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化社会语境下公文传播对乡村治理的影响研究

2024-01-23 02:09袁智忠郭鑫悦
集宁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村组信群媒介

袁智忠 郭鑫悦

(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重庆 北碚 400715)

在技术不断更迭的新媒体时代,新的媒介层出不穷,信息化、数字化逐渐深入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并改变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在国家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各项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村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手机使用率与网络利用率不断提升,村民从当初被作为赋权的弱势群体变为了媒介化社会中参与的一员。根据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来看,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5.6%,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10.65 亿。农村地区网民规模达3.08 亿,占网民整体的28.9%[1]。可见,虽然乡村地区手机使用情况与网民数量来看依然存在数字鸿沟,但数字化建设仍在不断发展。在此背景下,乡村的信息传播也开始进入到现代化、媒介化社会中来,传播技术的改变让信息的传播与接收变得更加高效。

新媒体带来了乡村社会的重新组合和强连接,已然成为政策协商、乡风乡俗改变、乡村社会交往和现代社会发育最为重要的平台[2]。微信作为社交媒体平台,如今成为连接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纽带。在媒介化社会不断深入的过程中,乡村微信群得以产生。乡村微信群作为农村媒介化社会的产物,成为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一个全新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场域。

公文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不仅能够让国家各项措施合理有效地实施,也从另一层面维护着社会秩序并完善社会治理。在媒介化社会语境下,电子公文应运而生,为公文传播提供了新的途径。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微博公文、微信公文也不断扩张其传播功能。乡村微信群作为连接村组干部与村民之间情感与通信的网络信息纽带,在网络与通信设备的支持下,将熟人社会的信息传播推到新的场域,为公文传播创造出新的传播渠道,极大地影响了公文传播的效果,从而促进乡村治理与发展。

一、文献回顾

(一)媒介化与媒介化社会

瑞典学者Kent Asp 在“政治进程中媒介权力与影响研究”中首次明确提出“媒介化”的概念。[3]作为宏观层面上的概念,媒介化是对媒介效果的宏观社会效应的一种延展,其根本点在于以此概念来理解媒介所造成的复杂的社会后果[4]。通过媒介化,让社会与文化以及其中的互动模式因为媒介的影响而发生改变的社会进程[5]。媒介化的发展与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媒介已经成为社会和文化实践中的一个结构性条件,存在于特定的文化领域和整体的社会之中[6],并与社会和文化制度相互作用与影响。

媒介化社会的演变,是媒介与社会进行的深度融合。媒介化社会可以说是把媒介化作为现代社会的场域范式,媒介技术的发展打破了时空局限,同时影响人们传播的空间转变以及传播形式的变迁。媒介化社会的本质即是信息化社会媒介,在本质上是信息的采集、制作和传播平台[7]。媒介化社会建立在媒介融合的基础之上,是媒介技术不断革新的结果,是媒介融合成为现实之后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特性。

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媒介化社会日益成为现代社会的本色,就中国的媒介化进程而言,要通过中国的媒介化程度和具体语境进行深入研究,从历史和当前的信息环境、物质化视角、制度化视角、社会建构视角等方面探讨中国媒介化社会的发展模式[7]。这也正好印证了从媒介化社会这一理论出发,需要研究思考更多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成果与领域。

(二)媒介化社会与公文传播

公文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中一直承担着重要角色。1987 年苗枫林的《中国公文学》,第一次较为系统地建构了中国公文学。学界对公文的研究主要是从公文写作、公文史学、公文逻辑学、公文管理学等领域开展。媒介化社会对公文传播的传收形式产生了巨大影响,随着新媒介的发展,电子公文的公文形式为公文传播增添新的活力。

近期出版的《公文传播学》(袁智忠著,重庆大学出版社,2023 年6 月)一书将公文传播学带入学界视野。作者认为公文传播需要从传播主体、内容、媒介渠道、受众、效果以及反馈进行研究,通过新媒体、社交媒体平台探析公文传播的内在逻辑[8]。面对新的媒介环境,公文传播要适应复杂多变的媒介化社会,传播主体需要利用新兴网络传播媒介促进有效传播,并让网民能够积极响应与参与,以此实现政府公文的“阳光、透明化”[9]。随着媒介化社会的深入发展,政府不断加入新媒介的传播逻辑中,政务公开已然成为媒介化社会的常态。在政务公开条件下的公文传播具有传播载体公众化、传播受众社会化、传播反馈直接化的特点[10]。政务公开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文上传下达的高效性,并更好地树立起了政府自身的形象,让公众能够平等参与公文传播过程。虽然新媒介为公文传播带来新的机遇,但当今学界并没有以媒介化社会为背景探析公文传播对治理层面的影响研究。

