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嘉宾
宋京津: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会计学博士、博士后,硕士生导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方法。
陈志远: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负责全省会计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代理记账行业。
伊安红:安徽省财政厅三级调研员,高级会计师,安徽省会计领军人才,多年从事财会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工作。
马善记:湖北省襄阳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中国财政学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 武汉纺织大学客座教授、湖北省自媒体协会理事、《新财苑》总编辑、知名评论人。
司旭光: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三级主任科员,中级会计师,主要从事会计管理工作,包括代理记账、内部控制等。
主持人
阮 静:《财政监督》杂志编辑
背景材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提高代理记账工作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23 年11 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财会〔2023〕26 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加强代理记账工作闭环管理为出发点,围绕“牢基础、强监管、促发展”三个方面,提出35 条具体举措和6 条保障措施。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新时代代理记账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二是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包括健全完善法律规章制度、制定实施行业执业规范等方面共7 条具体举措。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包括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等方面共13 条具体举措。 四是促进高质量发展,包括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政策引导、加快转型升级等方面共15条具体举措。 五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同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6 条保障措施。
与此同时,为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 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工作规范》的制发,与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共同形成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制度规范体系,明确和统一了执业标准,为推动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提供了基础制度支撑;有助于进一步健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机制,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有助于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严肃财经纪律、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作出重要指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3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加强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监督,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提出明确要求。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健全行业监管机制,提升行业执业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发挥好代理记账机构执业监督作用的重要保障。
代理记账机构是服务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专业力量。 但目前行业中存在的规范化水平不高、会计信息质量低下、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等问题,以及无证经营、低价竞争等乱象,严重阻碍了行业发展,损害了代理记账机构发挥好执业监督作用、履行好会计服务职责的根基。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确保代理记账机构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是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如何认识《意见》出台的意义?如何准确把握《意见》精神、落实“牢基础、强监管、促发展”的要求? 如何结合地方实际、步步推进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代理记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升新时代财会监督质效?监督沙龙聚焦财政部关于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新规,就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主持人:代理记账机构从事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的重要一环,其执业水平影响着广大中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数据,我国现有取得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超过10 万家,从业人数达到30 万人,代理服务客户数超过600 万家,年营业收入实现300 亿元。代理记账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仍停留在粗放式发展阶段,小而散的机构分布结构既增加了监管难度,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壮大。同时,随着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传统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模式受到一定冲击。 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发展也任重道远。 根据背景材料,您认为《意见》的出台其意义何在? 简要谈谈您的想法。
宋京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会计监管迈入新阶段。 相比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往往成为解决就业问题、 创造经济活力的主要力量,其技术创新优势显著。 2023 年1-5 月新上市的企业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56%,成为上市主力军;新时代中小微企业的贡献程度不容小觑。 同时,随着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网络直播平台、明星工作室等小微企业的获利能力也令人瞩目。因此,中小微企业的会计监管问题日益重要。新世纪以来,我国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了法制化管理(服务)轨道,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随后,又将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单独划分出来,实施了多项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促进政策。 随着国家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放管服”改革的深化,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逐年减轻,成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其蓬勃发展,催生了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增加。特别是2019 年3 月财政部令第98 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后,降低了准入门槛,代理记账机构井喷式增长。2023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加强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监督,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2023 年11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同时,制定《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简称《工作规范》)。 《意见》的出台,指明了今后会计监管工作的重点。换句话说,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仅是大型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还包括中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标志着会计监管工作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意见》的出台也将促进基层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可能无法承担雇佣全职会计师或财务人员的成本; 另一方面,许多中小微企业的业务简单,也不需要全职财务人员。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根据中小微企业的需要提供包含财务、办证、报税一站式服务, 并可以在需要时增加或减少服务范围,降低小企业负担。 