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孔标 雷晓旭 陈思雨
蓝色债券是近年来国内外金融市场新兴的一种债务融资工具,以服务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特征,募集资金专门用于为有助于海洋保护或改善水管理的活动提供资金或再融资。蓝色债券可以弥补海洋可持续发展领域资金缺口,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强化金融对可持续投资的引导作用,拥有广阔发展前景。蓝色债券市场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蓝色债券市场与全球基本同步,但也呈现一定的个性特征。借鉴国际蓝色债券市场发展经验,把握蓝色债券发展趋势,有助于推动蓝色债券更好地服务我国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蓝色债券的发展逻辑与基本内涵
蓝色债券的发展逻辑。海洋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海洋对地球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至关重要,加快传统海洋经济模式转型,重视环境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发展是国际社会努力推动的方向。蓝色经济以海洋为基础,采用绿色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的融资机制和积极的体制安排,以实现保护海洋和海岸以及增强其对可持续发展的潜在贡献。加大蓝色经济投资有助于解决海洋生态和海洋经济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通过蓝色金融的资源配置机制,既可以避免资金投资于不利于海洋生态保护的项目,又能促进所投资的蓝色经济项目更加有利于海洋生态保护。作为蓝色金融的核心工具,蓝色债券是吸引投资进入海洋融资领域的重要工具。
蓝色债券的国际定义。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标准的蓝色债券定义,蓝色债券发行所遵循的规则因主导机构不同而呈现一定差异。世界银行将蓝色债券定义为由政府、开发银行或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务工具,旨在从影响力投资者处筹集资金,为具有积极环境、经济和气候效益的海洋项目提供资金。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指出,蓝色债券包括主权债券、项目债券和公司债券,侧重于对海洋保护和修复、与水有关的基础设施等能够对海洋产生积极影响并支持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投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将海产品、航运、港口、沿海和海洋旅游业以及海洋可再生能源等行业列为蓝色债券的资金投向,亚洲开发银行将污染控制项目和生态系统管理也纳入资金投向范围。国际金融公司将蓝色债券定义为符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且所募集资金专门用于为有助于海洋保护或改善水管理的活动提供资金或再融资的固定收益工具。国际社会也在努力推动蓝色债券规则的统一。2023年9月,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ICMA)、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Finance Initiative,UNEP FI)、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UNGC)和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ADB)联合发布了《债券为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从业者指南》(BONDS TO FINANCE THE SUSTAINABLE BLUE ECONOMY——A PRACTITIONER’S GUIDE)。
蓝色债券的中国规则。原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探索蓝色债券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目前我国蓝色债券发行在绿色债券框架之内进行,被当作绿色债券的一个子类。《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均明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项目的绿色债券,可以在全称中添加“蓝色债券”标识,发行人应加强相关项目对海洋环境、经济和气候效益影响的相关信息披露。根据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2022年7月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蓝色债券需符合《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募集资金投向可持续型海洋经济领域,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项目。
国内外蓝色债券市场发展概况
蓝色债券市场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国际蓝色债券市场尚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一是蓝色债券概念正式提出时间较短,从2018年首只贴标“蓝色债券”产品的出现到目前为止也仅五年多时间;二是蓝色债券规则尚未统一,国际原则制定还停留在政策性金融机构和组织的倡议和宣言层面,蓝色债券的实际规制与框架尚未统一,以绿色债券框架发行蓝色债券难以充分体现其海洋经济特色(见表1);三是蓝色债券市场规模相对绿色债券有很大差距,已经发行的蓝色债券种类和数量较少;四是发行人较单一,非金融企业参与蓝色债券发行的比例不到20%;五是现有蓝色债券并没有呈现出明显的相对传统债券的低利率优势。
