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婧妤,唐 姜,张俊英
(青海民族大学旅游学院,810007,西宁)
保护、传承及利用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对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提高文化软实力和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都有积极意义。20世纪以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呈现出表面热闹、注重形式,发展空间萎缩、生存条件较差,文化底蕴流失的特点,想要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关键在于开发其生存发展的空间[1]。随着科技进步、社会发展,人民逐渐追求精神满足,对旅游的需求呈现个性化趋势,“康养旅游” “美食旅游”和“体育旅游”等新型专项旅游业态应运而生,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的融合提供了较好的经济平台。青海省是藏、回、土、蒙古、撒拉等约三十个少数民族的长期居住地。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传统体育活动[2]。近20年来,具有独特民族性、娱乐性、地域性和表演性[3]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成为了重要的旅游资源,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得到了一定的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取得了一定发展[4]。为促进二者融合,青海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青海省“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推动省内旅游与康养、体育等全行业的融合[5];西宁市“十四五”规划指出要建成全国最具规模特色民族体育展示平台、全国体育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交流平台[6];海东市“十四五”规划指出要围绕高原体育强省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特色体育事业,支持民族竞技项目常态化举办,确保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等大型品牌体育赛事高质量举办。然而,受制于理论研究主要关注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资源、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互动发展、融合发展以及对策建议这几方面,对融合动力机制认识不够、研究不足的原因。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的力度和深度不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不突出。基于此,本研究通过扎根理论总结和提炼青海省少数民族与旅游融合的驱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融合动力机制,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合理对策促进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旅游更好融合,使青海省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得到传承和保护、经济得到发展、人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关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动力方面,杨强[7]认为推动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因素有:体育本体资源的资产通用性、旅游消费结构日趋高级化、体育市场需求多样化和体育企业竞争激烈化等;杨建荣等[8]则认为政策支持、消费结构升级、新技术出现和企业竞争加剧;李燕燕等[9]认为政府引导、企业竞争与协同、需求高级化和技术创新。叶晨曦[10]提出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节约交易成本、降低资源依赖性、追求范围经济;政策、市场、技术、竞争合作这几个因素分别从内在和外在推动体育与旅游的融合,同时,指出创新也是促进两大产业融合的重要动力因素。谭吉玉等[11]认为融合的本质动力在于消费者需求的变化。通过梳理发现,研究内容中关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基础性研究数量较少,对相关概念的界定只有较少的学者涉及。然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应用型研究数量却较多,且多以对策建议为主。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如文献资料法、SWOT分析法及逻辑分析法,但定量研究的报道则较少。
扎根理论的资料来源涵盖面较广,结合研究主题的内容和核心目的,选择企业和政府访谈资料、政策文件、报告以及文献资料为分析材料。企业和政府访谈资料来源于:政府工作人员、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人员、体育局工作人员、相对比较知名的旅游企业领导人。企业与政府访谈时的访谈提纲见表1。访谈问题的设置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旅游发展、体育旅游融合3个角度切入,重点关注访谈中提及的二者融合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政策文件及报告包括传统体育赛事政策文件、地区文化和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地区体育发展工作报告、有关“体育+旅游”的官方新闻等。文献资料包括国内外关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等。
表1 访谈提纲
通过各种资料的搜集、对比,选择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五彩神箭”、循化县篮球之乡为主要案例。它们是所有资料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深度较深、较为成功的案例,能够较好地体现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的特色和规律,对2个案例的多角度、多方面资料进行深度挖掘,可较为全面地提取影响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的因素。
采用扎根理论的方法对收集的材料和选择的案例地进行细致、概括性分析。扎根理论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理论分析方法,也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式,避免了经验性和预设性理论构建的缺点,使得研究结论更加全面、真实和准确,更能够发现已有文献中缺少的因素,也更能够总结提炼出实践中二者融合动力因素。
扎根理论方法流程为提出问题、资料收集、资料整理、开放性编码、主轴编码、选择性编码、文献补充、研究结论、理论饱和检验几个步骤。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可信度与有效性,由2位研究者共同开展编码工作,并以相互同意度百分比(相互同意的编码数量/ (相互同意的编码数量+存在不同意的编码数量))来检验结果的可靠性。2位编码者之间的相互同意度为76%(>70%),表明研究结果信效度较高。
开放性编码是将资料打散,赋予概念,再以新的方式重新组合起来的过程,分概念化和范畴化2个步骤。首先,坚持真实性原则,对原始访谈文本、文献资料、政府报告等资料进行逐句阅读与分析,标注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动力相关的内容,再根据多种途径总结编码名称,将通俗化访谈用语转化为学术用语,经过多次修正、调整提取出69个概念;其次,对概念进行对比、筛选与凝练,经过反复斟酌对比,聚集同一类概念,形成概念丛进行抽象与命名,形成16个范畴(表2)。
表2 部分开放性编码示例
主轴编码运用“起因→现象→情境→影响因素→行为或互动策略→结果”的典型分析模式,在开放性编码中各个独立的范畴之间建立联系。第一步将范畴带回原始资料,检验其真实性与合理性。第二部依据逻辑关系进一步精炼与归类,挖掘各范畴间潜在的关联,提炼主要范畴。通过研究,发现所提取的16个范畴无误,且16个范畴可以进一步归纳凝练成5个主范畴(表3)。
