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家铖, 夏科英, 任蓉, 梁思华, 乐昱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州,510300)
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1]。
广东省核技术利用项目在全国占比较高,在数量及规模上均处全国前列,涉及的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种类全、数量多、分布广。截止2021年底,广东在用的射线装置数量约1.44万台,放射源数量约1.56万枚,放射源数量约占全国总数的11%。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承接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核与辐射类环评文件技术审评,本文对2022年广东省核技术环评文件编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存在的共性和突出的问题,给出针对性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2022年开展核技术利用环评文件技术审评共167项,占全省核与辐射类技术审评项目88%。其中:
(1) 生产(含使用(调试)、销售)射线装置120台;使用射线装置665台(Ⅰ类射线装置3台,Ⅱ类射线装置272台,Ⅲ类射线装置390台);使用密封源397枚。
(2) 活动种类为生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3个;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合计33个(乙级场所27个,丙级场所6个)。
(3) 医用类项目104个;工业类项目50个;其他类项目13个。
2022年核技术环评文件技术审评通过率约92%。环评文件不通过的主要原因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例如,污染源项不全或有误,工作流程、产污环节不清晰,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介绍不全,有效性分析不足,预测公式、模型和预测结果无法验证或计算有误,导则结论不可信,等);次要原因为建设项目问题(例如,建设规模或辐射屏蔽设计发生变动,工作场所布局不合理,等)。
2022年环评文件出现编制质量问题的章节涉及内容统计列于表1。
表1 2022年广东省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出现编制质量问题章节内容统计
由表1可见,出现问题较多的章节有:环境影响评价,有80%文件出现问题(关注点选取不合理,预测公式、参数取值不明确导致预测结果无法验证,人员年有效剂量估算结果有误等问题出现频率较高);辐射安全防护设计与路径规划,有58%文件出现问题;工程分析、工作流程和工作负荷,有50%文件出现问题。
近年来技术审评中发现,环评文件编制内容越来越大而全,但编制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也愈发严重。①部分建设项目不确定性大,环评文件中出现大量型号未定、技术参数未定的射线装置,此类环评文件编制使用的最保守的技术参数、屏蔽设计开展评价,显然是不满足辐射屏蔽最优化的原则。②污染源参数来源依据不足,参数不全或不合理,编制单位不深究不明确污染源项的参数,优先选取技术标准、参考文献、书籍的技术参数,导致预测结果偏高,出现屏蔽设计过度,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对于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分析,多数编制单位将屏蔽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的内容“原封不动”搬进环评文件,缺乏可行性评价和分析。③环评单位对环评影响评价预测分析章节重视程度不足,从80%的问题率不难看出,环境影响分析章节问题最多,编制单位缺乏严密的内部、外部质控环节,预测模型、方法不统一,预测结果无法验证,计算错误的问题影响评价结论。
随着取消了第三方环评编制单位资质管理以及环评编制人员的专业类别要求,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了“松绑”,也出现了编制单位责任担当缺位,编制能力建设、质控管理不足,编制人员专业类别要求不匹配等一系列问题。从近年技术审评过程环评文件通过率低的编制机构发现的问题有:环评编制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或形同虚设(尤其易见于新设立的环评编制单位);人员架构简单,无法保证机构里的人员管理和文件程序管理,多级审核制度也是“走过场”;编制人员和质保人数不足,缺少岗前的培训,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充分不透彻(例如《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2],有的编制人员甚至没了解过),质保措施欠缺;同类型问题在同一个环评编制单位评审会提出过,之后仍有编制人员重复出错;遇到问题,编制人员总是“拿来主义”,不思考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是由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保障的,依赖技术评审会的专家意见,不思考如何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显然有悖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3]的初衷。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4]中,环评报告表的编制要求不如环评报告书要求详细,评价范围的界定只能参考环评报告书的要求;《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5]、《密封放射源的泄漏检验方法》[6]等标准已颁布实施多年,很多内容已滞后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实践。退役项目编制缺乏全面的技术导则和标准,只能参照建设项目相关技术导则编制。
针对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一些改进和优化建议。
为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系统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快《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4]的修订工作。生态环境部2021年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7],与旧版相比,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内容、格式和编制技术要求上进行了较大调整,突出了评价重点,简化评价内容。污染影响类行业建设项目报告表篇幅精简率约40%;生态影响类报告表篇幅也精简约20%~40%,但不适用于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环评报告表编制。因此建议尽快开展《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4]的修订工作,将环评报告书和报告表编制内容进一步区分,报告表内容可参考文献[6]进一步简化优化评价内容,可考虑突出项目规模特点、污染源项、预测分析等重点关注内容。
射线装置分类建议提出实施细则。《射线装置分类》[8]部分分类名称不够具体,分类不够合理。例如自屏蔽式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界定各省份有差异,带来环评文件编制射线装置类别界定困难。
思考构建规范化预测模型体系。核技术利用类建设项目整体预测模型不复杂,但因适用标准不足,导致一些预测缺少固定的预测模型,各编制单位选用模型和参数各异,例如辐射诊断类射线装置关注点预测、核医学放射性衰变池外关注点的预测等,建立统一规范化预测模型,有助于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技术审评效率。
强化关联单位的沟通交流。加深编制单位与技术评估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有效沟通,鼓励和促进编制单位间交流。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和良好实践培训: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曾开展“辐射项目环评与验收工作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专题交流会,聚焦环评及验收工作中常见的核技术、输变电、监测技术、报告编制等具体问题,解决编制单位的疑问;组织开展“广东省内宇宙射线响应测量”活动,提高各编制单位检测能力。
目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3]及其配套文件[9]开展了环评文件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开展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对各类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文件给予相应的惩处措施。从技术评审的结果来看,仍需加强定期对各类新设立环评编制单位监督检查,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以及环评文件内部审查管理等,适时向社会公开公布监督检查情况。考虑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例如广东省佛山市2023年公布第一批环评服务机构“白名单”,江西省建立环评编制单位“黑白黄名单”,都是可借鉴的管理模式,为建设单位选择环评服务机构提供甄别方法,倒逼环评编制单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