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权 张 康
(西北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2)
诉苦①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土改的关键步骤,也是社会动员的重要手段,通过诉苦,群众的情绪被调动起来,阶级仇恨被激发出来,政权建设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走向深入。但在现实操作中,由于地区的差异,农民认识的局限,诉苦时常也表现出不和谐的一面,乱批、错斗时有发生,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运动的深入,目前关于这一运动的研究,已出了众多成果②,但仍有可探究之处,这尤其表现在运动开展过程中的矛盾性和群众认识的局限性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陕西榆林地区的诉苦运动,就具有这些典型特点。
中国共产党对民众动员重要性的认识是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的,同时也是由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根基和力量源泉决定的[1]。长期以来,农民因为天生所具有的局限性而对政治运动淡漠,对革命惧怕,一般来说,生活不至绝境,很难起来“闹事”,可以说,农民“通常是最为消极、最无精致目标、最少组织性的阶层,很少在政治上表现出积极的态度”[2]。农民阶级“没有成为能够全面认识,提出和捍卫自己利益的、独立的、有活动能力的政治力量”[3]。但是这种状况在共产党进入乡村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的革命热情被激发出来,社会展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活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这种革命热情与诉苦运动密切相关。在这里,诉苦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民众动员的手段,根源于对中国社会土地占有情况的认识,阶级状况的分析。依据这种分析发布的权威性报告,“8%的地主、富农占有全部土地的70%~80%,92%的雇农、贫农、中农、手工工人及其他贫民拥有20%~30%的土地”[4]。这是毛泽东同志的一份调查报告得出的结论。另外,孙健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亦有相似的结论:“占人口4%的地主阶级占有全国耕地约50%,富农占有人口数约为10%,地主、富农占有农村耕地比重高达65%。中农约占人口总数的20%,占有耕地的20%,贫雇农占农村人口约70%,但占有耕地只有15%左右。”[5]这些数据显现出,中国广大农村地主、富农所占有的土地还是比较集中的。但这只能说明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与之相反的论调仍然存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这一结论提出了质疑③。认为中国的土地集中没有那么严重,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剥削方式也不单单是地租,剥削程度也是有差异的,形式呈现多样化。不能用中央的统计数据整齐划一的套用。陕西榆林地区的土地占有情况就说明了这一点。在土改前,“榆林地区的地主、半地主式富农,占总人口3%,占有耕地16%强,贫雇农占总人口86.6%强,占有耕地42.3%强”④。在这种土地占有情况下,农民对地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痛恨,再加之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农民质朴的性格,乡村固有秩序和宗族意识形态的影响,农民很难自觉起来和地主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另外,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榆林地区的大部分区域都是国统区,长期的反动说教使得民众的思想觉悟比较落后。