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振军
近年来,甘肃省灵台县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延伸产业链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牛、果、菜三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大力培育以农民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推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振兴出现好势头。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激发发展活力。坚持“产业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灵台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农户+产业基地”的新型党建产业链发展模式,以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基础,持续扩大农民合作社党组织覆盖面,推进“理事长变书记、理事变委员、社员变党员”,将党组织建在产业基地上、将党员凝聚到产业链上,引领和规范合作社生产经营。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带头发展特色产业,创新“党员+合作社+基地+农户”“党员+电商+农户”等结对帮扶机制,帮助群众解决产业发展难题。截至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6%以上。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夯实发展基础。近年来,灵台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意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通过项目倾斜、税收减免等措施,对发展规范、示范作用明显的农民合作社进行扶持。在推动实现农民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甘肃齐翔、钰圣果业、康庄牧业等企业,挂牌成立脱贫攻坚就业实训基地33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理论授课,采取理论教学与观摩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合作社理事长、管理人员及成员的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训合作社辅导员、理(监)事长、财务人员和社员43800人次,组织县乡两级辅导员及示范社理事长600多人先后赴宕昌县、静宁县及陕西杨凌现场观摩学习合作社发展情况15次。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提升发展质量。为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灵台县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的实施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类定级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关于培育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全面实施“四个一批”规范提升工程(对质量效益高的示范认定一批,对制度不健全的规范提升一批,对发展能力不足的扶持壮大一批,对空壳挂名的取缔注销一批),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之间信息共享、农资互通、优势互补、抱团创业,形成以大带小、竞相发展的局面,涌现出了以“土地流转费+务工收入”助推乡村振兴的独店众鑫联合社和开展“耕、种、防、收”全过程托管的灵台县威动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典型。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规范的353家,占43.7%;运营较规范的340家,占42.1%;运营较规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比85.8%,超过省、市考核指标3.8个百分点。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创新经营机制。组织农民合作社分级分类申报认定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县创建命名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总数达到142家。稳妥推进土地等资源要素向农民合作社集中,2022年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面积达到101951亩,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65.3%。合作社注册“金苹果”“秦王山”等商标15个,认证“无公害”蔬菜基地、“绿色食品”基地面积8.15万亩,无公害农产品8个、绿色食品17个、有机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积极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依托全县农村淘宝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网店,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和“农超”对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经营主体+基地+超市一体化的产销经营新模式,截至目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级组织合作开设农村淘宝网点79家,在城镇社区设立蔬菜便民店10家,与客都、乐万家等大型商超达成了产地直销直供协议。各类农民合作社开设淘宝、京东等网络旗舰店累计达到290个,合作社网络销售苹果、核桃、牛心杏等农特产品783.45万元,全县合作社经营总收入达到47690万元。
五是完善利益联结,构建长效机制。灵台县制定出台了《产业扶贫带贫益贫实施办法》,引导承接入股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多种模式,形成股份合作、订单收购、利润返还、生产托管等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了党建引领合作社发展的“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国有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联合社+合作社+贫困户”以及“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产业经营模式。2018年以来,全县203家合作社承接扶贫入股资金1.43亿元,累计为15260户贫困户分红。户均2443.75元。176个合作社承接扶持村集体发展资金10639.6万元,为186个村分红,村均6.43万元,有力带动了群众和村集体致富增收,扶贫带贫益贫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