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红
许权中旅(简称“许旅”)由大革命时期共产党掌握的西安中山军事学校和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政治保卫队为基础组建而成,它是国共合作破裂、国民党开始全面“清党”反共以及中共积极酝酿武装斗争反抗国民党屠杀之际,中共陕西省委领导和掌握的一支正规武装,被视为在西北“党的最重要的军事基础”(1)《陕西省军委目前军事行动决议案》(1927年11月26日),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内部发行,1992年版,第264页。,也是曾直接得到中共中央重视和指示的一支武装力量。许旅于1928年5月被改编为西北工农革命军,参加了陕西省委领导的西北地区最大的、军民联合的武装暴动——渭华起义,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既有研究主要集中在许旅参加渭华起义的过程、争论、影响等方面。黄正林对渭华起义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其中涉及许旅参加渭华起义的重要性和影响问题,认为许旅是渭华起义唯一可以依靠的正规军事力量,许旅参加渭华地区农民暴动推动了渭华起义高潮的到来,是农民与军队结合起来进行武装斗争的开端。(2)黄正林:《中共革命、农民运动与渭华起义》,《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李万锦、吕卓超针对许旅党委关于是否参加渭华地区农民暴动的分歧,讨论了许旅的出路问题,均认为许权中武装斗争方向和军事主张的正确性,即先挑起军阀混战,再寻机撤出潼关,回到渭华参加暴动。(3)李万锦:《试论许权中旅的出路》,《渭南师专学报》1993年第1期;吕卓超:《论许旅的出路与许权中武装革命斗争的方向及军事主张》,《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若将时间线拉长,把许旅出路问题置于中共党史、中共陕西历史的大视角下去审视,还有比较大的研究空间。比如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陕西省委考虑许旅出路的演变过程及其影响因素、中央多次就许旅出路发出指示与陕西省委因应之间的互动关系、许旅参加渭华起义的决策过程及动因等,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本文拟利用相关历史文献、报刊、回忆录等资料,揭示中共陕西省委如何考量许旅的出路问题以及决策许旅参加渭华起义的思想变化,管窥大革命失败初期中共探索中国革命道路的多面性与繁复性,以期丰富对中共革命历史图景的认知。
许旅前身,是由大革命时期国共合作背景下中共陕西组织掌握的部分军事力量整合而成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五原誓师后,冯玉祥采纳李大钊“固甘援陕,联晋图豫”的建议,率国民军联军挥师南下,解了围困八个月之久的西安之围。随后,国民军联军总部进驻西安,陕西成为国民军联军统辖和领导的中心区域。1927年1月,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在西安正式成立,于右任任总司令,邓宝珊任副总司令。魏野畴、杨明轩、史可轩、杨晓初、王授金、王尚德、邹均等一批共产党员参与了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的领导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中共陕西组织直接领导和掌握了一部分军事力量。一支是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政治保卫部所属的政治保卫队,史可轩任部长;另一支是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创办的西安中山军事学校,史可轩任校长,李林、邓小平、许权中、高克林、高致凯、张汉俊、杨浪波等共产党员均在该校担任重要职务。对此,中共中央曾评价说:“陕西的军事运动是较别的省为有基础。”(4)《中央致陕西省委信——中央陕字第九号公函》(1928年1月2日),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1页。