这样,中小微企业便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运营中,提高生产效率和打造核心竞争力。 因此,代理记账机构是服务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专业力量。但目前行业中存在无证经营、虚假承诺、低价揽客、服务质量低劣、不熟悉委托方业务、盲目应付等乱象,严重阻碍了行业的发展,损害了代理记账机构的形象。《意见》的出台是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确保代理记账机构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是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意见》的出台还将间接推动代理记账机构转型。代理记账是指将委托方的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机构完成,委托方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我国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 以代理记账公司为例,其主要业务是帮助委托方完成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报表编制、工商事务代理等与财务相关的事项,主要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等。 随着科技进步,会计软件可以说正在成为对传统代账模式和代理记账公司冲击最大的平替产品。市面上已有的包括易代账、友商网代账专版、云账房在内的各种会计软件可针对不同阶段、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会计业务支持。企业端APP 支持手机下单一键支付,票据拍照一键上传功能。 客户税务报表、财务报表可以一键查看,消息进度可以一键阅览。同时,每个客户端配备专属经理,客户可以直接沟通,保证服务质量。 便捷化的智能操作,给了委托方更多代理记账选择。《意见》的出台也对仍处于粗放式发展的代理记账机构敲响了警钟,机构转型已迫在眉睫。
陈志远:近年来,我省代理记账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取得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5837 家、 自贸区内工商登记注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423 家,从业人数21128 人, 代理服务客户数约67 万家,仅2022 年就实现业务收入26.85 亿元。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此次《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行业服务质量,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财经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意见》的实施过程中, 要关注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持续优化政策体系,为代理记账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伊安红:《意见》 出台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 对社会发展、行业进步和企业成长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一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公司法修订出台以后,企业注册门槛降低,新注册企业数量急剧上升,充分体现出经济繁荣发展的态势。一些暂时缺乏能力成立独立的财务机构或聘用一定数量财务人员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账务管理就成为最好选择。 同时,还有大量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机构、农村合作组织等,都需要通过代理记账来实现财务管理,因此代理记账行业用户的需求量非常大,行业发展也呈现蓬勃之势。 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营商环境将得到不断优化, 进而激发行业市场活力,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二是规范了行业管理。目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不高, 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会计核算不规范,行业无序竞争,不顾成本利益恶意压价, 无原则满足客户的不合理需求,与客户发生利益纠纷等现象仍然存在。《意见》从总体要求到发展规划,从健全法治体系到加强内外监督,全方位地为代理记账行业梳理管理脉络,指明前进方向。 三是助力了单位健康发展。 不论是企业还是其他单位,在经营过程之中,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精准的账务核算,科学的财务指导, 能为单位业务开展提供助力,而混乱的财务管理将成为单位发展的重要阻力。代理记账机构不仅仅为小微企业提供记账服务,还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财务支持,协助大量小微单位完善财务管理,有序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参与市场竞争,它的执业质量直接影响到小微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因此《意见》的出台, 也是直接关系到小微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助力了这些单位健康发展。
马善记:代理记账机构无疑是服务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专业力量,实践证明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毋庸讳言,目前行业中存在的规范化水平不高、 会计信息质量低下、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更有甚者,无证经营、低价竞争等乱象丛生,更是严重阻碍了行业发展,损害了代理记账机构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有鉴于此,必须对传统的代理记账模式进行创新,在整合代理记账机构的同时,着力打造“代理记账+”,实现代理记账的升级迭代。此次《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有助于促进新时代代理记账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司旭光:《意见》的出台对于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首先,《意见》的出台正传达释放了国家重视行业发展的重要信号,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下,对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 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意见》肯定了代理记账行业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行业监管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促进高质量发展布局中的重要意义,对于行业自身发展和规范监管都是一个巨大鼓舞。最后,《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着眼于当前行业存在的规范化水平不高、执业质量低下等关键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支持规范代理记账行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对于地方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主持人:《意见》首要部署“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指出“优化行政监管方式,细化违法违规情形,明确处理处罚标准”;并部署制定实施行业执业规范,将执业规范作为衡量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您对此作何解读? 就夯实行业法治基础,落实《意见》部署,您还有何想法建议?
陈志远:《意见》的这一部署,凸显了我国对于构建完善法治体系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优化行政监管方式,细化违法违规情形,明确处理处罚标准,既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准确把握,也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有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监管,为行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二是有利于强化机构合规意识, 促使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三是有助于提升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代理服务客户权益,增强行业公信力。
伊安红:这里主要强调要依法监管代理记账机构, 通过法律法规约束代理记账机构行为,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发挥法律的震慑效应。通过依法监管, 促进代理记账机构合法经营,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执业质量。 就夯实行业法治基础,落实《意见》部署,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法治的基础,近年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这次印发《意见》的同时,印发《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可见制度建设力度之大。我相信后面还会有更多更加精准细化的行业制度规章出台,来全方位监管代理记账行业,形成代理记账工作闭环, 让行业一切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且必须在制度规定范围内行事。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网络媒体,开办有针对性的小微单位培训会等方式,向其宣传代理记账新规,提升其对代理记账的认知,帮助这些单位学会依法选择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为本单位提供会计资料交接、会计核算、会计档案保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报税等方面服务。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 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代理记账的意识,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记账业务, 拒绝客户无理要求,合理规避执业风险。
