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记
[提要] 20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社会剧烈变迁,乡村文化逐渐衰败,乡村社会严重失序。当前乡村振兴的重难点在于如何振兴乡村文化,而地方性知识作为一种源自当地文化的知识,与乡村“天然共同体”是一致的。传统社会,地方性知识与乡村文化交互建构,而近代以来,二者又具双向消解关系。乡村振兴背景下,地方性知识是发展乡村产业、培养乡村人才、保护乡村生态、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资源和保障,它与乡村文化振兴存在育民、富民、乐民等方面的价值关联。以地方性知识“内生性重构”乡村文化,能够促进乡村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进而助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近年来,如何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已成为学界热议的话题。总体来看,当前对如何改善文化基础设施、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外源性文化输入来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讨论较多。然而,鉴于外源性文化输入无法扭转乡村文化逐渐消退的趋势,一些学者主张从“内生性”视角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当前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仍不够充分且较为分散,尤其在阐述地方性知识与乡村文化振兴之间的逻辑关系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1]鉴于此,本文试图从历史逻辑、价值共生与体系重构等多维度进行思考,以更好地理解地方性知识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意义及价值,探索将其与现代社会价值观念进行有机结合,以促进乡村文化振兴,进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推进,“五大振兴”与“总要求”互为表里,相互促进。其中,乡村文化振兴是整个战略的关键所在和灵魂体现,它不仅能够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民众生活水平提高,也是维护和塑造乡村生态环境,保留乡愁记忆的有效措施。同时,乡村文化振兴也是推动乡村文明进步和有效治理的必要条件,对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另一方面,当前阶段乡村的主要问题是文化衰退。贺雪峰指出:当前中国发展主要靠城市,农业所起作用较小,乡村只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随着21世纪的到来,农业税被取消,乡村民众进城务工经商获得了持续的收益,加之大量国家财政投入在短时间内显著提升了乡村基础设施质量,以新农合和新农保为核心的乡村社会保障体系,赋予乡村民众更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乡村的主要问题不在于经济层面,而更多地体现在非理性消费行为、闲暇时的无意义感,以及不平衡的社会关系、基本价值观的错位和文化失衡。[2]乡村建设的关键并非经济发展,中国乡村建设和未来三十年的乡村工作应聚焦乡村文化建设。[2]笔者认同这一论断,可以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乡村振兴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实现乡村文化的振兴。
1.主要原因
外来文化的冲击。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大潮冲破了传统乡村的封闭性,在现代媒体推波助澜下,西方文化和城市文化中的功利主义、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对乡村社会造成极大冲击,功利主义超越了传统伦理精神,对于传统民俗如家风家训、村规民约的认同感降低。收入来源的多样性削弱了乡村社会中道德奖惩机制的约束力,对乡村文化信仰和伦理价值带来了很大挑战。
文化主体的丧失。工业化、城镇化加剧了人口流动,削弱了人们对村庄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乡村社会结构出现松散化、破碎化势头。随着乡村税收被废除,村社集体组织对调整村庄关系的控制力也在减弱。过去,在村庄事务中扮演着调解者角色的关键人物也越来越不愿或不敢出面进行调解。公共舆论或乡规民约逐步失效,乡村文化公共价值逐渐式微。[3]近年来,大量资源下乡,带来了国家规范和权力,然而,基层治理主要侧重于应对上级需求,而忽略了内部组织动员,[4]使得集体行动和公共事务越发困难,这也反映在当今中国乡村中各种负面的文化问题上。
同质文化的消解。长期以来,自上而下的“送文化”始终占据主流地位。自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生效以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应呈显著增长趋势。不过,这种目标导向的大规模同质性文化资源未得到充分使用[1],部分农家书屋甚至沦为“农家锁屋”。此外,也产生了乡土文化边缘化、乡村文化同质化、乡村民众文化主体地位削弱等意想不到的后果。一方面,城市高雅艺术难以融入乡村社会;另一方面,浅薄庸俗文化在部分乡村泛滥,对乡村社会淳朴的文化根基造成一定破坏。