冯玉祥“清党”反共后,陕西的革命形势发生重大逆转。1927年6月冯玉祥和蒋介石在徐州举行会议,会后发表宣言,公开倒向蒋介石一边,并致电武汉方面,主张“将鲍罗廷解雇,设法使之归国,其武汉国民政府委员欲赴海外者,可资遣出洋”。(5)《蒋冯合作后 冯玉祥请汉政府自决 首先应解雇鲍罗廷 委员须赴宁或出洋》,《晨报》1927年6月25日,第2版。同时训令西北军政治部,“不许作秘密计划或会议”;“须绝对服从国民党代表及总司令之命令,若反是而作违背三民主义之宣传者,即予拘捕枪毙”;“政治部各部长须绝对服从上级长官命令,在国民党代表及总司令指挥之下活动,否则即予免职惩办。”(6)《冯玉祥训令西北军政治部 作违背三民主义之宣传者 即予拘捕枪毙》,《世界日报》1927年6月25日,第2版。对武汉国民政府此前派往陕西、河南的政治人员,冯玉祥全部遣送回去。(7)《冯玉祥进行清党甚力 武汉前派陕豫之政治人员概行遣回》,《世界晚报》1927年7月11日,第3版。陕西省政府代理主席石敬亭遵照冯玉祥电令,决定重新改组国民党各级党部,农民协会、妇女协会、工会、学生会等民众团体停止活动,强迫在国民党陕西省党部和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驻陕总部任职的共产党员离职。(8)《陕省实行清党 各团体停止和活动 共产党完全解职》,《晨报》1927年8月5日,第2版。对于中共领导和掌握的武装力量,冯玉祥更是欲除之而后快。冯玉祥令“史可轩部政治保卫队开至潼关,听候命令”;“中山军事学校(史可轩校长,学生五百人)交冯部张某师长带至郑州”;“后又来电令史可轩自带,恐史有变。”(9)《中共陕西省委关于陕西政治经济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27年7月11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84页。在“清党”反共形势下,冯玉祥此举意在肢解乃至消灭中共所掌握的武装力量。
面对危急局面,中共陕西省委一度采取退让保守的政策。省委决定“对冯在未得中央政策前,我们决定不能作反冯宣传与反冯运动”,“以暂时的退守保存实力为工作原则”。(10)《中共陕西省委关于陕西政治经济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27年7月11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86页。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政策,主要因为:第一,冯玉祥与共产国际有一定的关联。共产国际和苏联在经费、武器和军事顾问等方面给予冯玉祥国民军大力援助,冯玉祥本人也曾考察和访问苏联,与共产国际多有联系。因此,在“冯与第三国际尚未完全断绝关系”(11)《中共陕西省委关于陕西政治经济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27年7月11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86页。的情况下,作为地方党组织的陕西省委不敢贸然采取激烈的反冯政策。第二,冯玉祥反共前,陕西国共合作处于“蜜月期”,省委对冯玉祥反共缺乏思想准备和应对措施。冯玉祥率国民军联军南下解西安之围后,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成立,一大批共产党员在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以及国民党各级党部中任职,陕西大革命进入高潮时期。因而,中共陕西党、团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冯玉祥寄予厚望,维护冯玉祥在西北的统治地位,对冯玉祥反共普遍缺乏思想准备。第三,刚刚成立的陕西省委缺乏斗争经验。冯玉祥反共后,已经公开的中共陕甘区委和共青团陕甘区委难以开展活动,大批共产党员及国民党左派人士也无法在西安立足。中共陕西省委就是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于1927年7月初成立的。“清党”局面下,白色恐怖笼罩陕西,陕西省委处于秘密状态下,“无法了解全国情况,也无法知道中央的方针和策略”(12)陕西省革命烈士事迹编纂委员会编:《李子洲传记·回忆·遗文》,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4—45页。,缺乏实际斗争的经验。第四,陕西省委对冯玉祥的反共行动认识不深刻。与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蒋介石屠杀共产党人不同,冯玉祥的反共办法是“要注明何时入党何人作保;愿意走者发给川资,其不愿走而愿加入国民革命之战线者必须宣言脱离共产党,听国民党之指导,守国民党之规则,然后收容之。”(13)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大事记》第2册(第13—19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646页。这样相对“柔和”的“清党”方式,使陕西省委对冯玉祥的反共本质认识不够深刻。因此,陕西省委对如何处理与曾领导陕西国民革命的冯玉祥的关系问题感到棘手,进而暂时采取了退守以保存实力的抗冯策略。
对党所掌握的武装力量,省委也是基于“保存实力”的原则来考虑其出路问题。面对冯玉祥意图调史可轩政治保卫队和中山军事学校出潼关的危局,省委考虑了两条出路:“(1)出关受冯节制,可轩下野,军队由许全忠〔权中〕统率,因全忠〔权中〕与各方感情甚好,或可保全一部实力;(2)抗冯,这个又决定了两个方法:(a)逃窜北山,独立发展;(b)归邓宝珊由南路出关。”(14)《陕西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的党务报告》(1927年9月26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166页。最终陕西省委经过反复权衡,决定采取“(2)项第(a)出路”,即“逃窜北山,独立发展”的方法。“逃窜北山,独立发展”是一种退守、保存实力的“抗冯”方法,是当时陕西省委在“抗冯”问题上犹疑不决的政策反映。
