the integration of engineering design and cognitive psychology literature. Design studies, 29(2), 160-180.

这在我们的设计研究领域是一个巨大的空缺地带。即使我们一再强调设计与创新的重要性,但却很少从创造认知的角度来理解这一问题,其中的关联是模糊的,就好像我们在谈设计教育,也很少从教育学的角度去解释某些问题,导致对很多问题难以被准确定义,设计学的研究方向始终是比较窄的。同时,近年来我国设计理论研究对“设计思维”一词的关注越来越多,使用率也有逐渐增加的趋势。我们对设计思维的理解可初步分为三类:首先一部分研究侧重于对不同设计领域的设计方法与设计研究思路,设计思维在这些研究中更有“设计思想/智慧”的意味,如《创新设计思维与方法研究丛书》;还有一些研究侧重于具体的设计实践与案例的分享,尚未建立起明确而对学科本身,尤其是如西方研究中对其他学科那样深远的影响力,因此实际上远未实现设计思维的运用价值,如刘培盛在《基于用户行为观察的设计思维研究》一文中指出设计思维可以通过基于用户行为的观察来实现;杨萍在《广告设计创新思维方法》中将设计思维等同于创新思维等;本文认同“设计思维”是一种“设计师式”的认知方式,可被作为设计理论研究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这种界定与李彦等人发表的《设计思维研究综述》中的概念是一致的,其文中较为系统地介绍了设计思维的研究与发展,但总体来看较为侧重对国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对国内文献的预览使我们意识到,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对“设计思维”的统一的领域内的认知,因而也尚未建立起相应的理论体系。

从设计学科的整个发展脉络来看,首先行业的发展对设计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如何设计更优秀的产品,这一需求首先出现在20 世纪40 年代战后的大量企业中;与此同时,神经科学的发展推动了很多心理学领域的研究,如创造力研究的发展,而这些研究都为设计研究指出了一些方向,设计研究的重心开始侧重设计师的认知方式,设计过程的发展等方面,逐渐跳出了仅靠产品来评价设计的框架;随着各种理论的介入,设计理论体系被逐渐构建起来,设计研究与实践范式等都有了较为明确的参考;除了对本学科的实践指导以及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设计研究的成果亦反哺了那些起初为设计带来启发的领域,如设计师的认知方式拓展了人们对创造力的理解,也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许多建设性的建议。[12]

二、设计学科的综合性

在最新的学科目录中,设计学被界定为交叉学科,这一方面充分反映其综合性的特点,另一方面也为我们提出更高的要求,即设计既然被称之为交叉学科,那么被交叉的核心在哪里?在这样的学科中我们如何明确自己的立场并突出学科的重点?也就是说,在某些综合的项目中,是什么决定了这是一个设计项目,而不属于其他学科?

我们对设计的理解在不断变化。设计是一门诞生于工业革命时期的学科,20 世纪蓬勃发展起来,在今天仍然可以说是一门很新的学科。布鲁斯·阿彻尔(Bruce Archer)在1979 发表的《三个R》(The Three Rs)中,强调了设计可以作为教育三角中的第三个极端,他认为设计介于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之间(尽管不仅仅限于此),反映了各类与人相关的现象的价值、意义及目的。[13]但这一观点实际上是备受质疑的。设计与数学或物理学不同,它不能够代表某一类可被明确描述的知识体系;它也不同于人文艺术,因为它缺少自己特有的造型方式;一些学者认为它更相当于一种将艺术和科学中存在的知识体系整合在一起的活动。这一点在设计教育的结构中反映得更为明显。早期的设计教育,如包豪斯十分强调艺术、技术、科学的统一,基于这一本质,设计教育主张多学科的结构,即它一直与文化、技术、艺术和历史联系在一起。造成这一特点的根本则是在于设计反映了所有人类的需要界定设计专业的问题不在于孤立地去看它所反映出的内容,而是在于在一个更为宽泛的文化背景下如何界定设计活动所成就之事在社会进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这里包括运用任何有助于创造性实践的知识)。一些学者指出:“设计教育实际上更像是某种实验室,它是一座大熔炉,是一种可转换的态度,这使设计专业成为学生在学习期间(及其后)申请最多的科目。接受设计教育更像是沉浸于‘移动的精神游乐场’,因为它就像是一张由多个学科(科学、技术、艺术、社会、工学、伦理、环境、市场、前景)形成的具备丰厚资源的,并极具渗透性的膜。”[14]