2.重建思考
目前,广大乡村普遍存在文化失调问题,传统文化流失造成乡村民众精神家园贫瘠,乡村社会失序。乡村文化振兴是解决乡村诸多问题的关键,也是建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针对当前乡村文化衰落及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所产生的一些意外后果,应认真反思乡村文化振兴的框架体系,完善路径进行补救。
参照国际经验,经历一段时期工业化和城市化,像日本和韩国这样的国家正在重新发现传统文化在推动经济发展和建立社会共识方面的重要性,并启动以传统文化振兴为核心的乡村复兴运动,如日本的“造村运动”、韩国的“新村运动”。目前,我国已进入城市支持乡村发展的新阶段,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则可能为乡村文化与现代社会的融合提供全新内涵。[5]地方性知识作为与普同性知识相对的概念,是数千年来乡村文化的积淀与内核,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宝贵资源。地方性知识有助于重建乡村文化空间,保留乡村文化血脉,重塑乡村文化自信,维护乡村文化多元性,增强乡村文化主体性,提高乡村文化涵育性,对于乡村文化振兴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1]
1.地方性知识
由于全球化的席卷,乡村文化逐渐由从原生和内生变成依附与从属。[6]“在地化”(Localization)与“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一种反向理念,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这一概念是由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Clifford Geertz)在其代表作《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中首次提出的[7](P.222-224),这引发了人们对“普遍性知识”的反思。Warren等研究者从知识拥有者的独特视角出发,对地方性知识进行了深入阐述,他们特别强调,这种知识实际上是当地人特有的认知,并与其所处的特定文化和社会的内在逻辑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8]中国学界普遍将地方性知识视为某一地区的群体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共创型且被广泛接受及认同的知识体系。地方性知识具备本土特征、实用价值、丰富内容及多样形态,是一种来自乡土文化的知识形态。
地方性知识的内涵极其丰富,外延十分宽广,很难对其进行精准描述与全面概括。中国地域广阔,受历史、地理、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再加上各地区间文化交流不够深入,传统乡村社会形成了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地方性知识体系,这个体系包含了多个层面:既有人们心中的信仰、价值观与道德观念,也有乡村社会的伦理规范、礼仪禁忌、规则制度;既有生产器具、传统民居、木雕石刻等物质文化遗产,也有节日庆典、民俗仪式、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既书写于家谱、方志及典籍中,也存在于人们的经验、情感和记忆中。
2.乡村文化
乡村文化是以乡村民众为主体以农耕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是与乡村农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村民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文明素质的总和。[9]费孝通指出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梁漱溟认为中国文化以乡村为本,以乡村为重,所以中国文化的根在乡村。这表明乡村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发祥地和生长沃土,农耕文化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起点,它不仅为乡村民众的精神家园提供了滋养,也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并成为中华民族心灵深处的精神寄托。乡村文化是建立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关系基础上的文化形态,乡村文化所呈现的价值理念、思想体系、道德规范、处世哲学等,与儒家文化所倡导的人文精神和价值追求相互呼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10]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是以人伦关系为依托建构起来的生活共同体,传统乡村秩序是一种“自发秩序”,乡村依靠传统习俗、乡规民约和宗族文化等非正式规则进行自我整合与治理。[11]在此共同体内,道德取向注重亲善待邻,价值目标指向和睦共处,基本原则是相互包容,伦理义务是相互帮助。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及梁漱溟的“伦理本位”理念便反映了这一秩序,强调中国与西方“个人本位”文化逻辑的显著差异。