所以,新中国成立初期,急需要通过几场运动将农民动员起来,如何动员?诉苦就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陕西榆林地区的诉苦运动既有全国一般地区的共性,也有自身的个性。为了推动运动的开展,中共榆林地方政府确立了新的阶级层级,以图在乡村社会落实,但在实践中,这种主观的设想却与底层农村的客观现实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为了弥补这种差异,榆林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但这种强推效果并不理想,这在诉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一开始农民不敢诉苦,也不敢斗争,但为了推动运动的深入,政府不断进行政治介入,从而形成了政治助推的局面,诉苦就是政治助推的重要表现。在这种强力推动下,群众情绪开始高涨,亢奋情绪与日俱增,因为“每一次的行动都断绝了退路。一个佃户由于害怕报复或者为了保持社会融洽,可能一时偷偷地付给地主原先未减的租金。但是,一旦他在斗争会上大声训斥了这个地主之后,他或许再也没退路了”[6]。这种状况下,农民产生了一种意识,“诉苦已经与地主闹僵,不继续下去,地主以后也饶不了咱们”⑤。可见,这种政治助推式诉苦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在这一过程中被广泛地动员起来。运动愈深入,群众愈大胆,斗争的力度愈强烈。
诉苦这一抽象概念到底包含哪些面相?在现实中如何落实与推进,这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据李里峰的研究,诉苦可以分为五个面相,即述苦情、引苦感、讲苦理、挖苦根、去苦弊[7],前二者是以情感动员的方式激发群众的仇恨,讲苦理和挖苦根的目的则为政治,从法理上论证国民党统治的非法性。在此,李里峰以逻辑推理的方式将斗争目标引向了国民党,因为正是由于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才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深重的灾难,国民党顺理成章地成为群众挖苦根的对象。再进一步,则会联系至共产党,只有拥护中国共产党,才能维护目前幸福的生活。这种对比式诉苦,在陕西榆林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陕西榆林地区的诉苦运动中,各地各团体组织了对美帝国主义、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派、反革命分子等的控诉会,其目的是加强政治宣传,进行社会动员。在运动开展过程中,有不少群众哭诉敌人的罪行,有的竟泣不成声,甚至有晕倒在台前的,如榆市一老太婆说:“国民党反动派头子张彩芹(伪榆林城防司令),为了阻碍咱解放军解放榆林,叫我老汉向市民要白面,供反动军队吃,因为没完成任务逼得跳井而死,我要报仇。”⑥这样的血泪哭诉给群众上了一堂政治课,提高了群众的阶级觉悟,增加了对国民党的仇敌思想,再如“榆林县河西区群众自动捉住一贯道马忠清,交给政府判了死刑。对此,群众异口同声得说:咱除了大害。榆林河西群众还捉住城中土匪,搜出21条枪。特务土匪杨万海被处决后,其婶子说:咋出来天了。定边县民兵发觉五个一贯道头子,拒不登记藏在暗井深穴里,叫他们出来悔过登记,这些家伙不但不出来?反而说:我们成神,上天堂了。群众恨极了,便在洞口放火熏,一直熏了五天,还不出来,群众更恨了,便用撅、铁锨刨了两天才把这五个魔鬼一个一个从地窖里拉出来,再派民兵往县上,在押送中那五个家伙贼心不死,抱住一民兵,欲夺枪暴动,机智的另一名民兵提枪便打死了两个,控制住局面,将其他的送往县上。反革命分子李立甫被处决后,群众说:死的迟了,那家伙害死的人不止几个,有几十个人。榆中学生李念慈在大会上,控诉其父李正斋的反革命罪行,又在报纸上写了控诉文章”⑥。这些事例一方面说明群众对国民党特务、土匪、反革命分子的痛恨,另一方面也表明他们对新政府的认同度提高,并愿意参加到新中国初期榆林地区的各项运动中去。在这里,诉苦的动员作用十分明显。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陕西榆林地区的诉苦并不完全是基层乡村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是政府强推的结果。政府之所以强推,是因为发现农民并没有那么容易动员,但运动又必须深入,所以就借用了诉苦、算账、斗争等手段进行引导。