根据陕西省委指示,史可轩等决定表面接受冯玉祥的调遣命令,由史可轩带领部队先离开西安,但不出潼关。(15)高克林:《回忆参加渭华暴动的工农革命军》,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渭华起义》,内部发行,1985年版,第140页。7月14日,史可轩率部离开西安。(16)据1927年7月14日《陕西国民日报》报道:“中山军事学校、军事政治学校奉冯总司令之命移豫训练,闻该两校奉令后准备于本月十四日向东开拔云。”行至临潼县交口镇时,省委派崔孟博送来指示,要求“想办法,找机会,使部队不出潼关,在渭河以北扎下根,找主求生,保存革命的有生力量。”(17)杨晓初:《渭华起义片断》,《渭华起义》,第124页。部队行至美原镇时,史可轩想利用旧交国民军二军岳西峰部田生春的关系,不料于7月29日晚反被田生春杀害。史可轩被害后,许权中接替率领这支部队。为了保存党领导的这支武装力量,许权中等认真分析了周围各军阀矛盾的情况,决定“找主求生”。经商议,决定利用原国民革命军冯子明与岳西峰的矛盾,暂时“投靠”冯子明。部队被改编为独立第三旅,许权中任旅长,暂时驻防临潼关山镇。
由此不难看出,国民军联军南下解西安之围后,陕西国共合作和工农运动急遽壮大,但短短半年后就因冯玉祥反共“清党”而被动陷入“白色恐怖”。身置如此变局之下的陕西地方党组织,没有认清冯玉祥的反动本质,在“反冯”问题上犹疑不决。正如陕西省委后来所反思的那样:“冯既反动之后,党对冯的政策还是动摇不定,以为冯的反动是一时的政策,还有转还的余地,以为冯是中国革命的支柱,不敢轻反,须得到中央的指示!冯的反动在政治上已完全表现出来了,才进一步决定准备反冯,还不敢提出坚决的政策!”(18)《政治形势与工作方针决议案》(1927年9月26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19页。基于此,党所掌握的武装力量自然也以保存实力为原则。直到党的八七会议确定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总方针后,陕西省委才逐步调整了这一政策。
关于冯玉祥“清党”反共后的对策问题,陕西省委迫切希望得到中共中央指示。7月19日,省委书记耿炳光就陕西政治、经济形势和省委对冯玉祥的态度向中共中央作了报告,请示对冯玉祥的对策,并派李子洲到武汉向中央汇报。(19)《大事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26页。李子洲到武汉后,随即写报告向中央请示“冯反动后,因未得到兄方的指示,只得暂取退让,究竟今后对冯应取如何态度,要兄方详为决定”。(20)《李子洲关于陕西工作开展问题向中央的请示(节录)》(1927年8月6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91页。8月12日,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候补委员张太雷接见了李子洲,向他传达了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并就李子洲的报告作出指示,指出陕西省委“不打冯事实上就是帮助冯的反动”,“此政策是错误的”;并提醒陕西省委“可以利用二、三军反冯,但要注意这不是我们主要的政策,主要的是要造成我们自己的力量”。(21)《中央负责人与陕西代表子洲谈话(节录)》(1927年8月12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94—96页。八七会议和中央对陕西工作的指示,明确了陕西反冯要以“打冯”为斗争策略。
李子洲回陕后,省委于9月26日至28日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即九二六会议),决定“完全接受”中央八七会议决议案及其对陕西工作的指示,表示坚决执行中央决议与暴动指示,对此前动摇不定的对冯政策作了检讨,(22)《接受中央八七决议案及其指示之决议案》,《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17页。并根据中央指示制定了针对农民斗争与军事运动的决议案。然而,虽然八七会议后的中共中央开始奉行以工农群众武装暴动为核心的革命政略,省委九二六会议也提出“要在土地革命的政纲之下加紧农村中的阶级斗争,准备总暴动”(23)《农民斗争决议案》(1927年9月),《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34页。,但陕西省委并没有立即着手进行农民暴动。省委认为:“西北上有广大的农民群众是事实,农民受军阀的剥削不减于其他省份也是事实,但西北上交通不便,文化落后,经济落后,所以农民也是比较落后(说十分落后是错误的),大部分缺乏反抗性”;“我们不能否认陕西农民群众是陕西革命的主力军;我们绝对否认不经过党的领导与斗争,广大的农民群众会成革命的主力军;我们要积极的领导农民作部分的暴动,准备总暴动,暴动是空口说不得的,也不是一说便可成功的!”(24)《中共陕西省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过及决议案(节录)》(1927年12月2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68—169页。换言之,省委认为西北地区的农民比较落后,需要党积极做动员和组织工作,不能立即组织农民暴动。