中国传统乡村作为“天然共同体”,村庄既是一个空间场域,亦是以宗族关系为根基的情感共同体,同时是由地方性知识形塑的文化共同体。[1]地方性知识与乡村文化互相交融,地方性知识是乡村文化的内核与基因,乡村文化是地方性知识的外显与承载。充分利用地方性知识这种内生资源来服务乡村文化振兴,有助于保持乡村文化深厚的历史底色,留住乡村文化的“根”与“魂”。
文化认同是指个体或群体对当地文化的共同认可,这种认同是人与人之间或个体与群体之间基于人们在某一地区使用共同的文化符号、秉持共同的文化理念、坚持共同的思维方式和遵循共同的行为准则形成的。几千年来,人们通过生产生活实践及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经验,形成丰富多样的地方性知识,进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乡村文化基于普遍认同的力量,维护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同时也具有凝聚村民价值共识、化解乡村社会矛盾、规范乡村民众行为、建设乡村精神家园等多重作用。[9]乡村文化的运作实践进一步丰富了地方性知识体系,例如,乡绅通过自治解决乡村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通过道德引导和儒家文化教育对人民进行道德治理[12],推动了地方性知识的传承与再生产,如此循环往复,造就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近代以来,乡村文化的衰退逐渐消解了地方性知识及其再造机制,随着地方性知识逐渐流失,乡村文化重建愈发困难,形成地方性知识与乡村文化双向消解的困局。
1905年废科举使乡绅再造机制终止,辛亥革命又使封建体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基于传统乡村文化的乡绅治理模式被打破。20世纪前期,中国在长期战乱和西方文化冲击下,乡村文化遭受更严重的破坏,传统乡村秩序逐步崩溃,社会严重失序。正如梁漱溟所言,中国是一个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社会结构,而外来文化的渗透则破坏了中国的文化平衡,这是造成乡村衰落的根源。[13]因此,美国学者艾凯认为,中国的乡村建设必须是一场文化运动,而不是一场政治运动,中国的政治、经济、道德问题都不过是文化危机的具体表现。梁漱溟推动的乡村建设运动既要维护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道德观念,又要促进乡村现代化,其实就是一次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塑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政府大力推动乡村社会政治变革,政府权限不断向乡村底层延伸[14],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经历了较为彻底的改造。不过乡土文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保持着稳定和强大的生命力。直至进入21世纪前后,随着乡村民众大规模迁徙和流动,乡土文化赖以存续的社会基础开始发生质变,乡村社会的极度稳定和封闭的状态开始被打破,乡村逐渐失去文化再生能力。因此,从地方性知识发现乡村文化,以“内生性”视角重塑乡村文化,或可成为当下走出乡村文化秩序危机的重要路径选择。
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地方性知识,它是发展乡村产业、培养乡村人才、保护乡村生态、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保障和资源基础,与乡村文化建设具有多重价值关联与耦合(见图1)。
文化治理并非新鲜事物,传统儒家理论强调的“文治武功”和“以德治国”,本身就蕴藏着文化治理的理解与实践。几千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秩序相对稳定,这得益于宗族、乡绅、乡贤及儒家淳朴善良的义利观、节欲尚俭的消费观、天人合一的生态观、重视家庭的伦理观及忠于国家的政治观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15]而马克思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框架、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思想、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福柯的文化观和布迪厄的社会文化学同样反映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文化治理的理念。[16]
现代文化治理强调多方通过合作协同方式对文化进行治理。公共文化服务的价值在于作为实现政治、社会和经济治理目标的有效工具,通过公共文化的各项功能来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要实现乡村振兴中的治理有效目标,需完善现代乡村文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17],这体现了国家对地方性知识在乡村振兴领域的重要性及多样价值的肯定。地方性知识是构筑现代乡村文化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要素,将农耕文化传统中的自治和德治精髓融入当代乡村治理体系,能够提供必要的文化心理依托和传统智慧积淀,从而有力地支撑乡村柔性治理和简约治理的实现。
