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伟 马 洁 周势涵
2019 年4 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指出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专业群的高质量发展将以“四有”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队伍,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1]。教师教学能力“全画像”作为现代信息化技术助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的举措之一,是指依托一定的新兴技术手段或数据整合手段对教师教学要素的全面把握,根据一定的划分依据,对教师教学能力进行一个系统、细致的模块化分析,是近年来围绕教师教学能力逐渐兴起的一个新鲜词汇,在不少双高计划筹建高职院校中的教学考评测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已有所体现。
司法警官类职业院校是高等职业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学、从严治警的办学宗旨,培养学警的核心价值取向,培养能够胜任警察岗位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通过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这一契机,围绕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展开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把握专业群内的资源与信息共享,进而以专业群的质量提升带动司法警官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由于司法警官院校的特殊性,司法警官院校教师的工作职责是培养合格的人民警察,因此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与普通高校的教师教学能力略有不同,在具备教师基本职业能力同时还应具备相应警务能力。目前已有学者构建了普通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模型,但对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模型的研究较少。构建司法警官院校教师的职业能力模型,可为学校提供科学的考核标准,也可为教师的职业发展与职业规划提供有效的指导,这是对传统教学能力提升策略的丰富与重要尝试,对推进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教法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文献分析法
本研究主要收集司法警官院校教师与普通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相关文献,对比已有的教师教学能力模型的资料,分析得出作为司法警官院校教师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初步构建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调查问卷。
2.访谈法
本研究采用半结构化问卷对司法警官院校教师共15 人进行面对面深入访谈,受访教师均为正高级教师。首先请受访教师对初步构建的教师教学能力调查问卷进行评定,其次请受访教师分享个人成功教学案例以及教学经验,最后针对“作为一名司法警官院校教师应具备哪些素质”灵活提出问题。访谈时间持续30—40 分钟。本研究受访者均为司法警官院校在职教师,故所获得资料更具研究价值。在访谈之前,研究者对受访者将要进行访谈以及访谈目的进行阐明,并告知对其个人资讯进行匿名化处理,在征得受访者同意后,进行录音和记录,在访谈结束后,研究者将访谈内容转化为文稿形式,研究后提取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指标,修订调查问卷,最终获得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指标33 项。
3.问卷调查法
根据访谈获得的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指标33 个项目制作调查问卷,采用Likert 五级量表对指标进行评定,1 代表“非常不重要”、2“不重要”、3 代表“一般”、4 代表“重要”、5 代表“非常重要”,面向全国司法警官院校教师发放500 份问卷,问卷的调查与收集在30 日内完成。
通过文献分析、访谈法确定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指标,并依此制作调查问卷并收集以确定样本,将收集到的有效问卷随机分为两份,分别命名为样本A、B,使用SPSS27.0 和AMOS28.0 对样本进行统计分析,对访谈结果与数据处理结果进行定性分析。
具体操作为:首先使用SPSS27.0 软件对样本进行信度分析,检验数据可靠性,其次使用SPSS27.0 软件对样本进行KMO 和Bartlett 球形检验以确定该数据是否适合进行因子分析,再次使用SPSS27.0 软件对样本A 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最后使用AMOS28.0 软件对样本B 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
图1 研究流程图
研究对象为全国司法警官院校的现任教师,涉及法律执行类、法律实务类、司法技术类等不同专业的专职教师以及专职辅导员。共发放500份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问卷,回收问卷415 份(问卷回收率为83%),有效问卷408 份(问卷有效率98.31%)。问卷中基本信息包含:性别、年龄、教龄、最高学历以及职称五方面。
在本次研究中,研究对象样本特征分布描述信息如表1 所示,由此可见样本具有代表性,适合作本研究样本。
表1 样本特征分布描述
在本次研究中,运用克隆巴赫系数信度检验方法对研究样本各个纬度的内部一致性进行检验,信度分析的结果如表2 所示。分析得出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以及各个二级维度的信度系数均大于0.7,因此说明本次研究所使用的量表信度很好。
表2 教师教学能力测试信度分析
