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媛
摘要: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重要特征,乡村振兴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举措,二者之间的要求和目标协调一致、逻辑理路互通,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百年奋斗目标。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着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城乡发展不平衡仍然突出、农村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精神生活短板凸显等现实挑战。有效破解乡村振兴难题,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推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补齐农民精神生活短板四个方面着手,以筑牢共同富裕坚实底线、增强共同富裕发展势能、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提升共同富裕精神力量。
关键词:乡村振兴 共同富裕 农业农村现代化 优化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如期完成,我国正开启迈向共同富裕新征程的关键时期。然而,城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及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障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三农”的短板和弱项,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助力农村加速发展,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深入探究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的逻辑机理、现实挑战与优化路径,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的逻辑机理
实现共同富裕,重点和难点均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及现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观政策,是稳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遵循。
(一)产业兴旺奠定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石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但并不等于同时富裕、同等富裕、同步富裕。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前提,内在要求通过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创造出丰裕的物质财富,实现物质富足。而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可以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重要物质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产业兴旺,要通过转变农业农村经营方式、发展壮大农村产业、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以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创造出丰裕的物质财富,为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石。
(二)生态宜居营造共同富裕的优良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涵之一。良好的生态环境既具有经济属性,又蕴含着作为公共产品的属性,并在改善民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态宜居提倡为农民群众打造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也是激活乡村内生动能、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表现。通过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对自然灾害的治理,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与保护力度等多种举措,能够有效维护农村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三)乡风文明提供共同富裕的精神支撑
共同富裕不只包括物质需求的充分满足,还涵盖精神层面的生活富足,精神富足为物质富裕提供价值引领和智力支持。培育文明鄉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构建农民群众良好的精神家园,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能够为共同富裕提供精神支撑。乡风文明建设要着力破除农村尚存的陈规陋习、不良风气等问题,通过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积极繁荣乡村文化、弘扬乡村文明风尚等,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其投身乡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提振农民精气神,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形成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乡村风貌,激发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四)治理有效健全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
共同富裕强调改革发展成果由全民普遍共享,在分配中坚持公平正义,合理控制和不断缩小不同群体间的差距,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重要基础,也是强力抓手。治理有效为产业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等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秩序与和谐的发展空间,也是衡量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尺度。治理有效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着力推动社会各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构筑一核多元的多主体协同治理格局,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同时,治理有效注重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提升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度,体现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目标导向,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生活富裕聚焦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
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生活富裕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体现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目标和根本任务。生活富裕要求持续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使农民经济宽裕,生活便利。通过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民消费结构,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举措,促使农民物质生活水平提升,生存和发展需要得到有效保障。
二、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的现实挑战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我国“三农”工作的历史重心转向乡村振兴。但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践的过程中,农村地区却依然面临着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城乡发展不平衡依旧突出、农村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精神生活问题凸显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制约着共同富裕的推动进程。
(一)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
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是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要环节,也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底线要求。但受多种现实因素影响,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脱贫农户、“造血能力”差的脱贫地区仍然存在返贫风险,化解农村规模性返贫风险成为必须关注的重点问题。
一是脱贫攻坚期间取得的成果尚不稳定,仍需继续巩固完善。部分脱贫地区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仍有短板,需要重视和加以补足。部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尤其是少数民族重点帮扶县,仍面临很大的控辍保学压力。部分地区医疗保障能力还有待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医保报销待遇等存在明显差距,一些因病支出较高的困难家庭,返贫致贫风险更高。此外,部分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为薄弱、易地搬迁群众后续扶持仍需着力等现实难题,仍需重点解决。
二是返贫诱因的多维性增加了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当前贫困性质由绝对贫困转变到相对贫困,而导致相对贫困人群返贫致贫的因素复杂多样。既包括恶劣生存环境、不良文化因素等对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制约和灾害、疾病、重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的潜在影响,又涵盖相对贫困者自身综合实力较差、内生发展动力不足所导致的脱贫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这些内外因素的多重作用和不确定性,影响了贫困群体脱贫的可持续性发展,加大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风险。例如,依靠政策才能实现脱贫的低保、特困救助等困难群体以及其他脆弱性脱贫群体,在遭遇突发事件、外部市场波动风险、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等影响时,极易陷入返贫致贫的境遇中。
三是脱贫人群尤其农村低收入脱贫人群持续增收压力较大,不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脱贫攻坚的胜利使农村贫困人群摆脱绝对贫困束缚,但部分脱贫人群由于收入较低、无业失业、社会保障缺失等原因,可能转变为农村低收入群体。这类人群受个人综合素质有限、生计系统较为脆弱等内在因素影响,且面临市场风险波动、就业渠道狭窄等外部压力,在就业择业、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导致持续增收缓慢,面临返贫危机。
(二)城乡发展不平衡依旧突出