由于乡村文化遭受功利主义、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冲击,当前乡村民众大多精神相对空虚,他们的闲暇时间往往充斥着低俗、无聊、无意义甚至不健康的活动。地方性知识一定程度上可弥补现代文明对乡村文化的剧烈冲击,提高乡村民众对乡村文化的归属感,并增强乡村民众对乡村文化的自我认同。
充分利用丰富多样又个性鲜明的地方性知识元素,能大大增强乡村文化的地域特色,保持乡村独具的文化特质,从而避免出现“千村一面”现象,塑造和谐但不失个性的乡村文化生态。[1]如,借助地方性知识元素,以戏剧、舞蹈、音乐、歌谣及画作等方式为乡村民众提供休闲与审美享受,让其在家门口就能体验到文化的乐趣。还可通过建立乡村民众剧团、开设乡村民众曲艺社、组织乡村歌舞竞赛、经营乡村杂技场所、参与乡村节庆活动等手段,丰富乡村休闲生活,提高乡村民众在乡村生活的惬意感。
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内容是文化产业振兴,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够为乡村文化发展创建优质的硬件与软件环境,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地方性知识具有“文化富民”价值,能够促进乡村“产业文化化”和“文化产业化”,助力乡村产业繁荣。地方性知识可成为对乡村经济进行文化赋魅的丰富资源,将地方性知识元素注入乡村产业,可赋予产品独特的价值和魅力。[12]
数十年的发展使城市文化产业得以壮大,然而乡村丰富的文化资源却未得到充分开发。地方性知识中存在许多可产业化内容,如特色作物、特色农具、生产技术、特色建筑、田园景观、自然风光、节庆活动、地方美食、民族服饰等。借助发展乡村观光业和乡村文化创意产业,这些珍稀元素能够得到唤醒并且转变为经济来源。因此,在“文化富民”目标中,地方性知识与乡村文化振兴具有天然的耦合性。
图1 地方性知识与乡村文化建设的价值共生关系
走出乡村文化秩序危机需转换视角,探寻新路径以完善乡村文化振兴体系。事实上,早在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便提出“内源式发展”理念,即一个地区应依靠当地自然资源、文化遗产、居民知识和创造力,在内部寻找发展动力,探索适合当地的、具有特色的发展途径。笔者认为,要实现乡村文化振兴,须推进地方性知识对乡村文化进行“内生重构”,建立四大乡村文化体系(图2),以推动乡村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
1.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构建公共文化生活,塑造公民主体价值观和公众精神。[18]由于乡村早已不是封闭的“世外桃源”,因此乡村社会不可能“原汁原味”地保持传统文化,而地方性知识也并非包治百病的神药。因此,将地方性知识有机融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起一种不脱离乡土但又不限于乡土的新乡村文化是比较切实的做法。
价值重塑。乡村公共文化的“内核”体现在其价值体系中,它代表着乡村民众生活的价值追求、审美取向。《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19](P.12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不少思想与儒家传统思想中的“孝、和、勤、廉”等理念相通,发掘地方性知识的价值,将这些优秀传统思想有机融入乡村公共文化价值体系,可创造出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时代精神的新型乡村文化价值并产生积极影响。当前,一些地区正在尝试推动村民自治向更小的社区——自然村落延伸,旨在将“熟人社会”与自然村落的微小单元进行充分结合,强调基于地域和血缘共同体的乡村公共价值观念。其中,较有特色的如湖北秭归的“幸福村落”建设,将自治单位划分到各自然村,利用“熟人社会”的力量,由具有公德和威望的中老年人组成“两长”(党小组长和理事长),“八员”(经济员、宣传员、帮扶员、调解员、管护员、环卫员、张罗员、监督员)治理模式,取得良好治理效果。这种模式使传统与现代在平衡基础上发展,共同为构建乡村文明作出贡献,并在竞争或冲突中产生新价值观体系。[3]
载体重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要重视地方性知识在乡村文化整合中的重要作用,将地方性知识有机融入现有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载体,采用适当的形式使其发挥作用。如,有些地区通过增设承载乡愁、乡贤、宗族等有益元素的载体,构建“一场”“二堂”“三室”“四墙”(综合文化广场,道德讲堂、文化礼堂,党建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主题教育墙、村史村情墙、乡风民俗墙、崇德尚贤墙)的设施体系。此外,还可挖掘家谱、方志、村史资源,复原一些过去存在的重要的乡村文化设施。
