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静 张 鸿
(1.西安交通大学 a.经济与金融学院,b.金融发展研究所,西安 710061; 2.西安邮电大学 西部数字经济研究院,西安 710061)
提要: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政府部门如何运用政策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来服务微观经济主体的数字化创新活动已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基于中国企业转型发展需求,以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为出发点,考察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创新具有显著积极作用,对于高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而言这种驱动力尤为突出。机制识别检验发现,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在“宏观-微观”层面都具有显著的优化改善效果,在宏观上能够提升地区风险投资活跃度并优化产业结构;在微观上能够提升企业处理信息能力并降低创新活动风险,这些增益改善都有助于企业数字化创新项目的开展。市场化程度是发挥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重要外部条件,“政府政策—市场环境”的双重拟合能够对企业数字化创新展现出更大的促进“加速度”。
新时代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对中国经济平稳运行带来了更多的风险挑战。在此情况下,亟需以社会的全面数字化转型驱动经济发展模式变革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了持续推动中国的数字化建设,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从顶层设计层面为未来的数字化建设提供了发展指引和根本遵循。而数字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亟需构建良好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作为支撑。早在2014年中国已开始推行宽带中国政策试点,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5G网络①,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量已超过10亿②,中国的数字化基础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进步。从这个角度而言,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实施和推广以及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势必会对宏观经济的发展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并进一步映射至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经营和创新路径选择。
当前加快提升企业数字化创新水平塑成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企业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数字化创新活动作为一项具有较高外部性特征的活动,亟需外部经济环境给予较好的支撑。数字中国建设下的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将能够极大完善现有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数字化创新所需知识的获取和学习成本,也有助于数字化创新的外溢效应得到更充分发挥[1]。由此,对数字中国建设下的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加以研究和探讨,以提升数字中国的建设效率并充分发挥此政策红利,就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然而,中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其市场化程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数字中国建设下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在促进创新知识积累的同时,是否会由于市场化程度有所不足,使得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对数字化创新的作用效率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如若市场化水平较低,市场对于数字化创新的需求相对较弱,而企业数字化创新产出也无法得到较好的市场化定价的情况下,是否会较大程度地削弱企业数字化创新的主观能动性,这无疑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议题。由此,将市场化环境嵌入数字中国建设与企业数字化创新的研究框架中,将有助于提供更具有适配性的政策建议。
当前,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下赢得发展先机的重要抓手。早在2013年中国已经启动了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共有累计117个城市参与政策试点,带动此类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进步,不仅为宏观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数字化基础,同样也对微观企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增加城市风险投资,进而促进企业数字化创新。从企业绩效的层面来看,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在多个城市的推广和实施,为辖域内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数字化转型奠定良好的根基:微观主体能够深入挖掘数据资源所能带来的商业价值[2],并带动其他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优化[3],从而呈现较好的企业转型效果,这种较好的发展潜力也会吸引更多的风险资本进入;从试点地区的政策协同方面来看,试点地区会推行一系列的政策以通过协同效应优化实施效果。对于那些能助力企业创新的风险投资,由于其能较好契合数字经济下企业转型的需求,地方政府也会愿意给予较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地,城市风险投资水平的提升,将会为企业经营和创新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对于创新项目而言,其本身就需要大量资源的持续支持,而风险投资活动的开展,将有助于筛选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项目并给予支持,从而对创新活动大有助益。
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优化城市产业结构,进而促进企业数字化创新。从传统产业的角度来看,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得不同产业之间的企业降低沟通和学习成本[4],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产业的生产和创新模式[5],对其转型升级形成显著的倒逼效应[6];从新型数字化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互联网经济平台在经济实践中的广泛运用,深刻改变了生产和服务领域现行的供给格局,促进了城市现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7]。进一步地,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能为辖域内企业数字化创新奠定良好的产业基础。产业持续的转型升级,客观上增强了企业对数字化创新的内生性需求,极大提升了其创新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对创新活动大有助益。