随着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然而,当前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尚存,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形成掣肘。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当前我国社会财富逐步向极少数人聚集,财富分配存在不平等。我国人均高工资行业多集中于电力、煤气、金融、计算机等行业,农林牧渔行业的人均工资则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尽管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有所增长,收入的相对差距也在日益缩小,但绝对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45,较2021年降低0.05;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绝对差值为29150元,较2021年同期28481元增加669元。
二是城乡居民消费存在差距。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及民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内在追求,城乡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2-2022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值在不断下降,2022年达到1.83;从绝对差距来看,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差距从2012年的10440元增长到2022年的13759元,扩大了31.8%。这表明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了农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城乡居民在消费方面的相对差距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期存在。
三是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在一定差距。尽管近年来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但城乡间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2022年,我国城镇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64年,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10年,相差2.54年。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方面,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呈缩小趋势,但差距仍较大,2013-2021年,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支出两者之比从2013年的6.48下降至2021年的4.63。在养老保险方面,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支出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人均支出比值仍高达18.74。
四是农村劳动力外流严重。劳动力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也是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由于城市“虹吸效应”的影响,农村相当一部分劳动力流向城市,农村区域发展所需人才资源减少。虽然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积极引导城市人才下乡创业,但由于农村受公共服务设施、帮扶机制、资金需求等现实因素的影响,难以真正吸引优秀人才下乡,致使农村与城市的发展差距日益增大,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受阻。
(三)农村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产业发展既是农业农村发展的物质基础,又是城乡经济往来和要素流动的动力与载体。发展农村产业有利于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需求,促进农民实现就近、就地稳定就业,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但当前我国农村产业发展却面临结构单一、产业体系发展滞后、技术落后、劳动力素质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致使农村产业发展创新力不足,水平不高。一方面,农村产业结构单一,产业融合度低。部分農村地区依旧延续脱贫攻坚时期的产业发展模式,追求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的产业项目,导致农村产业发展潜力偏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难以为农民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并且存在农业内部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结构失衡,传统农业相关产业规模较小,一些扶贫产业还停留在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产品精深加工程度较低,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联系松散,融合深度与层次不够等问题,导致农产品附加值低,传统产业创新提升难度较大。此外,乡村产业融合过程中更侧重经济功能,对生态、文化等其他重要功能拓展不够,在农民增收、协调发展以及产业融合功能的开发与激活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制约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农村产业科技支撑动力不足,产业发展人才短缺。在农业技术方面,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并未形成以现代农业、科技装备和生态农业技术为支撑的生态农业格局。目前,乡村产业对传统要素投入的依赖程度高,第一产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相比,科技创新、技术利用率差距较大,农业科技总体创新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升,乡村要素还未能实现效用最大化。同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农业技术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和完善,导致相关技术领域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应用类工艺的成效较低,农业技术在产业发展中运用不足,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再者,人才对农村产业优化升级具有关键性作用,而农村在培育产业人才、高素质农民等方面存在不足,进一步制约了农村产业的创新发展。
(四)农民精神生活短板凸显
共同富裕是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统一,农民精神生活的富足是提高农民内在素质和能力、增强农村发展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然而,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农民精神生活发展的短板日渐凸显,成为遏制农村发展和农民进步的障碍。
一是农民教育水平不高,精神生活获取能力不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也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社会个体的受教育程度已成为影响劳动者素质和能力的关键。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的文化教育、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较为缺乏,对农民增加收入、提高个人素质以及构建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制约。而部分农民思想行为守旧,固守传统的重农轻商思维,缺乏应对市场经济的能力,不愿外出务工或经商,不利于开拓眼界、增强个人能力、丰富精神生活。
二是农村落后思想与非理性觀念仍存,农民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传统的生活生产方式和习俗习惯被打破,依附于血缘和地缘的熟人社会逐渐消解,传统的道德规范和价值约束也面临挑战。面对这一社会转型,部分农民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出现偏差,缺乏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创新意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愿艰苦奋斗和勤劳致富。更有个别农民在心理上依然依赖过去的“输血型”扶贫模式,“等、靠、要”思想严重,在追求美好生活和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也没有为未来努力奋斗的清晰目标和改变自身处境的紧迫感,导致失去追求美好生活的志气、勇气和奋斗精神。
三是农村精神文化产品短缺,农民精神生活质量不高。当前,我国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相对不足,许多行政村(自然村)文化基础设施数量较少、设施落后、布局失衡,难以有效满足农民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降低了农民参与精神文化创造的积极性。此外,一些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陈规陋习,阻碍农民对高层次精神生活的追求,致使农民精神生活质量较低。
三、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的优化路径
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也是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要明确面临的现实挑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实践路径,提高乡村振兴成效。
(一)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筑牢共同富裕坚实底线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2020年,中央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首先,优化农村相对贫困治理机制。要建立健全相对贫困精准治理机制,在贫困标准的设定中强化多维性分析视角,考虑收入、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重要影响,再结合贫困群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细化。要分区域、分层次制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且贴合居民实际情况的相对贫困标准,并根据标准划定风险类别,精准施策。对处于相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人群,要采取对应的举措缓减其贫困窘境。处于相对贫困标准之上的低收入居民群体,则要建立起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同时,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动态监测,逐步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现有数据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动态掌握相对贫困群体在收入、支出、消费等方面的变化,优化返贫风险的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尽早救助。
其次,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提升制度的可及性,扩大覆盖面。改革创新农村救助领导体制,转变救助观念,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现阶段农村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规范农村社会救助准入机制和运行机制,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机制,聚焦农村救助的薄弱环节和重点人群。依据救助对象的具体困难类型、程度、特点,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做到救助对象精准、措施精准。三是拓宽农村社会救助渠道,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和补贴力度,并推动社会力量通过基金会、慈善会、福利会等筹集资金。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多样化社会救助服务,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