内容重构。当前,一些地区乡村群众自发开展的文化活动立足自身生产生活,蕴藏着“内生能量”,值得关注。如,广场舞在乡村发展迅速且动员力强,已成为乡村新文化景观;在春节等传统节日,乡村民众返村组织晚会;社火庙会等传统民俗活动不断兴起。乡村文化的内生性源自乡村民众的生产生活与文化实践提炼。因此,我们应调整乡村公共文化内容体系,在生产文化产品和创作文艺作品时,重视发挥地方性知识的作用,选取能反映时代特性的主题、素材、内容和传播手段,将传统文化及时代精神与创新技术相结合,构建一种既保持传统又适合当代的内容结构和文化形式。[20]约翰·斯道雷曾言:“文化并非供我们‘消费’的某种现成物,而是我们在各种文化消费实践中所生产之物,消费是文化的生产。”[21](P.110)因此,政府除关心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还要注意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行为,观察他们如何通过消费来产生文化价值,以便适时调整生产和分配,达到最优公共文化服务目标。[18]
2.乡村农耕文化传承体系
对乡村集体记忆进行系统挖掘、整理和复现。记忆是推动社会重整和文化认同的关键。记忆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独特认知视角,有助于全面理解和反思乡土社会。在哈布瓦赫的理论框架中,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阶层、家庭、宗教等群体均有各自的集体记忆。扬·阿斯曼提出“文化记忆”理念,进一步深化了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理论,他认为文化记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积累的全部知识的总和,这些知识通过内化为文化,成为社会运行的行动准则和伦理标尺。
乡村文化记忆的构建与保存,离不开村落历史、神话传说、宗教信仰及生产生活实践的相互交织。这些元素相互影响,形成文本、图像、档案资料和行为模式(礼仪、仪式)等多样化保存形式。这种形式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经历累积形成价值观,并指导着他们的行为,从而塑造了社会文明秩序。地方性知识是乡村文化记忆的关键组成部分,反过来讲,乡村文化记忆也是地方性知识的一种。如今,在现代化与城市化裹挟下,乡村文化、技艺、礼俗、仪式等记忆逐渐流失,对乡村文化记忆进行系统挖掘、梳理和描绘,将村落景观修复还原对乡村治理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此外,通过整合蕴含乡村文化精髓的地方性知识,可构建集体记忆“场域”,深化乡村民众对乡村文化符号的认知,避免乡村文化的“集体遗忘”。
维护乡村地域特性与本土特色需对乡村文化记忆进行系统挖掘梳理。由于地方性知识正逐步消失,应尽快对有文字记载的地方性知识进行收集、整理,对缺少文字记载、口耳相传的地方性知识开展田野调查、口述史研究等工作。通过对村落历史、资源、建筑、技术、生活、文化及族规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建立相应遗产档案。通过史志编修书写乡愁,为村落保护与开发提供翔实史料和记忆资源。
培育乡村农耕文化传承主体。乡村文化精英构成了乡村文化传承的核心力量,他们是地方性知识的富集者,也是乡村文化的保护者和推广者。文化部门可对农耕文化人才进行认定和分级,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文化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乡村教师是乡村社会知识传播的重要主体,可通过编写乡土文化教材和开展地方知识培训活动来提升乡村教师的地方知识水平,使其发挥好乡村文化传承主体作用。乡村儿童是乡村未来的塑造者,学校可通过开展地方性知识的课程设计和乡土文化人才的引入等活动,加深儿童对乡村文化的认识,增强他们对乡村的情感。
3.乡村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是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和乡村民众生活富裕的重要基石,也是保护传承乡村农耕文化的重要手段及提供丰富多彩文化产品的重要途径。地方性知识是乡村的资源优势,乡村振兴背景下,推动乡村文化发展要注重对地方性知识的内涵式开发。
开发乡村文化产品。中国农耕文化拥有悠久的历史,庙宇、祠堂、民宅、廊桥、器具、服饰、布鞋、美食、刺绣、竹编、陶艺、木工、雕塑、绘画、礼节以及习俗等地方性元素十分丰富。丰富的地方性知识资源使乡村成为一座巨大的文化宝库,利用这些资源创造性地发展乡村文化产业,能有效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运用地方性知识资源开发特色文创产品,塑造地方文化品牌,可助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以四川为例,该省拥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的藏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藏香、藏茶、藏药、唐卡、石刻以及服饰等民族文化资源异常丰富,这些元素都是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的宝贵资源。成都市郫都区战旗村的唐昌布鞋和广安武胜县飞龙镇卢山村的竹丝画帘是地方性知识得以有效利用并成功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开发的典型案例。[22]