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实施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信息处理水平,进而促进企业数字化创新。从企业内部来看,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完善有效促进了企业内部的信息传递并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为数字化创新的相关决策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8]。从企业外部来看,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了所在城市数字化协作网络的完善,提升了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效率[9]。随着这种信息处理能力的有效增强,企业数字化创新所需知识和经验的获取成本大幅降低,能对未来的创新方向做出更为精准的研判,对数字化创新活动的开展形成良好的信息支持[10]。
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创新风险,进而促进企业数字化创新。一方面,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了不同微观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创新合作和技术外溢[11],企业能够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自身的数字化创新方向并有助于降低创新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客观上降低了人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企业能够更好地吸纳匹配自身需求的创新人才[12-13],这也将有助于提升数字化创新成功的概率。进一步地,企业创新风险的削弱,使得数字化创新能够获得更高的潜在收益,企业也会愿意将其内部资源向数字化创新倾斜,从而促进企业数字化创新。由此,本文提出待检验的假说1。
假说1: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实施能够促进企业数字化创新。
良好的市场化环境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数字化创新活动保驾护航。一方面,市场化较好的地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较清晰,政府对企业的不当干预也相对较少,企业能够遵循发展的客观规律自主开展创新活动;另一方面,市场化较好的地区资源配置效率较优[14],在一定的物质资源投入下,劳动力整体的边际产出更大,创新的边际收益相对较高[15],从而对企业数字化创新大有裨益。综上讨论,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下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完善,能够为企业数字化创新活动构筑良好的根基,而较高的市场化水平则对企业数字化创新形成较强的激励效应。由此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与市场化发展将会有效形成合力,对企业数字化创新展现更明显的边际促进作用。故此本文提出待检验的假说2。
假说2: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数字中国建设对企业数字化创新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
为考察数字中国建设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选取2007—2021年中国A股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其中,样本企业的技术创新数据和财务数据来自国泰安,而对于“宽带中国”的指标构造则源于试点城市名录。同时对样本集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筛选处理,将与本研究相关程度不高的特殊样本企业予以剔除,具体包括金融类企业、IPO当年的企业样本、ST与PT等特殊状态企业以及关键变量缺失无法满足观察期要求的企业。此外,对财务指标进行对数化及1%缩尾处理。
1.被解释变量
企业数字化创新(Lnpati)。借鉴陶锋等[16]的做法,综合国际专利分类(IPC)以及我国发明专利类别,较为完全地衡量和刻画企业在数字化领域的实质创新。具体参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和《国际专利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参照关系表(2018)》,构建更为完善的数字化创新的专利对应类别,从而对于企业数字化创新所产生的专利规模给予更为准确的识别。
2.核心解释变量
“宽带中国”政策虚拟变量(Treat×Post)。借鉴Beck[17]和邱洋冬[18]的研究,构造Treat×Post双重差分变量予以表征。其中Treat为表示特定样本企业是否处于“宽带中国”示范城市辖区内,如是则该企业属于处理组,Treat=1;如否则该企业属于控制组,Treat=0。Post表示特定观测值是否处于试点实施后的年份,如是则Post=1,否则为0。然后将上述变量进行交乘得到本研究的核心解释变量:“宽带中国”政策虚拟变量(Treat×Post)。最后,将这一变量数据依据企业总部的城市所在地进行匹配,从而得到了“宏观-微观”面板数据集。
3.控制变量
本文还在模型中添加了一系列控制变量。微观层面具体包括了总资产(Asset)、企业总收入(Income)及其杠杆水平(lever)、企业年龄(Age)、企业账面市值比(BM)、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兼任(Dual)、第一大股东股权集中度(First-hold)、净资产利润率(ROE)、QFII机构持股占比(Qfii)和审计意见(Audit);宏观层面还包括地区生产总值(LnGDP)以及地区道路面积占比(Infrastructure)。
本文首先构造基准模型(1)以探究“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创新效应:
Lnpatiit=λ+λ1Treat×Post+∑λiCVs+
∑Firm&Year+εit
(1)
其中,Lnpati为企业数字化创新,Treat×Post为宽带中国试点城市政策冲击变量,CVs为前述的控制变量组。Year&Firm表示在回归中施加了“时间-个体”双重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误差项。 进一步地就“宽带中国”试点政策效应的机制链条进行考察。借鉴温忠麟等[19]的方法,建立如下中介方程检验发生机制:
Mediatorit=θ+θ1Treat×Post+∑φCVs+
∑Firm&Year+τ
(2)
∑φCVs+∑Firm&Year+ξ
(3)