从社会动员的层面来看,土改的目的并不全是简单的让农民分得土地,而是要在分得土地的同时,从思想上翻身,改变过去畏惧的心态,使其明白自己贫穷的根源是地主的剥削,从而激发他们的阶级意识。要达到这一目的,并非易事,最好的方法就是诉苦,因为只有让农民尽情地倾诉苦水,他们内心的苦闷才能得到宣泄。陕西榆林地区农民的这种认识,说明诉苦基本达到了社会动员的预期目的。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中都非常重视调动群众的情绪,目的是要“激发农民对地主的愤怒、仇恨之情,进而通过‘翻身’培养他们对共产党的感激、爱戴之情”[7]。因为只有“把群众融化在一种感情里,其个人人格的一切特点和保留都暂时消除殆尽”,此时,才会达至一种“异常激进”的局面,“不会有任何的调节斡旋和权衡”[8]。为了达到此目的,榆林地方政府成立了基层村庄诉苦委员会,从不同角度引导农民进行倾诉,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让农民尽情倾诉内心的苦水,以调动群众的情绪,推动运动的发展。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培养典型,启发群众。在诉苦运动开始时,很多农民出于众多因素不敢诉苦,也不知道如何诉苦。还有一些农民因认识问题放不开手脚,如“神木九区七乡牛定壕村共住了五十三户农民,大都是地主武寡妇的佃户,土改干部初到该村,群众议论说,穷人是命里穷,有的贫雇农怕把地主惹下”[9]。鉴于此,工作组深入群众家里进行访苦,培养积极分子,发动群众诉苦。并列举典型事例进行引导,如《榆林报》刊登了数篇农民诉苦的事例,报道了1 400多人向地主解振翔说理的斗争[10],在群众中引起很大反响。 这些典型积极分子的倾诉,有效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农民因此有了方向感,一些不知从何诉起的人也有了模仿的对象。在诉苦的过程中,他们积极帮助群众寻苦、找苦,如有些农民一时找不到要倾诉的苦水,积极分子就以串联的方式将范围扩大,从他们的亲人、先辈或家族中找苦。如在积极分子引导下,“榆林八区一乡白家伙场村522名男女群众对地主白增增展开说理斗争,包括白增增、张凤山、张明山、半地主式富农马儿仓(恶霸),斗争会开始后,三四十个苦主,纷纷控诉了这些恶霸的罪恶,白家女的女人痛哭流涕地控诉说,白增增逼……逼死了我的……男人,今天非给我顶命不成。被马二仓害死儿子,逼得家破人亡、讨吃多年的贾高国老人控诉说,现在,天下是我们人民的天下了,你这个狠心的大恶霸,再欺压穷人不啦!我要跟你算账,我要你给我的儿子顶命……控诉的群众拿铁的事实,问的恶霸闭口无言,到会群众受到感染,纷纷要求人民政府给这四个恶霸最严厉惩办,在群众的控诉下,主席团接受了群众意见,扣捕了这四个恶霸,送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11]。这种倾诉就是在政府的引导下,由积极分子串联,从自己的亲人中入手寻苦。由此可见,积极分子的引导作用突出,效果明显。陕西榆林地方政府的这种宣传、组织和引导,调动了农民的情绪,推动了运动的深入。
从诉苦的主体来看,除让群众倾诉外,还组织干部进行诉苦。在这里,干部既有倾诉自身苦水的意味,也有对人民群众的示范作用。让干部诉苦,主要选取一些新提拔上来的工人干部和贫雇农干部,在就任干部之前,他们处于社会最底层,长期被剥削、受压迫,让他们起来诉苦,既可以提高与激发干部的阶级觉悟,又可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为此,榆林地区党政领导作了详细的筹备,先选取典型对象进行典型倾诉,再由点到面,开展普遍诉苦运动,结果效果显著,群众情绪高涨。虽然在诉苦中也出现了过左化的情绪,但相对于要达到的目的来说,这点“左”倾情绪是不足为道的。
第二,诉苦场所、规模、形式的选择。为了起到社会动员的最大效果,诉苦一般选在公共场所进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群众运动式的诉苦既可以启发更多的人,造成更大的影响,又可增加倾诉者的安全感,消除顾虑。也只有如此,才能将苦主个人的苦和恨上升为阶级意识,造成更大的社会运动。 为了更好地倾诉,工作队在群众诉苦前对其进行教育,并从血缘上进行引导,营造悲伤的氛围,诱导倾诉者痛哭,以感染别人。另外,还对苦主进行了精挑细选,选择一些有特殊经历者,又对斗争对象进行了慎重选择,以求达到诉苦效应的最大化。因为斗争对象“既不应该是冥顽不化的,也不应该是完全供认不讳的”,“一个顽固斗争对象的抗拒可能会导致僵局”,“没有遇到任何反抗的斗争会则很难让农民兴奋起来”[12]。所以苦场的选择、规模的大小、苦主的经历都必须恰到好处,如此群众的情绪才能被广泛调动起来,诉苦的社会效果也才会最大。