其时,冯玉祥势力与陕军的冲突日益白热化。冯系将领主陕后,为扩大势力范围,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战争。1927年10月,冯部将领刘汝明部攻克东府重镇大荔;宋哲元部与陕军田玉洁部在泾阳、三原地区开展了更大规模的“泾原之战”。这些反冯武装,大多都是留陕的原国民军二军旧部。陕西省委认为可以“利用二军之反冯动作,推进我们的反冯运动”(25)《中共陕西省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过及决议案(节录)》(1927年12月2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62页。,并在泾原之战前后命令其能指挥或能影响的军队积极主动参加反冯军事行动。(26)《中共陕西省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过及决议案(节录)》(1927年12月2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62页。对许旅,省委决定“给以积极的策略,使之在河北(渭河以北——引者注)二军中做抗冯之活动。”(27)《中共陕西省委给中央报告(第一号)(节录)》(1927年10月13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44页。许旅此时“在关中收编民团七十余人,在泾阳收编云阳团三十人,在□□收编田部一营,在高陵收编田部步兵一营,骑兵一连共四百余人,连有□部步兵两营机枪一队教导一队共有兵一千二百九十人,枪一千另二十支,机关枪三,迫击炮四,子弹则不一致,少的仅六七排多的不过八九十排”(28)《陕西省军委关于军事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27年11月17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55—256页。,被视为在西北“党的最重要的军事基础”“反冯战争中党的唯一的军事力量”(29)《陕西省军委目前军事行动决议案》(1927年11月26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64页。。因此,省委指示许旅“应尽可能的积极参加”反冯战争。
不过,许旅的实力毕竟弱小,不可能单独参加反冯战争。因此,对于许旅参加反冯战争的策略,省军委计划“第一应注意影响冯(冯子明)、甄(甄寿珊)两人,改变他们犹豫态度为积极的反冯态度,团结陕军各部,一致的坚决反冯。……如果甄与冯不能与各部团结、坚决反冯,则可联络中(本?)部单独行动,实行参加反冯战争。”因许旅此时隶属冯子明部,因此省军委进一步指出,“如冯子明能改变态度,实行参加反冯,则许旅借机请求开至泾、原前方,驻扎云阳一带,与云阳民团联合一气,帮助他们截收一军的及各部的逃兵的枪械,铲除那一带的土豪劣绅,战期□□。如果冯、甄不动,不能开往泾、原时,则应积极准备军事行动,与□作亲密的联合,乘机袭击一军的一部分,抢取军装……”(30)《陕西省军委目前军事行动决议案》(1927年11月26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65页。
当然,中共陕西省委也明白反冯力量与冯玉祥的实力悬殊。因此,省委不能不考虑“反冯的前途若不能实现”情况下许旅的出路问题。省军委提出三条出路:“(1)去南路投奔李虎臣的刘天伯。(2)先投奔□□赤□□,□征图进取汉南,以作根据。(3)返入北□,与李部联合。夺取陕北或陕北的数县,以作根据。”(31)《陕西省军委目前军事行动决议案》(1927年11月26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66页。同时,省军委分析了这三条出路的利弊,认为“投刘不过是寄人篱下,以图庇荫,别无□策之下,□不可取。”“党在汉南的工作方才着手,毫无根茎:取道崔唐,须冲过一军的阵地与战线,事实上不允许。”“而党在陕北,又有相当基础,约有同志七百余人,且有李部之□作□,合在一起,约有枪两千支,已足以抗拒井了。”(32)《陕西省军委目前军事行动决议案》(1927年11月26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66页。因此,省军委认为“应摒弃甲乙两策,而取第三步出路”(33)《陕西省军委目前军事行动决议案》(1927年11月26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66页。,也就是前往陕北,与李象九部会合。