大卫·王(David Wang)与阿里奥·伊尔汗(AliO.Ilhan)也指出,界定设计专业的问题不在于孤立地去看它所反映的内容,而是在于在一个在更为宽泛的文化背景下如何界定设计活动所成就之事在社会进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这里包括运用任何有助于创造性实践的知识)。[15]如图3 所示,设计专业的知识是外向的,即各类知识通过设计活动对社会产生影响,而在非设计专业领域这种属性则是相反的,各种知识向内形成一种体系。因此他们声称设计知识实际上只是在利用一般的文化知识来实现创造,所以设计被认为是跨学科的,或是横断性的。这里充分说明设计知识实际上是在利用一般的文化知识来实现创造性的目的。例如设计咨询团队与外科手术团队合作,运用设计思维发现并解决手术过程中的沟通问题。设计团队首先定义了外科手术团队中存在问题——“有效沟通”,因此开发图例提升沟通的有效性,制定色板对不同功能进行区分以提升工作效率等(图4)。①项目来源:王晰博士的设计团队与明尼苏达大学(双城校区)医学院心脏与麻醉手术科团队合作项目。虽然解决的方法看似简单,但界定这些关键问题的过程需要经过反复研究与验证。通过上述对设计的理解来看,今天设计领域运用到的知识已经非常丰富了,根据设计活动或任务的性质,设计师们可以有的放矢地去使用很多学科的知识。

图3 作为交叉学科的设计:库恩学科矩阵中设计的领域知识

图4 设计咨询团队与外科手术团队的合作项目

那么,在当前这种对设计的理解下,是什么使设计仍然成为一门学科而存在?如果它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而导致其最终无法界定,那么这样的学科还存在吗?因此设计作为一门学科其内核至关重要,从种种理论理解来看,设计的结果也好,设计的技能也好,似乎都很难代表设计的特殊性,正如阿彻尔要将设计界定为“第三类”知识,就要为其找到那个点,不过在他的理论中并没有有说服力的证明,正如一些学者对他的评价。再结合设计研究的发展来看,设计思维(design thinking)是否能够成为这样的一种代表设计的特殊性呢?结合各种理论来看,本文认为这是可行的。原因有三:

1.从设计师的认知方式上来看,这是一种通过实践获得知识的过程,这一方式虽然存在于各种不同的任务中,但最初是从产品设计以及景观建筑设计的过程中提炼出来的。

2.从设计的研究对象来看,虽然它是一种创造性思维,但它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而这种目标是当前的研究重点,这是设计思维的独特性,也是学科的特殊性。

3.从可被借鉴性来看,设计思维理论可以被其他学科所借鉴,而且在现实中,这种借鉴是非常多的,设计师的思维方式已经被用于教育学、管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多个领域。

三、设计在实践过程中的作用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同设计思维的理论,即奈杰·克罗斯将这些“设计式的认知方式”概括为一种建设性的思维模式,可以理解、重新定义和解决未定义的问题。这种特殊的设计式知识形式被视为一种认识论范式,并可以利用创造性思维来生成新颖的东西。在近年来相关的研究中设计被理解为“中间的”“非物质”的经验;技术和社会事务;知识的客观和主观条件;以及思考和实践:[16]如用户体验(UX)设计师挑战了价值仅在物理产品中的观点,他们强调价值可以在使用技术的体验中产生。在这里,旨在捕捉使用实践的有形和无形方面。技术的用户界面(UI)被视为重要的因素,因为它们与人们的生活和环境相关。设计师在这里寻求桥梁,将客观技术条件与用户的社会和主观需求相结合,客观现实和主观体验被视为共存的。

这类研究同时也强调设计与创造性过程的关联,一些较新的研究中强调了创意过程的一个描述是“综合”(这在创造力研究中也是重要的方向),设计理论家克劳迪娅·马雷斯(Claudia Mareis)将其确定为至少自20 世纪60 年代以来设计研究论述中的一个主题。综合被认为是设计师独特的“意义建构”“把碎片拼在一起的行为”;通过综合,设计师可以“组织、解释并将数据的多种线索编织成一篇连贯的故事”。[17]马雷斯指出,设计被描述为“整体主义”,而设计师被视为“中间人”,有能力整合其他领域的知识,例如科学和人文传统、思考和实践、理论和实践。此外,设计理论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形容——时间的综合,即设计能够将现在与未来综合起来。正如赫伯特·西蒙将设计描述为将“现有情况转化为更优选的情况”。作为时间综合的一部分,设计师通过介入现实和可能的未来,将一些可能性可视化。除了设计活动作为综合与协调的主题之外,马雷斯在设计文献中还观察到“自然化”的世界理解,即“意义”和“秩序”是世界天然固有的属性,并且设计师具有完善这些条件的自然能力,这种自然化使得设计更加不可见和神秘。也就是说,这些研究的目的都在于揭示设计的本质,其共同点都在于从设计的实践过程或者设计师的行为等方面作为研究对象,去层层剖析其中的内容。[16]