诉苦的形式大都是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串联。一般是先开小会,再开大会,即从家庭会和小组会开始,延伸至村民大会。不管是何种形式,都是以开会的形式进行,唯一的区别是会的大小、人数的多寡。具体执行中,专署和土改工作组先掌握材料,然后对恶迹多端、民愤极大的恶霸地主组织斗争会,进行说理斗争。在说理斗争大会上,“伪保长斗伪联保主任,伪自卫队长斗连长,半地主式的富农斗地主”⑦。这种斗争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后来为营造氛围,又不断扩大斗争规模,“如榆市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日组织一千四百多人向地主解振翔说理斗争,对神木新区地主张忠贤砍伐树木予以惩治等”[10],总计,1952年榆林地区“共计组织斗争会54次(缺府谷),参加会议的群众16 475人,诉苦者824人(仅榆林),斗争地主恶霸108人”⑧。这些都很有代表性。经过斗争会的说理,群众多年压抑在心头的仇恨得到了释放。如解振翔说理斗争会后,榆林八区王则湾农民苏三包兴奋地说,“西边出了太阳,咱受压迫的农民也可以向地主解振翔说理斗争,这让咱也出了口冤气”[13]。通过这些活的事例,群众的阶级觉悟提高了,顾虑打破了,也敢说敢斗了,如“一个老佃农说,穷人不是命里穷,只怪老武剥削重。杨文秀说,今年我共收了十七捆糜子,地主就分了八捆”。另外,在召开诉苦大会时,十多个农民当面控诉了地主扬子侦霸占土地问题,“农民尚职小的一块沙地和地主扬子侦比邻,就被其霸占了一大段”[9]。这种大规模地倾诉,激发了农民内心的仇恨,调动了群众的情绪,也将土改运动推向深入。
第三,纠正认识偏差,进行思想引导。
诉苦激发了群众的阶级仇恨,调动了群众的情绪,为土改提供了思想动员。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中国农民阶级意识淡漠,知识水平不高,对苦的根源认识不清,认为自己受苦都是命运的安排,再加上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农民对苦没有一个统一的和本质上的认识,不同地区的农民对何为苦以及苦的表现的理解也是千差万别。在地权比较集中地区和租佃关系不发达地区,农民的认识迥然不同。例如湖南地权集中程度虽高,但农民对地主并非恨之入骨,有农民甚至认为土改分田是政府的事,有人就认为“毛主席既然打算帮我们农民,为什么不印点钞票,把地主的地买下来分呢?”[14]上海“群众对地主仇恨不高,而对玩干、二流子反痛恨”[15],“江苏吴县法院1950年11月收到的50件控诉信,全是地主告农民的”[16],各地出现了较大差异的情况,展现了诉苦的表现的多样性。
陕西榆林地区的诉苦就展现出这种不和谐性,这主要表现为认识的差异,但最后基本都被有效地化解了,以敌伪保甲和土匪为例,可见其一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伪保甲人员以及国民党乡村自卫队员,经常欺压百姓,群众对其甚为痛恨,却又无可奈何,并且这种欺压是明目张胆地进行,它同地主地租式的剥削有所不同,地租剥削更具有隐蔽性,也容易麻痹群众,因而相对于地主,群众对伪保甲人员的仇恨更大。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土匪时常骚扰抢劫,群众深受其害。因此,在群众被发动起来后,对敌伪保甲人员、自卫队员和土匪的仇恨,甚至比封建地主更大,揭发与检举的材料也比地主的材料多。
土改工作队在掌握了上述情况后,对群众进行了反复和耐心地教育,告知群众一般的敌伪保甲人员及“自卫队”人员(罪恶重大者例外),系被地主阶级威胁收买、利诱、欺骗,迷失走上了为地主阶级服务的错误道路,这是地主阶级的罪恶,应由地主阶级负责。从而引导群众把对敌伪人员的仇恨,转向地主阶级,同时教育一般有恶迹的敌伪人员,向群众低头认错,取得群众的谅解,“并在村民大会或小组会上,以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除有原物的退还原主外,一般的不做经济赔偿”④。这样处理,使中农成分以下者,曾当过土匪的人,很受感动,有的自动找被抢劫的农民,低头认罪,并退还财物。他们说:“不解决睡不着。”④从此,土匪的帽子脱掉了,伪保甲人员不慌了,农民的力量也壮大了,情绪更加高涨了,地主阶级更加形单影孤。