使用一半有效问卷(样本A,N=204)对上述33 个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特征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找出各因子之间的本质结构并进行降维处理。首先对样本A 数据进行KMO 和Bartlett球形检验,KMO 值为0.955,Bartlett 球形检验 x2为5998.414,自由度为528,P<0.0001,说明样本A 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其次,对样本中的33 个因子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提取方法为主成分分析法,保留特征值大于1 的因子,设置最小因子负荷为0.5。样本旋转在8 次迭代后已收敛。分析后得出特征值大于1 的因子共有5 个,解释变异总量的72.596%。其中4 个因子载荷量小于0.5,2 个因子为双重载荷,将载荷量过小以及双重载荷的因子删除,共删除6 个因子。考虑删除因子会影响分析结果,因此对剩余因子进行第二次因子分析,KMO 和Bartlett 球形检验中KMO 值为0.935,Bartlett 球形检验 x2 为4505.489,自由度为351,P<0.0001,说明样本仍适合做因子分析。样本经旋转分析后得到一个包含27 个因子的稳定五维结构。探索性因子分析的结果见表3。
表3 第二次探索性因子分析旋转后成分矩阵
因子 1 2 3 4 5团队协作能力 0.619教学设计能力 0.575信息化教学能力 0.505为人师表 0.879创新能力 0.869学习能力 0.834写作能力 0.829对职业教育事业热爱 0.757政治坚定性 0.771政治敏感性 0.718对学生负责 0.702关爱学生 0.679及时解决学生问题 0.640师生关系和谐 0.631奉献精神 0.565良好的学术声誉 0.858独立发现问题的能力 0.817找到创新性答案的能力 0.763严谨论证问题的能力 0.748警务知识 0.642警务技能 0.557
第二次因子分析后,样本在旋转在13 次迭代后已收敛。抽取特征值大于1 的因子共5 个,解释总变异总量的73.478%。
抽取的第一个因子,特征值为5.459,能够解释总变异的20.218%,此因子共包含9 个项目分别为:“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教学策略”“行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教学设计能力”“信息化教学能力”,这些项目反映的是司法警官院校教师在授课工作中形成的稳固、复杂的教学行为系统,因此我们将其命名为授课能力。
抽取的第二个因子,特征值为4.686,能够解释总变异的17.354%,此因子共包含5 个项目分别为:“为人师表”“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写作能力”“对职业教育事业热爱”,这些项目反映的是司法警官院校教师内在和外在多方面因素,因此我们将其命名为个人能力。
抽取的第三个因子,特征值为4.426,能够解释总变异的16.394%,此因子共包含7 个项目分别为:“政治坚定性”“政治敏感性”“对学生负责”“关爱学生”“及时解决学生问题”“师生关系和谐”“奉献精神,这些项目反映的是司法警官院校教师管理和服务学生的能力以及协调和教育学生的能力,是司法警官院校现代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能力,因此我们将其命名为学管能力”。
抽取的第四个因子,特征值为3.241,能够解释总变异的12.003%,此因子共包含4 个项目分别为:“良好的学术声誉”“独立发现问题的能力”“找到创新性答案的能力”“严谨论证问题的能力”,这些项目反映的是司法警官院校教师科学研究、实验、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因此我们将其命名为科研能力。
抽取的第五个因子,特征值为2.207,能够解释总变异的7.509%,此因子共包含2 个项目分别为:“警务知识”“警务技能”,这些项目反映的是司法警官院校教师开展警务教育工作的能力,因此我们将其命名为警务能力。
使用另一半有效问卷(样本B,N=204),在B 样本中筛选出A 样本中保留的27 个因子所形成的的五因素结构,对筛选后的B 样本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
根据表5 的司法警官院校教师职业技能模型适配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司法警官院校教师职业技能的五项分类模型具有良好的适配度。
表4 模型适配度检验
在本次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效度检验中,各个维度的AVE 值均达到0.5 以上,CR 值均达到0.7 以上,综合可以说明各个维度均具有良好的收敛效度和组合信度。
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特征表明,司法警官院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可总结为五个因子,即授课能力、个人能力、学管能力、学术能力、警务能力。这五个因子之间的联系紧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与普通高校相比,学管能力与警务能力更能凸显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特色,具体分析如下。
司法警官院校优秀的教师应具备坚实的司法警察类专业知识与技能,注重警察教育与职业教育新的知识理论的更新;具备选择合适的教学策略的能力,可以使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司法警察类学科的特点以及教学目标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断反思和调整教学策略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具备优秀的教学组织能力,可以使教师在教学中,可以有效地规划和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以及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课堂秩序;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可保证授课内容准确、简洁、逻辑清晰且无异议,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具备良好的教学设计能力,可以使教师根据授课反馈合理设计教学计划,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保障;具备信息化教学能力,掌握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教育手段,运用学习通等教学软件改变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推动智能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2]增强教学的直观性质和趣味性,促进司法警官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新时期,教师的角色不仅仅是文化知识的传播者,更是指引学生终身学习、不断创新的引领者。