Mediator为中介变量组。依据中介变量的实践意义,其应当与“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与技术创新密切相关。综合这一变量选择标准以及前述理论分析的脉络,选择了城市风险投资(Capital)、城市产业结构(Structure32)、企业信息处理能力(Inform)以及企业创新风险(Innov-Risk)这四个变量,来解构“宽带中国”发挥政策效力的具体路径。具体来看,城市的风险投资活跃程度受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同时也为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外源性投资渠道,因而本文借鉴姚丽[20]的方法,采用各地区风险投资金额予以描述。产业结构优化水平既受到产业政策的影响,同时也将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充裕的产业链支撑,本文通过对比不同产业增加值的方法进行测度。企业信息处理能力的提高,则必然受益于“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同时也能在企业内部为创新活动提供更为宽松的技术改进选项,因此借鉴阮坚等[21]的研究,在其选取的内部控制水平总指数中选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数予以表征。而企业所面临的创新风险则可直接影响到其数字化创新的容错可能性及过程可行性,当“宽带中国”政策为其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获取渠道,其创新风险当然也会随之下降,因此本文采用王玉泽等[22]的研究方法,以企业当期研发支出增长率是否能快于后一期的净利润增长率来衡量企业是否存在创新风险。
表2对上述基准关系展开了实证检验。首先,在回归方程(1)中单独考察试点政策变量对企业数字化创新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其次,在回归方程(2)中,进一步纳入相关的控制变量集,结果发现,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变量的回归系数仍显著为正。上述实证结果均表明,在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影响下,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水平显著提升,这也为本文的核心假说1提供了经验证据的支持。
在经济实践中,企业在经济实践中会参考外部其他企业的创新、生产等行为,甚至从外部其他企业的经验中借鉴相关有效“知识”来进行具体的实践活动。从这个角度来看,同一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具体企业的推动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关联企业的数字化创新决策,这是一种典型的溢出效应。为了更好地识别这类效应,本文设计了两类溢出变量,其一,针对同一行业内除了标的企业之外其他企业数字化创新活动水平的均值进行刻度,从而得到溢出变量Lnpati_S;其二,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活动水平的均值进行计算,得到溢出变量Lnpati_O。在这两类溢出变量下,进一步进行同群效应的检验。
如表3所示,政策作用下的外部企业数字化创新行为,对标的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活动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值。表明当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与外部企业行为作用叠加时,标的企业数字化创新将会得到进一步驱动。一方面,标的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活动水平的提升,本身就会对标的企业产生一定的“市场压力”,在这种压力下,宽带中国试点政策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将更加显著;另一方面,标的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数字化创新活动水平越高,本身就能够向外界传递更多有效的知识和信息,标的企业能够借助这类传播知识更好地推动自身的数字化创新项目开展。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同群的溢出效应达到了更大限度推动企业数字化创新的积极效果。
在表4的实证检验中,主要针对准自然实验中的有效性展开深入识别。本文针对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变量重新设计,构造了若干的政策前置项以及政策后置项,从而在一个相对完整的时间序列视野中识别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创新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在政策开展之前的政策冲击项中,相关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在政策实施当年和政策实施的滞后年份中,多个政策冲击的滞后项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值。上述实证结果表明,数字中国建设对企业数字化创新的促进作用能在较长的时间序列中保持稳定,这也同前文的实证结论一致。
本文还采用剔除部分样本和倾向性得分匹配的方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原有核心结论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囿于篇幅所限不予展开。
考虑到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大国经济体,辖域内存在大量禀赋特征差异较大的企业,通过对企业差异化特征的识别,能够更加精准地判别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影响效力不同,从而为精准导向的政策建议提供经验支撑。有鉴于此,本文从科技属性、产权属性和地区属性三个类别展开了异质性检验。
首先,基于科技属性展开探究(见表5),回归结果表明,在高科技企业组别中,政策变量的系数显著为正,而对于非高科技企业而言,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变量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这就意味着宽带试点的政策效应在高科技企业中更为显著,而对于非高科技企业则难以体现。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宗旨是依靠前沿技术开发和应用来拓展市场份额并形成核心竞争力,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这类企业提供的政策、技术要素供给能够很好地提升高科技企业的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高科技企业本身就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和研发底蕴,能够有效将外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红利有效转换成自身的潜在驱动力。非高科技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和创新研发能力相对落后,本就缺乏锐意创新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具备坚实的技术基础,难以发挥外部条件优化的促进作用,因而政策供给的增加也无法对其产生显著影响。
其次,基于产权属性进行检验。实证结果发现,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国有企业数字化创新的回归无法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这类企业的数字化创新具有较强的正向影响。可以发现,宽带试点政策对民营企业的正面影响较对国有企业更为明显。国有企业往往能够凭借自身的政治优势地位在市场中获取超额利润,因此这类企业在创新实践中并未展现出足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时即便存在外部的有利政策影响,也无法有效推动自身的数字化创新活动开展。相比之下,民营企业往往处于激烈市场竞争氛围中,如何维系生存乃至扩大利润空间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宽带试点城市建设政策的驱动下,民营企业的发展能够获得较好的外部数字化基础设施支撑,这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尤为重要。在这种境况下,民营企业展现出了较强的数字化创新活力也不难理解了。