最后,健全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以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统筹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切实增强对农村老年群体的保障,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差异化管理,逐步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多种形式。要健全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将更多资源集中到需要高额费用支出的重大疾病方面,化解家庭灾难性支出,避免农村低收入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此外,也要积极探索建立适用于农民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非正规就业者职业伤害风险保障制度、失能人员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等,为受多种因素返贫致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坚实有效的保障。
(二)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增强共同富裕发展势能
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是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增强共同富裕发展势能的有效举措。
首先,合理配置各类生产要素。畅通城乡要素循环,难点和关键在于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集聚,通过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因此,要着力破除城乡要素隔离体制,改变城乡间各类要素不合理的流动格局,有效配置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分类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主有序流动和平等交换,提高要素组合配置效率。尤其要注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合理引导资本下乡,积极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引导农民将拥有的农业知识和技术、土地权益等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参与到乡村发展中,妥善兼顾各类要素主体的利益,不断巩固和强化城市要素持续流入乡村的动力机制。
其次,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是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的必然选择。为此,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厚植为民情怀,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普遍覆盖。要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围绕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明确具体内容和保障标准。通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制度保障体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深化数字技术赋能公共服务改革,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资源配置合理化。
最后,增强城乡劳动力要素流动。城乡高素质劳动力要素双向流动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针对乡村人才资源缺失的现状,要积极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落实好财政、金融、人才等扶持政策,搭建自主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大力引入外资创新创业,吸引城市优秀人才积极返乡创业,形成创新带创业、创业带就业、就业促增收的格局。同时,要持续巩固发展扶贫产业,推动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繁荣,尤其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使低技能、不便出行的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此外,也要加快培养农村本地急需的紧缺人才,健全完善人才培养的配套设施和基本保障,并借助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人才基石。
(三)推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
产业兴旺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将乡村产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又能够为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第一,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提升农村经济竞争力、实现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要推动乡村产业结构多元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继续深化农产品加工制造业,延伸农业产业价值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精确选择主导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科技化,在提高种植业发展质量的同时,也要推动畜牧水产等转型升级。此外,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和城乡融合进程,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和农民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提高农村产业的技术含量,并加强对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将科技创新成果运用于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第二,积极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农村特色产业能够体现一个区域的自然环境、人文风貌等特点,具有极强的地域性、极高的附加值和产品辨识度,对增加农民务工机会,促进其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意义重大。因此,要给予农村特色产业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做好总体规划,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机制,因地制宜抓好本地特色产业的培育,遵照“低成本、高品质、高附加值”的思路,不断扩大特色产业的经营和辐射范围,在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的基础上,形成产业集聚型发展。同时,也要充分凸显农村特色产业的优势和价值,延伸产业链,培养具有相关性、协同性、带动性的关联企业,优化产业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知名度,为农民增收积极创造条件。
第三,加强农村产业人才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农村产业转型和升级的重要支撑。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产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建设人才培养基地,紧紧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制定适宜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案,全面提升乡村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带动能力。完善农村人才引进体系建设,加强对人才引进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人才的管理、保障和激励机制,提升人才福利待遇。积极改善乡村人才发展环境,为优秀乡村人才提供更宽广的发展空间,鼓励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返乡创业就业,并积极创建多个合作共赢平台,推动乡村人才之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四)补齐农民精神生活短板,提升共同富裕精神力量
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紧迫任务。着力补足农民精神生活短板,引导广大农民追求更有品质、更加文明的精神文化生活,能够为共同富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第一,构建农村高质量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素质和能力。高质量教育是培育乡村人才的关键环节,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通过教育全面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人力资本水平,实现个体参与机会均等。要在教育制度层面构建贯通一致的整体运行模式,做好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彻终身学习的理念。要依据农户需求合理选择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构建政府、企业、集体以及个人共同协作参与的培训体系,提升农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和本领。
第二,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激发农民内生发展动力。实现共同富裕要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和精神文化水平,激发其勤劳致富的内在动力。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逐步清除部分农民的落后思想观念,使农民在潜移默化中实现道德水平的升华。同时,也要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生产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力打破人员和地域的封闭性与局限性,鼓励群众加强与外界的沟通联系,不断拓展眼界和增长见识,积极争取更多发展机会提升自我,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第三,加强乡土优秀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精神生活质量。发展乡土优秀文化是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农民获得感和归属感、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文化传播,增强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积极挖掘农耕文明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乡村戏剧、曲艺、杂技和传统体育等农村优秀文化,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为基本内容,通过道德评选、法制教育、移风易俗、美化环境等举措,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文化实践活动,为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淳朴乡风与善良民风,逐步提高农民精神生活品质,增强共同富裕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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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