推动乡村农旅融合。当前,一些乡村仍传承着乡村文化、农耕文明,保留着传统民俗、生活方式,可深度挖掘地方性知识的潜在价值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如开展“文创+农创+旅创”三创融合,有特色美食的乡村可发展乡村美食游,有独特农业风光的地区可开展农业观光体验游,有民俗活动的村落可挖掘方志族谱等史料提炼形成风俗游。成都市蒲江县甘溪镇明月村是典型的市级贫困村,通过文创产业集群的打造,塑造了该村文艺乡村新面貌,带来大量人气和商机,实现了从市级贫困村到富裕村的转变。[22]此外,还可将现代科技与自然风光及人文景观相互交融,探索出独特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使乡村旅游更加别具一格。[23]
4.乡村新型文化治理体系
重建乡村共同体。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在于构建公共性,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公共性衰退逐渐成为一种趋势,而公共文化服务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日益突出。乡村振兴关键要解决一个“散”字,地方性知识具有重建乡村共同体的社会治理价值,可成为新时期培育乡村凝聚力的重要资源。通过地方性知识还原乡村集体记忆,可建立传统乡村生活的经典想象;通过复兴农耕文化的礼俗活动,可重拾淳朴乡风民俗,弘扬传统道德规范,重振乡村公共生活,进而重塑乡村共同体,如春节庙会、清明祭祖、端午赛龙舟及重阳登高等乡土文化活动可使乡村民众找到寄托“乡情”“乡愁”的方式,增强乡村社会凝聚力。[22]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体现了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共精神和归属感,对其可分三个类型:基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公共文化空间,如市井茶馆;侧重于传统习俗活动的公共场所,如宗祠;由地方行政部门提供的公共文化空间,如“三馆一站”公共文化设施。[24]将地方性知识巧妙融入各类公共文化空间,努力保护乡村历史记忆与文化元素,有利于不同时代文化痕迹和乡村气息融汇共生、现代乡村的文化价值观和社区形态的塑造及适合现代社会的乡村共同体创建。需要注意的是,正确地处理乡村文化与现代性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现代社会公共性建立并不能完全依赖传统文化,而必须建立在尊重个体自由和关注公共福祉的基础之上,同时借助公民的积极参与来推动公共利益持续进步。[18]
推进柔性简约治理。中国传统乡村治理具有柔性与简约特征,地方性知识对破解乡村文化治理难题有一定借鉴意义。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对传统乡村治理理念的肯定。在实践中,许多地区支持和培育具有乡村文化自治组织性质的乡贤理事会、乡村文化理事会、乡贤读书促进会等,充分发挥了地方性知识在重建乡村社会道德架构和消解乡村社会矛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实现了地方知识在促进乡村善治中的独特价值。[15]通过对地方性知识进行深度挖掘,提取其中的优秀理念、人文精神和道德准则,可起到引导社会、教化民风、凝聚人心、助推经济的重要作用。
图2 地方性知识与乡村文化体系的交融关系
1.乡村文化体系的融通融合
寻求乡村文化体系与乡土文化的“接点治理”[3](主要接点如图2所示各文化子系统交叠处)。在重构乡村文化体系时,应重视优秀传统文化、大众文化和当代先进文化的紧密融合,坚持教育意义与娱乐功能、主导地位与多元特色、“输送文化”与“培育文化”相结合,使群众在愉悦的氛围中接受社会公德和乡土文化熏陶,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乡村社会文化生态。[20]
推动乡村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双向涵化”。从封闭向开放转变是传统农耕文化向现代乡村文化转型的必由之路。将现代城市公共文化建设理念与农耕文明基础之上的乡村文化有机结合是必然选择。因此,有必要将原生公共文化空间纳入公共文化服务支持范畴,同时吸纳乡村文化人才和自发文化组织加入公共文化工作队伍,这样既能确保对原生乡村文化的保护,又可推动乡村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双向涵化”,从而实现乡村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弥合地方性知识与普同性知识间的张力。为有效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我们必须对地方性知识的价值予以重视,但这并不代表对普同性知识体系的否定。相反,必须弥合这两个知识体系之间的张力,实现二者有机结合与和谐共生。通过两种知识体系的交互作用,才能在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实现国家意志与地方视野的有机结合,更好地连接现代文明与乡村传统,推动乡村文化的有序、有效和可持续振兴。地方知识可补充和完善普同性知识为主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缓解当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困境,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本土化”进程。另一方面,普同性知识可优化地方性知识内涵,如,国家推行风俗改革使乡村社会摒弃了厚葬薄养、奢华浪费等陈腐观念和落后习俗,提升了乡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推动了乡村文化健康发展。
