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峰
近年来,100多项“进校园”活动纷纷走进中小学校。这些“进校园”项目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传承发展、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过于频繁、缺少计划性、没有明显实效的“进校园”活动难以避免形式主义,严重影响了中小学校的教学秩序。活动种类多、烦琐繁重,主办者忙于走过场、留“痕迹”、建档案,学校疲于应付、流于形式,教师迎检查、填表格等,累得喘不过气来。
笔者认为:为教师减负,应当规范“进校园”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应以是否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立德树人为标准,实行“进校园”项目准入制度,统筹开展“进校园”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活动数量,为学校、教师、学生减负。在批准“进校园”活动项目时,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凡是学校课程中已有的,或者是属于学校常规工作的,不再安排相关“进校园”活动。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不妨设立校园“活动周”,各类“进校园”活动可统一安排在“活动周”内集中完成,这样有利于教师和学生集中精力完成教学计划。要杜绝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走形式开展“进校园”活动。同时,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和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既能推进规范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又能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2021 年,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厦门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落实进校园教育活动申报制度。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明确规定: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厦门市、眉山市严格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限制进校园活动次数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