(三)媒介化社会与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11]。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乡村治理不断得到重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的重要一环。新媒体技术的不断更迭与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逐渐改变着乡村社会的生活方式。目前,就媒介化与乡村治理的研究来看,更多的是国内学者结合中国乡土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行田野调查从而对该领域进行探索,对媒介化社会与乡村治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且尚未成熟。

乡村文化治理的媒介化路径可以将乡村诸多民俗、仪式、组织等重新纳入到传播学范畴之内进行考察和分析[12]。作为国家提出的“加快推进国家乡村数字化建设”的发展红利,信息现代化的普及让乡村治理朝着数字化的路径发展。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为乡村振兴这一顶层设计的落实提供了历史性机遇[13]。新媒体技术赋权为乡村治理带来新的尝试,在基层政府治理领域,新媒体起到了中介平台的作用,对治理方式和治理效率都有深刻的影响[14]。同时,技术赋权能作用于村民在治理领域的参与实践,利用新媒体参与自治与监督,特别是村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出自身的主体性,而这种主体性的培植与增加则有赖于新媒体。对于媒介化的参与,乡村治理更多是通过微信群让村组干部实现上传下达的便捷性。社会化媒体跨越了原有固化的科层组织体系[15],通过微信群、QQ 群等形式,将“遥远的”科层等级形式及其等级人员与最为基层的村干部“融合”。媒介技术的发展嵌入到乡村治理中,已是无法阻挡的时代潮流。通过利用乡村微信群,驻村干部与村民实现了“共同在场”,惠农政策、扶贫信息、相关文件通过微信群得到便捷传播,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效率。在此情况下,2020 年年初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公共卫生事件,无形中成为考量乡村治理中新媒体影响力的一个角度[16]。可见,新媒体的发展让媒介化社会不断深化并渗透到乡村治理这一环。通过利用乡村微信群形成驻村干部与村民的共同体场域,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村民能够通过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快速及时地了解国家政策与公共信息,参与基层自治。

总体而言,目前学界并没有着眼于将媒介化社会下公文传播与乡村治理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同时也缺少对于在新冠疫情这一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利用新媒介传播疫情防控公文信息对乡村治理影响的研究成果。

因此,本文将从公文传播学视角出发,探索媒介化社会下利用微信进行疫情防控的相关公文的传播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并讨论未来公文传播过程中更有效进行乡村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背景下,将乡村微信群中疫情防控相关的公文信息传播作为案例,以此观照学者对于疫情爆发后如何利用好新媒体进行乡村治理的研究,并提出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利用乡村微信群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公文的传播对于乡村治理的影响有哪些?二是未来将通过怎样的路径让公文传播主体利用乡村微信群更好地进行治理工作?旨在为基层组织的公文传播与乡村治理提供新思路,同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二、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一)方法选取

1.访谈法

为了了解研究对象对于微信群中疫情防控信息的看法,深入了解公文传播后村民的认知、态度与行为。本次研究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设计访谈提纲,并选取两位微信群使用者进行预访谈,结束预访谈后将访谈提纲进行进一步修改,最后对三元村的村组干部和村民一共30 人进行每人20—30 分钟的深度访谈。访谈问题主要包括微信群对于村组干部的工作与村民生活的影响,以及公文在微信群中的传播过程所存在的问题与意见。详细了解村组干部和村民在乡村微信群这一新媒介介入乡村治理后,疫情防控类公文信息的传播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最终将访谈笔记与录音整理为2 万字左右的文字文本。

2.问卷调查法

本次研究专门设计了名为“疫情防控信息在微信群里的传播调查”的调查问卷,对象为三元村乡村微信群的使用用户。为避免与访谈结果形成干扰,将调查问卷的第一题设置为“您前期是否参与过本次调查的访谈活动”,若选择“是”则直接跳转到结尾结束答题,若选择“否”则继续进行该问卷的答题。最后,发放并回收有效问卷210份,问卷的设计分为村民基本情况,疫情信息获取来源、对传播主体的信任度,疫情工作信息传播后的认知、态度、行为三个层面的效果以及对于村组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工作建议。