这时,省委在陕北组织领导的清涧起义已经爆发,省军委作出的《陕北军事行动与决议案》,亦决定清涧起义部队“应与许旅有密切的联合,常派人到许旅处接洽,并面商军事行动,互相策应。许旅若在关中道不能立足,退往北部的,即相合,改称陕西革命军,许为总司令,李为副总司令,仍编两旅,许、李各带一旅”。(34)《中国陕西省委关于〈陕北军事行动与决议案〉(摘录)》(1927年11月),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清涧旬邑等地的武装起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0页。这说明省委意图将许旅与清涧起义部队合编,建立自己的革命武装,从而形成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力量。
然而,陕军各部或缴械投降,或逃出潼关,反冯战争迅速以失败告终。中共掌握的清涧起义部队在宜川遭到井岳秀部围攻而不得不突围,后转移到韩城被杨虎城留陕部队王保民部改编。这样,省委关于许旅影响冯子明参加反冯战争或者到陕北宜川一带与李象九旅会合的设想落空。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冯子明虽然“收留”了许旅,但对这支武装力量并不信任,指使许旅内部叛乱。许权中在危急中,决定部队开往洛南,利用盘踞商洛的原国民二军李虎臣部与冯子明的矛盾,“投奔”李虎臣,以图站稳足根。12月底,许旅到达洛南,李虎臣将其编为新编第三旅,许权中任旅长。许旅进驻洛南三要司后,陕西省委决定将建立于许旅的中共第一军支改为旅委员会,仍直辖于省委。(35)《陕西省委通告第三十号(军字三号)——关于严密党在军队中的组织给各级党的指示》(1928年2月28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83页。
综上所述,党的八七会议和中央对陕西工作的指示传达后,陕西省委明确了“打冯”的斗争策略。但省委认为立即举行农民暴动的时机不成熟,故采取联合陕军力量对抗冯玉祥国民军的斗争策略。许旅作为省委掌握的武装力量,亦被要求“应尽可能的积极参加”反冯战争。由于陕军反冯战争很快失败,依靠陕军反抗冯玉祥的实践未能成功,与清涧起义部队联合的设想也因起义失败而落空,陕西省委不得不再次重新考虑陕西反冯的斗争策略和许旅的出路问题。
受共产国际“左”倾理论和党内“左”倾情绪等因素影响,中共中央对工农武装暴动的态度逐渐激进化。针对陕西省委依靠陕军反冯的策略以及没有立即组织发动农民暴动的情况,中共中央发出一系列指示,指责陕西省委存在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并不断催促省委发动工农武装暴动。这为陕西省委最终作出许旅参加渭华起义决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立即开展对中共高层“决策失误”的清算,没有认识到革命形势已经转入低潮,而盲目地要求各省组织武装起义。1927年11月1日,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通过《中央通告第十五号——关于全国军阀混战局面和党的暴动政策》,提出“我党现时的政策是号召工农民众反对军阀的战争,工农民众武装暴动推翻一切种种的统治军阀,建立工农兵士贫民代表会议(苏维埃)的政权”。(36)《中央通告第十五号——关于全国军阀混战局面和党的暴动政策》(1927年11月1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06页。11月6日,中共中央就陕西省委的工作方向和许旅的使用方向问题作出指示。针对陕西省委依靠陕军反冯的模糊认识,中央指出“于右任早已离开革命的阵线,早已为土地革命的高潮惊退,现在甚至在那里咒骂土地革命,我们对于这种分子,还有何幻想之可能!”“陕西省委不但本身,而且要向一般同志纠正对于的幻想,指出我们的出路不是在于右任身上找,而是在领导工农贫民实行暴动夺取政权中去找。”(37)《中央致陕西省委公函——陕字第七号》(1927年11月6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55页。基于这样的判断,中央认为:“可轩的队伍留在冯子明的部下是没有好的结果的,无论冯子明的态度如何其结果必被冯玉祥或刘〔冯〕子明所解决。目前这部分队伍的出路是要在党的农民暴动政策之下,来帮助发动发展土地革命成为农民暴动的付力,如果这部分力量仅仅以很灰色的态度存在于冯子明部下,与普通军队丝毫没有差别,则又有何用处。望你们善用这部分力量。”(38)《中央致陕西省委公函——陕字第七号》(1927年11月6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55页。中央的指示明确否定了陕西省委依靠陕军反冯的斗争策略,要求发动工农武装暴动夺取政权,并指出许旅不宜留在军阀部队,而应该和农民暴动结合起来。