2.多元主体地位的重新定位
乡村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须不断引导和培育多元参与主体,才能共同推动乡村文化重建,实现乡村社会有效治理。因此,须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文化治理体制,借助传统文化治理模式和现代文化理事会力量,构建适合乡村社会发展的多元化文化治理框架,[25]从而使多元主体在协作治理中生长出自主性与公共性。
(1)政府的主导性
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方面,乡村社会快速发展需国家权力和资源重新介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可视为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关系调整的过程;另一方面,乡村持续发展须依赖乡村社会发展的自主性和内生力。[5]首先,要坚持国家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导地位,通过调整乡村文化治理结构和革新运作方式来增强政府在乡村文化建设的调控作用。其次,要改变“统管”式文化建设模式,逐渐从政府“文化代理”转向民众“文化自理”,这也有利于其他主体的发育。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以乡村公共文化重建为导向,注意地方性知识的加入,这有利于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也有利于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
(2)乡村民众的主体性
由于传统乡村社会关系结构逐步瓦解,乡村民众存在文化需求不明确、表达机制不完善问题。[18]乡村公共文化内部活力不足源于民众的缺席或离场,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文化建设应以乡村为根基,由乡村民众自主选择和塑造,鼓励乡村民众依靠自身力量开展文化活动,依法自主创办文化企业。此外,还应积极发掘本土文化人才,创建源于乡村自身的文化组织,将地方性知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打造一批符合乡村民众需求的文化产品,为乡村民众提供内在精神支撑。
随着自媒体和社交网络的发展,乡村民众文化参与意识日渐增强,他们有更多渠道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并逐步产生“文化自觉”与“文化自决”意识。此外,乡村民众的民主法治和权利义务观念逐渐强化,催生出新的公共性潜在成长因素。需注意的是,不少地区乡村社会深层文化中依然保留着地方性知识元素与基因,具有维护社会基本秩序和稳定的潜在功能。[11]因此,可引导并提升乡村民众的主体性以驱动乡村文化整合,如设立红白理事会,发展文化产业,发挥新乡贤的作用,使乡村民众自己创造属于他们的文化生活。
(3)市场的驱动性
当前,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市场主体规模和能力相对较弱,有必要实施一些激励措施并提供必要财政援助来培育其发展。合适的平台和制度有助于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其潜力,这需要政府利用法律、法规、政策等构建吸引市场主体的环境,如,完善引导支持城市工商资本下乡的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投入乡村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乡村文化与资本发展有机衔接。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26]几千年的农耕文明,既是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也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宝贵财富,地方性知识作为乡村的宝贵资源,应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支撑和文化滋养。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的重要指示中指出,要“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27]乡村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源泉,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历史依托,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从地方性知识视角审视乡村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性知识的价值,对推动乡村文化发展繁荣,助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