选择性编码是对主轴编码结果的整合,通过提炼主范畴及其间关系,剥离出核心范畴,构建结构关系图。研究结合初始概念,依据因果条件关系确定“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为核心范畴,围绕核心范畴与主范畴建立的典型结构关系为:旅游需求、技术创新、设施保障、软件支持、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价值。在5种动力因素中,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价值和设施保障是基础动力,旅游需求是拉动力,技术创新是推动力,软件支持是支撑动力,同时研究发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的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动力作用程度是不一样的。基于上述分析,构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模型。
从原始资料中随机抽取部分文本进行编码和分析,并未发现产生新的范畴。因此,理论达到饱和,上述构建的模型通过理论饱和度检验。
4.1.1 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价值 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价值是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的前提条件。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丰富,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品质也较高,并有相应的人物进行传承,省内各个少数民族聚居,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条件。以青海省尖扎县五彩神箭为例,射箭是尖扎县少数民族日常的行为,经过政府统一组织开发,逐渐形成了比较知名的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并依托这一赛事带动了尖扎县坎布拉景区的发展。由此可见,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价值在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的过程中起着奠基作用。
4.1.2 设施保障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体育运动,需要一定的场地,因此,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是非常必要的。青海省土地面积广袤,但由于区位条件的限制,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都很难与内地水平相比,设施成为制约二者融合发展的又一基础条件。以循化篮球之乡为例,循化县民族篮球是当地非常知名的体育活动,活动召开时,家家户户都参与,但由于设施难以跟上,循化县的民族篮球还不能走向公众视野,也阻碍其与旅游产业融合。
4.1.3 旅游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旅游者消费需求逐步从观光型游览转变为个性化消费,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逐步成为旅游吸引物,也逐步增大旅游市场对民族传统体育产品的需求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对旅游产业的借势,达到市场强势互补、产业链拆分与解构的强大效应,为二者的融合提供拉动力。旅游者的休闲性、健康性与娱乐性消费需求结构刺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产品创新与开发。旅游者追求民族地区原住民原汁原味的生产生活体验,也注重民族特色项目的体验和对身体的锻炼程度。通过文本、访谈等资料的分析,发现旅游者十分喜欢青海省藏族、土族民族聚居地原生态的自然环境、真实的住宿与餐饮文化,独特的节庆文化、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
4.1.4 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能够营造良好的产业融合外部环境,引导社会优质资源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产业适度倾斜,保障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市场的竞争性与要素流动性,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市场结构发生变化,打破市场、技术融合边界,释放二者融合的内生动力。互联网技术创新、旅游产品创新从根本上改变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产品与旅游产品的功能与形象。互联网技术创新是旅游产品创新的前提。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种类丰富、品质较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省内很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增加了省内知名度,在带动旅游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4.1.5 软件支持 软件支持指的是政策支持、学术研究和群众基础。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价值和设施保障为二者融合奠定了基础动力,旅游需求拉动二者融合,技术创新推动二者融合,但在整个融合的过程中软件的支持必不可少。政策的支持和指导是确保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的精锐力量。政策通过财政分配、对传统体育资源与旅游资源的挖掘,保障传统体育旅游产品要素的供给服务,为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的融合提供先决性条件。学术研究是政策有效的保障之一,通过系统的研究,能够提高政策的效力,研究清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的机理,可为政策的倾斜提供有力支撑。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的动力因素不是单一的,不同的动力在二者融合的不同阶段所起的作用大小是不一样,同时动力与动力之间也存在着复杂的联系。根据前文分析,构建了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动力机制。从访谈资料、文本资料以及政策文件分析看到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处于初步阶段,因此动力机制也是针对初步阶段的。
在青海省融合动力机制中,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价值和设施保障是基础动力,旅游需求是拉动力,技术创新是推动力,软件支持是支撑动力。从大环境背景来看,旅游者旅游需求的转变拉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需求的转变给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旅游都施加一定的拉力,促使二者融合在一起;技术创新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施加推力,以互联网创新、产品创新的方式推动二者融合。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丰富,旅游价值高,是二者融合的基础,但青海省相关设施尚不完善,是当前阶段制约二者融合的因素。在青海省内,各种政策、学术研究和群众基础都比较好,是支撑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就现阶段而言,基础动力和支撑动力是制约青海省二者融合的主要因素,起的作用也比较大。
采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对青海省内原始访谈资料、文献资料以及政府报告进行研究。研究发现,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动力因素包括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价值、设施保障、旅游需求、技术创新和软件支持。其中,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价值和设施保障是基础动力,为二者融合奠定基础,也是现阶段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动力最不足的地方,如果加强此方面,会较大程度上提高二者融合程度。旅游需求是二者融合的拉动力,技术创新是二者融合的推动力,对于青海省来说,这两个动力的作用相对来说比较小,主要依托于省外的力量。软件支持对现阶段的二者融合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动力,通过政策支持、学术研究和群众基础能为二者融合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本研究立足于青海省实际,提炼出了青海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的动力因素,并分析动力的作用,但不足在于对动力与动力之间的关系并未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