例如罗斯·纽鲍尔(Ruth Neubauer)的研究使用了“agency”(服务,此处应有“中介”的含义)一词来解释在完整的设计过程中,设计行为、活动以及相关的做法究竟是如何推动项目任务的。他试图揭开设计过程的神秘面纱,将这些环节具体化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纽鲍尔首先肯定了在开发新技术和服务的过程中,设计起着核心作用。在这些生产过程中,以人为中心的设计已经成为一种特定的设计方式,其目的是满足人类需求。然而,在设计实践中,人们始终难以解释为什么有些想法能够成为现实而另一些想法则不能。尽管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设计研究一直致力于探索设计师的思考及行为方式,但纽鲍尔认为设计的工作方式仍然是模糊不清的,因此他的研究旨在重新概念化设计,将其视为一种物质实践,这样设计师的想法与他们重新构建世界的能力才有可能被追溯,最终目标是将设计思维在实践中实体化,以此为设计的实践和研究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根据纽鲍尔的观点,我们通过一些简单的例子来具体化一些设计过程中的要点。

案例1-用户体验设计师

Andy(化名)是一名在跨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UX 设计顾问,他所参与的项目是将公司从“技术驱动”转变为“以用户为中心”。为此他设计了一个新的设计流程模型以展示一个新的生产过程,并将这一模型视觉化,以图表展示出来。这一流程图的制作,事实上是受到Andy 曾学习过的关于设计的书籍以及以往的设计经验的启发,他也把其中的一些书带到了项目工作室。他的图表展示了一些活动集群,从左到右按照工作步骤的时间层次排序。其中每个活动都会分配一个或多个工作角色。例如,该图规定所有与用户需求相关的设计工作都应在技术设计工作之前完成。这一规则充分反映了设计过程中对人的需求的关注应优先于对技术关注的想法。随后Andy 设法与软件开发者进行协商,希望他们能够在设计师完成UI设计之后再进行软件开发。在这个例子中,设计师的角色相当于不同活动和技能以及用户与技术问题的调解者。它充分说明“图表”是如何成为展现设计与设计师的想法的一种强大的想象力工具。根据罗斯·纽鲍尔的设计作为“agency”的观点,这一图表还反映了Andy 在公司内部关系的改变,因为其包含了关系排序的视觉表达。与此同时,这类图表还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与物质产生关联的媒介。表现设计师想法的图表工具不仅是一个等待被实施的想法,更是一个设计的产物,它与Andy 在团队工作的分配有实际的关联。设计团队成员的关系受到Andy 的想法及其图表的实际影响。比如当Andy 绘制图表并在组织内部传播时;当Andy 根据图表,坚持某个任务是自己的;当她根据图表,判断另一个任务应在她完成某个任务之后完成或者当她用书籍的内容来支持图表中的想法。也就是说,图表反映出的物质关系产生了按照设计师的想法重新分配任务的作用。

案例2-城市规划设计

这个例子来源于2008 年澳大利亚的一个城市规划设计竞赛的获奖作品。这个竞赛要求设计一个“可持续城市”。[18]主要要求这个城市依靠可持续的技术可以自给自足,尤其面对水资源浪费以及其他能源问题。获奖作品“Boonah2”在满足这些要求的基础上,做得更加理想化且深入(表现在其概念上)。他们不仅只考虑到城市的表面形式,同时更加关注城市的经济以及管理,因此整个城市的生态系统被设计成一种“代谢模式”。城市的形式和日常状态更深层次地指向创新或者维持可持续的生活工作对社会交流协作——政府管理组织形式,教育的本质,娱乐,医疗,服务以及环境的影响(图5)。从方法论上来讲,这意味着所有的设计项目都将考虑时间的因素(“designin-time”),整个设计的完成时间设定为50 年,通过想象未来的城市是怎样的,来考虑现在应该如何设计(“design from the future to the present”)。严格来说,这些任务有两点重要的要求:其一,什么是需要做的,如何重新指导这些问题;其二,哪些是需要重新定义的。基于对城市的重新定义,具体的设计工作从城市粮食与水的供给、气候防御性建筑、能源提供以及社会参与可持续发展与文化创新这些方面展开。这个获奖的设计项目最终是以少有的文字形式出现,而非图像。这个例子充分展现了设计师对“未来”的理解,考察他们的综合能力以及如何用“具体的方式”将这些想象呈现出来。这些具体的方式在这里没有特定的限制,无论是文字、图形、示意图等都被视为设计的产物,在这里实现“变化”的能力反映出设计师的思维特点,可被看作是设计思维的具体体现。而这个案例中,设计的最终结果——一座规划的城市在当前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形象。