3.网络民族志

通过潜入乡村微信群,观察2019 年到2022年微信群中关于疫情防控信息的发布、回应等传播动态,对传播主体与传播受体的传播方式进行观察,以此发现公文传播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作用与优缺点。

(二)个案选取与样本选取

三元村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在村组干部的带领下,三元村2020 年被评为“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村”,2021 年被评为“四川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四川改革创新名村”,2022 年被评为“四川省5A 级先进党组织”等众多荣誉称号。该村的公文信息传播的有效性与创新性被纳入“四川省乡村治理示范村”与“四川改革创新名村”的评估范围,作为评估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本次选取三元村的乡村微信群作为研究的个案选取对象。

三元村乡村微信群分为乡亲群众群即“三元一家亲”,以及每个组有一个小组村民群。目前,“三元一家亲”共有408 人加入,每个小组的小组村民群一般有400 人左右。“三元一家亲”乡村微信群成立于2017 年12 月13 日,内容主要包括村组干部的通知、村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互动、三元村三元红合作社招聘与产品广告等,偏向于活娱乐。三元一组村民群的内容主要包括组长通知、疫情防控人员报备信息、疫苗接种通知等,偏向于日常工作。因此,本次对两个群同时进行田野调查,以此进行比较研究。在微信群中的村民男女比例相对平衡。群中人员年龄分布以中青年为主。政治面貌为群众的最多,占71.19%。受教育水平以小学、初中、大中专技校为主。(见图1、图2)

图1 微信群使用人群年龄分布情况

图2 微信群使用人群学历情况

在样本选择上,本文根据主要研究方向,选取两个微信群中的使用者作为样本,根据目的性抽样的原则选取符合研究条件的样本,其中涉及公文传播的主体与传播对象,包括三元村的村组干部10 人,村民20 人,按照饱和性原则纳入受访者30 人。(见表1)

表1 受访者基本信息表

三、媒介化社会语境下公文传播对乡村治理的双重影响

(一)高效传达:提高政策认知度与被动局面并存

以媒介开展社交与工作已经成为媒介化社会下的一个标志性属性。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三元村的每户村民除老年弱势群体用老年机以外,其他村民几乎都使用智能手机,且每家每户至少有一人加入三元村乡村微信群中。在基层政府治理领域,新媒体起到了中介平台的作用,对治理方式和治理效率都有深刻的影响[17]。就村组干部而言,微信这一新媒体平台的普及应用,为乡村治理带来了公文信息高效传达的途径,如“微信群成为我们日常工作的一个很好的工具,公文通知不像以前一样还需要打电话给组长,组长再打电话或是挨家挨户通知。发在微信群里的政策公文信息很快就能通过微信群里的村民传给家里的所有人。”(A2)也同样成为了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的有力工具。“以前还没有微信的时候我们都得自己去每个小组的公示栏看最近有什么新的通知。”(A8)在以往获取通知信息的方式上,利用及时性、快捷性、“点对面”的微信平台进行公文信息的传播,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传播信息的覆盖度及村民对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然而,微信的及时性也同样成为了治理路上的“绊脚石”。及时性让通知能够快速在不同的微信群之间传播,然而“直接把上级发的文件转发在群里,但其实这些文件还需要进一步召开村组干部工作部署会后再进行通知。”(A3)因此,会出现越级办事的情况,以及还没有确定落实的方案便被直接发在群众微信群里,“老百姓会有为什么没有落实的呼声。”(A4)让村民提前知晓本不该知晓的政策信息,从而导致村组干部在落实工作中形成被动的局面。越级办事与被动局面为乡村治理带来阻碍影响。

在调查问卷中,有74.58%的村民都认为微信群里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对自己帮助很大,66.1%的村民认为通过乡村微信群发布疫情防控通知能够比张贴公告更高效地让自己接收到相关信息,并喜欢这样接收信息的方式。因此,政策认知度提高的效果影响更加显著。

(二)权力说服:“一呼百应”与迟疑否定并存

耶鲁心理学教授霍夫兰认为,受传者的态度会沿着传播者说服意图的方向发生变化。乡村微信群中的村组干部作为带领全村发展的“领头羊”,在微信群中发布的相关公文通知在村民心中几乎都具有权威性,在群众素质相对偏低的乡土社会,隐性权力的存在能够有效地说服村民对于某一事件的看法和认知,从而实现对政策的积极回应。“村组干部发在群里的政策信息我是很信任的,他们也是从政府上收到的文件,因此我们会很重视。”(A8)村组干部发出通知后,部分村民会迅速在群内作出正向反馈。在熟人关系网络下,邻里信息传播能够得到村民的重视与对政策的肯定,并形成“一呼百应”的局面。