但是,陕西省委内部对是否立即组织农民暴动存在认识分歧。1927年11月30日,省委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中央11月6日指示。在讨论发动农民暴动问题时,省委领导成员发生意见分歧。省委书记耿炳光认为起义条件不成熟,需要做比较充分的准备;省委常委兼团省委书记张金印主张在陕西立即发动农民暴动,并批评耿炳光是“右倾机会主义者”(39)耿炳光:《我在陕西省委的工作》,《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621页。;以李子洲为代表的大部分常委认为立即暴动的条件不成熟,“应该进行准备工作,以便在时机到来之后组织起义”。(40)刘继曾:《渭华起义的经过》,《陕西党史资料通讯》1982年第9期,第14页。会议经过激烈讨论,最终采纳李子洲等人的意见,既不立即暴动也不要拖延太长时间,而是决定立即进行起义的准备工作。(41)陕西省革命烈士事迹编纂委员会编:《李子洲传记·回忆·遗文》,第52页。不过,省委对农民群众在反冯斗争中地位的认识有了变化,这可以从1927年12月19日陕西省委给三原县委的指示信中窥见一二。省委在信中明确指出,“反冯固是我们目前的政治目标,但是反冯的主力军是农民群众,就是我们自己的队伍亦不过是此主力军的别动队,掩护队而已。至于一切反动的陕军,根本上没有一点希望,只能利用他牵掣冯之军事行动。”(42)《中共陕西省委给三原县委的信(摘录)》(1927年12月19日),《清涧旬邑等地的武装起义》,第31页。这表明,省委调整了此前依靠陕军进行反冯斗争的策略,将农民群众视为反冯斗争的主力军。
因陕西省委没有立即组织农民暴动,1928年1月2日,中央再次来信告诫陕西省委断不可存依赖任何军阀而不组织发动工农群众的“机会主义”心理,同时可借助先前军事工作基础,以在陕西达到“工农暴动割据”和“武装暴动”局面。针对许旅的使用,中央批评指出,军队可采取移动的方式到农运发达的地方去参加暴动,但“决不是你们将许旅移到三原帮助三军反冯的用意,而是以宜于农暴割据为归依的。”“过去你们因为没有军运原则,所以将许旅调来调去,不知放在什么地方好,依数目说在陕西我们已有整个儿两旅和一些零星队伍,较之广东仅有两千多人的军队便能造出广东海陆丰的暴动局面的已多了一倍。但广东较之陕西却多了许多完成暴动的条件。”(43)《中央致陕西省委信——中央陕字第九号公函》(1928年1月2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88、191页。根据中央的指示,省委发出第26号通告,检查了此前忽视农民暴动的问题,认为“陕西的党过去太少注意于鼓动和领导广大的农民群众武装暴动,甚至有在客观上阻止农民暴动的机会主义的政策与行为,使陕西的农民有自然暴动而立即消灭的事实!”(44)《中共陕西省委通告(第二十六号)(节录)》(1928年1月12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94页。省委指出:“在我党目前全国工农武装暴动的新政策之下,陕西各级党部,应如何的努力于鼓动和领导广大的农民群众,开发游击战争,由部分暴动过渡到全陕西的总暴动,形成整个陕西普遍的大骚动局面……”(45)《中共陕西省委通告(第二十六号)(节录)》(1928年1月12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94—195页。通告中专门提到党领导和影响之下的军队,要“不犹疑的实行我党的土地革命政纲”,“帮助农民暴动,与农民一致实行革命”。(46)《中共陕西省委通告(第二十六号)(节录)》(1928年1月12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197页。同时,针对此前忽视农民暴动的问题,省委连续召开第三、四次全会,决定改组省委,“取消前届省委书记耿炳光同志的书记职权,并开除其省委”,增加正式委员3人(内有农民同志一人),递补候补委员2人(俱系农民同志)。(47)《陕西政治、党务报告》(1928年3月20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316页。接着,选举潘自力为代理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的指示以及省委的改组,加速了陕西农民暴动的组织发动。
尽管中央一再强调农民的作用,要求陕西省委组织发动农民暴动,但又不得不注重武装力量的作用,毕竟组织领导农民发动起义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训练农民军事骨干和巩固党对军队的领导,就成为发动农民暴动之前必要的准备工作。省委“当时确定以许权中旅为基础,并在渭南、华县一带抽调优秀党员去许旅当兵,以加强其部队。唐澍、刘志丹等同志到许旅搞军委工作,以便积极为起义作准备。”(48)刘继曾:《渭华起义的经过》,《陕西党史资料通讯》1982年第9期,第14页。一方面,陕西省委陆续派刘志丹、唐澍、谢子长、吴浩然、廉益民等人到许旅工作,积极对部队进行组织整顿、思想教育、军训和扩军,部队很快发展到2000多人,党支部增加到18个,党员增加到165人,团营均建立了党支部。部队内部加强了组织整顿,由共产党员代替那些不可靠的旧军官,加强军事训练,提高部队的军事素质。另一方面,省委选派薛自爽、王化民、孙敬堂、宋蔚青等28名渭华地区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农民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到许旅中接受军事训练。许权中不仅亲自带队操练,教学射击、投弹、训练利用地形地物,而且教育受训人员“部队和农民必须团结起来,革命才能成功”的道理。(49)谭照文编著:《许权中传》,学苑出版社1993年版,第70页。