图5 Boonah2 城镇规划项目

案例3-会议策划

许多设计研究者本身也是设计师或者设计顾问,他们除了日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外,还承担策划展览或学术会议等工作,从设计思维的角度来看,这种策划的过程无疑是一种设计活动。艾瑞克·波西米亚(Erik Bohemia)教授与其团队策划并组织了2021 年DRS教育组的国际学术会议,整个策划过程,包括筹备、活动安排、人员设置等历时接近一年。以其先行会议(2020 年9 月举行的研讨会)的策划为例,策划文案中包含了活动目的、活动项目、参与人员、时间分配等各种信息。这一文案可被视为设计师的想法体现,与上一个案例中的流程图类似,是一种设计的产物,它使设计师想象中的场景与现实发生了关联(图6)。因为根据这一文案,我们已经获得了实际会议开展的场景的想象。而随着会议的开展,参与会议成员,各种物质的以及网络的资源,都会因此文案而产生相应的变化,最终达到该先行会议的目的——明确会议主题、会议形式以及相关政策等(涉及不同国家的院校合作)。这个案例虽然简单,看上去与传统的设计毫无关联,但它却充分反映了设计“作为一种实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与案例1 中的流程图类似,这个文案反映出的物质关系产生了按照策划者的想法重新分配任务的作用。目前我们计专业设置中的设计策划在很大程度上针对的是“艺术品”“设计物”等内容的展示策划,但事实上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无论策划的内容是什么,其思维的过程是具有共性的,从这一角度来看,设计思维反映了这样的共性,即策划者应具备协调与改变的能力,因此这个案例或许是“设计思维”可被借鉴属性的最佳说明。

图6 某会议的策划文案

上述几个例子中,虽然只有案例2 是真正意义上对“未来”的想象,但案例1 与案例3 的设计产物亦是在实现不远将来的变化过程中的一个个“中间物”,即为了实现之后的某种目的而呈现出来的某种“想象物”(因为它可以是图像的,也可以是文字的,甚至是无形的),如图7 所示。事实上,所有的设计过程展开来看都具有这样的特点:在充分的构想的前提下,利用身边的资源将实现这一构想的路径构建出来,在这样的过程中设计师与周围环境的关系都产生了变化。这是我们将设计思维具体化的一种理解,亦是当前许多关于设计思维研究的主要思考方向。这一观点与基斯·多斯特关于设计问题的发展的观点非常类似,他指出设计过程并不是由一个单一的问题开始,以一个解决方案的出现而结束,而是在一个问题地带与解决方案地带来回游走的过程,在这种反复中,设计问题会不断改变,直到项目结束,这个过程类似生物进化的过程,被称之为问题的自我进化。[11]这种变化性和不确定性也决定了没有设计师会经历两个完全相同的设计项目,每一个项目都是独特的,即便是经验非常丰富的设计师,也始终在不同的项目中积累经验,创造新的知识。

图7 设计过程中实现“想象物”的物质-想法关系配置(红色圆圈内),以及创造并导向新的物质-想法关系,图片来源:参考[16]

这些研究的结果事实上弱化了我们以往对设计核心的一些基本判断(包括阿彻尔的3rs 理论在内),即削弱了我们始终放在主要位置的“审美需求”的重要性。从当前的角度来看,实现“美”对于某些问题来说不是必要的任务,如果设计作为一个具有独立学科内核的角色来看,那么在某些过程中,只要有效实现了设计的目的,即便最终呈现出来的产物看上去“并不美好”,也不影响该产品的优秀程度。如智能手机大同小异的外观使人们对这一设备的选择理由不再局限于“科技感的外壳”。倘若以“美学”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严格来说本身就不是设计学科的主要任务,因为这显而易见运用的是“美术学”的知识。但也因此认为设计这种交叉学科的属性是合理的,因为它融合了科技与美学需求。然而在这里,“科技”不是设计的内核,“美学”同样也不是,只有设计思维才是设计的内核。设计的概念也许是从艺术家的创作活动中提炼出来的,但使这提炼出的概念真正具备意义的是“成功的想法不是设想成为具体的成品,然后仅以真正的相似概念来实现,而是在同时进行的实践和想象的过程中涌现”,正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的创作过程被许多研究反复分析足以说明这种认知的重要性。[16]