可见,在土改初期,农民的思想并未被全部动员起来,对苦的认识并不一致,甚至不认同,因而要将土改运动推向深入,就必须对农民进行一次次深入的思想动员和心理辅导。在这里,诉苦既扮演了因,也充当了果,诉苦反映出的问题,恰恰需要通过诉苦来解决,因为农民只有倾诉出内心的苦,才能激发出对地主的阶级仇恨,也才能把斗争推向高潮,为划分阶级打下基础,最终才能更好地“发挥国家向村庄渗透权力的功能”[17]。
诉苦的目的是想“通过贬黜一小撮阶级敌人,有力地显示出党和以前的穷人的力量”[18],从而激发群众的阶级仇恨,提升阶级觉悟。然而,随着运动的深入,诉苦的原初目的不断被突破,似有不可控之势,诉苦到斗争的演进就是典型例证。对于斗争,中共中央也处于矛盾的境地:一方面三令五申不能乱批乱斗、乱打乱骂,“不允许由工作团或政府自己组织打人与采用肉刑”;另一方面又显得无可奈何,对打斗进行认可,“由于真正群众自发的突发的激情,对其所痛恨的压迫者予以殴打时,共产党员应站在群众方面,拥护群众的义愤,绝对不可对群众泼冷水”[19]。而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中央希望通过这种斗争激发群众的阶级仇恨,提升人民的阶级觉悟,最终“斗倒斗臭农村旧势力,以树立新政权的领导权威”[20]。
榆林各区的诉苦运动就有这种典型特征,在斗争中,领导土改工作的干部为调动群众情绪,在一些地方暗示群众可以打几下,个别领导干部认为只要不打死,不打伤就不要紧,这为群众打一两下没关系的错误观点埋下了隐患,如榆林“七、八、九这三个区共开了24场斗争会,共斗了73人,暗示布置打10人,未暗示打19人,如七区开了10个斗争会,斗了17人,就暗示打了9人,6人未布置打了,2人未打,七区二乡谢家村由于工作组工作不深入,把三个二流子一个退伍军人当作积极分子,在该四人的领导下,打了农会主任和行政主任,并提出五项口号,要换农会主任等”⑨。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榆林地方政府企图用诉苦来动员群众,满足群众报仇、伸冤、出气的要求,以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但运动开展后,不可控之势有蔓延之趋向。在不理性冲击下,农民的愤恨之情也与日俱增。在农民愤恨与压抑状态下,“有打一两拳的,如榆林七、八、九三个区,在二十次斗争会上,斗了73人,即打了29人。其原因是领导干部认为群众愤恨,打一两拳不算什么,当然不能打伤更不能打死,结果虽没有打伤打死的,但有29人被打。另外送人民法庭审判的20人(地恶17人,反革命3人)”⑦。这些打斗从无意到有意,似有不断扩大之势,发展到最后的殴打农会干部行为,则表明诉苦运动中存在着明显的不理性。但对于榆林地区政府来说,更看重诉苦运动的动员性,打人的不理性行为被有意忽略,这又显现出运动的复杂性。总的来看,通过这些斗争,群众的阶级仇恨被激发出来,激情高涨。
再者就是土改的动员作用,在土改前,“榆林地区的地主、半地主式富农,占总人口3%,占有耕地16%强,贫雇农占总人口86.6%强,仅占有耕地42.3%强”④。地主阶级与地方权贵勾结,对农民的讹诈、剥削和压榨非常残酷,农民交不起地租时,他们就强夺农民财物,捆绑棒打,甚至有逼死人的情况发生,有的农民为躲债被迫远走他乡。土改后,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变,农民在政治上翻了身,阶级仇恨被激发出来,激情高涨。“他们主动要求监视地主的行动,轮流放哨,有的群众在冬夜蹲守监视地主时把脚都冻肿了,仍不放松监视地主的工作。”在群众严密的监视下,作恶地主纷纷落网,在抓捕的过程中,群众更是积极参与,如“去伊盟捉回了恶霸地主王实业(榆林),在地窖内抓住隐藏数月的反革命分子王生伯。女农协会员也组织起来,晚间放哨监视地主,王桂清(女)自动到外村调查地主材料,连小学生见地主背着箱子(空的),以为是转移财物,随即报告乡政府”④。这样的“战果”都是群众阶级觉悟提升的表现。但是另一方面,又要看到,群众的斗争又显现出盲目性。错批、乱斗现象时有发生,这又制约着运动的深入,但不管如何,在这一过程中,群众的情绪是被点燃了,土改运动也随之不断深入。总的来看,农民之所以有如此高的兴奋点,除政府的动员和自身的切身利益考量外,还与中国长期压抑的社会环境有关。长期以来,底层群众是没有发言权的,经济上被剥削,政治上被压迫,长此以往,内心的怒火无法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改工作中的诉苦和斗争正好为此提供了契机,点燃了群众的热情,这也正是诉苦和斗争的价值所在。
