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波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然而近年来,民间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2023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所谓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一定习俗给付的财物。古人“六礼”中包含了给彩礼的环节,可见相关仪式早已约定俗成。彩礼是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也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然而,超出负担能力给付的高额彩礼却背离了爱情的初衷和婚姻的本质,不仅对彩礼给付方造成经济压力,影响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也不利于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
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3年提出治理高额彩礼问题。遏制高额彩礼陋习、培育文明乡风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期盼。
但是在这一背景下,因彩礼纠纷酿成冲突,并且为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例,近年来也并不罕见。作为一种公认的定分止争的工具,法律是否需要介入彩礼纠纷领域?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又应该怎样介入?
《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现在的疑问是现行法律并未就彩礼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指导价值不言而喻。
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对全国司法机关具有指引乃至约束作用,能够帮助法官厘清裁判思路,明确裁判规则,指引裁判方法,促进“类案同判”。另一方面,案例是活的法律,可以为社会提供行为引领,树立行为规则。这样,当人们因彩礼而引发纠纷的时候,以案例为参照,就容易走上依法解决的道路。
舆论注意到,经由典型案例,司法机关处理涉彩礼纠纷的三项原则已经明确。一是明确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基本原则;二是充分尊重民间习俗,以当地群众普遍认可为基础合理认定彩礼范围;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彩礼的目的性特征,斟酌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孕育子女等不同因素在缔结婚姻这一根本目的实现上的比重,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
“充分尊重民间习俗”这一原则的确立意义重大,因为其充分体现了法律的谦抑。
社会生活丰富多变,法律也并非万能,就深植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彩礼习俗而言,法律需要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和包容度。否则,在强大的习惯力量面前,法条就有可能成为缺乏可操作性的具文。
牵涉彩礼返还纠纷的几个案例,如“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已育有子女,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等,就体现了对民间习俗的尊重,也就很容易得到社会舆论的认同。
法律介入涉彩礼纠纷值得称赞,同时也需要看到,民间为彩礼而引发的纠纷有大有小,而且很多也未必会走到司法裁判那一步。如何全面消解因彩礼而生的戾气和冲突,需要发力的显然不只是司法机关一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