四、设计——名副其实的“伪装者”

设计是一种实践活动。在实践的概念中,设计就是一系列“活动”的写照,分布在实践的各个环节中。实践中的人类活动可以被视为物质关系的网络,在这些网络中生成知识、理解和能力。由于人与事物在行动中的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话语和技术都是社会实践的互动部分,也是被创造的现实的一部分。实践的目标或目的,是由参与者共同商定的,这一对象也可以被认为是设计的对象,因为它是在不断变化,并且持续由实践中的参与者重新制造。[16]这种观点与社会学家、科学与技术研究学者约翰·劳(John Law)的观点相符,他从社会学方法论的角度指出,调查方法总能塑造调查对象。他认为我们对现实的普遍性理解往往是在研究行动中创建的。[19]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由于正在被研究(特别是通过选定的方法),研究对象的形态会发生变化。约翰·劳将“方法合集”称为创造现实的工具,他强调了研究对象“暂时稳定”的现实。以这种方式看待设计,则把焦点从设计结果作为一个具体的“事物”,转移到将设计视为一个“物化”的实践,关注的是继续发展并带来设计对象的相互关系。一方面,设计成了一个流动的概念,另一方面,实现变化的能力成为了重塑关系网络的问题。即是说,如果将设计思维映射到设计过程中去,设计是一种介于创造活动中间的认知概念,这种认知方式在于充分结合各种物质或信息资源,构建一种并不明确的路径,最终到达想象的终点;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认知过程在设计活动中周而复始地出现,其结果以不同的媒介被传播。

设计的结果最终反映为“人-物”关系的新兴产物。当前以生产者为中心的创新模式正在向以用户为中心的创新模式转变,创新也因此正在经历从生产范式向服务范式转变的过程。设计对于实现创新的重要作用也逐渐跳出了“人造物”这一单一的领域,其影响力逐渐扩散到诸如经济、公共政策、法律、娱乐、教育等领域。如今这些领域的研究者都在试图识别人们的思维习惯和专业技能,从而促进“思维开阔”和“将问题视为机遇”,因为创新无论是对于挽救艰难的企业,还是地球本身的一切都至关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若以设计思维为核心,设计就更像是一种催化剂,无论与任何学科进行融合,其结果都将以某种“产物”表现出来,如通过计算机界面、建筑、产品、艺术品,甚至是无形的服务等方式呈现,这样一来,设计的范围就不难界定,但它具有很显著的时代性特点(图8)。从当前产业的角度来看,设计是名副其实的伪装者,它利用自己的核心“设计思维”去构建和解决各种“怪题”(wicked problem),但其结果却隐藏于各种产业中,以千变万化的产品的形式展示出来。

图8 设计的范围,文献来源参考[20]

结语

本文从不同的角度界定了“设计思维”作为设计学科的内核,是一种学科发展的集中性指引,一种导向性的思考方向。随着研究的发展与推进,我们或许会有更准确地界定,它可能是“设计思想”“设计创新思维”,也可能是任何其他的名称,但无论是什么,它都应该是设计学特有的属性,是一种能够作为设计学科“存在论”“认识论”“方法论”建立基础的属性,一种能够被其他学科借鉴的属性,一个学科建构与发展的根本。设计思维是解决问题的思维,设计学科是解决问题的科学。从这一角度来看,它与管理学类似,能够被运用在其他任何学科,能够与多种学科进行融合并产生化学反应。如何更好地运用设计思维则被视为实现这一切的关键所在,因此虽然社会对创新的热情高涨,但对于设计本身而言,真正重要的仍是在设计实践中将设计的经验转变为知识以及对问题更深刻的理解。

基于以上的思考,本文为进一步构建中国设计学科的理论提出以下建议:当前我们仍然需要大量的关于设计师尤其是中国本土设计师的研究,去探索中国设计师究竟是如何理解自己的专业、技能以及相关的素养。要实现这一点,我们一方面需要依靠科学严谨的社会调研方法,另一方面需要典型且足够深入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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