对于年龄稍大且受教育程度较低的老年人而言,会对群里发布的通知存在迟疑与否定的态度。如,对于新冠疫苗接种以及返乡报备的通知。部分老年群体由于自身习惯性认知与接收信息速度和能力有限,在最初通知接种新冠疫苗时便会产生抵触心理。如,“我最开始认为我没必要去接种这个疫苗,我们老年人一把年纪也不会跑来跑去,为啥非得去接种新冠疫苗?我觉得这和我生活没有多大关系。”(A22)由于村组干部通知是面向集体村民群众,并未考虑公文受众群体存在不同属性。因此,在通知时只做到将通知传达而不考虑转变话语让公文传播对象都能认可与接受,最终造成受体对信息的质疑与否定。

然而,在媒介化社会下,大部分村民的生活都被不同的媒介充斥。乡土社会中的村组干部作为政府部门与群众接触最亲近的基层干部群体,在日常生活中更能在村民心中树立政府的公信力与威信。本次调查问卷显示,有86.44%的村民将村组干部作为最信任的疫情防控政策信息来源传播者。因此,村干部发布的公文能够被村民重视的影响效果更强。

(三)集体行动:自发动身与扰乱治理秩序并存

哈贝马斯曾提到“公共领域”的概念,在此场域下人们能够平等地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基于社交媒体的微信群成为新型村落公共空间,村民借助微信群实现了集体虚拟在场,让村民从“私领域”走向“公领域”。微信群作为村庄公共行动的重要中介,不仅降低了村民公共参与成本,还提高了集体行动的效率。本文中的集体行动即村民通过媒介集体参与公共事务,与帕克提出的受到情绪感染后无组织、非理性的社会互动不同。新媒体赋权下,村民能够平等地在乡村微信群对相关公文政策发表意见并民主参与村内的公共事务,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者。一定程度上村民对于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有所提高。“我平时看到的一些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通知我都会转发在群里。”(A11)在疫情环境下,微信群内许多村民纷纷自发转载在其他网站平台知晓的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公告与通知,有接种新冠疫苗的新情况也会在群里进行提醒。微信群让乡土社会中的邻里关系开始在线上虚拟空间发酵,由于信息传播的便捷性与邻里关系的构建性,自发的个人行为有时也会变为村民之间的集体行动,在此过程中村民自治意识不断提高,进而推动乡村治理。如,村民互相传达公文通知,自身对疫情防控以及疫苗接种的遵守与规范意识不断提高,最终达到村民互动与自发参与社会治理。“有的村民虽然也是出于热心将消息转发在群里,但由于自身没有很好的辨别真假的能力,以一种跟风的姿态对信息随意进行转发,这实则阻碍了我们的工作。”(A4)村组干部的监管不充分、村民自身媒介素养参差不齐的情况依然存在,这就导致村民转发在群里的通知与言论常常容易混杂谣言、流言的情况,一些不当造假的通知与公告还会引起群内的恐慌,从而增加社会风险,扰乱社会与治理秩序。

村民自发行动,以媒介化语境下赋予的民主参与权、表达权以及社会治理权,参与到乡村治理的信息传播、施行与反馈的各个环节中。通过网络民族志的田野调查发现,公文在乡村微信群的传播过程中,虽然有谣言、流言的存在,但大部分村民依旧会保持理智的头脑,质疑部分群众发布的信息,并指出信息漏洞。在此过程中,村民自发参与治理的能力不断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不断被激发。因此,媒介化社会下公文在微信群中的传播效果就行为而言,其影响更多的是村民能够平等有效地参与乡村治理。

四、媒介化社会语境下公文传播作用于乡村治理的优化路径

(一)明确治理责任:谨慎发布公文信息

公文传播学想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公文写作、传播的规范与科学的问题[18]。公文具有政治性、公务性、法定性和规范性等特点,作为代表权威性的政府而言,公文的发布应遵从谨慎的原则。其中不仅需要注意公文传播的内容规范性,还需要公文传播的主体能够辨别政策落实的进展以及公文传达的层级逻辑是否合理,以此避免出现内容不规范以及传播对象层级逻辑混乱的情况,防止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受到冲击。