司旭光:行业若善治,必先有良法。 《意见》出台及时,符合行业发展实际,提出健全行业法治,指导意义重大。 完善的行业相关管理法规及配套制度, 是实施行业监管的统一准绳,落实行业法治的第一步。 就目前而言,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等工作时,对统一违规行为援引执法依据时因缺乏准确的精细条款,处理处罚上存在分歧。 例如对于“无证经营”行为,《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这两条均没有可执行的细则,而针对“无证经营”处理处罚的措施就有责令补办许可证书、责令变更经营范围、责令注销企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社会公示等多种措施,以致这些措施的运用有着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造成监管尺度不一,也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新时代财会监督背景下,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更加严格、更加精细化,建议贯彻落实《意见》相关决策部署,完善细化《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针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明确可执行的详细规定,明确细化处理处罚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有力。 二是做好配套执行,优化规范监督管理。地方在执行上做好调查研究, 全面收集落实《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 等配套法规相关的疑点困惑,做好答疑政策归集;组织监管经验交流,宣传典型监管案例,有针对性解答疑点困惑,对容易产生自由裁量权的政策采取集中宣讲,减少区域内在具体执行实施上的疑点和分歧,统一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做到监管动作程序规范、尺度相对统一。 三是做好行业服务,保障管理制度知晓。 各地可通过建立服务群等搭建微服务平台,主动服务行业管理对象,一方面做好会计政策制度、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执业质量合规警示、基础工作规范等的宣讲培训,另一方面做好行业机构的问题解答和制度帮扶,确保执法透明、监管规范,营造良法善治的行业管理环境。
宋京津:《意见》从两个方面部署“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 一是从法规制度入手健全法治体系。 当前,代理记账业务的相关法律包括《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会计法》于1985 年发布,历经一次修订、两次修正;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于2016 年发布,2019 年修改。 它们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也表现出了一些滞后性与不适应。 目前,《会计法》正加快推进修订。 在此背景下,《意见》和《工作规范》的出台,与《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共同搭建了代理记账行业法规制度体系,营造了依法依规执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从执业规范入手健全法治体系。 行业执业规范很多是由该行业协会拟订发布,如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律师协会发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与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律师协会不同,2015 年6 月在北京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分会是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下属分支机构,与此同时,执业规范有各地方自行发布的,如上海市《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 也有此次财政部统一制发的《工作规范》。 因此,笔者主张从执业规范入手健全法治体系,建议将代理记账行业分会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独立出来,成立类似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中国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今后具体执业规范进一步由该协会制定全国统一标准的、权威性高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而规范执业,提升执业质量。
代理记账行业的市场需求虽然很大,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代理记账机构为了赢得订单恶意降低收费标准。 基于此,中国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国家级)应出台收费指导意见来规范价格,制止恶意竞争和无序竞争,引导代理记账行业有序发展。 同时,数字经济时代,出现了明星工作室、直播带货平台等新业态小微企业,这些企业的代理记账机构应是整肃的重点,也建议补齐新业态监管漏洞和短板。
主持人:《意见》专章部署“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首要指出“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完善全国代理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建设行业标准信息库等;聚焦“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行业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全覆盖核查等。 据您了解,相关部门在加强行政监督中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工作上取得了哪些进展? 结合您的研究或实践简要谈谈您的想法。
宋京津:相关部门在加强行政监督中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严格代理记账机构准入机制。通过信息公开,明确办证依据、申请资格、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推动行政许可审批标准化,便捷化。 全面落实代理记账“证照分离”改革,事前告知承诺对申请机构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关注申请机构的执业资质及人员配置情况。事后专人上门对申请机构的人员、场地、资质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确保全覆盖例行检查。
二是强化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制度。定期通过现场或非现场监管等方式督促代理记账机构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报送机构基本情况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对报送信息严格审核,确保备案信息和实际相符,积极督促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及时完成。
三是推动常规监管与专项整治并行。通过查阅资料、核查账务、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登记情况等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确保代理记账机构规范运行。 如安徽、山东等地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 近年来,财政部也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日常监管与重点整肃相结合,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优化代理记账行业营商环境。
四是整合各方资源,提供技术支持。 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是由财政部组织开发,对全国各地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管,并指导其开展规范执业的服务平台。 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知识图谱等新技术,不断升级更新,确保各地会计管理部门对本地行业发展的实时掌握,不断提高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工作上取得的进展有:一是加强部门联动,例如京津等地财政部门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及时发现并纠正代理记账机构“有照无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创新典型经验,例如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推行集中统一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会计代理机构,在全县实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农村集体会计代理记账改革, 夯实了乡镇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主体责任,明确了代理机构的会计责任,强化了财政所的监管责任,打造了宜昌经验。三是推动高校试点, 例如江苏省试点高校购买会计服务后, 大大缓解了高校财务部门的工作压力。 现有的财务人员从重复烦琐的核算业务中解放出来, 从事管理会计工作或教育教学工作,降低了高校成本,提高了教工绩效。四是推进技术支撑, 浙江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引领行政许可、执法监管数字化转型,实现代理记账机构全覆盖监管、 全过程监管和智能化监管。
