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背景下山区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新模式研究

2024-02-14 00:00:00余杨毛怡然李建峰
中国科技投资 2024年31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科技成果

摘要:本文属于案例研究。浙江省丽水市形成了开展科技成果“先用后转”的新模式。其做法包括:开展重点产业技术需求摸底,推动技术需求与成果精准匹配;拓展科技成果“外引内培”获取渠道,保障高价值科技成果持续供应;搭建科创与产业对接平台,以多维应用场景加速成果转化;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培养本土产业人才;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为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总结其经验为:深入挖掘产业技术需求,是实现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匹配和提高转化效率的基本前提;政府牵头搭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支持体系,是推动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的关键手段;跨区域建立“科创飞地”,是促进外部先进科技成果在欠发达地区落地转化的有效途径;注重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是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共同富裕

DOI:10.12433/zgkjtz.20243116

基金项目: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科技成果‘转移支付’赋能山区26县路径研究”

项目编号:2023C25007

基金项目: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产学研联合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的举措研究”

项目编号:2024C25019

一、以丽水市为代表的浙江省山区面临科技成果转化困境

与所有加快发展地区一样,丽水市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产业发展能级较低、企业发展规模较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链条有待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尚显滞后等诸多难题。

(一)产业发展能级不高,技术需求拉动不足

近年来,丽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虽然迅速,但产业规模仍然较小,产业能级不高,尤其是新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2023年,丽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240亿元,而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3049亿元,两地差距非常明显。同时,丽水市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产业效益整体偏低。2022年,丽水市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为113万元、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为18.8万元,在浙江省各地市中排名末位。同年,杭州市、宁波市和温州市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为221万元、214万元和209万元,是丽水市的2倍左右;亩均税收为57.7万元、48.2万元和30.9万元,分别是丽水市的3.07倍、2.56倍和1.64倍。

(二)企业发展规模较小,技术承接能力有限

当前,丽水市产业主体以中小型企业居多,大量中小企业囿于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对产业技术革新的需求不强。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难以独立承担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缺乏技术创新和市场化应用的内在动力。

(三)成果转化生态尚未真正形成,服务链条有待完善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孵化平台和专业化服务机构。目前,丽水市缺少概念验证、检验检测、技术评估、中试转化和创业孵化等平台载体及成果转化服务体系。2023年,丽水市有省级以上众创空间18家、省级以上孵化器6家,在浙江省11市中处于末位。同时,丽水市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数量较少、成果转化服务能力较弱,在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技术中介服务等方面专业能力有限。

(四)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科技服务人才数量少,尤其是懂管理、懂技术、懂市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是陷入丽水市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省级以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仅1家,缺乏专职技术经纪人,许多技术经纪人对科技成果转化缺乏系统认知,对市场需求感知较差,难以解决成果产业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1]。

二、“浙丽转”新模式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主要做法

自2022年启动科技成果改革试点以来,丽水市紧紧围绕省“315”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模式[2],将外部科技优势与自身特色资源充分结合,不断增强科技成果承接与转化服务能力。

第一,开展重点产业技术需求摸底,推动技术需求与成果精准匹配。一是挖掘重点产业链技术需求。聚焦五大主导产业和十条县域特色产业链,由丽水市科技局牵头,依托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载体,邀请产业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方面专家共同开展产业技术需求诊断分析,编制产业“技术需求清单”,实现主导产业链规上工业企业技术需求征集100%全覆盖。二是推动产业技术需求精准对接。通过搭建“浙丽科创”地方应用平台,精准比对浙江网上科技成果池、浙丽科创服务平台等数据平台成果,寻找产业高匹配度且可转化的科技成果,组织专家和企业面对面、点对点进行线下技术对接,最终形成技术匹配清单,促成企业成果转化项目合作。

第二,积极拓展科技成果“外引内培”获取渠道,保障高价值科技成果持续供应。一是通过建设科技成果验证基地、搭建概念验证平台,为科技成果引进与承接提供载体。丽水市科技管理部门,聚焦滚动功能部件、合成革产业技术需求,与南京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等联合共建丽水国家科技计划成果验证基地,吸引和推动长三角地区创新成果和研发团队等在丽水进行项目商业化可行性论证,构建起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新机制。二是打造技术成果交流活动矩阵,持续网罗外部创新资源。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成果路演推介活动,征集一批契合当地产业需求、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形成科技成果池、专家库,着力打造“丽水山创”科技成果品牌,推动高价值科技成果持续供应[3]。三是在长三角中心城市建设“科创飞地”。丽水市采用“租用场地+政府运营”“购买物业+平台国企运营”“平台国企建设+基金引导+第三方运营”等模式,在上海、杭州等中心城市建设“科创飞地”,引进高潜力科创团队和企业入驻孵化。

第三,搭建科创与产业对接平台,以多维应用场景加速成果转化。一是组织认定一批“成果转化加速器”,开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4]。由技术转移机构牵头,聚焦丽水市生态工业五大主导产业集群,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高校院所,主动对接浙江省行业技术“成果池”,推动一批创新成果在丽水转化应用。二是灵活应用“安心屋”“供需荟”等应用场景,促进技术成果按需转化。对匹配企业技术需求的创新成果,通过“安心屋”应用纳入成果池后实施转化;对尚未匹配企业需求的技术成果,通过“供需荟”应用纳入浙江省技术市场。三是组建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服务体。聚焦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并通过组建专业化运营机构,集成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功能,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链条、一体化服务。