正在陕西省委为农民暴动作准备时,中共中央再一次催促陕西省委举行工农武装暴动。1928年2月18日,中共陕西省委第二次扩大会议选举潘自力等为出席党的六大代表。潘自力等到上海后,把陕西党的组织和工作等情况向中央作了书面和口头报告,并参加了中央对陕西工作指示的小型会议。(50)潘自力:《有关渭华起义问题》,《渭华起义》,第108页。后因白色恐怖严重,中央决定党的六大不在上海召开,并推迟召开时间。3月下旬,潘自力等人返回陕西,并带回了中央关于《陕西工作决议案》及中央给许权中的信。《陕西工作决议案》鲜明地提出:“党的总的政策——工农武装暴动实行土地革命建设苏维埃政权,无疑的是陕西革命发展的前途。”《决议案》将清涧起义失败的原则归结为“单独军事暴动的原故”,因此部队的暴动,“须与工农暴动聚合一块,就是说必须是响应参加工农群众的暴动而不是单纯的军事暴动。”(51)《陕西工作决议案》(1928年3月18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244、250页。在给许权中的信中,中央指示:“你们现在寄生于李虎臣之下,绝对的不是你们的出路……尤其时时要准备脱离李虎臣,去帮助发动群众的斗争,作工农群众暴动的副力。”关于脱离李虎臣后的出路,信中指出了三条出路:“第一,开赴陕中农运与党比较有基础的地方,去帮助并发动农民暴动,有可能时,可以形成一割据的局面。第二,开赴豫西,帮助河南的农民暴动。第三,开赴鄂北,预备将来与两湖的革命势力联贯起来。至于究竟走那条路,要看动作时的实际环境来决定——由陕省委决定”。(52)《中央给权忠〔中〕同志信(节录)》(1928年3月20日),《渭华起义》,第32—34页。虽然中央在指示信中为许旅脱离李虎臣后指出了三条出路,但当时陕西省委准备在渭华地区组织农民暴动,且对许旅最后的出路有决定权,因此省委决定许旅参加渭华地区的农民暴动,也就成为自然的事了。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3月22日,中共陕西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以渭南、华县、五一、华阴、临潼五县为陕东暴动区,并于4月1日成立中共陕东特派委员会,指导陕东各地斗争,准备暴动。(53)《中共陕东特委通告(第一号)(节录)》(1928年4月2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第255页。中共陕东特委成立后,在塔山一带组织了陕东赤卫队,“从许权中部队中拿了二十余支枪,供赤卫队使用”(54)刘继曾:《渭华起义的经过》,《陕西党史资料通讯》1982年第9期,第15—16页。。许权中还派代表到渭华地区参加4月6日召开的中共陕东特委第一次扩大会,会上讨论了许旅行动问题。(55)《中共陕东特委通告第三号》(1928年4月9日),《渭华起义》,第59页。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大纲,其中包括“使许旅出山,帮助农民暴动”(56)《陕东区特派委员会目前工作计划大纲》(1928年4月9日),《渭华起义》,第61页。的内容。随后,为向许旅传达省委组织暴动的决定,中共陕东特委书记刘继曾化装成医生,经两岔河到洛南,向许旅讲了国内形势,传达了省委决议,要他们扩大武装力量,准备起义。(57)刘继曾:《渭华起义的经过》,《陕西党史资料通讯》1982年第9期,第16页。
中央和省委均认为军队是农民暴动的副力。5月1日渭华农民暴动开始后,省委“即时给许旅写了一封指示信,要许旅(时驻三要司)开往渭华配合农民起义,准备在那里建立根据地。”(58)潘自力:《有关渭华起义问题》,《陕西党史资料通讯》1982年第9期,第6页。此时,李虎臣下令许旅开往潼关,参加反对冯玉祥的战争。在讨论部队行动方向问题时,许旅党委发生争论。唐澍等主张“根据省委决议,不参加军阀混战,将部队开至华县,立即举行起义,并以武装力量支援当地的农民斗争。”(59)刘继曾:《渭华起义的经过》,《陕西党史资料通讯》1982年第9期,第16页。刘志丹认为“渭华有群众基础,省委决定出兵渭华已成定案……我们坚决要服从党的决定。”(60)郑殿华:《渭华起义回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6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61页。但许权中“主张先攻占潼关,挑起军阀混战,然后再到渭、华参加暴动。”(61)高克林:《回忆参加渭华暴动的工农革命军》,《渭华起义》,第144页。争论的结果,许旅主力开赴潼关,“只派雷天祥同志带了八十多人枪去渭华与高塘原农民武装配合,开展斗争”。(62)潘自力:《有关渭华起义问题》,《陕西党史资料通讯》1982年第9期,第6页。然而,许旅到达潼关后,直接与比较强悍的马鸿宾骑兵作战,“敌人兵力不断增加,我方伤亡增多……前线战况出现了不利于我军的趋势”。(63)周益三:《渭华起义记实》,《渭华起义》,第156页。在这样的情况下,刘志丹、唐澍、高克林等人商议,趁许权中到潼关县城附近勘察地形的机会,带领近千人队伍撤离前线,开赴渭华地区,准备参加渭华起义。许权中得知情况后,表示服从军委决定,带着随从离开潼关,赶到渭华。部队抵达华县瓜坡镇后,召开党委会会议,决定宣布脱离李虎臣,成立西北工农革命军,刘志丹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唐澍任工农革命军总司令,王泰吉任参谋长,廉益民任政治部主任,主要任务是“配合陕东赤卫队和农民武装,肃清当地的反动武力”(64)杨晓初:《渭华起义简况和起义失败后反革命匪徒的暴行》,《陕西党史资料通讯》1982年第9期,第24页。。至此,许旅最终参加了渭华起义,与农民暴动相结合,成为起义的中坚力量。