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于一些公文的特殊性,村组干部需要对公文进行理解后重新编辑组织语言再发布在群里。有时会出现编辑的信息或格式有误以及表达不清晰等情况。“这种情况是应该尽量避免的,在编辑好后就需要我们的村组干部认真检查是否有错字漏字或是意思传达是否正确。”(A2)

村组干部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肩负的治理责任,村民对村组干部的信任度是极高的,一旦存在信息发布错误的情况,便有极大可能降低村民群众对于村组干部的信任度,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加以整改,便会造成村组干部“说话没人听,做事没人跟”的被动局面。因此,村组干部应当谨慎发布每一条公文信息,在微信群中编辑发布的公文信息都应对内容进行严格的核实与审核,同时,上级还没有要求发在群里以及只能发处理结果不能发政策的公文信息,村组干部也需要引起注意。

(二)强调内容重要性:引起重视与规范行为

在乡村微信群中,由于村民的年龄、学历不同,村民对公文信息的理解与认知不同,从而也会形成置之不理、不予理睬的态度。因此,村组干部在发布相关公文时应将公文信息的重要性以及不采取行动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村民,且以多次发送的形式来加强说服效果。对不同受众属性进行分众化传播,从而让全村村民都能够对公文信息引起重视并实现行为的自我规训。

在三元村“三元一家亲”微信群中,村组干部会采取重复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信息,并强调“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或是在信息中加入“严肃处理”“严查”“必须”“违反法律”等字眼。对于疫苗接种而言,会在通知后面对接种疫苗的重要性以及不接种的损失进行说明,并转发与该信息相关的官网公告与通知来增强村民对于疫苗接种的重要性认知。

在“三元一组村民群”中,组长在疫情防控通知中也会强调,“当前疫情形势非常非常严峻”“不进行报备的提前返乡者将按照疫情防控法处理”,并增加感叹号的使用以对信息的重要性进行强调,从而让村民对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安排引起重视并规范自身行为,让村组干部对返乡人员情况做到有效管控,以促进治理的有序开展。

(三)树立互联网思维:舆论引导与及时互动共进

在媒介化社会下,用户使用社交媒体存在参与性强、情绪化等特点。村民群众由于技术赋权后能够平等地参与对公文信息的讨论,并在乡村治理的各环节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能够推动乡村治理各项政策的有效传达、认可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民主参与权、表达权与社会治理权,这就让村民更注重与村组干部的交流与互动。然而,村组干部只发布公文信息却对村民对于该信息的问题和疑问的回复较少或回复时间较长,让乡村治理中村民存在的问题解决出现滞后性,最终影响治理效果。调查显示,73.2%的三元村村民都希望村组干部增强在群中的互动,56.8%的村民希望村组干部在通知与互动时转变方式与态度。因此,村组干部应当注重在微信群中的及时互动,重视村民对于公文政策信息的反馈,正视存在的治理问题,并用适合不同人物群体的多种话语表达进行公文内容的传达,以此实现公文信息的分众化传播。

如今,舆论表现出“燃点低”的特征,用户在社交媒体平台极易产生情绪化进而形成群体极化,一旦某一舆论出现,便会存在“病毒性”传播。村组干部在利用微信进行公文传播时,应该树立互联网思维,考虑村民所处的媒介化环境,对群中的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同时需要及时纠正不实言论与信息,防止谣言的蔓延以引起的舆论涟漪。只有适应互联网思维,才能让村组干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更加游刃有余。

结语

媒介化为信息的传播提供高度的媒介支持,让闭塞的乡村信息传播实现高效传达。村干部自身的隐性权力与村民被媒介化赋予的民主参与权、表达权与社会治理权,使得治理信息获得了极强的说服性与自主传播性。但由于社交媒体平台自身存在的谣言传播、媒介素养参差不齐等弊端,同样为公文传播中的乡村治理带来挑战。正确利用公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助力器”。这就需要公文传播主体明确自身责任,谨慎发布公文,树立互联网思维,注重公文内容的特定表达,以此实现公文的有效传播与乡村的高效治理。不过,本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对于问卷调查的样本量收集份数还不够充分,访谈人数与时长还需增加,后续研究可不以单个案例,而是着眼于整体的公文传播对乡村治理的影响与效果,在多个村收集数据,进行更大样本量的采集,以此获得更多、更全面的信息。其次,本研究仅针对个案进行调查分析,分析的情况虽然有一定的普适性但并不能以偏概全。公文传播为乡村治理带来的影响以及问题解决的路径还有待继续深层次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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