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伍
(贵州省兴义市农业农村局,贵州 黔西南州 562400)
近年来,农村经济取得了明显的发展,产业结构在不断地优化、升级,农业生产已经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农机是十分重要的推动力量。但是,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为了提高农民对新设备使用效率和安全性问题的关注度、促进农村经济增长,需要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力度,规范农机使用,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国家大力扶持农村发展,出台了大量的惠农政策,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支持下,大量的农机投入了使用,农机化事业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1]。人力缩减、机械增加是农业生产的必然趋势,在这种发展背景下,必须重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不断提高监理效率,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同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机安全监理是农机主管部门依法对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开展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包括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进行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牌证发放,对驾驶(操作)人进行培训监理、考试发证等;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件进行定期审验,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等,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调查处理[3]。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同时对“三农”工作以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该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担当作为、严谨细心,是保障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是实现乡村振兴不可缺少的安全保障。
农机监理工作是保障农业农村安全的工作,而农业农村工作又是不易见成效的工作,农机监理机构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是较为常见的现象。没有足够的资金,监理装备就无法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增加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4]。我国对于农机监理工作有着明确的要求,在开展工作时必须配备专业的交通、通信、检测以及测控仪器,同时还需要配备专业的、自动化的办公设备[5]。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监理机构并没有完善的基础设备,依然使用传统的人工检测方法进行检验。传统的人力检验虽然节约了成本,但是却导致检验结果不够准确,无法有效降低农机的事故发生率。另外,由于没有健全的监理体系,所以工作人员在检验的过程中缺乏责任意识,不够认真细致,检验过程不够规范,这些都是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针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较为不足,导致他们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农业机械作业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二是相关单位在选拔监理人员的过程中,没有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素质进行严格把关,导致工作人员之间的差距较大。这种差距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思想政治水平、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实操能力、责任意识等,专业水平较低的工作人员就容易出现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没有强烈的依法行政意识、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三是现在的农机监理队伍特别是基层农机监理队伍中,工作人员普遍存在非专业化和老龄化的情况,缺乏专业人员和年轻人员。
农机监理工作也是农机安全宣传服务工作,但是大部分农业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了解农机安全监理对于农业生产的重要作用,所以不重视、不配合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要以农机补贴政策和农机检验为抓手,充分利用春耕、三夏、秋收、冬种等重要时段,广泛深入地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6];要充分发挥出相关部门的引导作用,让群众在购买机械设备之前就知晓相关安全知识,有利于后期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多个渠道的宣传活动来改变农民的传统思想,强调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让他们意识到农业生产活动安全的重要性。意识的转变相对要更加困难,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这也是当前的工作难点之一。
大部分农民长久依赖自身的经验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当农业机械设备逐渐普及后,农民的思想观念无法在短时间内转变,所以安全意识普遍较为淡薄。乡村振兴涉及多个方面,且运行时间相对较短,一些地区的农机培训机构还不健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是导致农机安全预防工作迟迟得不到改进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再加上科技在不断地更新和发展,农业机械类型越来越丰富,操作方法更为先进、复杂,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安全理论学习和操作方法训练,没有掌握农机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在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将会增加安全风险。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农民的生产观念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购置使用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农业机械代替了大量的劳动力。大量农业机械被用于农业生产,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农机监理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已经无法满足现有农机的监理需求,这给工作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农机监理业务已实行免费服务,政府财政每年用于农机监理的工作经费相对较少,导致工作效率较为低下,农机登记率、持证率、年检率(简称“三率”)呈现下降的趋势。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并没有健全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即使有安全监理机构,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也严重不足,乡镇级别的机构表现更为明显。由于多方面原因,机构工作人员经常被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出现工作人员不在岗位的现象,这种不确定性增加了工作开展的难度。因此,要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监理机构,针对工作类型的繁忙程度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让监理机构能够真正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新形势下,要优化农机监理机构的服务体系,改善当前监理机构的结构,实行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乡镇要配备专业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村(居、社区)要配备农机安全协管员,村民小组要配备农机安全网格员,根据实际情况给监理(网格)人员提供适当的补助[7]。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质量与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直接的关系,只有打造出高水平、高素质的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才能够逐渐提高农机安全监理的工作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首先,要重视提升监理人员政治水平、思想素质,让他们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能够全心全意保障农民的安全,消除农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其次,提升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他们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理机构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及时地解决问题;注重培养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与责任心,要求他们必须坚持秉公执法的工作原则,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从而打造出良好的监理形象。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相对其他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必须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理的每一个细节,这样才能够保障监理工作顺利开展[8]。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服务群体是农民,所以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调整方式方法,只有让服务变得更加便捷、直接,才能够让更多的农民信任监理工作。工作人员的服务要尽量标准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树立廉洁的工作理念,培养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机构要加大监理力度,保证工作过程透明公开,能够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让服务能力与绩效挂钩,促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并及时改进不足之处。定期组织当地的农机管理(网格)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传统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管理类型较为单一,因此要加速转变管理类型,使监理机构成为以管理服务为主的现代化监理机构。该工作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农民,人员较多,农机的种类较为繁杂,随着农机保有量的增多,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要面对的工作情况逐渐变得更加复杂。农民的安全法律意识普遍较为缺乏,对于农机相关知识的掌握较为浅显,为了改善这一现状,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农民必须依法登记。对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而言,需要将管理和服务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来带动、促进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要不断强化机构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效果,要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从根本上设身处地站在农民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要致力于寻找当前问题的解决办法,减少农民的负担,给农民实实在在地提供便利[8];要正确处理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重视监理机构、农民以及其他关系的协调工作,始终坚持提供优质的服务,树立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新形象。
机构改革以来,农机监理机构没有执法权,这是当前农机的持证率、挂牌率和检验率下降的主要影响因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增加联合执法次数,提高执法质量,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9];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商讨对应的解决办法,制定长效联合执法机制;要重视相关的法制建设工作,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管理规定,不断规范流程,切实保障每一位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强化执法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农机化健康发展[10]。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做到秉公执法,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滥用职权;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让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能够更高效且与时俱进。
首先,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享资源,协同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可以解决经费短缺的问题,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政府可以制定资金支持政策,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用于购买设备、培训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等。此举可以减轻监理机构的经费压力,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其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可以通过与农机企业合作、引进投资者等方式,为农机安全监理提供资金支持,并以监理服务的形式回报投资者,实现经费有效筹集和利用。再次,适当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并提高监理机构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提供更优质的监理服务。通过提高收费水平和服务质量,可以增加监理机构的收入,缓解经费短缺问题。最后,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以开展多元化的经营活动,如举办培训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销售农机配件等。通过拓展经营领域,增加收入来源,解决经费短缺的问题。
当前农业已经逐渐向机械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农机使用率越来越高,只有不断提高农机监理水平,才能够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机已经逐渐成为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力量,监理工作更是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经济发展,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农机安全监理的宣传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监理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加强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让农机事业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