纵观许旅参加渭华起义的过程,它是陕西省委在中共中央“左倾”盲动主义错误指示下作出的决策。在党内关于革命的总策略迅速向工农武装暴动转变的情况下,全国各地如湖北、广东、江西等省党组织发动了多次武装暴动,陕西虽然并非中共中央革命战略的中心区域,但同样不可避免需要面对右倾机会主义指责的压力。中央的一再催促以及陕西省委的改组,加速了陕西地区组织发动工农武装暴动的进程。在此过程中,中央对许旅的使用方向给予了明确的指示,要求许旅作为工农武装暴动的副力。因此,省委关于许旅参加渭华起义的决策,是基于中央指示作出的。
冯玉祥“清党”反共后,陕西省委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明确以“暴动”方式来反抗冯玉祥的背叛和反动。具体到许旅的行动决策问题,陕西省委经历了一个从“逃窜北山,独立发展”的保存实力策略,到“参加反冯战争”的打冯策略,再到“参加工农武装暴动、作农民暴动副力”的武装起义方针的决策演变过程。透过中共陕西省委对许旅出路的决策演变,可以管窥大革命失败后的关键转型期陕西省委执行中央命令过程中的地方性和自主性面相。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开始在各省策划和举行武装起义,对大革命失败后陕西革命的前途以及组织农民暴动问题,也作出了比较具体的指示。但陕西省委根据陕西军阀反冯战争和农民动员不足等实际情况,并没有立即组织农民暴动,而是采取联合陕军力量对抗冯玉祥国民军的斗争策略,指示许旅“应尽可能的积极参加”反冯战争。这不同于传统中共党史宏大叙事中“中央决策——地方贯彻”的线性发展逻辑,彰显了地方在执行中央决策过程中的能动性。当然,基于中共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的纪律性,地方执行中央决策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是有限度的。在中央一再催促组织工农武装暴动的指示和右倾机会主义的指责下,陕西省委被迫改组,并按照中央指示积极组织和实施了农民暴动,许旅也在此形势下参加了渭华起义。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委在大革命失败初期作出的史可轩部政治保卫队和中山军事学校(许旅前身)“逃窜北山,独立发展”的决策,以及陕军反冯战争期间“许权中旅退往北部,与李象九部合并,改称陕西革命军”“夺取陕北或陕北的数县,以作根据”的考虑,说明陕西省委已经有了建立自己的独立革命武装和根据地的意识。尽管这些设想因种种因素的影响而未能付诸实践,但对丰富中国共产党军事思想有一定意义。此外,关于许旅是否应该参加渭华起义的问题,长期以来存在争论,当然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但作为坚定执行省委关于许旅参加渭华起义决策的刘志丹等人,在以后的革命生涯中反思了渭华起义的经验教训。刘志丹曾说,率部参加渭华起义“更多的是从政治上考虑,盲动成分大,还要服从上级决定,就这样,我做错了……”(65)马文瑞:《群众领袖 革命楷模》,刘志丹纪念文集编委会编:《刘志丹纪念文集》,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3—84页。;刘志丹夫人同桂荣说:“志丹有了渭华起义的经验,在陕北才搞得好了”(66)马文瑞:《群众领袖 革命楷模》,《刘志丹纪念文集》,第84页。;高克林后来回忆说:“工农革命军的失利,渭华农民暴动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功,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1928年我党还处于幼年时期,当时暴动中的一些领导人缺乏应有的经验,受当时党内‘左’倾盲动主义残余的影响,这些都是这次暴动失利的客观原因”。(67)高克林:《回忆参加渭华暴动的工农革命军》,《渭华起义》,第153页。刘志丹等人的反思,一方面说明省委关于许旅参加渭华起义的决策带有“左”倾盲动主义的特点,另一方面说明渭华起义的经验教训对刘志丹等人后来革命生涯的深远影响,包括建立红军和根据地、不盲从上级决策、要从革命实际出发来思考问题等等。可以说,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陕西省委对许旅行动决策的演变过程,也可视为陕西革命最终走上“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探索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