作为一名优秀的司法警察院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突出政治育警,培养学生对党的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应有的司法行政力量;具备创新能力,警校学生较普通高校学生相比,具有超强的意志力、执行力,但是创新意识相对不足,对此教师应首先提升自身的创新意识,扩展自身的知识结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不断更新司法警察教育教学理念,学习适应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提升教学品质,以满足各个层次学生的需求;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可以帮助教师更好的进行学术研究与发表文章,提高自身科研水平,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具备对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事业的热爱,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这为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提供了正确的前进方向和强大的动力源泉,为切实担负起立德树人和忠诚育警的时代重任打下坚实基础。
司法警官院校实施警务化管理是对习总书记关于“三全育人”教育理论在警察院校的应用与延伸,突出警务化管理特色,从严治警,从严治校。警校教师的学管能力要体现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鲜明特点,司法警官院校教师作为人民警察的培养者,必须具备政治坚定性与政治敏感性,明确自身既是警察又是教师,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方向上的清醒、思想上的敏锐。应具备对学生严格管理的能力,严格按照条令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注重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劳动意识,培养学生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具备对学生负责关爱学生的态度,注重提高学生的政治修养和心理素质,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司法警官院校教师还要具备奉献精神,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育人情怀,为学生、学校多干实事,为教育事业建功立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日常生活中具有优秀的学管能力,能促使学生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以达到政治育人、强化职业素养、发挥行业优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预备人民警察的要求。
司法警官院校教师须不断提升学术创新能力,凸显高质量司法行政研究成果,推动司法警察教育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应具备独立发现问题的能力,这是教师学术研究的重要驱动力,通过对新的问题、现象和规律的发现和探索,从而推动学术研究的进步和发展;具备创新性,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寻找突破口推动知识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促进产教融合,推动学术成果的转化,积极主动为司法行政系统提供智力支持;严谨论证问题的能力,教师在学术研究过程中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环节,研究把控研究方法,经过科学的论证以得出准确、有深度的结论,以保证学术研究可信度和可重复性,提高研究水平。良好的学术声誉可以增加教师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教师积极参与司法行政机关法治研究、咨询、服务等多项工作,以获得更多的研究机会与学术资源,有利于教师在各自领域获得更多的成就和发展;
司法警察教育要求将学生培养成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警务专业人才,因此必须具备较强的警务能力、顽强的意志、勇敢的作风、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强健的体魄。司法警官院校教师应具备警务知识与警务技能,自身的言行举止能够符合管理要求才能更好的培养学生的专业实战技能。教师具备丰富鲜活的警务实战教学经验,将一线工作经验带入课堂内,引导学生深层次学习,让学生在实践中理解、领悟与应用,有效指导毕业生在司法机关实习遇到的执法操作难点[3];司法警官院校教师还应掌握队列技能、简易警械使用技能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警务实战技能等警察技能,[4]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行为、言语和态度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示范和引导,增强学生警察意识和对警察工作的认同感,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教师具备良好的警务能力,体现了警察工作的时代性和政治性,教师通过警务化管理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勇于担当,从而形成警校特色鲜明的育人环境和氛围,为司法警察队伍输送过硬的新生力量提供了保障。[5]
研究结果表明,司法警官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特征可分为五个因子:授课能力、个人能力、学管能力、学术能力、警务能力,由此提炼出了适用于司法警官类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具体模式,实现了教师教学“全画像”。职业教育的发展关键在于职业院校学生培养质量的提升,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取决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水平。选择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这一时代大背景为依托,研究司法警官类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相较于其他职业类院校的不同点,以及其在实践发展过程中的具体内容,并以此构建符合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的“全画像”,为司法警官院校在具体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师自身专业发展过程中提供发展性借鉴与指导,共同推动司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