国际蓝色债券市场概况。全球首只贴标蓝色债券是2018年发行的塞舌尔蓝色主权债券,其后国际组织开始尝试以蓝色债券帮助解决海洋问题。如果以资金投向来界定,一些专用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及水资源管理等领域的绿色债券和可持续债券也可以纳入蓝色债券的范围。例如,2018年9月世界银行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发行的7年期10亿瑞典克朗可持续发展债券,用于提升全球公众对海洋和水资源的认识。据不完全统计,除去中国境内市场发行的蓝色债券,2018年以来国际市场发行的蓝色债券有30多只,募资总额超过50亿美元。2018—2022年国际市场蓝色债券发行规模复合年均增长率约92%。2023年国际市场蓝色债券发行保持增长,如韩国进出口银行发行10亿美元蓝色债券用于可持续造船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墨西哥发行的首只7400万美元蓝色债券用于改善饮用水供应,中美洲经济合作银行在日本市场发行第二只5300万美元蓝色债券,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也宣布了蓝色债券发行计划。
中国蓝色债券市场平稳起步。我国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是国际蓝色债券市场的积极参与者。例如,2020年9月中国银行发行了中资及全球商业机构首只蓝色债券;2020年10月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发行中资股份制银行首只境外藍色债券。海南省政府2022年10月和2023年9月在香港先后成功发行12亿元2年期蓝色债券和10亿元5年期蓝色债券。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成功发行首只非金融地方国有企业境外蓝色债券5亿美元。我国国内蓝色债券市场起步稍晚于国际市场。2020年11月银行间市场发行了第一只贴标“蓝色债券”的绿色中期票据,青岛水务集团募资3亿元用于海水淡化项目。万得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国内市场共有各类贴标蓝色债券24只,筹集资金约150亿元人民币。2020—2023年,历年发行的贴标蓝色债券分别为1只、5只、14只和5只,发行规模分别为3亿元、23亿元、99.47亿元和22.16亿元。
国内外蓝色债券市场特征比较
债券产品种类差异。国际蓝色债券发行散布在不同国家,债券品种包括主权蓝色债券、金融蓝色债券、非金融企业蓝色债券等多种类型。我国市场主体在国际蓝色债券市场上开创了多项首单,如中国银行2020年发行的全球商业机构首只蓝色债券。我国市场主体一般倾向于选择香港市场发行蓝色债券。国内蓝色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产品主要为中期票据、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国内蓝色债券市场是全球蓝色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水务集团2020年11月发行的我国境内首笔蓝色债券,也是全球非金融企业发行的首只蓝色债券。
募集资金投向差异。国际蓝色债券资金用途主要包括渔业和海水养殖业、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船舶与码头基础设施、旅游业、生物多样性、固碳、海岸保护和修复、营养物质和废物管理等,海洋矿产油气开发以及海洋制药等用途较少,约三分之二的蓝色债券提到可持续渔业和海水养殖业是其资金用途之一。我国发行人在国际市场发行的蓝色债券资金用途主要为城乡污水治理项目和配套管网工程、水系修复、海洋生态系统恢复等领域。我国国内市场发行的蓝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途是海上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风力发电装备制造、海水及苦咸水淡化处理等,其中海上风电相关项目占绝对多数,资金投向范围相对较窄。
债券发行主体差异。国际蓝色债券市场的发行机构最初多为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而后逐步向不同类型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拓展。在2018—2022年发行的蓝色债券中,由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有11只,其他主体包括私营企业、商业银行、环境组织、政府等,国际金融机构在蓝色债券发行中一直承担着重要角色。我国在海外发行蓝色债券的发行人包括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青岛水务集团等企业,以及海南省政府等地方政府。国内蓝色债券发行主体则较为单一,主要为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
债券产品要素差异。从单只发行规模来看,国际市场蓝色债券发行规模分化较明显,筹资最少的1000万美元,单只最大10亿美元,平均值约1.93亿美元;国内市场发行蓝色债券最小规模为5000万元人民币,最大为20亿元人民币,平均值为6.1亿元人民币。从发行币种来看,国际蓝色债券以美元为主,瑞典克朗、澳元、欧元、人民币、加元等货币计价蓝色债券也在不断增加,呈多元化趋势;我国发行人在国际市场发行的蓝色债券包括美元、人民币以及美元和人民币双计价等多种形式。从债券期限来看,国际蓝色债券期限最长为20年,最短为2年,平均为8.9年;我国国内市场蓝色债券最长期限为10年,最短不足1年,平均为3.25年。从发行利率来看,国际蓝色债券最高利率为9%,最低为0.1%,平均票面利率约为3.15%;国内市场蓝色债券最高利率为6%,最低为2.36%,大部分在3%左右。
债券投资者构成差异。国际蓝色债券的主要融资来源是国际金融组织专项资金、政府资金、公益组织捐赠以及影响力基金投资等,投资项目主要分布于欠发达地区或新兴市场经济体,发行人对世界银行等国际平台的认可辅助依赖较高,私人部门参与蓝色债券投资相对较少。国内蓝色债券项目主要分布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行人以央企和国企为主,主要由银行等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
我国蓝色债券市场发展面临的挑战
标准化的蓝色债券规则框架仍待形成。虽然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推动蓝色经济、蓝色金融以及蓝色债券相关规则的制定与推广,但截至目前尚未形成一个标准化的蓝色金融框架,容易导致蓝色债券成为一个泛化的概念,如应用于水资源的蓝色债券并不属于单一的海洋资源保护范畴。不同国家和地区遵循差异化的蓝色债券规则,不利于蓝色债券国际合作的开展,并可能带来“漂蓝”等风险。蓝色债券在我国被当做绿色债券的子项,在绿色债券本身就存在“绿色”内涵不统一的情况下,蓝色债券的“蓝色”内涵界定更需要明确,因为不利于市场主体对自身投融资行为的“蓝色”特征作出准确的判断,最终会影响投融资效率。
