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莉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作为财政资金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经济秩序、推动财政制度深化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近年来审计机关开展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加以改进。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概述
部门预算是各预算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其依法履行职能,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独立编制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活动的资金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九条指出“县级以上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预算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是国家治理结构预防腐败、控制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监督力量。审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本级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监督。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等。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完整、科学,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非税收入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执行政府采购情况;按照“花钱必问效”原则审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强化政府责任、增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数据的可靠性、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等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落实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执行的政治需要,通过揭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现行制度、机制层面中存在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部门预算进一步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适应经济发展规律和财政改革的客观需要,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依据,发挥审计机关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当好参谋助手的作用;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内在需要,严肃财经纪律,对防范经济腐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现状
本文通过审计署公布的2020年至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数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细化 近年来审计发现,有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存在重复申报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造成财政资金闲置问题;有的部门预算编制随意性大,工作缺乏主观能动性,部分收入游离于预算外脱离监督,容易滋生违法违纪行为。有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未细化,实际采购的项目和金额与预算差异较大,存在工作脱节现象。
违反财政纪律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够到位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有的部门因预算编制不科学或工作缺乏预见性,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财政资金,存在部分“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屡禁不止。有的部门财务管理能力不足,预算缺乏刚性约束,经费使用界限模糊,资金混用、挤占项目经费、转嫁摊派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利用自身影响力开展培训、资质评审、评比表彰、举办论坛庆典等活动违规收费。
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 从审计结果来看,有的部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處置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所获得的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国有资产监管存在漏洞。有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高,资源配套不均衡,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现象,部分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的部门国有资产会计核算不严谨,未及时将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审计机关为适应新时代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在创新审计理念、实现审计全覆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审前调查了解不够充分 调查研究是审计人员的必修课,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编制审计方案。由于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加上人员不足,大部分审计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只是单纯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简单地拷贝财务数据,没有深入研究被审计单位发展现状、履职情况、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等情况,未理清被审计单位业务脉络,未找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编制实施方案时,审计人员习惯性复制粘贴、照抄照搬以往的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未能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量身定制,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导致审计思路不清晰、重点不突出、未做到有的放矢,影响了审计成效,增加了审计风险。
审计站位不高,制约审计广度和深度 随着财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审计人员对政策法规不熟悉、不了解,心浮气躁,不能静下心来系统地学习研究。目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以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为主,效益性审计方面关注度不够深入,揭示的问题浮于表面且大同小异,缺乏创新意识。审计站位不高,未能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确定审计重点,未能站在统筹全局的高度审时度势把握审计方向,对阻碍改革发展的问题未能切中要害抓住问题本质,对隐藏要点缺乏政治敏锐性和职业嗅觉,未能将问题查深查透、提出针对性强、便于实操的审计建议,导致审计成果质量不高,预算管理指导性不强。
复合型审计人才匮乏 2015年,国家提出实施大数据战略,先后出台了《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近年来,大数据技术在审计工作中得到广泛运用,审计覆盖面拓宽、信息资源共享、审计效率提高等作用日益凸显。审计机关虽然下大力气加快计算机审计人才培养,但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如法律、金融、资源环境等专业人才仍十分紧缺。特别是审计业务和数据分析存在“两张皮”现象,融合度不高,会数据分析的计算机人员不熟悉财务业务,加上审计现场经验少,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审计思路,不能多层次多维度找准审计突破口透视分析问题;经验丰富的审计业务人员数据处理分析能力相对较弱,运用大数据开展审计工作主动性不够,加上畏难情绪,导致工作脱节,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开展。
审计成果运用不明显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成果体现,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对各部门规范预算管理、落实宏观政策、防范化解风险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部分审计结果运用未能结合社会热点和难点,把握经济工作重点及关乎国计民生的经济事项,与国家的部署要求、人民的期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审计成果难以转化为发展动力,审计思路、经验做法分享推广力度不足,影响了审计成果的升华。
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审计研究,践行“国之大者”使命与担当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新时代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审计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研究,突出前瞻性思考。审计机关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加强财经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研究,结合被审计单位履职情况和行业特点,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摸清被审计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和资金使用方向,为下一步审计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审中做实问题,突出全局性谋划。审计的过程就是分析研究的过程,将问题当成课题,以专业研究的思维贯彻审计全流程,聚焦被审计单位的“痛点”和“堵点”,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体制机制上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着力揭示影响宏观经济政策落实以及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以高质量审计成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科技赋能,譜写大数据审计新篇章 大数据审计是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的一次自我革新,是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审计机关在新常态下要牢固树立科技强审理念,强化“数据为王、创新为要”审计思维,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组建大数据分析团队,建立数据分析模型,通过大数据技术与审计业务的贯通融合,实现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人员以大数据审计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数据思维,依托审计大数据平台,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的特点,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盯宏观政策落实、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和风险隐患等重要环节作为审计切入点和发力点,运用Python、网络爬虫、非结构化数据分析等技术方法,为被审计单位“精准画像”。通过多部门数据进行横向纵向关联比对分析,深挖数据间的逻辑勾稽关系,增强审计穿透力,提高审计精准度,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大数据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效能。
综上所述,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机关要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创新审计思路和工作方法,通过“望闻问切、把脉问诊”,精准查找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等“病症”,开出完善体制机制审计建议等“药方”,疏通“审计经络”,促进深化改革,加大预算约束力,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审计新作为,以突出的审计监督实效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
(作者单位:崇左市政府性投资审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