以上分析针对本研究的基准关系、异质性特征进行了识别检验。但需要注意的是,前述分析尚未针对二者之间具体的影响机制展开识别,并不能解构其中的机制黑箱。有鉴于此,本文从“宏观-微观”机制展开实证分析。
1.城市风险投资路径
表6的实证分析基于宏观层面的城市风险投资活跃机制,检验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创新的影响。结果发现,宽带中国试点政策有助于活跃地区的风险投资。随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深入推进,一方面,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城市中的前沿数字技术设施建设将更加完善,地区发展的技术底蕴更好,此时会对风险投资资源形成一定的吸引效果;另一方面,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将改善当地微观经济主体的前沿技术发展水平,由此赋予了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大的加速度,此时风险投资也会更加聚焦,刺激了地区的风险投资增长。进一步地,城市层面的风险投资水平增加,将会给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活动提供更加充足的动力。企业的前沿数字化创新活动本身就具有高风险、长周期和高投入特征,风险投资的关注重点在发展潜力大的高风险创新,二者之间呈现出了良好的拟合效果,从而展现出对企业数字化创新较强的正向驱动力。
2.产业结构优化路径
表7的实证分析基于宏观层面的产业机构优化机制,检验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创新的影响。结果发现,宽带中国试点政策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前沿数字技术设施的建设更加聚焦关注于前沿数字经济发展,这会带动产业结构内部的技术更新迭代,由此加快了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进一步地,这种产业结构的优化也会给企业提供良好的技术创新土壤。一方面,这种产业的转型升级将会显著带动微观经济主体同步高质量转型;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使得前沿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的扩散程度更强,由此为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1.信息优化机制
表8的实证结果表明宽带中国试点政策有助于推动企业信息的流转质效提升。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完善企业外部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企业内外部信息技术系统的协同联动。由此,这种前沿数字技术设施的推进,能够有效提升企业对市场中多元化、非标准化的信息处理能力。进一步地,企业的信息技术处理能力的增加,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为自身的数字化创新活动提供基础动力。不难理解,当企业对信息处理的能力增强后,企业能够更加有效捕捉市场中前沿数字技术演进的方向和节奏,提升数字化创新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信息流转程度的增强,企业获取创新、决策等信息的成本进一步降低,由此为这种数字化创新提供了良好基础。
2.创新风险改善
表9的实证结果表明宽带中国试点政策能够抑制企业创新活动中的风险水平。一方面,前沿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企业创新的外部软硬件条件,并能够带动外部技术要素充分涌动,从而使得企业在数字化创新活动中面临的风险显著降低;另一方面,前沿数字技术设施建设能够有效提升企业信息处理的能力,企业在创新决策活动中能够更好地识别实践中的风险和不足,从而在更有利的信息条件下做出更优的创新决策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企业面临的创新活动风险水平越高,显然不利于数字化创新项目的有效开展。不难理解,企业面临的创新风险增加,对于数字化创新活动而言是一个不利因素,如若这类因素能够有效减少,则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活动的开展则有着更大的风险缓冲区间,这对于具有较高不确定性的前沿数字化技术创新活动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活动不仅需要有效的数字化政策支持,还需要一个有效且稳定的市场环境。从这个角度来看,“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企业数字化创新”范式离不开良好外部市场化程度的支撑。具体来看,第一,较好的市场化程度往往意味着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干预较少,市场内部的机制运行能够更好地配置企业的技术要素等资源,提高对微观经济主体支持的有效程度。第二,较好的市场化程度能够更好地倒逼企业优胜劣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将更加关注如何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在这种情景下,外部的重要政策——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企业的激励作用将会拥有更加合意的外部环境,从而能够对企业的高质量数字化创新活动提供更加充足的动力。为了验证上述逻辑,本文采用调节效应模型,将市场化程度指数嵌入原有的分析框架中进行检验。
表10的实证结果显示市场化程度与政策的交互项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表明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创新具有更加显著的积极作用,从而在“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企业数字化创新”的关系中扮演着正向调节作用。本文认为,在较好的市场化程度环境下,能够通过改善资源配置、提升技术创新活跃度等,为政策层面的宽带中国试点政策提供来自市场的助力,从而实现“政府-市场”的双重拟合。由此,本部分的研究为假说2提供了经验证据的支持。
表1 描述性统计
表2 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与企业数字化创新
表3 宽带中国试点政策、溢出效应与企业数字化创新
表4 平行趋势检验
表5 异质性检验
表6 宏观机制识别检验:城市风险投资
表7 宏观机制识别检验:产业结构优化
表8 微观机制识别检验:信息传递优化
表9 微观机制识别检验:创新风险改善
表10 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市场化程度与企业数字化创新