影响评估及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对蓝色债券环境效益指标体系的规范与说明,是提升蓝色债券发行主体、投资项目透明度的基础,也是蓝色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和效果评估的前提。蓝色经济活动與陆地经济活动在时间、空间上有显著差异,对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价值评估也相对复杂,目前缺少成熟的关于海洋生态改善对环境与经济的贡献评估方法和共识。发行人和投资者面临规则要求不明确和专业知识缺乏的挑战。目前蓝色债券效益评估的信息披露尚不充分,披露的信息维度也不够丰富,不利于投资者信任和信心的建立。
利益相关方参与不够充分。我国的兴业银行、青岛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南方基金等机构已经签署联合国《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但相对于绿色经济、绿色发展、绿色债券等概念的普及,蓝色经济和蓝色债券在国内仍属于一个新概念。市场主体对蓝色债券工具不够了解,缺乏熟悉蓝色经济、海洋保护、金融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加上有关蓝色债券发行和投资的激励措施不够充分,导致参与蓝色债券市场的能力和意愿有限。
我国蓝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建议
推进完善蓝色债券规则体系。蓝色债券市场具有天然的国际化属性,建议发挥我国在海洋经济领域的产业、研究等优势,积极对接参与国际蓝色金融规则制定。鼓励国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蓝色经济和蓝色金融倡议,加强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机构的合作,推广我国较为领先的蓝色债券发行成果,深入参与蓝色金融分类标准等的制定,融入国际海洋治理合作。在绿色债券之外,加快建立符合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实际的统一、标准的蓝色债券规则体系。建立完善蓝色经济核算、经济社会价值、环境价值、量化风险和系统影响评估体系,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蓝色债券产品、市场的认可度。
强化蓝色债券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对政府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业、金融机构等蓝色经济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全产业链协同谋划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结合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的特殊性,在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流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布明确的指引文件,以落实强制性披露要求和可量化的披露标准为核心,加强蓝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管理,确保蓝色债券与蓝色经济政策规定保持一致,及时反馈蓝色债券标的资产环境效益等信息,提升蓝色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加强蓝色债券评估认证管理,支持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发展,提升规范认证与报告水平。
引导蓝色债券参与主体多元化。以地方海洋生态保护与海洋经济产业特色为依托,在重点海洋省市开展蓝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与蓝色债券匹配的蓝色贷款、蓝色基金、担保基金等产品,鼓励公共部门资金与社会资本相融合的混合融资模式,以政府公信力提升蓝色债券信用水平,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探索蓝色债券与碳金融等市场的跨市场联动机制,提高蓝色债券的投资吸引力。支持金融机构在帮助企业发行蓝色债券的同时,加大对蓝色经济项目的信贷等支持力度。
增加人民币蓝色债券供给。立足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围绕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海洋经济发展壮大、海洋科技自主创新、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等重点领域,以产业政策前瞻布局蓝色经济领域,以财税政策定向支持蓝色经济项目,建立蓝色债券项目储备库,放宽蓝色债券发行条件并提供必要的配套支持政策。发挥我国债券市场尤其是绿色债券市场优势,对国际投资者开放国内蓝色债券市场,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到国际市场发行人民币蓝色债券特别是人民币主权蓝色债券,为全球市场提供人民币国际公共品,将蓝色债券发展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紧密融合。
(本文为2023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HNSK(YB)23-3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海南银行、海南南海金融研究院,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
责任编辑:孙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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