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央视原著名导演樊馨蔓状告著名导演张纪中隐私权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樊馨蔓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张纪中与樊馨蔓二人相识于1988年,2002年5月正式登记结婚,于2016年12月23日离异。2022年5月21日,張纪中在社交平台上发文,首次晒出他和樊馨蔓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有详细说明。
能将离婚协议书公诸于众吗?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李士强律师告诉记者,我国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本案中,张纪中将其与樊馨蔓的《离婚协议》公布,侵犯了樊馨蔓的隐私权。(摘自《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