陈志远:自2022 年起,我省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了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的配合下,2 年累计核查了10269 家重点检查对象,最终对407 家“无证经营”机构、22 家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机构进行了处理。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 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行业秩序。
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效率, 我省多维联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数据共享,锁定对象。 横向联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调用、反馈、汇集,迅速锁定专项整治监管对象名单。二是强化协作,合力攻坚。 组成联合专项检查小组,共同制定财政检查工作方案,其中会计管理机构负责把控业务政策,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将行业整治工作纳入日常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做好财会监督工作。 三是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根据我省实际,及时总结2022 年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及时厘清了财政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问题,明确财政部门负责开展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后续的行政处罚,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财政部门用好“点、线、面”三字诀,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打好整治宣传“组合拳”。首先是联合税务部门在组织代理记账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其次是联合属地街道,将专项整治宣传触角延伸到商务楼宇, 拓宽宣传覆盖面;再者是抓好整治宣传“核心点”,梳理、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指派执法人员“点对点”组织相关问题机构学习行业法规,及时宣讲“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法行为的不良后果,提高代理记账机构的法制意识。
为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常态化监管,专项整治结束后, 我省建立了各项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监管质效。 一是夯实“源头”管控,筑牢事前监控。 建立健全部门常态化联管联动机制,定期反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商讨解决的措施和方法,尽早发现问题,锁定重要风险点,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化解风险。二是聚焦“过程”服务,做优办事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同时创新方式主动作为,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现场指导等方式积极为申请许可企业解读《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详细讲解办理代理记账许可流程, 并对其经营业务进行现场指导,为企业和会计人员提供零距离服务,着力提升办事质量和效率。 三是突出“末端”治理,规范行业管理。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扎实做好告知承诺事后检查,确保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2 个月内,对所有新领证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全覆盖的首次证后现场监督检查。 持续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将行业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引导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经营、规范备案,不断提高我省代理记账行业水平。
伊安红:据我了解,自代理记账机构“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以来,各地财政部门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与此同时,持续加力监管,各地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各项指示精神,在巩固“放”“服”的改革成效基础上,将工作重心向“管”上倾斜,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力度强化对代理记账行业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联合税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等组织开展区域内的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使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行为得到坚决制止,“虚假承诺” 行为得到处理处罚。 一些地方为提升监管质效积极创新监管方式, 例如安徽省合肥市采取财政检查为主, 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自律检查为辅,第三方机构配合的方式,开展全覆盖检查, 同时结合会计监督相关要求和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省率先制定《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检查作业指导书》,指导县区规范检查工作。
马善记:近年来,在湖北省财政厅指导下,襄阳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放管结合,先后制定出台 《襄阳市规范会计代理记账服务实施方案》《襄阳市代理记账机构记分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为强化专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提升行业质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经过不断努力探索,襄阳市财政局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发改等部门初步建立起一套沟通顺畅、 运行高效的协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其中与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的代账机构联合整治,取得良好效果。截至2022 年底,全市累计查处无证机构360 余家, 督促依法登记40 家,变更经营范围141 家,注销21 家。
司旭光: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代理记账行业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要求,多措并举,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结合我们的实践,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推进行政监督。
第一, 认真落实代理记账资格制度改革。 在自贸试验区执行试点取消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 其他地区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同时组织电子证照试用推广工作,以改革落地不断提高代理记账机构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第二,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过多种方式, 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全覆盖核查,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企业,在作出行政许可后的两个月内,对企业的承诺内容真实性进行全覆盖核查;二是重点专项检查,对代理客户数超过300 家(含300 家)的本地区较大规模代理记账机构,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执业质量专项检查;三是“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按照不少于10%的抽查比例, 对本地区一般规模代理记账机构每年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执业质量检查。
第三,开展专项整治。会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构筑监管协同机制,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相应的核查、检查和处理处罚工作, 并将处理处罚情况进行公示。
第四,加强年度备案管理。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认真做好网上年度备案工作,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
目前,随着各地监管措施的努力推动落实,行业监管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行业发展较为迅速。 自告知承诺和直接取消审批实行以后, 各地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推行证照分离和电子证照, 进一步激发了代理记账机构的发展活力。根据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数据统计,持证机构数和自贸区机构数较往年均有明显增加,增长态势较为明显。
二是行业监管更为规范。财政部门利用网络平台和监管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积极与市场监管、 税务等部门共享企业信息,进一步摸清监管对象底数。 通过全覆盖核查、重点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手段, 落实各项检查和整治,从“走近”到“走进”,从服务和管理两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