从政权建设的层面来看,诉苦提升了群众的阶级觉悟,土改工作队和农会与社会最基层的农民联系了起来,他们共同为基层社会的权力构建添砖加瓦,并最终改变了农村的权力结构;从心理学层面来看,这又是一个转变心态的过程,是一种新心态的形成过程,诉苦中,所要倾诉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来回调整,可前可后、可大可小,关键点不在诉苦本身,而是要通过诉苦建立一种新的权力体系,让农民由被动变为主动,意识到权力、斗争和阶级等概念,并通过倾诉这些生活中的苦难建构起主权的意识和“国家的框架”[21]。这种主权意识引领下的国家框架作为一种社会动员,诉苦唤起了农民意识深处的权力欲望,有效地激发了农民当家作主的意识,提升了农民的阶级觉悟,促使了形势不断走向高潮,为土改运动中的划分阶级敲响了前奏曲。
注 释
① 诉苦运动最早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阶级教育的一种形式,全国解放战争时期曾广泛运用。诉苦即诉旧社会和反动派给予劳动人民之苦。通过诉苦提高全体指战员为解放被剥削的劳动人民而英勇奋战的觉悟。同时加强了全体指战员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坚强团结,使部队万众一心,不怕牺牲,群威群胆,英勇杀敌,保证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期,为了开展阶级教育活动,全国各地也兴起过类似于诉苦运动的忆苦思甜活动,让苦大仇深的老贫农诉旧社会的苦,思新社会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并配合吃忆苦思甜饭等活动,以唤起人们的思想觉悟,达到教育后人的目的。
② 目前对诉苦的专门论述主要以村庄为个案,以口述史为资料来源。另外,李里峰从微观视角入手,运用河北、山东省档案资料,对诉苦的社会动员进行了精致的分析。将诉苦视为一种有效的民众动员技术,对诉苦过程中的技巧和运用策略进行分析,揭示了中国革命进程中的政治运作,这可视为对诉苦的典型性研究。这体现了一种外力嵌入型政治的社会动员模式。代表性著作有:程秀英《诉苦、认同与社会重构——对“忆苦思甜”的一项心态史研究》,北京大学1999年硕士学位论文;郭金华《有差异的诉苦与土改目标的实现——作为一种社会主义运作机制的公共表达》,北京大学2001年硕士学位论文;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的形成机制》,《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方慧蓉《“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北京大学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北京大学1999年博士学位论文;李里峰《土改中的诉苦:一种民众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③ 参见: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乌廷玉等《现代中国农村经济的演变》,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苑书义等《近代中国小农经济的变迁》,人民出版社,2001年;李里峰《经济的土改与政治的土改——关于土地改革历史意义的再思考》,《安徽史学》,2008年第2期。李里峰文章指出华北地区地主和富农共计20%左右,占有土地大约50%左右。
④ 《中央关于小土地出租者等成分问题的指示》,1949年1月11日—1951年12月11日,秘书处档案,档号:1-1-1-049,榆林市档案馆藏。
⑤ 采访折林,原为横山县响水供销社主任,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锦园新世纪折林家中,2015年10月2日。
⑥ 《宣传部:中共榆林地委宣传部会议记录》,1951年4月1日—1951年9月1日,宣传部档案,档号:1-6-1-004,榆林市档案馆藏。
⑦ 《榆林地区土改总结报告》,1952年2月13日,秘书处档案,档号:1-1-1-098,榆林市档案馆藏。
⑧ 《秘书处: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共榆林地委及各县委(缺靖边定边)关于土改工作的指示、通报、报告》,1952年1月2日—1952年12月29日,《榆林地区土改总结报告》,1952年4月2日,秘书处档案,档号:1-1-1-098,榆林市档案馆藏。
⑨ 《中共榆林县委会:榆林县四个土改区总结报告》,1952年2月13日,秘书处档案,档号:1-1-1-098,榆林市档案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