前述检验针对全样本考察了市场化程度在“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企业数字化创新”范式中的作用。接下来针对这种分析进一步细化考察其中可能存在的结构化特征(见表11)。实证结果发现,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与市场化程度的结合,依旧能够对高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数字化创新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原有的实证发现中,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国有企业数字化创新促进力度不足的问题,在市场化程度较好的环境下得到了改善。这可能是因为,原有国有企业往往借助于自身的国有信誉链条支撑,在市场中所面临的竞争压力并不足够强烈,以至于在创新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惰性问题。然而在较好的市场化程度条件下,国有企业也会逐步面临较强的竞争环境,以至于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其竞争和优胜劣汰意识,在这种条件下,国有企业将开始重视如何应用数字化创新提振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问题,由此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国有企业数字化创新促进作用得以展现。相比之下,对于非高科技企业而言,即便在市场化程度较好的环境下,依旧没有展现出具有统计显著差异的影响,这可能是因为,非高科技企业本身就不具备相关技术创新的主客观基础条件,特别是企业内部的生产设备、决策体系并不适配于前沿数字化创新项目,因此市场化程度较好的驱动力目前仍十分有限,这种创新的促进作用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得以展现。但总的来看,在市场化程度较好的条件下,试点政策优化作用的结构性特征较为明显,起到了显著的促进效果。
表11 基于异质性视角下的经验证据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政府部门如何运用政策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来服务于微观经济主体的数字化创新活动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由此本文基于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其在数字化创新中的影响、机制以及可能的优化路径展开探究。研究表明:第一,这一政策能够对企业数字化创新活动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上述结论在经由多重稳健性与内生性处理后依旧成立。第二,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创新的影响具有明显异质性特征。具体来看,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对高科技企业、民营企业的数字化创新活动具有显著驱动力,但对于非高科技企业、国有企业而言影响并不显著。第三,从机制来看,宽带中国试点政策在宏观层面上,能够增强风险投资的活跃度,并优化产业结构;在微观层面上,能够提升企业信息处理能力,并降低创新活动风险水平。第四,在外部基础条件上,较好的市场化程度是发挥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促进企业数字化创新的重要基础条件,能够进一步增强政策的数字化驱动力并展现出较好的结构性优化效果。
本文的政策启示如下。第一,深刻认识到数字中国建设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数字中国建设作为一项推动中国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国家战略,其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优化体制机制,不仅将有助于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和加快我国信息技术的弯道超车,也将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数字化信息化程度并全面引领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因此需要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助力我国经济数字化跨越式发展。第二,总结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成功经验,并复制推广到更广大的地区。在当前数字经济的大背景下,亟需紧跟技术革命浪潮准确把握数字中国建设战略的目标任务,特别是要着重抓好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数字中国建设战略的顺利完成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有必要通过相关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扩大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覆盖广度和深度,切实减少“数字鸿沟”并为企业数字化创新构筑坚实的数字化底座。第三,疏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企业数字化创新的传导机制。本文已经确证数字化基础设施能通过增加城市风险投资、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增强企业信息处理能力、降低企业创新风险等的渠道驱动企业数字化创新,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疏通传导链条中可能存在的“堵点”,使得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完善能够更好地作用于数字化创新,更好地释放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政策红利。特别是,应当充分认识到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对宏观经济和中观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增益,同时也有助于微观企业降低信息挖掘成本和控制创新风险。因此在实践中要注重推动数字化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加强融合,充分释放数字化红利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为企业加快数字化创新营造良好的数字化氛围。第四,有鉴于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对企业数字化创新具有异质性影响,因此有必要因企施策,实行具有差异化的支持政策。本文确证数字化基础设施能有效赋能高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数字化创新,因此需进一步加大对此类企业数字化发展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型企业基于比较优势变化,充分利用数字化基础设施所带来的红利,有针对性地开展数字化创新活动。第五,坚定不移地深化市场化改革。本文研究确证在较高的市场化水平下,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对企业数字化创新的促进作用将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在此条件下积极引导政府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将能够更加全面覆盖现有的多类别企业。因此有必要在推动宽带中国政策试点的同时,也推动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之于数字化创新的资源优化配置效应,助力企业数字化创新活动的开展。
注 释:
①数据来源参照光明网:《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正式发布[EB/OL].(2023-05-11)[2023-05-20]. https://m.gmw.cn/baijia/2022-09/16/36028352.html。
②数据来源于工信部2022年1月发布的《2021年通信业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