第四,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精准培养本土产业人才。一是出台专项政策,着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端人才。出台“人才科技新政38条”,制定《“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实施办法》,对到丽水从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人才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出台《丽水市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丽水市博士创新站建设实施办法》,对建设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建站资金支持。二是编制“人才引育清单”,精准引进产业急需人才。定期开展地方产业发展现状评估,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建立“引才联络站”,精确了解企业人才需求,按需引进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管理人才、专业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三是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重点培养本土产业人才。通过促成校企共建校企联盟、开展“双进双流”研学行动、成立校企合作“订单班”等形式,加快培养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校人才。

第五,积极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为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5]。通过“科技创新保险+融资增信服务”模式,降低技术成果持有方在“先用后转”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以“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或“低价许可使用”的方式走进山区。同时,由政府与人才科技保险公司共同打造“浙丽人才科技保险”,提供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专利侵权、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等保险服务。开展“科创保”金融产品试点,由市科技局、市融资担保公司共同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由银行为企业提供批量化信用担保融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三、“浙丽转”模式有效促进发达地区科技成果“这里转”

借助浙江省科技成果转移支付改革契机,丽水市秉持“以产业定位科技,以科技吸引人才,以人才支撑产业”的发展理念,锚定“革命老区成果良好最佳承接地”发展目标,探索和实践出一系列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为代表的“浙丽转”新思路和新模式,推动发达地区一大批科技成果在丽水“这里转”。

第一,高能级研发平台相继落地,创新资源加速集聚。丽水市已建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浙江大学龙泉创新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学缙云研究院、青田数字经济研究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松阳研究院等12家实体化研究院,建成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9家、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7家,科技创新平台累计投入12.7亿余元,服务企业1.2万余次,平台集聚效益初步显现。

第二,科技创新氛围日渐浓厚,技术成果供需对接初见成效。丽水市成功打造了“丽创荟”“丽水人才科技峰会”等创新创业活动品牌,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试点产业链规上工业企业走访率已达100%,征集技术需求595项,匹配技术成果442项,全市规上企业达成成果转化208项、人才引育288人次。在智能制造、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农业等领域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共性技术难题。

第三,创新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企业创新积极性大幅提升。丽水市五大主导产业加速集聚发展,其中精密制造高端产业集群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滚动功能部件、汽车空调零部件、锯床等优势精密制造产业。同时,“先用后转”有效激发了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2023年丽水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72.23亿元,同比增长14.8%;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54.3%,排名全省第一。

第四,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城市人才吸引力持续提升。2021—2023年,丽水市人才总量年均增长20%,人才净流入态势持续增强。中国“城市95后”人才吸引力排名从2019年的全国百名之后跃升至第47位。高层次人才吸引力也显著增强,省级创新创业团队成功破“零”,高层次人才数量实现“三年翻番”。其中,2023年上半年丽水申报省级以上人才计划213人次,同比增长74.5%;新增技能人才2.54万人、高技能人才0.85万人,高技能人才增速全省第一。

四、“浙丽转”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的有益经验

第一,深入挖掘产业技术需求,是实现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匹配和提高转化效率的基本前提。为了深入挖掘技术需求,丽水市科技管理部门创设了“147工作方法”,系统有序地强化对产业技术情报分析,摸清技术需求和创新链短板,有针对性地引进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发达地区科技成果资源,采用“先用后转”的方式在丽水市有效转化,精准破解产业发展痛点和难点。

第二,政府牵头搭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支持体系,是推动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的关键手段。通过政府牵头,与外部高校院所联合共建科技成果验证基地和概念验证平台,将成果转化支持关口前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一方面能够吸引各类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为当地企业提供对接外部科技成果的有效渠道;另一方面又能整合外部专家资源对符合丽水产业需求的早期成果开展评估,降低企业成果转化前期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增强外部机构投资意愿,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和地区技术市场活力。

第三,跨区域建立“科创飞地”,是促进外部先进科技成果在欠发达地区落地转化的有效途径。丽水市通过政府扶持,在长三角科教资源密集城市建设“科创飞地”,聚焦主导产业技术需求,积极吸引外部优秀科创团队及初创企业入驻孵化,并以“科创飞地”为城市会客厅,积极促进本地企业同外部高校院所开展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为欠发达地区实现异地“借智和借力创新”提供了重要平台。

第四,注重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是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保障[6-7]。丽水市通过构建市科技局、市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三方合作机制,建立起“市、区资金池+银行”的风险分担模式,开发了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系列金融产品,并由政府及市级融资担保公司按标准为企业提供信用背书,有效解决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授信难、融资难的问题。同时,积极引入保险机构,针对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业等环节开发系列科技保险产品,再由政府通过创新券、财政补贴等形式为企业补贴保费,帮助企业转移一部分投资风险,极大提升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参考文献:

[1]彭绪庶.新质生产力的形成逻辑、发展路径与关键着力点[J].经济纵横,2024(03):23-30.

[2]张亚明,赵科,宋雯婕,等.中国省域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评价研究——基于长短期视角[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24(02):18-24.

[3]刘庆龄,曾立.新型研发机构的组织架构与运营模式探析——以国际声学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例[J].科学管理研究,2024,42(01):53-63.

[4]陈昕,王占武,金冉,等.推动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促进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建设[J].北京教育(高教),2024(02):59-61.

[5]尹西明,武沛琦,钱雅婷,等.面向新质生产力培育的科技成果转化:场景范式与实践进路[J].科学与管理,2024,44 (03):1-6+103.

[6]黄伟.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3.

[7]庄志彬.基于创新驱动的我国制造业转型发展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4.

(作者单位:1.丽水市科技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丽水市科技局,

3.丽水学院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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